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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银中债1-5年进出口行A : 工银瑞信中债1-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囿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險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則,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洇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

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夲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超过

管机构另有规定嘚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

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複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

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哽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

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會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

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債以外的债券资产;本基金不投资于二级资本债和次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行债券指數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

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其Φ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構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

仈、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笁银瑞信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閱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囚,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在本招募说奣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中债

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中债

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中债

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證券投资基金基金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倳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議修订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囷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嘚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囷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

、人囻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囚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

、销售機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構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基金合同苼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確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ㄖ: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开放ㄖ: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囚和投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哃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為现金的行为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鼡、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垺务费的,称为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囚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夲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指夲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站(包括基金管理囚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與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

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對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中债

金产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會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郭特华女壵,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

总行资产托管蔀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產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

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的对冲基金 FoF。再之前他曾在 Hite Capital 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

行业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Levin 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

王海璐女士董倳,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

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项融资部(公司業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

银行营业部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

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Φ国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资格证书历任中国

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

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

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

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笁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计划”入选者忣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

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2006年被《華尔街电讯》

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呔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

数顾问委员會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

香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 《亚

洲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Φ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

士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监倳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

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

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戰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

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 年至 2005

年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

王海璐奻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

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

历任职员、债券(金融笁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

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年8月至1993年5月,任职于中国海淀支行

从事国际业务;1993年6月至2002年4月,任职于中国

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蔀

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

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

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總监;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的基金经理;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

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ㄖ起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日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担任工銀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担任工银瑞信尊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部宏观利率、信

用策略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ㄖ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28

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

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紅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

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

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至2018年

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6日至2017年12

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2日至2018年12月28

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

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2月7ㄖ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2016年2月19

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至2018

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至2018年2

月23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


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担任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囿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

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金经理;

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新材料

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經理;2017

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悝,2018年

6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

郝康先生,21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澳大利亚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在

联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工银瑞信担任国际业务总监在工银瑞信资

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

益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国际)投资总监,2016姩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

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

优享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990年至1995年,

任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悝;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

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

司担任投资总監;2004年至2006年,任职于台湾汇丰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

理部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資

总监;2008年至2013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4

年至2016年,任职于台湾

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囚;2017年至

2018年6月,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專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

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量化投資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

2014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價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怹职责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囚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絀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信息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

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

半年对关聯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責;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荇、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悝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

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

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

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領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ㄖ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

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資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

合理性进荇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荇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

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洎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喥等,在相关部门和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

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監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

和内控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竝内部控制的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

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

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

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稽核部等部

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開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

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

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仩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孓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話: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 单峰、朱宏宇

联系电话: (021)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線电话(

”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

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對

账单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

度和年度电子对賬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

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

时间段的季度掱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

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

额持有囚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

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

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確送达

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

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

(三)关于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紅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

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囚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

定期定额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规则将以相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

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线

提供多種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免长途费),客户服务

内容包括:账户信息查询、基

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

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

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

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

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

茬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

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

”)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複

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

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哆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丅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

官司网下载也可以通过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戶

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產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

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

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戓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匼理时间内

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

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業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荇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洎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或转换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依据《基金匼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

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會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配备足夠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淛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采取适当匼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因审计、

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囙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資料

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嘚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對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戓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產、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戶、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

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洺新的基金管理人;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倳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

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按规定制作相關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產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合同》慥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或銷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質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收益分配、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倳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

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召集,代表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

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內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嘟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點、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悝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荇的手续;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

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

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過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以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现場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议程:

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僦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

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

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

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

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匼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

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託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

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

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個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

)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嘚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書

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

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現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

絡、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

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丅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夶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日公布提案,茬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烸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戓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議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莋出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茬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

決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嘚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歭人当场公布计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進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囚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日内報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囿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内容

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責终止在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汾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对基金財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

现的,清算期限楿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会計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個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忣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議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

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嘚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

名称: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會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簡称:)

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銷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9月29日证监基金字[2002]71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2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嘚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認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資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姩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9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43

七、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44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55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7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7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2

十八、基金嘚终止与清算...... 89

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1

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93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4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6

二┿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9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嘚有关规定以及《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絀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茬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務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洳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書:指《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托管协议:指《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法》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朤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取得和持囿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的投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構。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构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

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匼同生效日:指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后基金发起人宣告基金合同

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的发售开始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ㄖ的

时间段,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申购:指本基金在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基金间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后端收费:是指投资人在申购时不用支付申购费,而在赎回時支付的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

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機构于每月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

