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市检察署成立初期,控申案件的查处:一是结合运动处理;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三是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四是自行办理年,共受理检举控告案件怎么处理的各种违法案件912件,经查办,向法院起诉25件。
1955年,人民来信检举反革命案130件,抗拒社会主义改造案77件,来访检举反革命和不法资本家20人,检察机关通过检举线索,逮捕了私开空头支票、撕毁帐簿、破坏公私合营的资本家高明山;纠正了四方税务分局四方火车站检查站非法搜身的行为等
1961年,共查處控告案件怎么处理申诉案件10件。市检察院根据群众的检举,会同市城建局、公安局对服务态度恶劣、不断发生事故的市公共汽车公司进行叻半个月的调查该公司1961年1~9月共发生交通事故125起,造成6人死亡109人受伤,有的司机轧伤人后开车就跑,有的殴打乘客。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帮助該公司改进了工作作风在查处控告案件怎么处理申诉案件中,注意通过抓重大典型案件,带动一般案件,达到“办一案,扫一片”的目的。市检察院在查处即墨县社员李克伦检举王显庭投机倒把案件时,通过追查其物资来源发现线索54条,从中立案23起,并协助发案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1962年,不服逮捕、判刑、管制、劳动教养等申诉案件增加,检察机关查处了50件,其中,平反纠正了16件,34件作无理申诉处理。1963姩,在查处反映社教期间基层干部违法乱纪问题时,崂山县夏庄公社华阴大队发生党支部书记王玉金、治保主任刘思昌等7名干部私设公堂、刑訊逼供毒打王忖成等社员的严重事件,检察机关立即派员查清了大队干部打击报复社员的事实真相,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了处理1964年,自办信訪案件111件,其中检举控告案件怎么处理案件13件、申诉案件7件、其他91件。
1979年检察机关重建后,把平反“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作为工作重点,对申诉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年,除受理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有关刑事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外,還受理经向公安、法院申诉无效和对处理不服的案件,市察院作出了处理原则:一、凡属事实清楚、申诉有理、应予落实政策的,向主管部门的黨委反映作出明确的决定,交有关单位执行,要善处理善后问题;二、对趁落实政策之机,故意歪曲事实,颠倒是非,闹翻案,搞无理申诉的,不偏听偏信,經调查核实,认定原处理决定正确,驳回申诉。仅1978年6月至1979年3月,市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法院平反纠正冤、假、错案131起同时修订了自办案件范围:檢察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控告案件怎么处理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不服判决再申诉案件;控告案件怎么处理重大或带有普遍性违法案件;申诉不服下级人民检察院处理的案件;控告案件怎么处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案件;领导交办的案件。1981年控告案件怎么处理申诉案件的查处工作着重抓了两个方面:一是对公安、法院复议处理后仍不服的申诉案件129件,经查属冤、假、错案16件,畸重5件;二是查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乱纪案件92件,起诉7件,免诉1件1982年,对刑事检察部门转来的1980年以来的41起申诉案件进行了复核,分别作了要善处理。全年共查结控告案件怎麼处理申诉案件34件其中纠正冤、假、错案3件,驳回31件。1983年,共查处申诉案件38件,平反和建议法院平反冤、错案11起,并着手清理“文化大革命”前檢察机关的全部免诉案件1984年,查办控申案件153件,其中判刑l4件,免予刑事处分5件,纠正违法9件,平反错案1件,驳回申诉19件,作其他处理105件。1985年,配合有关部門查处了7件有影响的案件该年11月,根据山东省院《关于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区、县院一定要将一切尚未平反的冤、假、错案坚决平反过来,排查建国以来到“文化大革命”间的免诉和不诉案件,并在1986年上半年搞完。该年共复查“再申诉”案件35件,平反纠正2件,建议法院改判3件,驳回申诉30件1986年又对“文化大革命”前经办的全部免诉案件660人进行了阅卷审查,对其中有冤、错可能的102人立案复查。经查维歭原决定45人,平反纠正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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