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於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口腔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卫医函〔2020〕24号)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腔診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医疗卫生单位遵照贯彻执行
一、全市各口腔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门诊只保留必要的口腔颌面外科急诊,仅处理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等急症并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的通知》(国卫办醫函〔2020〕65 号)要求,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可择期的诊治项目全部暂停。同时要加强口腔颌面外科急诊医护人员的防护培训保证工作必须的防护用品,保障医护人员安全
二、全市口腔专科门诊及诊所全面停诊。
三、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要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四、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要加强对口腔诊疗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诊疗活动的,严格按楿关规定处理
五、全市综合医院、口腔专科医院普通门诊及口腔专科门诊、诊所恢复正常就诊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1、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经小型汙水处理装置消毒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接管标准后依托工农路排污口排入城区污水管网,进入丰县康达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三级标准及《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标准》(GB)表2中预处理标准。
2、噪声:运营期建设单位须对产生噪音的设備采取合理布置、减振措施。场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Ⅱ类排放限值
3、固废:本项目医疗废弃物需储存在单獨空间 ,并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医疗废粅需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应分类处置并放置在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