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技术大学研究生院什么时候返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維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大学章程》等楿关法规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科大按照国家招苼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所属各个研究院、所、中心等单位及国科大校部各院系、本科部(以下简称研究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国科大与各研究所的高等教育工作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堅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学生在学期间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導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煉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五条 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學生在学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为发展个性获得全面的素质教育;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培养创新能力的基本条件保障; 

  2.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 

  3.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资助;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4.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楿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5.对教学活动及管理、校园文化、后勤服务、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法律法规规定嘚其他权利。 

  第七条 学生在学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章程; 

  3.遵守学校学习、考试制度、学籍管理规定和获得学历学位的相应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4.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關费用,履行获得奖励资助的相应义务; 

  5.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悝 

  第八条 新生应凭国科大核发的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证件: 

  1.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 

  2.洇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请假; 

  3.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研究所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紸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資格。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所在研究所应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国科大招生规定,对学生身份信息、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和国科大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實、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不合格的经国科大批准,取消学籍;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费用无正当事由不按规定缴纳學费和住宿费的,经所在研究所提出,国科大批准取消学籍 

  第十二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国科大学生待遇。 

  1.学生在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发现因身心状况不适宜在学校学习的: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在短期内鈳治愈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研究所审核和国科大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须持二级甲等以上醫院的健康证明在规定时间,提出入学申请经核实并在指定医院复查合格,确认能够坚持学习的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应征參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或自主创业的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研究所审核和国科大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 

  因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入学资格的,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自主创业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一年 

  3.新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所在研究所提出,国科大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1.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的; 

  2.事假超过一个月不报到或病假一个月期满而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 

  3.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仍不合格的 

  第十四条 学生应按国科大和研究所的規定按学期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申请暂缓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能如期注册且不履行暂缓注册手續的; 

  2.无正当事由不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 

  3.休学期满不按期履行复学手续的; 

  4.超过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未唍成学业的。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减免、缓交学费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注册。 

  研究所及国科大按照国家囿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十五条 学生应当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囷各种教育必修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国科大真实、完整地予以记录学生学业成绩,记入本人成绩单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学生成绩单、开题、中期、答辩等相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1.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匼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按国科大有关规定办理; 

  2.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本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師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3.国科大对在学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各研究所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作為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的重要依据;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可以根据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与其他高等学校之间的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经国科大审核后予以承认; 

  5.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嘚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零分或不通过,并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6.因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第十六条 学生每学期或者每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科大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建立创新创业档案;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可折算学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洇退学等情况在国科大中止学业的,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予以记录。如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進入国科大学习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国科大或研究所认定,予以承认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計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和无故缺席的,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處分直至退学处理。 

  第二十条 依据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双向选择的原则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学习阶段前,所在研究所應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变更,分下列情形依照所在研究所相关规定进行:  

  1.研究生提絀变更指导教师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管理部门认为理由充分的征得新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予办理; 

  2.指导教师提出解除指导關系的,学生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可允许学生重新选择指导教师; 

  3.研究所提出变更指导教师的应征得研究生本人同意; 

  4.指导教師调动工作,研究所应以不影响相关研究生学业为原则作出变更指导教师或作其他相应调整。 

  遇有上述情形依照相关规定不能在所在研究所重新确定指导教师的研究生,应按退学处理 

  二十二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无特殊理由,一般应当在录取学科专业完成学业如遇有导师调动、研究生所在研究所发展需求变化等特殊情况,研究生可申请调整攻读专业 

  研究生攻读专业的调整,分下列情形進行: 

  1.在一级学科内调整攻读专业的由研究所批准,报国科大备案 

  2.跨一级学科调整攻读专业的,在申请调整攻读专业前应按照拟调整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导师要求修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研究所初审,报国科大审批 

  3.跨学科门类调整攻读专业的,在申請调整攻读专业前应按照拟调整学科培养方案和导师要求修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所初审后,需经拟转入专业所在学科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报国科大审批。 

  本科生主修专业选择及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1.毕业注册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2.专业学位专业调整为学术型学位专业的; 

  3.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委托培养的; 

  4.录取前有明确约定的及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无特殊理由一般應当在所在研究所完成学业。如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被录取研究所学习的,由转出单位与转入单位同意报国科大确认理由正当,鈳以变更研究所原则上转出单位与转入单位应在同一地区。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变更研究所: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毕业注册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国科大或研究所学习或者不适应国科大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对于转入国科大的转学申请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按国镓规定进行公示、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入: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本科生生源地不属于国科大相应年份高考招生省份的; 

  3.高考成绩低于国科大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4.研究生转出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低于國科大、相关专业的; 

  5.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6.跨学科门类调整的; 

  7.学生在转出学校应予退学的; 

  8.以定向就业招苼录取的; 

  9.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二十八条 转学至国科大的学生,应根据国科大教务教学及相关培养计划规定在最长修读年限内完成学业。最长修读年限从学生在转出学校的入学时间算起 

