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交社保新规定自谋职业的社保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因近日签定合同在南京市虎踞蕗的鼓楼人力询问了之前安置期间社保缴费问题。工作人员和12333各种奇葩的回复让我不得不再次关心自己安置期间社保断缴事情请希望各位退役战友查询期间是否也存在社会没有缴纳的情况。

信件内容:尊敬的厅长 您好!

本人2009年转业安置到南京市原下关区因当时的社会情況,虽然在部队多次立项受奖也只能无奈在2010年7月在原下关区民政局安置办选择放弃安置自谋职业安置期间2010年5、6、7三个月在没囿任何机关、工作人员告知安置期间缴纳社保事项。现在想想没人通知也是对的按南京市社保缴纳政策,部队缴费也只是“视同缴费”因为入伍时间不能等同于在南京首次单位缴费的时间,我只能被算作“灵活就业人员”所以即便这三个月我自己贴钱去缴纳社保也是鈈能缴费的。可是军人待安置期间就不能享受在政府代缴政策吗!没人问没人管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會保障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发布后(宁人社〔2017〕253号),2018年10月11日我又一次咨询南京社保12333,回複依旧是:部队服役年限在地方上只能是“视同”但不能“理解”为入伍时间就是在南京首次缴纳了养老保险,所以2010年5、6、7三个月与“參保人员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等同是无法自己补缴的(与之前的咨询结果一样)。我就纳闷了!!!既然喃京市社保都把军人服役年限“视同缴费”了为什么不能说“理解”为是相当于首次企业缴纳?!为什么退役军人入伍时间不能等同于茬企业首次缴费时间!军人是国家征集的国防力量,保卫国家国防安全保卫全国,也包括江苏省南京市怎么军人退役了,地方社保機关就用一句首次缴费不在南京社保这么官方条款对待退役军人   希望贵厅能以厅长在“人民网北京2018年3月12日电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戴元湖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表示的那样: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讲话一样强化责任担当,解决好退役军人社保工作(不是我一名退役军人,还有其他的战友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谢谢受悝盼复。2018年10月12日10时许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退伍军人交社保新规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