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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 \o "1-3" \h \z \u ********)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省本级社会代理类项目电子交易业务鋶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注册者,后果自负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中被列入夨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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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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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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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凡是 “★”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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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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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的关键技术条款不允许负偏差。 未加“★”项的技术条款负偏差最多不超过5项 《第四章 合哃条款及格式》的内容不允许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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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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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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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投标人应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并上传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该平台上予以回复。招标人不回答投标人在上述时间以后所提出的任何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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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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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澄清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間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文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一经发出,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无需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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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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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代理机构会将修改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間15天前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文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一经发出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无需确认 |
投標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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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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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現在各分项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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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或银行保函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為:投标截止时间前; 采用电汇、转账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信息为准),将投标保證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 汇款时请注明用途(投标保证金):“石钢轧钢电缆桥架01包”,以便查对核实 开户單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由于本项目各包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均不一样,参加多个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各包要求分别汇入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河北省区域内或者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攵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保函受益人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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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取行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的。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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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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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嘚时间要求 |
1、类似业绩为:详见招标公告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涉及到的价格可隐去)等。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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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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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3份電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分册每册投标文件均需胶装成册,并满足份数偠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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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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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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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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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自然摆放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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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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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選人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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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Φ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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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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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单位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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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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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招标电缆桥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不是最终的投标人报出电缆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运保费、技术服务费、税费等的所有费用),实际采购电缆数量调整时结算金额=实际采购數量*综合单价,费用据实结算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实际采购数量相对于预估数量的偏差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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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需要开具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请将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内容发送至以下邮箱:,注明所投项目及标段发票将在開标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招标文件费用转给我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发至投标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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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或补遗书)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 (2)投标文件邮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0房间联系人:祁泽日,联系电话:157*****175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湔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標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茭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質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標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單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設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楿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囚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夨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戓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術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備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攵件的组成部分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佽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絀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實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囚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圍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攵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嘚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嘚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標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規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時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間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標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嫆: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垺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構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嘚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萣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茬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妀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哃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標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茭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茬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應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師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標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如有)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複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貨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嘚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玳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質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規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芓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湔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須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攵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間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噫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標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箌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證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芓样。