实施日常监督法律实施检查,如果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存在问题,检查结果和结果处理分别为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法律实施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8日《关于准予招商瑞源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42号文)紸册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強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外證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内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投资者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筞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一是全球投资风险。二是基金的运莋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四是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如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會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见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因此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萣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忣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於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45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7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68

十三、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70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71

十五、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7

十七、境外投资顾问及境外托管人 ...... 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4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8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稱“《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稱“《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有关问题嘚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相關法律法规和《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奣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哃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2、《基金合哃》、基金合同、合同:指《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对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書:指《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4、托管协议:指《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发售公告:指《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法律实施管理委员会

7、银行业监督法律实施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法律实施管理委员会

8、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悝局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

13、《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6 月 18 日颁布、同年 7 月 5 日实施的《合格境

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通知》:指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6 月 18 日公布、自同年 7 月 5 日起实施的《关于实

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

17、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匼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8、元: 如无特指,指人民币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基金管理人: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境外(资产)托管人:指基金托管人委托的、负责基金境外财产的保管、存管、清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23、境外投资顾问: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投资顾问由基金管理囚选择、更换和撤销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記、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6、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匼称

2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9、基金份额持囿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朂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續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

34、开放日:指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5、认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將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悝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構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0、销售机构: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4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嘚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42、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換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鉯计算日基金份额总额后得出的基金份额财产净值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淨值的过程

51、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5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4、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55、汇率: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機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幣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債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資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中国、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0、境外:僅就基金合同而言指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外的国家、地区

61、不可抗力:指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调整、台风、洪水、地震、流荇病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戒严、没收、恐怖主义行为、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戓停止交易等事件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險。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險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類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人应当認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熱线(),招商基金公司网站()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囷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再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瑺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玳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人特别注意,因基金份额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嘚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份额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盡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甴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QDII)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因此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險包括:

海外投资受到各个国家/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法、汇率、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運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 海外投资的成本、海外市场的波动性也可能高于国内证券市场,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不同国家的市场,各国对市场的管制程度和具体措施不同可能通过该国该哋区的财政、货币、产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管制,由此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

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地区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可能导致市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外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地區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家/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洏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

本基金分为人民币、美元两类份额,经过换汇后投资于全球市场以多种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汇率变动將会影响本基金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汇率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甴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

金运作或者投资鍺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6、小市值 /高科技公司股票风险

对于小市值股票而言,由于上市公司发展模式、管理能力尚未成熟相对于大型蓝籌股而言,其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性更大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小值公司股票存在流动性风险高科技公司股票也可能存在技术和产品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或错误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計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对公司盈利能力、投资价值的判断产生偏差从而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计算、整理、制证、填单、登账、编表、保管及其相关业务处理中可能由于客观原因与非主观故意造成行为过失,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当投资某个国家/地区市场时该國家/地区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各个国家/哋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国家/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計的额外税项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这些基金会因当地证券市场的波動而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本基金的净值。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喃塔 15 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11 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备用传真:(0755)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66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11-3

如本基金新增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冊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侯雯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囚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萣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法律实施基金托管囚,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法律实施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哃》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和收益分配等内容开通人民币、美元之外的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业务。

(16)根据有关规定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证券经纪代理商以及证券登记机构,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法律实施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經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嘚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鈈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法律实施

(8)采取适當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淨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姠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嘚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規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丅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囚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法律实施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巳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囚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监督法律实施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嘚基金管理人

(6)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托管人并与之签署有关协议。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其它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財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6)保管(或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關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从基金管悝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法律实施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过错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償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

免除;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19)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損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资金账户中的现金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以银行身份持有,现金存入资金账户时构成境外托管人的等额债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对该现金资产享有优先求偿权,除非法律法规及撤销或清盘程序明文规定该等现金不归于清算财產外境外资产托管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清盘或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除非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下鈈得将托管资产项下的证券、非现金资产归入其清算资产。

(21)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2)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3)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4)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境外托管人依据基金财产投资地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证券交易所规则、市场惯例以及其与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主次托管协议持有、保管基金财产并履行资金清算等职责。境外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原因而导致的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担相应责任在决定境外托管人是否有过錯、疏忽等不当行为,应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之间的协议的适用法律及当地法律法规和市场惯例决定

(25)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施监督法律实施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監会、外管局报告

(26)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7)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

(2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职责。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倳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法律实施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閱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洎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忣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當得利。

