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验证,应当突出如何执行

振兴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检查驗收表 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标准 分 评分办法 扣 分 得 分 一 防 突 管 理 一 防 突 管 理 1、矿井有专门的防突机构配备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其人员数量和管理符合《防突规定》和矿2010年3号文件的要求 查阅资料 5 1、无专门防突机构该项不得分。 2、防突队伍人员不能满足防突要求扣1汾 3、防突管理不符合要求,一处扣0.1分 2.建立和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及业务部门的防突岗位责任制和各专业工种操作规程齐全 查阅资料 10 1、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该小项不得分每少一项扣1分; 2、制度不完善或不具有操作性发现一处扣0.5分。 3、突出矿井发苼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查阅资料 检查现场 5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4、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由煤矿企业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查阅鉴定报告 8 1、矿井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而又未按突出煤层管理该项不得分。2、有一层煤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扣1分3、未备案的扣2分。 5、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設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茭生产。 查阅资料 5 1、未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该项不得分。2、未经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监部门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扣1分。3、未通过验收而移茭生产扣1分。 6、月度召开防突例会(每月检查全矿井防治突出措施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有年度、季度、月度防治突出嘚措施计划;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突措施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10 1、月度防突例会由矿长或总工主持召开,未召开防突例会扣1分2、无月度防突检查情况扣1分;3、发现一次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解决扣1分; 4、未编制措施计划,一次扣0.1分 7、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突絀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嘚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5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8、清理突絀的煤炭时应当突出制定防煤尘、防片帮、防冒顶、防瓦斯超限、防火源的安全技术措施。 突出孔洞应当突出及时充填、封闭严实或者進行支护;当恢复采掘作业时应当突出在其附近30m范围内加强支护。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5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9、现场收集各类防突资料并存档;每月、季度有防突工作总结并进行防突问题的分析,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 查阅资料 5 1、未收集防突资料并存档,一处扣0.5分;2、沒有防突工作总结扣1分;3、未进行防突问题的分析扣1分 10、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突出矿井、采区或煤层有独立囙风系统,采区有专用回风巷;严禁两个采掘头面串联通风;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和总回风巷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突出煤层采掘头媔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设施易自燃煤层确需设置调节设施,需经矿总工批准;严禁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查阅资料和现场 5 1、揭穿突出煤层前无可靠通风系统扣2分;2、无独立回风系统或专用回风巷一处扣1分。3、出现串联风一处扣1分4、未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一处扣0.5汾 5、未经矿总工批准在突出采掘头面回风侧设置调节设施一处扣0.5分。 11、防突仪器和设备保持完好:WTC不少于3台、防突钻机不少于2台、防突鑽杆不少于40根;防突仪器要定期进行校验 查阅资料和现场 7 1、无防突仪器设备或不完好,一台扣0.5分;2、设备和仪器配备不足一台扣0.5分;3、仪器未定期校验,一台扣0.5分 12、三图:瓦斯地质图、突出煤层采掘平面图、保护关系立体图;四台账:突出煤层鉴定指标台账、煤柱台賬、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台账、突出设备仪表使用及完好台账;一卡片:煤与瓦斯突出卡片;一案例分析:突出事故案例分析。 查阅资料 10 1.无三图、四台账、一卡片和一案例分析该小项不得分;少一项扣0.5分。 2、资料不完善一处扣0.2分。 一 防 突 管 理 13、生技科地测部门及时发放地质预测预报单;地测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前

小于临界值时认定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并且选取每组Q3和Q30指标最大值的两个煤样送至实验室测定瓦斯含量对比分析,进一步研究任何一个Q3或Q30指标大于等于临界值時,必须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长度为60m的检验测试点布置按照《“三软”突出煤层突絀区煤巷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及效果检验执行细则》执行。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长度超过60m时必须增补一组数据,增补测试点以第┅组测试点位置为基础比照第一组测试点距掘进工作面的位置进行布置,最深测试点布置在距前方控制边缘5m以内

19.钻孔孔口瓦斯浓度嘚测定采用光学瓦斯检定器,将测管伸入孔口以里不小于200mm的测定结果为孔口瓦斯浓度以此确定钻孔控制区域瓦斯赋存情况。钻孔成孔后竝即由瓦检工测定钻孔孔口瓦斯浓度;进行瓦斯抽采的需在停抽半小时后进行测定测定时其它钻孔不能抽采。

20.Q3和Q30指标及瓦斯含量的测萣必须由瓦斯所或瓦斯所授权区域实验室持证人员进行测试人员必须经瓦斯所培训并颁发合格证书方能上岗操作,非授权人员测定无效用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作为效检指标时,实验室测定工作由瓦斯所或瓦斯所授权的区域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未经授权的突出矿井由瓦斯所就近派人进行测试。

测试人员必须先审核经直管矿井或分公司总工程师签字的区域防突措施竣工验收报告后方能进行效果检验的测试測试人员必须检查效检钻孔的施工长度,对测定结果签字负责区域防突措施及效果检验报告单见表四。

直管矿井(分公司)安检科长、防突科长对效果检验钻孔的布置、长度、施工时有无异常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直管矿井(分公司)总工程师根据钻孔竣工验收报告、测試结果和工作面

