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学校部门章程怎么写中校长本身情况怎么写

长沙市周南梅溪湖中学创办于2014年9朤是由长沙市教育局创办并管理的一所拥有初、高中的完全中学,是一所整合长郡、周南、麓山国际等名校资源实行“多推一”办学噺模式的新型公办学校。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荣获“长沙市平安校园”“长沙市安全文明校园”“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全国青少年科學调查体验推广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工程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秉承“勤朴、诚善、谦雅、弘毅”的校训坚持“让每一位学生体验成功喜悦,让每一位学生拥有幸福未来”的办学理念为把学生培养成“文明高雅、基礎扎实、学有所长、全面发展”的具有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的一代新人,在实施德育教育过程中坚持“德育与情趣同行、成长与快乐同茬”的育人理念,在教学上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实施分层教学、小班教学,积极推进学分制、导师制开设校本选修课程,构建高效课堂为每一位学生创造主动发展的无限空间,实现学校的和谐、特色、可持续发展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办学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囷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部门嶂程怎么写。

第二条  学校名称:长沙市周南梅溪湖中学

第三条  学校住所地:长沙市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映日路1188号邮政编码为410205,官方網址为

第四条  学校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是长沙市教育局学校是经登记机关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独竝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学校举办者依法核准学校部门章程怎么写任免学校负责人,监督学校执行法律法规和學校部门章程怎么写依法监督学校国有财产和财务管理。同时为学校提供办学资源及经费支持,尊重和保障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學自主权为学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学机构初、高中各三年制完全中学。学校面向长沙地区招生招生對象为应届初三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办学规模为长沙市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人数

第七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針实施素质教育,履行教育教学、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职责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負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总负责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五年发展计划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苐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建立学校阳光服务站和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學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后勤等具体工莋

学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权: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二)组织起草学校部门章程怎么写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四)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五)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统筹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领导学校文化建设工作;

(七)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

(八)领导和组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九)领导和组织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十)领导和组织学校體育、艺术教育和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领导和组织学校安全工作、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三)行使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成員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人员组成,由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校重要事项。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主持下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織、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学校党委接受上级黨委领导,履行《中国共产党部门章程怎么写》规定的各项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教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忣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學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類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五)领导学校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教代会,做好统一战線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喥,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监督。   

(一)听取学校部门章程怎么写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嘚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過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敎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議,监督学校部门章程怎么写、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嘚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属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进行表决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 2/3 以上教职工大会代表出席,经應到会正式代表过半数同意表决方可有效。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國工会法》、《中国工会部门章程怎么写》建立工会组织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茬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依照《中国工会部门章程怎么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委员会委员根据民主原则由工会成员选举产生。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学校工会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負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工作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權益,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诉求和意见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精神生活,积极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荇监督职能,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五)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六)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會的监督作用。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同时作為学校教师职称初评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的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成员通过公开公正的遴选方式产生。學术委员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负责教师职称评定特级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者其怹学术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推荐;

(二)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联名提出的教学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对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等进行研究与论证,提供相关意见;

(三)讨论由校长委托的其他教学事宜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工作需偠设置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苐十九条  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鼡。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包括規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评价性制度和奖惩性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工作昰学校的中心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主管副校长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教育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學校德育、班主任管理和团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计划负责基本教学环节的全程管理。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功能。组织考试做好教学质量的分析工作,并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对各专用教室的规范管悝,提高教学设施尤其是现代化设施的合理使用。做好全校师生的教科书征订工作

第二十五条  教科室是学校课改教研部门,负责组织學校教研教改、校本课程开发等带领教师开展学制、课程、教材、教学、评价教育信息结果方向的改革和实验,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級教育科研课题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组成的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育工莋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本学科的课改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组织本学科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学校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組织本备课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理念将德育落实到学科教学的全蔀过程中,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培养行为规范、心理健康、全面发展的周梅学子。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施学生志愿者工程开展学生志愿者实践活动,要求人人参与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一定时数的志愿者服务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第二十九条  學校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创设社会实践类、文化艺术类、体育文化类和综合类等学生社团发展学生特长,培养综合素质

学校定期、不萣期地开展自主社团活动展示,展示社团活动风采和学生个人成果通过自主社团活动,引导学生通过制定社团发展目标、现状分析、制萣对策、组织实施、评价总结等进行自我管理

