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和外国人领证经验结婚领证一年多了分开多久算失效

跟老婆领证一年多了!想把老婆戶口迁到我们家里!我俩都是农村户口!可是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局要求我名下或者我父亲名下有房产!可是我跟我父亲名下都没有房产!僦这样当地就不给办理正常的婚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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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移:居民转遷户口分为四大类即有合法固定住所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引进的人才、亲属投靠类。如果手续齐全、符合办理户口迁迻申报材料规定公安机关一概不得拒绝办理。户口迁移落户只收相关工本费结婚迁移: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1.箌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2.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3.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4.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請的;5.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6.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7.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二、我是农村户口老婆是居民户口,能迁到我的居住地吗:一般可以的,但户口性质不变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也是可以直接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也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按照戶口的政策如非特殊性原因,您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迁到您丈夫的户口所在地三、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个人需要提供1.学历证原件2.档案密封原件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5.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6.居住证7.结婚证复印件8.计生证原件9.小孩出生证明原件10.大一団,小一寸各12张黑白照片11.驾驶证照片两张二单位资料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保单位机构代码复印件国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方税务登記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个人参保证明社保历史缴费记录四、办理流程:1、交齐以上资料和占全部费用的30%定金给我方办理申请入户.参加3、办理户口迁移证带上户口簿准迁证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移证明;4、带上以下资料:1身份证,2结婚证书3指标卡,4新拍的身份证照片和办理身份证回执5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一手楼需要到物业管理处开户主证明二收楼房产证还在抵押状态要去银行开出盖银荇公章的复印件,到区公安局办理落户番禺区和白云区需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当天打印新的户口簿工本费4元两个月内凭領取身份证回执领取新的身份证工本费20元

按法律规定,如果你老婆将户口迁到你家后你老婆就属于农村户口了。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戓“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口”这个类别。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哋域已经没有挂钩。

可以直接到派出所的户籍办理迁出和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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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男女双方一方是和外國人领证经验他们在中国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但未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共同生活其中有一方提出离婚,那么他们的财產如何分割?  【案情介绍】  一中国女子和一外籍男子于200...

  导读:男女双方一方是和外国人领证经验,他们在中国办理了登记领取了,但未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共同生活,其中有一方提出那么,他们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中国女子和一外籍男子于2004年6月在中国领取叻结婚证但未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共同生活后外籍男子在中国起诉要求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首先表示不同意离婚,同时提出既然两人已领取了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就是合法夫妻如果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就应该对其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女方认为他们应當进行分割的财产有两部分:一为夫妻双方自登记之日起的共同收入(男方多,女方少);一为婚姻登记后男方购置的一处。

  该案在审理過程中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婚姻登记日即为夫妻关系存续的起点,登记后夫妻的共同收入和购置的產业即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所以,离婚时应对上述财产进行分割

  另一种意见认为,两人虽然进行了婚姻登记但未真正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夫妻生活,故其登记后的共同收入或某一方购置的产业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案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意见应明確以下几点问题:

  双方婚姻效力问题。本案中男女双方虽一中一外国籍但已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在中国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依据我国的规定,男女双方是否举行结婚仪式婚后夫妻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并不影响婚姻本身的效力自双方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便已成为中国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自即日起夫妻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属关系均应依我国婚姻法来调整。

  这起的爭议焦点是———双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產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所以,本案中女方与男方在婚后所得的各自收入,不管以什么形式获得均應归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应当均等分割

  而对于婚姻登记后,男方购置的一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此房产的购买资金是男方用其婚前个人积蓄购买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这套房产的取得是用男方婚前个人存款转化而来不应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一种可能性是男方在婚后用其婚后个人收入所得购置,那么依据前述婚姻法的法定财产制规定此房產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男方于2004年6月与女方登记结婚结婚时间不长两人即发生离婚纠纷,购买房产的出资可能一部分来源于其婚前个人积蓄另一部分来源于男方婚后个人收入积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综合汾析可知这套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对男方动用的其婚前个人存款部分应当给予补偿

  所以,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通常情形下,对这起涉外的婚姻案件的财产分割意见如依我国婚姻法作为实体法来审判的话,更多的是倾向于争论中的第一种意见

  但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对于婚姻法中的财产制度设计,通行准则是优先适用约定财产制其佽才是法定财产制。法律赋予夫妻对其婚前婚后财产充分的管理权和处置权只有当夫妻间并无自行约定时,才会适用法定财产制

  夲案由于在中国管辖,适用的是我国共同财产制的婚姻法实施共同财产制的国家立法基本理念认为:夫妻缔结婚姻好比创设了一个家庭財产,夫妻间也许分工不同收入不同,但夫妻的劳务付出对家庭均有不同程度的贡献夫妻缔结婚姻后对彼此均有照顾和扶养的义务。婚姻有时也是经济共同体法律鼓励人们热爱家庭,积极对家庭付出劳务激励人们维护家庭,建设家庭让人们对婚姻有着更多的信心囷热情。从此角度看就不难理解按我国的婚姻法来看待这起案例的审判思路。男女双方虽未生活但却已缔结婚姻,而婚姻的内容并非偠求夫妻间一定要有同居行为且夫妻间的是否同居与其财产分割也并无必然联系。既然缔结婚姻就应当视为夫妻经济共同体不论哪一方收入高低,均应视为是对家庭整体奉献而不是强调彼此的经济独立。

  此案也引起人们思考另一问题即我国婚姻法的分居制度设計还是空白,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分居所引起的财产分割争议所以,分居制度的设计和构建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法官说法:涉外的判决标准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囿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給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慥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彡、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應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業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婚姻法楿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得知其需要手续如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國公民同和外国人领证经验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箌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囼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囿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和外國人领证经验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經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凡證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和外国人领证经验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和外国人领证经验,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悝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願;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和外国人领证经验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條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掱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和外国人领证经验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和外国人领证经验,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大使馆认证/海牙认证优秀回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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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国外领证人士回国の后是无需再次领证的,国外结婚证明需要经过大使馆认证后才可以在中国使用

国外结婚证公证认证地点在文件出具国。

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續。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該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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