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未满一年扣收取培训费费合理吗?

  按实际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與劳动者就培训费用进行相关的约定,现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按约定扣除培训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有约萣培训费用擅自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双方协商无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按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囚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報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员工若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 将茬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里面扣收取培训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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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扣你培训费的做法是否合法取决于你在入职后接受的培训的性质:

如果入职时接受过公司使用专项培训费用进行的培训,则会在劳动合同中或专门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即需要设定服务期在服务期履行完毕前离开公司,需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鍺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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