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二人共同盗窃 其中一个人转化為抢劫 另一人二人三人不转化 那么不转化的盗窃犯 数额如何认定
具体就是甲乙盗窃 甲转化了 抢到了一个戒指 戒指价值400元 那么乙未转化 其盗竊数额也是400吗还是作为一个情节全部
甲抢劫时乙在场吗如果乙有看到,但没有参与的甲和乙都构成抢劫罪,抢劫数额都是400;全部
如果乙确實不知情的那么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盗窃罪(未遂)乙的盗窃数额为0,这个400和他无关(甲并没有盗窃到东西)也不是乙的犯罪情節。
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共同故意犯罪
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過程中各自
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如果为了犯罪,共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處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处罚金;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險、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权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輕、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