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手机版房主的房间开了房间,那么电脑版能进房间吗

坐标南宁去年毕业签的一年期租房合同,今年7月份到期了没有继续签新合同但是有继续按照之前的租金交房租三个月交一次。

事情是这样的房东去年开始就想将房孓卖掉,我签合同住下来之后一直有中介上门打扰不胜其烦。真的很烦。想问下这种情况合理吗另外如果房子卖出去了该如何与房東协商?求各位家人们给我出出主意


请问房东将房屋出租给房客,房东若要进入房间是否必须和住户商量?房东是否有权随意进入 我们从二房东那里租到床位,可是一房东最近几个月想卖房子于是經常有中介直接带人来看房,房客都是女生很不方便。

江西-景德镇 民事法 合同法 612 浏览

  • 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情形 依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房屋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歭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现在,出租房屋已经是很常见的事了按照的规定,租赁双方都应该对出租的房屋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房子租出去后屋主还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般来说房子出租后,絀租人有保障房屋财产、人身安全的义务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如果出租的房子中有自然损害的出租人应该及时修缮,做好维护工作避免给租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如果出租人已经合理的履行了该义务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对于出租屋内发生事故是由于承租人自己原因造成的房主的房间不承担责任。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擔赔偿责任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責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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