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过了海关收费之后国家税务局还要收取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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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ロ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收费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中的“在20101231日前”修改为“在20151231日前”

  (二)将附件《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中的第二项修改为:“(二)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科研实验用设备(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除外)”。

  二、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附件《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中的第二项修改為:“(二)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的科研实验用设备(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除外)”

  本决定自201111日起施行。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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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收费总署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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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收费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關收费,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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