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辆汽车当时喜欢自己嘚女友,以为可以和她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汽车的车主写的是她的名字。(但是我没有赠予的意思和凭证) 但是不幸的是后来的某些事凊,我和她还是分手了现在我想拿回汽车,她不愿意 1.我刷卡付款时的pos机原件(持卡人存根) 2.我银行刷卡这笔款的银行明细凭证(银行蓋章的)
请问一下,我这样子的情况可以胜算吗?或者说我还有什么需要的证据可以帮助我拿回汽车?或者说我已经拿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