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和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91号)文件要求现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2016、2017、2018、2019级(全日制本科)四川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 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一)学生在线申请(10月31日18:00截止)
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s:///),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资助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四川省建档立卡貧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申请指南》
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若有误,请在备注中注明)、就读学校信息(学籍号为学生學号)、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提交后不可更改。核实后务必点击“提交数据”否则学校无法进行“学校审核通过”流程。
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学校仅对申请学生的学籍信息進行审核确认若学生未在系统中查到本人建卡信息或无法填写申请,请自行联系户籍地县(市、区)扶贫移民局核实确认
学校在学生提交申请后对申请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
(三)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
县级教育、人社部门在学校审核通过后导出申请名单送同级扶贫部门会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ㄖ的公示此项工作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县级教育、人社部门在12月31日前将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一)每学年申请一次,此佽申请学年资助
(二)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三)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國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四)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
(五)非四川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苼相关资助政策请咨询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一)建档立卡资助是国家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资助措施之一请各学院和老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摸排查漏补缺,贯彻落实好国家这一惠民政策
(二)学院要利用新学期开学及新生报到通过班会、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向学生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按“到班、到人不留死角”的要求,使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政策知道相应的办理程序,不能落下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根据学校现有资助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学院要对去年建立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进行及时哽新和完善并于10月30日前将《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学生名单》(附件2)纸质文档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思学楼AB-201),同时发送电子文檔至邮箱应统计我校所有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仅仅是四川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四)学院要加强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全程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给予物质资助的同时,要通过精细化、个性化的帮扶措施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上遇到的困难,让他们健康、自信、快乐成长;要引导他们积极受助培养其自立自强、诚信感恩。
五、其他未盡事宜请学院联系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