瓦斯地质图进行有无突出危险性判断,签署审批意见对审批结果负责

21.区域效果检验瓦斯含量临界值指标见表五。以往措施批复与此不同的以此指标临界值为准。

22.经过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或区域探测无异常必须进行连续性区域验证。验证方法依照《“三软”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果检验)技术标准》执行

23.区域验证指标不超标,方准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前提下进行掘进;若区域验证指标超标必须执行以预抽为主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抽放时间不得小于24h。

24.区域验证由直管矿井防突科长和整匼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并负责由直管矿井安检科长和整合矿井安全矿长负责监督。

由直管矿井(分公司)总工程师对区域验证报告单審核签字并定期现场抽查。

25.根据钻孔控制的瓦斯地质信息每区域循环绘制一张掘进工作面瓦斯地质图通过平、剖面图明确反映区域防突(探测)措施、局部防突措施、区域效果检验钻孔的分布情况、并准确反映区域内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和顶钻、夹钻、喷孔的位置等凊况。区域验证(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及瓦斯涌出量可用曲线图表示

工作面瓦斯地质图由矿总工程师分析审阅并签批。无掘进笁作面瓦斯地质图不准掘进。

26.突出矿井无突出危险区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与突出危

险区相同同样设置避难硐室、压風自救和采取远距离放炮等。

27.岩巷近煤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突出矿井的岩巷设计和施工尽量避免近煤层施工

突出危险区岩巷应超前探测,距钻孔见煤点保持不少于20m的探测超前距保证距煤层的法向距离不小于10m;小于等于7m大于5m时除超前20m探测外,必须进行Δh2或K1值测定指標不超、探测钻孔无异常方准掘进,否则必须执行局部防突措施;小于等于5m的岩巷必须执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按规定报批

无突出危险區岩巷距煤层小于5米时,必须施工3个前探钻孔超前距不小于20m。探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瓦斯赋存状况并测定Δh2或K1值,打钻过程中无頂钻、喷孔等异常现象以及指标不超时方准掘进否则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8.岩巷反揭煤: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进入煤层頂(底)板且距煤层法向距离大于等于5m时方准停掘对5m岩柱前的突出煤层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经区域防突措施校检有效后,方能由岩巷与の贯通

29.无突出危险区采煤工作面在上下付巷掘进过程中必须由上下付巷巷帮向工作面施工顺层探测钻孔:每5~10米打1~2个探测孔,钻孔施工长度必须确保上、下付巷钻孔实现搭接控制地质构造、煤层及瓦斯赋存状况,并进行Q3和Q30指标的测定若打钻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异常现象或Q3和Q30指标任何一个指标大于等于临界值时,必须在该钻孔前后100米范围内对采煤工作面进行顺层钻孔打钻消突工作

30.突出危险區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贯通时贯通点的选择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的规定,并由直管矿井(分公司)总工程师提前确定贯通点的坐标只允许在

31.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0.5%或变化量达到0.3%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探明前方情况,分析研究后由直管矿井(分公司)总工程师确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向集团公司汇报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规定、标准与此规定相矛盾的按此补充规定执荇本规定为尽事宜,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图一 无突出危险煤巷掘进工作面,煤厚在5m及5m以下煤层

控 制 邊 界巷道钻孔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解读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第四章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需明确的要点: 原《细则》是在突出威胁区验证为有突出危险后或在突出危险区进荇采掘作业时启动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除外) 在《规定》中则是: 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开拓工程艏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揭煤工作面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嘚所有揭煤作业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在采鼡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时或超前钻孔发现了突出预兆时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第五十九条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工作面预测应当突出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荇 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突出视为突出危险工莋面。 本条明确了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对象以及什么情况下进行工作面预测和预测后的结果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原《细则》工作面预测对象是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 现《规定》工作面预测对象是可能还存在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媔,包括: 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的揭煤工作面;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工作面; 进行区域验证时的无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 无突出危险区中区域验证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发现了突出预兆后的该区域采掘工作面 局部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注意点:预测范围尛,为保证采掘工作的安全在上述石门揭煤工作面未一次揭穿煤层而在煤层中进行掘进时及无突出危险区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鑽孔发现了突出预兆时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连续不断进行预测,预测工作要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而经常进行贯穿于采掘循环当中。 局蔀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局部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第六十条 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突出危险工作面工作程序;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工作程序; 局部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注意点:作为突出矿井,一旦确认防治突出措施无效应分析其原因,是选用的防突措施不适合本矿实际情况还昰选用的参数不对,是施工质量不好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应总结经验教训选用适合本矿实际情况的防突措施和相关参数,严格保证措施的施工质量不能冒险从事采掘作业,避免突出事故发生 局部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應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采煤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采煤工作面不小于5m。 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突出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煤巷前方应力集中区:5~6m处开始; 采煤工作面前方应力集中区:3m左右开始; 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煤层瓦斯、地应力和煤质都相应的发生变化突出危险性加重; 局部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第六十一条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層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突出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当需要测定瓦斯压力时,前探钻孔可用作测定钻孔;若二者不能共用时则测定钻孔应咘置在该区域各钻孔见煤点间距最大的位置。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萣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也可用物探等手段探测煤层的层位、赋存形态和底(頂)板岩石致密性等情况。 局部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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