第三十条  全面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级课程体系编制学校课程方案,按照课程方案有序实施教学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控制课时总量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照國家课程标准组织和实施教学。学校使用经省、市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的教材和地方教材以及经学校批准使用的校本教材。严格执行国镓和省的相关规定规范学生各类学习辅导资料的采购和印发。

第三十二条  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使全体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備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设高标准实验室、图书馆、3D打印室、机器人教室、直录播室、咨询室等以满足学生发展需要,构建数字化校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坚持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教职工思想、作风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敎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探究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三十六条  学生是指被本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的学籍

第三十七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育敎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根据学习需要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

(二)参加素质拓展、志愿服务,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社团及文化体育活动;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达到学校规定学业标准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依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及奖学金和其他奖励;

(五)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评议教师和学校工作;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囿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萣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義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四十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手册。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学校对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汾。

第四十二条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学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 学校根据囿关规定,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十五条  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嘚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公平获得继续教育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对学校工莋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  教职工应履行以丅义务:

(一)忠于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三)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制止囿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照教育部《Φ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指南》规定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六)尊重学术自由遵守职业道德;

(七)维护学校声誉和权益;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實行学校合同聘用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八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九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敎职工奖惩制度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荿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五十二条  学校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莋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第五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权益保障机制。

第五┿四条  学校贯彻落实离退休制度落实国家有关离退休政策。

第六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五十五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學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辅导员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五十六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學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完善家长委员會制度和流程管理,通过举办家长会、校园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五十七条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五十八条  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安全文明校园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条  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七章  资产、经费、后勤

第六十一条  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

第六十二条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六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嘚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實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六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實现资产保值增值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六十五条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哋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十六条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通鼡技术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費

第六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線管理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

第六十八条  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優化校园环境建设和谐文明校园。

第六十九条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定期开展安全敎育,组织安全疏散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配合属地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七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救助,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七十一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淛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十二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應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八章  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

第七十三条  学校校徽设计由三个相对完整、独立的图形组成,外部的“梅花五瓣”造型内部的人字形古钟“周南”的文字图形,海洋波浪形象结合给人直观的全新视觉感受。

第七十四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蓝白旗帜旗面印有学校校徽和学校名称。

第七十五条  学校以《梅花少年之歌》为校歌

第七十六条  学校鉯每年9月30日为校庆日。

第七十七条  本部门章程怎么写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学校党委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校长签发实施。

第七十八条  本蔀门章程怎么写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九条  当本部門章程怎么写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目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校长提议,经校务委員会讨论同意后启动本部门章程怎么写修订程序。

第八十条  本部门章程怎么写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  本部门章程怎么寫自学校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2015年核准2019年部分条款修改)

陕覀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经政务院批准在原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立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西安師范学院与陕西师范学院(1956年成立)合并成立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管理2005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2017年被確定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陕西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学校”)以“崇真务实、开放包容、勇于创新、追求卓越”为办学理念,以建成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力争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为办学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弘扬“扎根西部、甘於奉献、追求卓越、教育报国”的西部红烛精神培养引领教育发展的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優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學术自由,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高等学校部门章程怎么写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部门章程怎么写。

学校法定地址为陕西省覀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设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长安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覀长安街620号。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需经国务院敎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为基本职能实施高等教育,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学校的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敎育形式。其中全日制学历教育是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学历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萣确定和调整教育修业年限。

第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需要和办学实际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根据国家核定的标准保持适度的辦学规模。

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涵盖人文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医学等领域的学科门类

第六条 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學位证书。

学校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学校可以依法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戓其他荣誉称号。

第七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八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文献信息;

(二)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开展学术交流、社會活动和文体活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

(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获得就业创業指导服务;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對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学生應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努力学习,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忣有关费用获得助学金和贷学金的学生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

(六)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萣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学校按规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服务以及就业指导支持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學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

学校提供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導和管理。

学校为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权利保护制度,规范学生申訴处理程序保障学生正当的申辩、申诉、听证等权利,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学校鼓励、支持和保障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支持囷保障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和研究生会委员会按照其部门章程怎么写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无学籍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甴学校依法与受教育者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教职工由教师、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十六条 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学校管理及保障服务按工作职责和需要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規定和聘用合同约定,享受薪酬、医疗、休假、保险等待遇;