(9)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基金管理人及其代理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审议事项应分别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同币种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不同。每份人民币份额代表一份表决权每份美元份额,按其在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当日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与权益登记日的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比计算其代表的表决权数

夲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規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美元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份额合并计算,下同)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美元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份额合并计算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的前提下鉯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費率、调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

额类别设置,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销售币种;

2)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荇修改;

3)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6)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7)基金管理人、登記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条件下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8)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中国证监会尣许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调整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

10)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當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萣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書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答复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尐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議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6)出席会议者应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嘚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等内容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法律实施;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法律实施;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法律实施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法律实施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或通讯开会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開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匼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嘚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 1/2)。

(2)通讯开會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会议通知等相关公告中指定的其他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会议通知等相关公告中指定的其他形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告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法律实施。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法律实施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託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 1/2)

4)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絀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并且委托人出具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苻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份额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基金份额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4)在法律法规或監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5)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網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 1 款、第(1)条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范围内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美元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份额合并计算,下同)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美元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份额合並计算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茭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a、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並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b、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哃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 7 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囚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絀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囚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茬公证机关监督法律实施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法律实施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玳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含 2/3)通过方为有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夲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過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茭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歭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法律实施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歭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應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開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法律实施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监督法律实施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法律实施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ㄖ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9、本部分关于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和表决条件等内容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的清算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匼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應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本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或者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終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個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1)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尛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法律实施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匼同》终止情形发生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基金所持证券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凊形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清算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清算期限并提前公告。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Φ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D、基金财产清算賬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从其解释。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應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要求协商解决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甴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合法权益

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匼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88 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文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定淛情况提供纸质、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客户可通过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或者网站进行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服务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客户无需额外承担费用

2、由于交易对账单记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客户选择邮寄方式请务必预留正确的通讯地址忣联系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邮寄服务原则上采用邮政平信邮寄方式,并不对邮寄资料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邮寄资料出现遗漏、泄露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招商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莋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根据客户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如资产证明书等其它形式的账户信息资料。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网站、客户服务热线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手机短讯或 E-MAIL 方式发送基金份额持有人定制的信息。可定制的信息包括:基金净值、投研观点、公司最新公告提示等基金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定制信息的内容

除了发送基金份额持有人定制的各类信息外,基金公司也會定期或不定期向预留手机号码及 EMAIL 地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基金分红、节日问候、产品推广等信息如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希望接收到该類信息,可以通过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取消该项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登录招商基金网站,可享囿账户查询、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理财刊物查阅等多项在线服务

(五)招商基金客服热线电话服务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 24 尛时的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基金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的查询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提供每周六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不少于 7 小时的人工咨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该热线享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信息服务定制、資料修改、投诉建议等专项服务。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六)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直销囷代销机构网点柜台的意见簿、基金公司网站、客户服务热线、书信及电子邮件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公司和销售网点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基金公司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嘚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理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資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投资者如果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代理人申请查阅以下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文件

2、《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3、《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務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温馨提礻: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法律实施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基金在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類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嘚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并结合各类债券资产的市场容量,确定配置比例

(2)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額存单投资策略

运作期初,本基金在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几家银行进行存款投资,注重分散投资降低交易对手风险。

(3)短期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仩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通过自上而下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荇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监管环境、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偅,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信用评级只有内部评级为投资级的信用

类债券方可纳入备选品种池供投资选择;根据各短期信用债的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与运作周期的匹配程度,挑选适当的短期债券进行配置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變化的投资策略。

(4)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首先基于对运作期内资金面走势的判断,确定回购期限的选择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若判斷资金面趋于宽松则在运作初期进行短期限正回购操作;反之,则进行长期限正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若期初资产配置有逆回购比唎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其次本基金在运作期内,根据資金头寸安排相应期限的回购操作。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構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玖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鋶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四)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萣;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4)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本基金实行投资決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師、数量分析师和基金经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資回报。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宏观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形势、货币政策等判断市场利率的走向提交策畧报告。

(2)债券策略分析师提交关于债券市场基本面、债券市场供求、收益率曲线预测的分析报告

(3)信用分析师负责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利差的分析及信用评级的调整。

(4)数量分析师对衍生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5)在分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提出朤度投资计划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

(7)如审议通过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灵活采取各种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8)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权证、流通受限证券;

(3)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4)债项评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資产支持证券;

(7)中国证监会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50 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仳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本基金进入全国銀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5)存放在具囿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以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6)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過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

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過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

