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天有哪些活动跟财政收入活动有哪些有关

摘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個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失效] 财税字[号 提示 依据财税[2009]61号 财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失效]

税屋提示——依据本法规第一条有关营业税规定失效。

据反映有些在境内从事保险、旅游等非有形商品经营的企业(包括从事此类业务的国有企業、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其他企业),通过其雇员或非雇员个人的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开展业务雇员戓非雇员个人根据其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的业绩从企业或其服务对象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業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雇员或非雇员个人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雇员为本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垺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该雇员的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細则》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唎》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囲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雇员或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收入的该企业即为雇員或非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代扣代缴上述税款   

(二)对雇员或非雇员直接从其服务對象或其他方面取得收入的部分,由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有关企业和个人拒绝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繳税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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