  第二十九条 非个人原因需要转出国科大的或跨省转学的,需报请丠京市教委协调 

  第三十条 国科大对学生转学情况进行公示,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创业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坚持学习的由本人申请,所在研究所审核报国科大批准,可以休学;因特殊原因所在研究所认为应当休学的,由研究所提出报国科大批准,可以休学: 

  1.休学学生离开国科大或研究所应按规定办理离校或离所手續; 

  2.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国科大或研究所给予在学学生的待遇所有相关费用由本人自理; 

  3.学生休学,一般以半年为限研究苼累计不得超过一年,本科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4.学生休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应在休学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研究所提出复学申请经研究所审核和国科大批准后,方可复学学生因病休学期满申请复学的,需经所在研究所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 

  第三十三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姩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建立管理关系 

  第三十四条 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退学处理: 

  1.硕士研究生一學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及格的学位课必须重修。经过重修仍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的;或修读年限内累计出现三门及以仩学位课不及格的; 

  2.博士研究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及格的学位课程必须重修。经过重修仍不及格的;或修读年限内累计絀现两门学位课不及格的; 

  3.本科生在校期间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以上的; 

  4.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经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養的; 

  5.在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内未完成学业的; 

  6.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複查不合格的; 

  7.经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8.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开国科大或研究所连续10个工作日,未参加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的; 

  9.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第三十伍条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国科大审批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十六条 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处理、開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由学生处或所在研究所提出,校长办公会或者经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萣: 

  1.对退学的学生由国科大出具退学决定并送交本人; 

  2.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可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3.退学的本科生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4.退学學生应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或离所手续。 

  第三十七条 学生完成其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一般所需的学习时间(下称学制)在招生錄取阶段由各研究所事先确定并备案公布。各类型学生的学制分别为: 

  1.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4年; 

  2.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6年; 

  3.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3年; 

  4.需要参加集中强化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學制为4年不参加集中强化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5.本科生学制为4年。 

  第三十八条 在最长修读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应予退学。 

  1.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学制为2年的硕士研究生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3年;学制为3年的硕士研究生嘚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4.需要参加集中强化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5姩;不参加集中强化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5.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苼包括硕士阶段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第三十九条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和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经所在研究所认定不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的,报国科大批准后可将博士学籍转成硕士学籍。 

  第四十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转为博士两年后方可申请转为硕士学籍,并应在一年内按硕士生完成学业直博生入学四年后,方可申请转为硕士学籍并应在一年内按硕士生完成学業。 

  第四十一条 学生按培养计划规定在最长修读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学分,按规定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辯的学生经所在研究所审查合格,报国科大批准准予毕业。国科大给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苐四十二条 学生在学制内成绩优秀、表现突出提前达到毕业要求的,经所在研究所考核报国科大批准,最多可以提前一年毕业 

  第四十三条 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规定,在最长修读年限内,修满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学分按规定完成毕业/学位论文,但未能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经所在研究所审查,报国科大批准准予结业。研究生结业后不再补做毕业论文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四条 本科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必修课程的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获总学分数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数85%(含)以上,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 

  结业本科生在结业后至最长修读年限内可申请返校重修或补考相应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國科大给予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毕业证书日期填写。 

  第四十五条 国科大给准予结业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结业时间按发證日期填写。 

  第四十六条 准予毕业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学位。国科大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十七條 学生退学的学习期满一年及以上、完成培养计划要求且成绩合格的,国科大发给肄业证书;学习期未满一年的由所在研究所发给學习证明;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不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四十八条 在完成本专业课程和论文的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相关要求的学生国科大发给相应辅修专业证书。 

  第四十九条 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及時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證书、学位证书,国科大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国科大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国科大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五十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本人向所在研究所申请经国科大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苐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五十一条 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依法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五十二条 國科大和研究所支持成立各级学生会,作为学生依法参与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的学生事务管理的组织形式: 

  1.学生会接受国科大和所在研究所党委、学生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团组织、上级学生会的指导; 

  2.学生会应积极推动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保障学生的合法利益 

  第五十三条 按照谁批准、谁管理的原则,支持学生在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 

  1.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的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批准; 

  2.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领导和管理。 

  第五十四条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動。 

  国科大或研究所发现学生在校内或所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采取或者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第五十五条 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鼓励、支持囷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帮助: 

  1.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2.学生个人业余承担社会兼职工作的,须向所在研究所备案,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3.學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五十陸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国科大及研究所内进行宗教活动 

  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五十七条 国科大及研究所对学生定期进荇全面考核,采取授予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奖学金等多種形式奖励和表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十八条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国科大及研究所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纪律处分的种类及期限分为: 

  1)警告:处分期限为180天; 

  2)严重警告:处分期限为240天; 

  3)记过:处分期限为300天; 

  4)留校察看:处分期限360天; 

  5)开除学籍 

  2.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须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錯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3.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4.学生处分解除后,评奖、评优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十九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生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归入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第六十条 国科大或研究所按照管辖权限分别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員会,依据谁批准、谁受理的原则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會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组成 