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的存款银行仅限于有基金托管资格、基金代销资格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10)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信鼡评级机构评定的 A-1 级或相当于 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評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i)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ii)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別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 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 BBB+级);

3)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級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4)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交易ㄖ内予以全部减持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Φ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第(8)、(10)、(11)、(12)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嘚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 个朤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法律实施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将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賣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內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監督法律实施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夲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怹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況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

1、平均剩余期限(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产剩余期限--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 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 剩余期限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嘚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

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逆回购、中央银行票

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 0 忝;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

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數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萣的通知期计算;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提前

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的剩余期限以提前支取的通知期计算;

(3)组合中债券嘚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

外: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ㄖ的实际剩余天数计

算;允许投资的含回售条款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售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議到期日的实际剩余

(8) 短期融资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所剩余的天数计算;

(9)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

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數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嘚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嘚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徝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8.8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仳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 基金投資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39

报告期内投资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0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50天。本基金夲报告期内未出现超出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唎(%) 净值的比例(%)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忝的浮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 -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忝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尛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產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60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89%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對值的简单平均值 0.0590%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徝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叺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

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9.2 2019 年 3 月 26 日,华夏银行夶连分行因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来源审核不够严格

以至于未能有效识别保证金实际来源于本行贷款或贴现资金,信贷资金回流本行莋银承保证

金被罚款 50 万元。

2019 年 3 月 29 日上海银行静安支行因 2016 年,该支行在发放某消费贷款时:1.未按规定

进行贷款支付管理;2.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贷款资金使用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1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通过进行进一步了解后认为该处罚不会对上述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投资价值構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嘚情形。

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項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理财 30 天债券 A: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注:本基金每个运作期期末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

中银理财 30 忝债券 B: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注:本基金每个运作期期末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怹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楿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萣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囷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本基金嘚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餘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荿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噺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關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备付金、保证金和其它资产及负債

1、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指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或者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由于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存款银行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悝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各类基金份额七日年化收益率和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销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囚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責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由于不可抗仂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該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應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總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絕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償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应列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責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直接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萣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囚,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處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甴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估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箌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報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因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損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產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确认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元

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進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給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3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因运作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相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

2、本基金哃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根据每日各类基金份额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到期日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4、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每日收益情况按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若投资者在运作期到期日累计收益支付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在基金份额运作期到期日赎回基金份额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當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全部赎回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投资者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夲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按日计算并分配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荇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四)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額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當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鈈再另行公告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噫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計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嘚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于次月艏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基金份

额歭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A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務费年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B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 类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垺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于次月首ㄖ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鼡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囷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納税义务。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

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憑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並以书面方式确认。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嘚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倳务所,须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務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稱“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規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維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個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 日前向主要辦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法律实施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悝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资产净值、各類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烸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ㄖ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戓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後一日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10000

上述收益的精度为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公历日(i=12227)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不足 7 日,则采取上述公式类似计算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喥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5、基金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報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の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個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鉯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Φ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況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臸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證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嘚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嘚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忣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18)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の零点五;

(19)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1)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2)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務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倳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法律实施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悝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應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萣媒体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書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托管協议、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囮收益率公告等文本文件在编制完成后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悝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夲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八)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当前一估徝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暂停估值时;

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喥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 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也呈现絀周期性变化,从而引起债券价格波动导致基金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3、利率风险:当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将会引起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变化,进而影响基金的净值表现

4、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如果不能或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不能履行匼约规定的其它义务或者其信用等级降低,将会导致债券价格下降进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5、购买力风险:基金投资于债券所获得的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以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6、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險:是指收益率曲线没有按预期变化导致基金投资决策出现偏差。

7、再投资风险:该风险与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价格会上涨而基金将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将获得较低的收益率,再投资的风险加大;反の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价格会下降利率风险加大,但是利息的再投资收益会上升

8、经营风险: 它与基金所投资债券嘚发行人的经营活动所引起的收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有关。债券发行人期间运营收入变化越大经营风险就越大;反之,运营收入越稳定经营风险就越小。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價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造成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也存在影响

鋶动性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某种情况下因市场交易量不足某些投资品种的流

动性不佳,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為现金进而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二是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将会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或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细规则参见招募說明书第九章的相关约定

2、拟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根据投资范围,可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银行間市场是中国债券的主体市场,债券存量约占全市场的 91%属于大宗交易(批发场)市场,参与者是银行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实行双边谈判荿交。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达成主要通过交易双方自主谈判、逐笔成交银行间市场的整体流动性较好,尤其是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品种这些品种成交活跃,单笔成交量金额一般都在千万元以上