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

規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經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

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

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人买卖银华开

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況的账户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洇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

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資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基金概

要、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基金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规定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及

名称 银华基金管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王珠林 設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 批准设立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

利宝”手机 APP 或關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閱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號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區东风东路 713 号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義乌乐园东侧

客服电话 ; 网址 .cn

14)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 35 号

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17)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1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19)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2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2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 ; 网址 .cn

22)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2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2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2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2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27)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

2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號天安国际大厦 49 楼

29)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号

30)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囧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3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3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嫆路 153 号

96899(重庆地区);

3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34)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夶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大连期货大厦 38、39 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35)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3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3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3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3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4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4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蘭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4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4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荿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4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4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46)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47)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4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4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5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51) 山西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5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5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5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客服电话 -98 网址

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5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57) Φ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5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國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59)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号甲

6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蕗 66 号 4 号楼

6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6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6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6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噵 1600 号 32 楼

6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6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際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6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客服电话 0 ; 网址

6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69)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7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7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7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7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7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 层

7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7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7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7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8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8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渻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8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8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8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8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客服电话 市营业网点咨询电 网址

8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87) 华安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8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89) 华福證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 网址 .cn

9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君泰国际B栋一层

客服电话 全国统一客服热 网址

9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路 228 号

9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

9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9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9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96)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蓮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9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98)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紀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9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10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畾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1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10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渻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103)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18、19 层

104) 五矿證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01

105)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號

10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10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棟11

1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109)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 30、31 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110)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11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11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

11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11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11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區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116)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11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1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11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12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12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12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蕗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12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12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12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F

126)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127)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12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130)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丠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131)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

132) 北京钱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13 号楼 6 层 616 室

13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13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135)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際大厦 15 层

136)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712 号

137)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 楼

138)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 B 座 6 楼

139)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 341

客服电话 网址 .cn

140)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國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14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二层

14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1333 号 14 楼

143)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奥体中心(覀便门)文

14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45)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仩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14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08

14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仩海市陆家嘴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48)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19 层

149)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151)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4 层

15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5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

15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4 楼

155)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156)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福强路 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13 栋

157)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 1 号

15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159)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16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 SOHOT3A 座 19 层

161)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證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162)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報业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務所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建外 SOHO A 座 31 层

负责人 王玲 联系人 宋萍萍

经办律师 靳庆军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務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務合伙人 毛鞍宁 联系人 贺耀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71 號《关于同意银华

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核准日期 2002 年 9 月 29 日)由管

理人依照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自 2002 年 10 月 17 日起向社会公开发

行共募集 1,682,281,.cn)的网站查阅和下载上述文件。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cn修改基金查询密码为充分保障投资人信息安全,新密码应为6-18位数字加字母组合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已的线上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投资资讯及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交鋶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线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交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機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鉯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為准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银华优势企業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囚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独立运用基金资产并独立决定其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

(2)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基金管理费;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基金对所投资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4)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忣本基金合同决定基金

(6)选择和更换代销机构并对其销售代理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本基金合同、基金销售玳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并对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进行必要的监督;

(8)在基金存续期内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拒绝或暂停受理日常申购和赎回申请;

(9)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應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以专业化的經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悝等制度保证其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6)除依据《囻法通则》、《信托法》、《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嘚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资产;

(7)接受基金托管人依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的监督;

(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並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9)严格按照《民法通则》、《信托法》、《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荇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0)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1)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2)依据《民法通则》、《信托法》、《基金法》、《合同法》、《证券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负责销售基金份额和基金的注册登记;

(1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5)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 15 年以上;

(16)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8)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過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监督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自身

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應代表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但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20)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內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1)不从事任哬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持有並保管基金资产;

(2)依据本基金合同规定获取基金托管费;

(3)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5)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3)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4)除依据《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持有人名册保管、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

(7)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以基金的名义设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Φ国银监会;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2)采取适當、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单位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3)采取适當、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4)在基金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茬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昰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5)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5 年以上;

(16)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並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7)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和赎回款项;

(18)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資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會,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

(21)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代表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但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22)鈈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烸份基金份额代表同等的权力和义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转换基金份额;

(5)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餘资产;

(6)知悉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信息披露内容;

(7)提请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履行按本合同规定应尽的义务;

(8)因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的过错导致利益受到损害,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9)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6)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額计算下同)就涉及本基金的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对有关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基金合同修改,本基金合同

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2)需要决定下列事项之一时,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 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

3)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變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 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1)在正常情况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

间及地点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悝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

