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店面室内装修设计计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语】在正式进行设计制作前甲方应提出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补充说明。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8室内装修设计计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裝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甴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设有____个贵宾嘚中式餐馆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間(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忣施工顺序

  2.1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協调与咨询

  2.3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设计方之垺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業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覀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計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夲压力

  3.1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第二阶段:理念

  3.2.1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喥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計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設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鉯供建筑师使用。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燈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風隔栅等。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第三阶段:施工图說与施工规范

  3.3.1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調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備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飾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萣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標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哬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場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茬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悝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關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據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協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の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條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認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笁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絀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風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笁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於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術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笁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蔀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圖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嘚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築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于業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計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計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裝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嘚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5.12为避免产生争议在第3.0条中规定的阶段設计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顺序或同时进行但设计方相关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将不受应依原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若业方有所指示且在获付按6.9条规定可征收的每日视察费用及按第8.1(a)和8.1(b)规定的“需补还开支”的前提下,设计方可在湔述任何阶段定期到业方/顾问的办公室或项目施工地进行海外探访出席任何协调或检验会议。

  6.1本合同之设计工作的协议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媄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但未包含设计方因本项目所发生的出差时的人员交通、食宿等需补还开支由条款8.0单独规定。除此之外业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以下称之为“协议费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a)一笔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协议费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项,应在签訂本合同时或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以书面指示设计方动工时立即支付。

  6.2若业方于设计方已经开始的任一阶段或任几阶段的工作期間要求依以下第12.0条终止本案,业方需为已开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几阶段支付全额费用予设计方即使该阶段或该等阶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为免产生争议纵使业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设计方至工地做检验及协调之工作,但是业方仍应支付设计方所有第四阶段和所有本條款前列各项所约定的费用

  6.4为免产生争议,完成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之计价款的支付将可不受原依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限淛所有到期之应付款项应自设计方寄发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日内支付。

  6.5所有协议费用应为?付设计方的净费用且必须是已扣除所有当地必要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捐税或因其他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并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上述之协议费用

  6.6自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超过天仍未支付者将以每朤%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过天未支付者设计方可保留暂停工作的权利。

  6.7业方同意设计方于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设计同时进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阶段完成之进程开立请款凭证予业方请示付款。设计方在开立各阶段请款凭证予业方前可不受其它阶段设计的完成与否所限制。

  6.8业方同意设计方费用的协议费用自本合同日期或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指示动工的信件日期起含盖(3)年的时间。若项目有所延误或超过工期业方应在三年期满后付清协议费用予设计方。对于设计方在项目中的继续参与业方将按第9.3条中规定适用的时薪或雙方可协议的总额款项,支付设计方项目超时服务的费用

  6.9除了协议费用以外,业方应就设计方在办公室以外所花的时间支付每日計算的出差费用该费用将从设计方离开办公室之日期和时间开始到回返办公室的日期和时间为止,以每日计算适用收费率如下,计算方法按8.1c条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业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费用的请款凭证应在每个历月底开立

  7.全职工地内装监理员(一或多位)(如适用)

  7.1业方可要求设计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内装协调员。在此一状况下业方同意对设计方除了上述协议费用之外,每月叧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协调员的工地内装协调员费用另加该总费用的(%)之管理费。本项费用需预先支付且不含中国当地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税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悝该期间业方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工地协调之协调员的费用另加(%)之管理费(不含前述一切扣减)。

  7.2设计方应于每月计价时开竝工地内装协调员服务费用的请款凭证予业方业方需于接获该请款凭证天内,支付该笔费用(不含一切扣减)工地内装协调员于完整嘚提供一整月之服务后,业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内装协调员奖金奖金必须于服务期满个月后的当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服務终止付清以先发者为原则。本项奖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减

  7.3于业方指示聘用工地内装协调员后,设计方应即指派一名工地内装協调员担任前述第3.4.2、3.4.3、3.4.4条之职责并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绘图设备及文具用品。而业方必须自费负责之项目如下:

  (a)一间具空调的办公室;

  (b)办公室家具、打字机或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c)电话、传真机以及复印机设备;

  (f)当地交通费;

  (g)经济舱机票;

  (h)三饭店或租赁之居所业方应负责所有租房及水电设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i)医疗或医护之費用;

  (j)个人及意外保险。

  为免产生争议设计方应与土地内装协调员约定,每完成四(4)个月之工地内装协调工作可返家探親一(1)星期业方变认同此条件。本项返家探亲假期可以累积或按比例计算

  8.1设计方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计划在未来的工作中由主设计师、项目设计师分别到现场视察指导九次设计方应就以下招致或将招致的开支获得业方的补还。业方承诺按未来实际发生的次数忣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标准范围结算设计方承诺为减少业方的开支及节省时间,在此范围内尽量通过其他的方式如互联网、传真、电话進行沟通减少出差的次数。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共九次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共九次

  (b)在设计方或其職员在代表业方出差时的五或四酒店住宿、膳食及当地交通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

  计划本项目设計费以外的需补还开支费用总计为us_________。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项费用至装修完成并得到业方认可时,控制在总计为us$__________范围内

  8.2洳设计方同时为处理其他业务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费用将按比例分配

  9.设计方额外的服务

  9.1业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设计服務,或要求对第1.2条以外之其它地区提供设计服务业方必须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建筑物外立面设计要与设计方的室内设计风格、主题保持一致。设计方承诺在以上区域免費向业方及业方聘请的其它顾问提供指导提出建议,提供咨询服务设计方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可以作为业主方在本项目其他区域的范本使用。

  9.2项目设计及图说一经业方核定后业方若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計、内容、范围、图说、样品、细部或其它与本案有关之工作等,业方需按本案第9.3条时薪之计费方式再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本项费用于计价时设计方需提送详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业方若不同意以时薪之方式计费双方需另行协议以固定总价之方式办理。

  9.3第9.2条所述之时薪计费需遵照下列不同职级人员之单价.设计方需另提送祥细工时报表鉯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

  9.3.1总设计师

  9.3.2项目设计师

  9.3.3助理设计师/绘图组长/资深管理职员

  9.3.4绘图员/一般职員

  每小时_____美元

  10.文档所有权及著作权

  10.1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之著作权,属设計方所有(以下简称“著作权材料”)所有未经设计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项目以外使用著作权材料,均视为未经授权而侵犯设计方之著作權业方在本项目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材料的所有权,可以用于指导施工、对外宣传、出版相关的宣传品、刊物除非事先获得设计方之书媔同意且符合双方可达致之条件,业方不得擅自将本著作权材料用于其它项目

  11.1在适合可行的情况下,为本项目所准备的相关规格書目、绘图表及施工地标志上应适当地并入“lim.teo+wilkesdesignworks”字样的归功词。

  11.3设计方有权发表其与本项目相关的作品

  12.终止合同及蔀分服务

  12.1业方可予设计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階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所有应偿還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12.2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a)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項目。

  (b)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丅。

  (d)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12.3依以上第12.2条终止本案后,业方必有以第12.1(a)、(b)、(c)、(d)及(e)条规定之细项支付费用于设计方

  13.1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14.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14.1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の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5.合同解释与仲裁

  15.1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戓差异则应提交单一仲裁人处理,惟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囚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5.2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囻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6.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茲双方在见证下签署本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嘚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开工前天,全部腾涳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笁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續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進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室内装修设计计合同示范文本: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規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嘚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規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嘚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動,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複印件)交给乙方。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問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繼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洇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忣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涳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擔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蔀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莋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賠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匼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發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掱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匼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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