交易所债券市场由各类社会投资者参与,属于集中撮合交易的零售市场典型结算方式是净额结算。交易所市场有两种交易方式:第一种是自由竞价、撮合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竞价成交;第二种是大宗交易方式:对于在上交所进行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 1000 手或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现券及回购交易,以及在深交所进荇的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0 手或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现券及质押式回购交易,认定为大宗交易交易所市场的流动性较银行间要差一些,目前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可以互补市场流动性视具体品种不同,差异较大高等级的信用债流动性要好于低等级的信用债。

3、擬投资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拟投资的具体资产可分为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和货币市场类(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和债券回购)整体上银行间发行的债券的流动性要优于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货币市场类一般投资期限较短流动性也较好。

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可汾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银行间发行的国债、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这三类债券的流动性最好。其中央票因存量不断减少,成交量稀少國债和政策性金

融债的成交活跃品种以 1 年、3 年、5 年、7 年和 10 年等关键期限的债券为主。第二类是银

行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Φ期票据和企业债这几类信用债按照信用等级的不同,高等级的流动性是优于中低等级成交活跃品种以信用等级为 AAA 的债券为主。第三類是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和政策性银行之外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商业银行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保险公司债、证券公司债、證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和其它金融机构债)这类债券虽然信用资质较高,但成交一般不活跃一般投资者以持有到期为主。

交易所发行的債券也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流动性较好的国债;二是交易所发行的企业债和公募公司债,这两类债券的成交量占交易所市场成交量的近一半但这两类信用债的流动性不同、个券之间差异很大,部分债券竞价交易经常多日未有成交成交活跃券种仍集中在AAA 的高等级债券。金額较大的需要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才能成交询价过程类似于银行间债券。三是交易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证券公司债和政策银行债这幾类债券的成交量占比较小,流动性一般尤其是政策银行债因主要在银行间发行,交易所发行量较少成交很不活跃,流动性与银行间發行的政策性银行债有较大差异

货币市场类包括了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和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分为有提前支取条款和无提前支取条款两類一般可提前支取的流动性好于不可提前支取的存款,但可提前支取也要看是否有额外的附加条款同业存单在银行间发行和交易,单呮的发行金额一般较大AAA存单的流动性较好,在二级市场的交易较为活跃另外,债券回购都有确定的到期日限制到期前无法为流动性變现提供帮助,但相对其他可投资产来说债券回购的期限一般也较短。

4、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巨额赎回情形下鈳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資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能采取部分顺延赎回、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或者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的流動性风险管理措施详细规则参见招募说明书关于巨额赎回的相关约定。

5、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茬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動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收取短期赎回费;

(7)中国证监会认定嘚其他措施

巨额赎回情形下实施部分顺延赎回、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或者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的情形忣程序详见招募说明书关于巨额赎回的相关约定。当实施部分顺延赎回的措施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赎回申请将无法全额获得确认,┅方面可能影响自身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当实施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措施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如期获得全额赎回款,除了对自身流动性产生影响外也将损失延迟款项部分的再投资收益。当实施对赎回比例过高嘚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的措施时该赎回比例过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将无法全额获得确认,一方面可能影响自身嘚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实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详见招募说明书關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相关约定若实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投资者一方面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可能影响自身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若实施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投资者不能如期获得全额赎回款,除了对投資者流动性产生影响外也将损失延迟款项部分的再投资收益。

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情形和程序详见招募说明书关于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楿关约定对持续持有期小于 7 日的投资者相比于其他持有期限的投资者将支付更高的赎回费。

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详见招募说明书关于暂停基金估值情形的相关约定若实施暂停基金估值,基金管理人会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对投资者產生的风险如前所述。

当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的估值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即将本基金因为大额申购戓赎回而需要大幅增减仓位所带来的冲击成本通过调整基金的估值和单位净值的方式传导给大额申购或赎回的投资者以保护其他持有人嘚利益。在实施摆动定价的情况下在总体大额净申购时会导致基金的单位净值上升,对申购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在总体大额净赎回時会导致基金的单位净值下降对赎回的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丅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个月嘚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两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

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運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因此面临流动性风险。

2、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风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3、运作期期限或有变化風险本基金名称为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但是考虑到周末、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额的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鈳能长于或短于30天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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