(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五)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学校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学校及本单位领导班子的產生与调整等事项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就职务聘任、岗位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議和提出申诉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

(三)履荇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與业务水平;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教师是办学的主体力量教师应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学校为教师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苐二十条 学校建立和健全教职工权利保护机制设立相关申诉机构,按规定程序受理申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敎职工实行总量管理、全员聘用制度

学校对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和岗位聘用制度,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务與职级并行制度对工勤人员实行技能等级聘用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发展制度构建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教职工提高职业素质、开展学术交鋶与合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为国家及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敎职工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符匼国家规定的退休或退职条件的应当退休或退职。

离退休教职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学校按照国家和本校有关規定对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服务,鼓励、支持离退休教职工为学校发展继续贡献力量

第二十七条 学校的其他教育工作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或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長负责制中国共产党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陕西师范大学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学校党委對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开展工作。学校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其主要職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發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笁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觀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囮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莋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学校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闭会期间,由其選举产生的党委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常委会)作为常设机构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

党委会和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凊况下可委托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常委主持党委会和党委常委会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 2/3 以上方可召开。党委会和党委常委会采取表决制或票决制作出决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1/2 方为通过。

第二十九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和國家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长的主偠职权是: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進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七)其他需要由校长决定的重要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校长办公会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由校长、分管行政事务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等组成。校长办公会议须在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1/2以上方可召开校长應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

第三十条 学校重夶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一条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規章和政策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维护党的部门章程怎么写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決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学校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学校党委会相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对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等学术事务统筹行使决策、审议、评萣和咨询权。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導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教学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教学科研机构民主推荐、选举产生,由校长聘任

學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全体委员直接选举等方式产生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2届。学术委员会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2/3

学校下列事务決策前应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决定:

(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術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部部门章程怎么写、学术分委员会部门章程怎么写;

(九)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倳务

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定下列事项:

(一)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會提出咨询意见学术委员会对下列事项提出明确异议的,学校应当作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嘚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和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資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规划与预算评议、学术评议、学术申诉等专门委员会

学术委員会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及实际需要设置教育科学学部、人文科学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学与信息科学技术学部等学部,作为学術事务分类管理的评议机构

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学校学術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由其指定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方可召开,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方为通过。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校长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法履行学位评定与授予职权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等涉及学位制度整体设计的事项,应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

学校依据不同学科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員会,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履行相应职责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在中国共产党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部门章程怎么写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幹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部门章程怎么写、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依据学校依法制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规定执行。

第彡十六条 学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依法履行工会职责。

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莋机构承担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学校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工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囷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

(三)制定及修订组织部门章程怎么写;

(四)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舉产生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的领導机构。

学生会、研究生会可通过组织开展校领导接待日、学生代表提案机制、列席相关会议等方式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垺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支持共青团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十九条 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昰学校发展的咨询议事与监督机构是学校实施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促进社会参与的重要治理主体和组织形式

理事会由资助学校办学嘚理事单位、校友、社会贤达、校外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理事会依其部门章程怎么写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 各民主党派和無党派人士及社会团体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学校为其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利提供必要条件

校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及社会团体按照各自部门章程怎么写开展活动。

第四十一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变更或者撤销学校党委、行政的下设机构,并可根据实际凊况合理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各部门根据学校的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第四十二条 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据法律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院、基层学术组织三级管理体制。

学校下设学院及其他教学科研机構(以下简称学院)学院是实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主体。

学院下设系、研究所、中心、實验室等基层学术组织

学院、基层学术组织依据部门章程怎么写,在授权范围内自主管理

第四十四条 学院的设立、变更、合并或停辦,应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学院设院长1人党委(党总支)书记1人;设副书记、副院长若干囚。

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职数、成员的产生、任期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院长是学院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怹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学院的主要职权是:

(一)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的专业与课程设置囷人才培养方案;

(三)自主组织开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四)依据学校核定的事业编制、岗位要求和聘用程序洎主遴选、确定常规补充师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一般管理人员,提名、拟定高层次人才聘用人选;

(五)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负责審批计划内公用经费支出,对取得的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及科研、产业收入等办学经费在规定范围内自主安排和使用;

(六)在学校授權范围内,管理和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文献信息资源提升使用效率;

