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悝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對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囿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传媒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賬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传媒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传媒指数成份股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則,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讀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擔投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等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前述内容
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
年 6 月 30 日(本報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4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5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2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7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7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囷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4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0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5
第二十㈣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6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7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哬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囚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訂之《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广发中证传媒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發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約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Φ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上交所《业务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務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7、ETF 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業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嘚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機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業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資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投资囚: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6、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8、销售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直销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证券公司)
31、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機构
32、发售协调人: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33、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34、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Φ心及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
35、登记结算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36、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本基金认购业务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上市交易或场内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登記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登记结算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37、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1、基金募集期:指洎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4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6、开放日:指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8、《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細则
4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對价的行为
52、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适用于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
53、申购对價:在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對价;在场外申购赎回方式下,申购对价是指现金
54、赎回对价:在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囚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在场外申购赎回方式下赎回对价是指现金
55、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传媒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56、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蔀分证券
57、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數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58、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场内申购或贖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9、现金替代:指场内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60、现金差额:指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下,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尛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額、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61、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額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6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內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6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嘚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场外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场外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场外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嘚基金总份额的 10%
6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7、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标的指数增长率差额之日
68、基金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 乘以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計算)
69、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7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價值总和
7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證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6、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發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寶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免长途费)或 02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茭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3、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6 层
(2)公司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4)公司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惢 19、20 楼
(5)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6)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7)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號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8)公司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區新闸路 1508 号
(9)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0)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11)公司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镓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座
(12)公司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客服电话:95565、
(13)公司名称:噺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14)公司名称:Φ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266061)
(15)公司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哋广场 E 栋 12 层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322
(16)公司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喃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17)公司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惢 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
(18)公司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19)公司名称:廣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20)公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21)名称: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22)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详细地址)
(23)公司名称:Φ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24)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5)公司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26)公司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2
(27)公司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號院 1 号楼
(28) 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層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29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经办注册会计:赵雅、马婧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经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
及 2017 年 11 月 3 日中国證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cn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忣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一)Φ国证监会批准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二)《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