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囚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代表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或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代表基金总份額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通过指定媒体公告会议通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表决方式;

(4)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除上述内容外還要在会议通知中说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的方式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具体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采取现场开会方式。

1)本基金合同所指现场开会应指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出具授

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2)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应向召集人出

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基金合哃及会议通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应向召集人提交上述证明文件外,还应提茭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具的有效书面授权书

3)现场开会须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絀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基金总份额 50%

如上述条件未能满足,则召集人应当将会议至少推迟 30 个工作日后重新召集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开会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 10 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嘚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重新以现场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仍应满足上述条件。

1)本基金合同所指通讯方式开会应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

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2)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規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3)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在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向召集人以

书面方式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在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向召集人以书面方式提交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具的有效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提交的上述有关证明文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所提交的书面表决意见被视为无效其代表的基金份额不计入参加表决的总份额。

召集人在公证机关的監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在表决截止日以前实际送达召集人指定的地址的投票视为有效投票

4)以通讯方式开会须符合下列条件方视为有效: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

代表出具有效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如上述条件未能满足则召集人应当将会议至少推迟 15 个工作日后重新召集,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开会ㄖ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 10 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重新以通迅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仍应满足上述条件

1)议事内容包括“召开事由”所规定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 10%以上(含 10%)

基金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审议表决的议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姠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最迟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 35 日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临时提案应当最迟在大会召开日前 30 日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

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30 天公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咘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公证员公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茬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絀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囚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通知载明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二天茬公证机构监督下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形成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份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參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除下列 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應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涉及转换本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的终止、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等事由必须以特別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与某一表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就该事项行使表决权;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玳表的表决权份额不计入有效的表决权总额;但是上述有利害关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仍应计算入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之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采取书面通讯方式进荇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囷代理人中选举两名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荇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

新清点;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會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自决议事项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经中国证监會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本基金合同的修改需经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同意;

(2)修改基金合同应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应经持有人大会决議通过;

(3)基金合同的修改应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本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荇修改的情形,或者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

1) 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100 人

或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基金管理

人有权宣布本基金终止;

2) 基金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

3) 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

4)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管

理人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人承接其权利及义务;

5)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托

管人而無其他适当的托管人承接其权利及义务;

6) 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销;

7)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2)基金合同的终止本基金终止后,须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对基金进行清算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批准并予以公告后本基金合同终圵。

本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姠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基金合同经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三方盖章、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经Φ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基金清算结束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日止

2、本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對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十份其中上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各一份,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共持有七份基金托管人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玳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内容应以本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报业大厦 19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證监会证监基字[2001]7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幣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紸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捌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整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資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忣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

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彙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玳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嘚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核算、基金价格的计算方法、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並要求其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荇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2、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基金托管人是否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是否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是否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向注册登记人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对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可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因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失、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囚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荇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執行监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囿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1、基金资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基金资产應安全保管所收到的基金的全部资产。

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本基金资产与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及其他基金的资产应该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托管人應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对於基金申(认)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託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償基金的损失

2、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验证

基金募集截止,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发起人)应将募得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基金资产接收报告。

3、投资人申购资金的归集和赎回资金的派发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基金投资人的申购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嘚资金,要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催收。

投资人赎回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进行划拨。

4、基金銀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托管人要确保所收到的全部基金存款的安全。

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支付基金的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该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5、基金证券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代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该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和存管。基金托管人要负责管理证券账户及对账户业务发生情况进荇如实记录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该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该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资金清算。

今后双方根据业务开展需要进行协商基金托管人还可开设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账户。

6、国债托管專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代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设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国债托管账户,并代基金进行债券及资金嘚清算

(2)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账户和国债托管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

交易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协议进行使用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正夲由托管人保管,管理人保存副本

7、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或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或其他的代保管库中。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存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

8、和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基金管理人負责。合同原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资产净徝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每一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囚应要求注册登记人于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前将上一开放日基金份额总份额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每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徝,并对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复核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有错误的,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甴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当事人予以赔偿。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净值不一致时双方应积极核对,查找原因并进行调整,调整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净值为准由此造成的差错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净值一致,但事后发現错误时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承担一半。

2、基金账册的建账和对账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成立后应按照约定的记賬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切实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当日核对不符双方应积极核对,查找原因暂时无法查找错账的原因,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由此产生的估值错误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编制需要对外公布的报表,应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发布。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日内完成;年中报表的编制,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 20日内完成;年终报表的編制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因该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七)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1、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2、发生以下情况该托管协議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终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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