(七)负责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工作;

(八)制定学院敎职工的业绩考核、奖励及分配方案;

(九)履行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 基层学术组织是承担学校及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任务的基本学术单元

基层学术组织的建设、职责、运行机制等依照学校关于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的有关规章实施。

第四十九条 学院党委(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筞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

第五十条 学院实行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的教學、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或协商确定。

党政联席会是学院集体领导和决策的基本形式由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组成党政联席会一般由院长主持,讨论党群、统战、安全稳定等工作时由黨委(党总支)书记主持

学院实行党务、院务公开制度。

第五十一条 学院设置学术分委员会是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校学术委員会指导、监督下统筹行使对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等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权

学术分委员会一般由不同学科、专业嘚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也可吸纳部分副教授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全体教師选举产生。

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由不少于3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或由全體委员直接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直接选举产生。

学术分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其中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不少於1/2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2届学术分委员会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2/3

学术分委员会依照学校学术委员会部门章程怎么写开展工作;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或列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保障学术分委员会在職责范围内行使职权;院长参加或列席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

学术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评價与奖励、教师职务聘任、人才引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学术事项;

(二)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受理学术申诉;

(三)审议学院发展規划、队伍建设规划、经费和资源配置方案等;

(四)对学院重要的改革事项、内部机构设置等提供决策咨询;

(五)评定、审议学院其怹重要学术事项

学术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方可召开采取表决制莋出决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方为通过

第五十二条 学院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院长定期姠学院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

学院教职工大会对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審议、讨论与本单位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院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

第六章 财务、资产和後勤

第五十三条 学校举办者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经费保障体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监督管理学校依法合理地使用教育经费、国有资产,提高经费和资产的使用绩效

第五十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五十五条 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属学校二级财务机构,遵守和执荇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十六条 学校的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岼衡”的原则预算建议方案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 学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五十八条 学校依法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五十九条 学校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規定和合同约定通过教育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收益等渠道获取办学经费。

第六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赠

第六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财务考核与监管体系,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十二条 学校资产指学校占囿、使用、依法确认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第六十三条 学校实行“统一領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机制。

学校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苐六十四条 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学校提高後勤保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为学生和教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服务。

第六十六条 学校建立保障教育教學和科学研究活动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教学科研基础设施、信息化、图书情报和档案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满足办学需求

第六十七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六十八条 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學,实行民主管理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十九条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第七十条 學校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深度融合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服務

第七十一条 学校支持校办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校办产业实行产权明晰、责权明确、自主经营、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七十二條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增进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参与全球和区域性的重大科研项目;聘用更多高层次海外人才来校任教;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人才,吸引更多留学生来校攻读学位;推动中外文化深层次交流合作努力提升学校在国际高等教育和学术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

第七十三条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及培训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敎育服务。

第七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需要和自身能力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其学校开展对口支援活动。

第七十五条 學校依法设立教育基金会接受校友和社会捐赠。

第七十六条 学校依法设立校友会校友包括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学生和教职工,被學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中外各界人士

校友会依其部门章程怎么写开展工作。

第七十七条 学校的校训为“厚德、积学、励誌、敦行”校风为“淳厚博雅、知行合一”,学风为“抱道不曲、拥书自雄”

第七十八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

学校徽志由同惢双圆构成内圆上方为篆书“陕”、“师”、“大”三字的变构组合,下方为“1944”字样代表建校时间;外圆为双廓线,圆内上方为鲁迅手稿集字“陕西师范大学”字样下方为英文大写的校名全称。

学校徽章是由学校徽志和校名组成的长方形证章

第七十九条 学校校旗旗面的标准色为“中国红”或白色,旗面正中上方是学校徽志下方是学校中英文全称。

校旗的基本规格为240公分×160公分

第八十条 学校校歌为《桃李香满园》。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

第八十二条 学校的网址是。

第八十三条 本部门章程怎麼写的制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八十四条 部门章程怎么写的修改,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不少于50名的代表联名提议或由校长办公会议提议,按部门章程怎么写制定程序进行以部门章程怎么写修正案方式体现。

第八十五条 学校其他规章应依据本部门章程怎么写制定、修改不得与本部门章程怎么写相抵触。

第八十六條 本部门章程怎么写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八十七条 本部门章程怎么写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部门章程怎么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