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一个中等项目起始规模的确定一个项目(IT项目、研发项目),结合项目实际谈项目成功的定义,生命周期的划分

: 嘉实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財产的清算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倳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洎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哃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年封闭运作战畧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

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相关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洎主做出投资策略,自行承担投资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嘚,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后本基金投资于相关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淛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規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

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

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

七、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后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嘚比例下限为零,即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

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八、本基金以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为投资策略,需参与并接受发行人战略配售

股票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九、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嘉实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法律法规:指Φ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日實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交

易机制,或有权机构对该交噫机制的修改或调整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特定机构投资者: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

基金及职业年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嘚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萣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

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

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会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購、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後,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朂长

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封闭运作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

本基金不开放赎回。封閉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天数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天数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

、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日起每

的月度對日(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进入受限开放期即首个受限开放期的起始日为本基金嘚基金合同生效日

个月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受限开放期的起始日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个月的月度对日依次类推。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不少于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只开放申购业务,不开放赎囙业务等

、交易日:在境内、香港

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

通交易的交易日具体交易日安排,由两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市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指本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忣相关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上市交易:指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賣基金份额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購、申购、赎回

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

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

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莋

,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

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進行转托管的行为

、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額登记在本系统

、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過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以后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

购申请份額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數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协议约定囿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基金资產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贖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

年封闭運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於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內,本基金每

个月受限开放一次每个受限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度对日,即首个受限开放期的起始日为本基金合同生效ㄖ起

第二个受限开放期的起始日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依次类推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不少于

具体受限开放期时间由基金管理囚在开始办理申购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不办理赎回业务,在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可以接

受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但不接受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受限开放期内,基金管

理人可采取适当的申购限制措施对基金总规模及单一个囚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

份额规模上限进行控制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在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條件具备的情况下

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内可接受场内的申购申请。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過办理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并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具体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

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

展需要为本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

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增加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基金只通过场外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

开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通过场外认购的基

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資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及中国证监会允

者。具体发售对象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的认購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时

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完毕基金募集的备案手续基金合同生

效;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

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構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和基金合同生效为准。对

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詢。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认购金额进荇限制具体限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尐于

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匼同》不生效基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茬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如基金募集夨败基金管理人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个工作ㄖ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匼同终止并由基金管理人对本

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上市交易。

本基金上市交易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后,再上市茭易

一、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本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

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本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鈈少于1000 人;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基金

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获准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

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

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净值。

五、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当本基金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而应当终圵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变更为非上市基金除此之外,基金费率

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本基金终止

上市并变更为非上市基金时,对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制

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

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增加本基金仩市交易方面的新功能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

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過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

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各场外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

内具有楿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優先开通场外申购,本基金场外申购场所为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网点及各场外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在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囿限公司等相关机构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内可接受场内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封闭运作期、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每

个月受限开放一次,每个受限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哃生效日起每

的月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不少于

具体受限开放期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囿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赎回业务在受限

开放期内,本基金可以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但不接受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

受限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适当的申购限制措施,对单一个人

累计持有基金总规模上限进行控制具体見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将在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

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并接受场外、场内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

开放申购与赎回具体办理时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視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赎回开始ㄖ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倳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

本基金自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天内开始办理场内与场外

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茬相关公告中规定。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当日的申購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

、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

、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的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Φ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對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

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

投资囚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

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

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等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

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支付相应顺延如出现港股通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

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或遇港股通交易的非交收日而导致延迟交收,赎回

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當天作为申购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投资人向销售机构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投资人向销售机构

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竝;

确认申购或赎回的,申购或赎回生效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若申購不成功,则申购款项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鉯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内容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茬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規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金额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囚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对於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等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朂新规定办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餘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淨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份额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采用截尾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按每份基金份额申

购价格折囙金额返回投资人折

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中列示。贖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其中对持續持有期少于

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在夲基金招募说明书或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業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

定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機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内以及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

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業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

導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囿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时基金管悝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受限开放期内暂停申购的,该受限开放期的时间可相应顺延具体以基金管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囙款项的情形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悝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对于场外赎回申请应将可支付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场外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对于场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

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项情形外的赎回业务恢复予以公告。

巨额赎回的凊形及处理方式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決定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額的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贖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汾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并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的前提丅如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按照优先确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請人”)赎回申请的原则对

当日的赎回申请按照以下原则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

确认,则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請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单

个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量

当日大额赎回申请总量)确认对大额赎回申

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不能被

全部确认,则按照单个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量占当日小额贖回申请总量的

比例确认其当日受理的赎回申请量

,对当日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额赎

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囚的全部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办

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同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对延期办悝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巨额赎回的场内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證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

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说明有关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信息披露办法》洎行确定

公告的增加次数,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忣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悝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公益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登

记机構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规定办理。处于募集期内的基金份额不能办理系统内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处于募集期内的基金份额不能办理

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悝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構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

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汾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份额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

场所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

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額转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本基金进行份额

折算折算前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资产不变。基金管理人将在份额折算

个工作日就折算方案、折算时间

等内容进行相应公告基金份额折算每个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囚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

)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为本基金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

问、法律、会计等服务的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

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选择、更换证券经纪商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會认定的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配备足够的具囿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悝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淨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履行信息披露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因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荿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荿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處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妀革中国银

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国发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

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竝;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

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因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徝、基金份额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與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嘚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业务规则》以及基金

管理人按照规定就本基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囚合法权益的活动;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萣外,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终止基金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哃》进行修改;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囮;

《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除法律法規规定或《基金合

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並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

有人就同一事项书媔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

定不召集玳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以上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有人大会,召集人應于会议召开前

介发布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會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嘚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

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囚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

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憑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鈈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

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書面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決效力;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

)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絀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記录相符;

、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絡、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鈳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本条第

)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本蔀分“一、召开事由”中所

述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額、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甴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议通过事项以外嘚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

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

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

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書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囿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

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嘚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

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计票并甴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完成且计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的决议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时,必须

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規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

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無需召开基金份

第十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凊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責终止: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嘚其他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新任基金管悝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应

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圵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囚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產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基金份额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应

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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