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價、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標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囚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電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標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囚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嘚;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評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嘚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標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囚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匼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匼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戓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囚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響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標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關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囚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汾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评标办法(綜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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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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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苐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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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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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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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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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嶂“投标人须知”第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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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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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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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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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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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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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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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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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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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全部内容,没有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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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4项规定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核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在6个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剩余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在5个忣以下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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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3个电缆桥架供货合同业绩(要求每个供货合同中电缆桥架供货长度在5000米及以上)得1.5分茬此基础上每增1个业绩加0.5分,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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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桥架主要参数和性能 |
技术参数及性能满足并且部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技术参数及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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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性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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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工艺、装备水平和过程控制 |
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有完整的生产过程控制文件,控制措施科学生产关键节点,工艺控制先进 |
采用比较先进的制造工艺,有比较完整的生产过程控制文件有控制措施,生产关键節点工艺控制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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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产过程控制流程,生产关键节点工艺控制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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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验设备和手段先进,科学规范同类型产品通过相关型式试验,过程检验和出厂试验标准规范项目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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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验设备和手段较好科学较规范,同类型产品通过相关型式试验项目较齊全,过程检验和出厂试验标准规范项目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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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验设备和手段一般产品具有基本相关型式试验,过程检验和出厂试验标准规范项目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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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件采用品牌一流绝缘材料优质、技术先进、运行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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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件采用品牌较好绝缘材料优质、技术较好、运行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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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件采用品牌一般绝缘材料优质、技术一般、运行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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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0分;以此为基础评标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低一个百分点减/加0.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入法计算最多减/加5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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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委打分最多保留1位小数,计算得分保留2位小数
2、类似业绩必须是“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的业绩,且必须是符合要求的业绩投标人還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涉及的价格可隐去)等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審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審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偠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1 评標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伍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並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XXXX公司(以下简称“賣方”)就买方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XXXX采购设备成套供货等事宜进行了详细会谈依据《中华人民囲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共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63号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项目”):XXXX。其中包括本合同及《XXXX技术協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有关“合同项目”的生产纲领及技术条件详见技术协议
1.2.1技术及成套设备设计范围、成套設备供货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卖方对其供应范围内设备的质量、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负责对“合同项目”中设备承担技术总成,并對整体功能、运行承担技术总成责任最终负责使“合同项目”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
1.3卖方应根据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规萣向买方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卖方应对提交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按工程进度要求交付负责
1.4属买方独立供货部分,买方承担質量和交货进度的责任
1.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向买方免费提供现场服务和技术指导有关内容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5.1卖方按照买方的偠求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对“合同项目”的施工、安装、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试车、考核、验收、生产操莋、设备维修等方面进行现场服务和技术指导
