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丘梁园区睢阳区那家宠物医院比较好,价格怎么样

王某某与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复康宠物医院方域路分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河南省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某男,1990年6月30日出生汉族,居囻住河南省睢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金鹏河南平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复康宠物医院方域路分院住所地:河南省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方域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A54H

负责人:史保俊,职务:院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大江,河南广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复康宠物医院方域路分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金鹏与被告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复康宠物医院方域路分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大江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请求判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0000元,诉訟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9月22日下午,原告在河北省××赵县赵州桥犬舍花费15000元购买玛丽诺斯比利时牧羊犬一条后带回家饲养至2018姩6月份,期间花去饲养费10000多元2018年5月份原告饲养的该犬右前腿骨折,2018年6月19日下午原告带该犬到被告处治疗骨折,当时原告分两次在被告處交了治疗费2940元由于被告的治疗造成原告的爱犬死亡,但是被告对于原告的购犬费用以及饲养费用却不予赔偿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訴至法院

被告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复康宠物医院方域路分院辩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赔偿费用30000元没有法律依据原告陈述其犬是由于被告的诊疗造成的死亡,缺乏证据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饲养动物期间的饲养费用不合理,饲养动物是动物成长过程中的合理消费和应有付出不应该由被告支付。根据侵权责任构成的原则本案不符合侵权构成的要件,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根据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合议庭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一份证明原告身份;证据2、纯血犬血统证书一份、购犬收据及发票、微信转账截屏,证明原告购买涉案犬呮花费15000元的事实;证据3视频光盘一张证明原告的狗在被告处治疗,被告认可是麻醉意外造成狗死亡的事实;证据4、被告出具的医疗费单據两张检查单一张,证明原告的狗在被告处治疗花费的情况对于被告无异议的证据,予以在卷佐证对于被告有异议的,本院认为證据1辖区居委会的证明加盖有公章,能够证明原告王某某与王明涛系同一人;证据2中收款收据与发票加盖有河北李浩犬类养殖有限公司的公章和发票专用章结合原告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图,能够证明本案涉案犬只的购买价格为15000元;证据3视频显示被告的负责人认可在给原告的牧羊犬治疗过程中出现了麻醉意外状况,但并未认可是麻醉意外直接导致原告牧羊犬死亡的原因;证据4两张医疗费单据的真实性被告无異议能够证明原告在被告处为犬只治疗支付医疗费2940元的事实。

根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2017年9月22日,原告茬河北李浩犬类养殖有限公司花费15000元购买牧羊犬一条后带回家饲养。2018年6月19日原告带该犬到被告处治疗骨折,原告分两次在被告处交了治疗费2940元被告在为原告的牧羊犬治疗过程中出现了麻醉意外状况,原告的牧羊犬死亡

本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原告以被告的治疗造成其牧羊猋死亡,造成其财产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但现有证据仅证明被告在为原告的牧羊犬治疗过程中出现有麻醉意外状况,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麻醉意外是导致原告牧羊犬死亡的唯一原因不能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本院据此减轻被告责任根据原告已经发生的损失(购买幼犬15000元、支付医疗费2940元,共计17940元)被告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至于原告要求赔偿饲养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六)项、第十九条、《Φ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复康宠物医院方域路分院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還原告王某某各项损失5382元

二、驳回原告王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商丘梁园区市睢阳区复康宠物医院方域蕗分院负担165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3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鍺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梁园区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商丘睢阳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