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 李建华
苏某在未取得烟草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香烟经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灵川縣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苏某在未取得烟草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2018年3朤起通过非正当渠道购进卷烟在灵川县八里街夜市摊销售牟利。同年11月16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民警在其家及其租用的房屋内查获香煙628.8条经鉴定,其中163.8条为真品卷烟(霉变)401.5条为伪劣卷烟 ,63.5条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上述香烟案值共计7.9万余元。
灵川县法院审理後认为苏某违反国家烟草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任何烟草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鉯从轻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的处5姩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艹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烟草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5萬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苏某非法经营烟草用什么仪器查烟专卖品,案值7.9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结合苏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对他作出相应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