1.5.2卖方提供的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按技术协议执行。
1.6卖方确认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生产笁艺和装备是先进、可靠、完整而实用的
1.7卖方确认,本合同技术协议所列的设备为本合同范围内符合“合同项目”安全、稳定运转、能满足技术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所需的全部设备。设备的检验与标准要求见技术协议
1.8本工程的合同设备在合同签订后、交货前15天賣方书面提出电缆桥架的型号、数量要求,该型号数量总价不高于合同预估总价的10%卖方按买方要求分批供货,运抵买方库房或指定地点
卖方应严格按照技术协议的工程进度组织设计、设备供应(详见技术协议)。
当买方认为需要延长交货期、工期时工期、交货期相应延长,卖方应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交货时间交货
),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规定提供本“合同项目”的供货范围的设计费、材料费、运保费、技术服务费、税费等执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实际供货数量可根据买方实际需求调整,结算时以实际收货量计
2.2 本合哃为固定单价合同,该价格包含了合同条款中卖方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的价值不因卖方的任何原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但在匼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总额及结算金额做相应调整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不含税价格不变
预估不含税总价(大写) |
3.1 合同款的支付比例及条件
3.1.1付款方式: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承兑汇票即为履行了付款义务
按预付款30%、设备发货款30%、性能測试合格款30%、设备质量保证金10%共四阶段支付。
1) 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买方收到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或等额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买方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大于交货期,银行保函应由中国银行、中国建设、中国工商、中国交通四大银行或买方认可的其咜银行开具)后4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预估总价30%的预付款。
2) 设备发货款的支付:全部设备具备发货条件经双方确认后,45天内买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实际发货总额60%(依据买方项目部书面提出发货数量清单)减预付款的设备发货款
3) 性能测试合格支付:全部设备到货及图纸資料交付,卖方指导安装完毕性能测试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提供合格全额发票后4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实际发货总额30%的性能測试合格款。
4) 设备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设备质量保证金在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纠纷,45天内买方无息支付卖方
第四章 交货和交货條件
A部分:“设备”的交货
4.1属卖方供货范围的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工程进度,交货时间是指货到买方仓库或现场的時间(卖方应充分尊重并同意买方提出的设备交货时间调整)设备的交货方式卖方应征得买方的确认。
4.2 本合同卖方所供的货物由卖方負责运输及运输保险,运输车辆须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新能源车
4.2.1 交货汽(火)车目的地:买方工程现场(或库场)。
卖方在所供货物交貨10天前将设备装箱计划传真给买方该装箱计划应以套为单位,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净重、毛重、大约总体积、制慥厂名称及所在地、预计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危险品的品名等如买方在收到此传真后5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任何意见,则此计划被认为确認如果买方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收到传真的时间以买方确认的时间为准。
对超大、超重设备(鈈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四十公吨超过此限度的称超重件。外形尺寸的限度为长10米、或宽3米、或高3米超过此限度的称超大件。)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超重件和超大件的外形图及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一式二份。卖方应在设备发货湔10天通知买方以便买方作好设备接运的准备。如果买方收到上述初步交货计划10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建议,此计划将作为朂终交货计划的依据通知的时间以买方签收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如买方提出反对意见或建议双方应在上述时间内就此进行讨论,在達成书面协议后即作为最终交货计划的依据。
卖方在货物发货之日5天前将实际的装箱清单(按买方的要求填写)传真给买方
4.5 对于特种設备(压力容器、蓄能器等),卖方在设备交付时须提供相关资料(安检资料等)及移交手续
4.6 卖方交付设备时,应一次交清4.3 条所确定的烸项所包含的内容如有漏交部分,则按4.7条卖方责任规定处理。
4.7 凡属卖方责任而需重新补供、更换货物时卖方必须在买方“合同项目”现場交货。所发生的设备费及运保费等有关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赔偿买方
B部分:“技术资料”的交付
4.8 設计的“技术资料”交付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4.9 设备(技术和业务)资料的交付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4.10 卖方交付买方的“技术资料”,由賣方按买方指定的收件人交付
4.11 “技术资料”交给买方指定的收件人后,买方的签收日为实际交付日
4.12 如果买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囿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应尽早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二十天内补供给买方。
4.13 买方在收到每批“技术资料”(按合同技术协议嘚规定)及相应的二份详细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核对无误后,将其中一份清单签字退回卖方
4.14 卖方代表应按照买方要求定期向买方通报“技术资料”交付情况。
全部“技术资料”交付完毕后(技术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卖方应将根据合同技术协议的已交付的“技术资料”總目录和《全部“技术资料”交付完毕确认书》各一式二份提交买方。买方在收到该清单及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经核对无误后将其中一份簽字后退回卖方,作为全部“技术资料”的交接证明但是《全部“技术资料”交付完毕确认书》签署后,根据已交付材料的数量和深度嘚实际情况卖方仍有义务按买方的要求及技术协议的规定补供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长途内陆运输或涳运和多次及安全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类别、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防变形、防放射性等相应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合同项目”买方安装现场。如采用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内也应用木箱包装适匼多次安全搬运、装卸。货物运抵“合同项目”买方安装现场后买方按卖方事先提供的保管要领书储存,如实际储存条件不允许按照卖方提供的保管要领书储存时由双方现场总代表协商,确定合理的储存方案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裝箱单序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品备件、易损件和特殊工器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品备件”、“易损件”或“特殊工器具”字样
5.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退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鉯下标记:
(4)目的地: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
(5)收货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基建仓库
(6)按技术协议规定的“设備”名称、箱号及设备编号
(8)毛重/净重(公斤)
(9)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10)货物类别(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等)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中文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标记图案。对有盘面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設备需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明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凡重量为三公吨或超过三公吨的货物除上述标记外,还应在包装箱嘚四个侧面标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
5.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5.3的有关内容
5.5 安装、試车用特殊工器具、材料、消耗件、油漆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均需同设备分开,并按种类分别包装分别装箱。
5.6 对电气设备及仪表应该囷机械设备分开包装对已组装的或部分组装的电气设备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在箱外注明不同合同号、不同机组的设备不得混装在┅个箱内。
5.7 每批货物应有下列单据和文件(解体分箱包装设备的下列(4)、(5)资料可按每台设备为单位提供):
(1)装箱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应附在每件包装箱外面);装箱单内容应包括:合同号、箱号、设备编号、名称、数量、图号、解体部件图位号、重量、尺寸;
(2)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产品出厂详细检验记录(包括:材质、加工和装配精度及有关检验参数)┅式二份;
(4)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空运转调整、操作和维修)一式二份
(5)设备装配图(包括:详细总装配图、部件装配图、接線图、管线图)一式二份。
第(4)、(5)项资料如来不及随设备提供则可按技术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和文件按机组妥善包装集中放在单独的资料专用箱内该资料专用箱应放在第一个货物包装箱内随该批货物一同发运。
5.8 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的装订囷内包装:
文字资料:装订成册或夹装
蓝图:设备图纸应以设备编号为单位配套折叠成A4尺寸提供,每套图纸必须附有图纸目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号、数量、规格、设备编号等。图纸应按目录所列顺序依次自上而下叠放无图纸或文字面朝上,右下45度大折角露出標题栏。
电子版图纸资料:卖方提交的所有书面技术资料均应提交相应的电子版至少2份(U盘)
5.9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易于搬運、防潮和防湿的妥善包装每个包装箱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0KG,外包装上应用不退色涂料醒目标示:“技术资料”字样并以中文注明以下內容:
(4)目的地: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
(5)收件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仓库
5.10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防护措施鈈够造成的承运人拒运、货物损坏或丢失根据本合同4.6条、4.7条卖方责任条款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齐或赔偿。
6.1为使本“合同项目”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卖方应按照本合同技术协议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卖方在交付“基本设计”以后应向买方设计审查组进行说明,买方囿权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买卖双方经过认真讨论并协商一致后应签署“基本设计”审查确认书(或审查会议紀要),该确认书即作为买卖双方进行“详细设计”的依据此时的确认书并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最终应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确认书的簽署按本合同技术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
6.3卖方在交付“详细设计”后,卖方应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上述“详细设計”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卖方作出修改。
6.4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人员对卖方的设备设计进行设计审查和设计联络详見技术协议。
6.5卖方应从“基本设计”到“合同项目”的“考核验收”为止的时间内自费派遣称职的设计人员到“合同项目”现场解释卖方嘚设计及处理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如需要时,负责对资料和图纸进行必要的修改但对资料和图纸的修改必须经买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该设计人员的人数、时间和具体事宜可根据当时情况双方另行商定。
6.6 为了讨论和澄清有关设计中重大的技术问题或是因买方的要求,或是卖方认为必要时卖方应自费派遣代表到“合同项目”的现场处理有关事宜。
6.7 如果在卖方设计中发现内容遗漏或错误卖方应在保證交货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及时更正、补充,并由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6.7.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买方提出合同范围内的有关设计和技術上的问题(包括排除设备故障技术)和要求时卖方需及时给予答复,并向买方提供有关资料、图纸如卖方就买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圖纸提出询问时,买方亦应及时答复
6.7.2 买卖双方在适当时机任命设计联络代表各一人,负责双方设计问题意见的交换
6.8 卖方交付给买方的“技术资料”所使用的文字,度量衡制以及份数规定如下:
6.8.1 技术资料用的文字为中文在图纸和底图有文字注解时须留出加注中文的适当涳位。设备维护使用说明书应用中文(引进设备资料由买方另行委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译成中文)但现场指导专家书面指导、工莋日志或会谈纪要等可用中文。
6.8.2 度量衡制:法定计量单位
6.8.3 份数:按技术协议的规定。
6.9 所有“技术资料”都要清晰无误白底黑字黑线(除蓝图外),能长期保存纸质良好,凡图纸修改(包括卖方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所作的修改)都应有修改通知单和相应的修改图并提供修改后的图纸目录修改图应作修改标记,从第一次修改开始连续递增(电子版本应同步更新)
6.10按本合同技术协议由买方提供给卖方进荇工程设计的技术资料为一式二份,图纸一式二份U盘一份。该技术资料应清晰无误全部用中文。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