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女的,40岁未婚,现我村拆迁,请问我能算一个村独立的拆迁户吗

1、不可以: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員只能同时享受一份拆 迁补偿待遇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2、双重户口(同个公民同时对应两个不同的户籍),是不允许的否则会根据我國《户口登记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处理;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戶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村公民只能在一个村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情况是:我家户口本里有四个人我爸,我妈我,和一个村女孩

我爸已经去世了,我妈因为病重住院我现在是户主。

这个不是我家的女孩属蛇,比我小两岁我屬兔,上学高中是我爸亲生弟弟的他的二女儿。

她没有在我家生活过我们没养过她,她也没有在我爸出车祸住院时照顾过一天

户口從小到大在我家户口里,我家人不愿意让把户口迁走,可是大约有十年说了好几次了,都不迁走她生活的那个家,也就是她父母家不迁走。

因为我们是农村自己盖的房,现在我们村估计一两年之内就要拆迁面临的问题就是那个孩子的户口问题,可他们家不迁!峩们拆迁分房是按每家的人口数分的每人65个平方,再赔些钱

我可以把她人头的那65平方给她, 但是我不想给她钱 或者说可以少给。

因為本来就不是我家的户口放我家,不迁影响很大。

因为现有个独生子女补助可是因为户口有个她,我就享受不到这样的政策

且她媽娘家应该在我们乡政府有关系,以后拆迁会很麻烦所以估计要打官司,不是她告我就是我告她!两家关系一直不好,不来往

我爸吔想把户口迁走,发生过许多争执始终没有迁走!我就想问问以后打官司的话,我们胜算有多大可不可以不赔钱,把她的65平方房子给她或者少赔?还有像这属于财产纠纷吧这还需要什么证据或者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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