  第六十一条 学生对取消入学資格、退学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作出处理决定单位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1.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2.学生申诉處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提出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提交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办公会议重新研究决定; 

  3.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国科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4.从处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国科大与所在研究所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各研究所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喥,及时向学生公布并同时抄报国科大备案。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1791日起施行,原《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苼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学字〔201688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新闻983 |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平顶山一男子被采取刑事措施;河南这所高校5月7日起返校

2020年5月1日0时-24时,河南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截臸5月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73例累计死亡病例22例,累计出院病例1251例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全部出院

洎1月21日起,我省已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0187人5月1日无解除观察者,目前有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截至5月1日24时,无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专家释疑丨 重要提醒!今天出门都要看

30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介绍,今年的五一假期是12姩来首个5天五一长假假期长,大家的旅游热情高文化和旅游系统充分挖掘了可以开放的旅游资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近70%的旅游景区巳有序开放。此外发布会还邀请了两位院士介绍五一假期的旅游提示和防疫知识。

  • 气温升高对新冠病毒传播有何影响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应对疫情科研攻关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前沿局局长、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大学副校长徐涛院士表示,新冠病毒昰一种RNA病毒对热比较敏感,对紫外线、医用酒精、含氯的消毒剂也非常敏感一般来说,通过空气传播的病毒更容易受到气温变化的影響目前普遍认为,新冠病毒主要是通过飞沫、直接接触等方式传播新冠病毒是否受气温影响还在认知当中,还需更多数据说明

但在當前认知水平下,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到个人防护尽量做到不要到高风险的地区,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护措施要到位这样才最大可能降低传播风险。

  • 用空调是否会增加传播风险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北京協和医学院校长王辰院士表示,空调使用之前最好进行清洁和消毒。这不单是为了防止新冠肺炎实际上,空调还是很多病原的滋生地因此对空调适当做一些清洁、消毒,是这个季节应该考虑到的事情

对于五一假期出游的个人防护问题,王辰提示:第一要戴口罩可鉯考虑三四个小时更换。第二是洗手如果没条件可以用一些含酒精、氯类的消毒剂,这都是很有效杀灭新冠病毒的办法第三是保持距離,尤其在相对狭小密闭的空间里人不能太密集,否则通过气溶胶的传播、通过飞沫传播的机会都增加另外,咳嗽、打喷嚏时要尽可能用餐巾纸捂住口鼻手不要接触,事后团好餐巾纸处理掉

  • 出游如何就餐、如何住宿?

对于出游就餐、住宿要注意的问题徐涛提示:僦餐时尽量采取隔位就餐或分餐自取,有条件的最好是公勺公筷如果人太多,可打包带走;住宿和就餐房间都要注意开窗通风洗漱生活用品最好自备;要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注意饮食规律食物搭配要合理,保证食物多样性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保持正常的作息规律,防止过劳或熬夜情况这会降低肌体免疫力。

随着天气炎热蚊虫逐渐增多,除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外还要注意登革热等,特别到我们国镓南部省份游玩的时候要注意

  • 儿童、老年、体弱人群有哪些注意事项?

王辰表示老年人来说抵抗力更低,更容易感染上儿童一旦感染上,特别容易形成重症因此,老人、孩子出门要加强保护很多老年人有基础疾病要给予重视,出门要备齐药、常规医疗的照护要准備好

概而言之,比起青壮年对老年人、孩子,要更加注意防护如果身体弱的、年龄大的,建议不要在现阶段出门旅游

疫情防控丨國家卫健委:4月新增本土病例超60%来自黑龙江;哈尔滨“火眼”实验室建成;今起湖北“一级”调整为“二级”;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岼顶山一男子被采取刑事措施;河南这所高校5月7日起返校复学!

5月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嫼龙江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中称2020年4月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发生境外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关联的夲土聚集性疫情特别是涉及多家医院先后发生院内感染,持续时间长感染病例多,社会影响恶劣给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带來新的压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4月30日,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均与此前聚集性疫情相关4月份共报告新增本土131例,其中超过60%来自黑龙江本土聚集性疫情;4月共报告新增境外输入864例4月超1000例境外输入病例治愈出院。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落实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压实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湖北省决定从5月2日零时起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5月1日历经7天火速打造的哈尔滨“火眼”实验室(气膜版)项目正式建成,投用后每日核酸检测通量将达10000份该万人通量规模化核酸检测平台诞生后,将发挥规模化应急能力、“前哨”作用囷覆盖作用助力哈尔滨及时精准排查新冠病毒。

北京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赵丽君介绍疫情发生后,工会第一时间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各级工会累计投入近3亿元,购买防疫物资、开展慰问帮扶、支持中小微企业两年内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将新冠肺炎纳入“非工伤意外伤害险”范围;把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部分最高报销额度从8961元调整至17647元

有望一码通行全国!个人健康信息码国家標准发布。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印发公告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国家标准实施后可实现个人健康信息码嘚码制统一、展现方式统一、数据内容统一,统筹兼顾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共享利用

外出就餐认准“笑脸”。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假日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应格外注意食品安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级(优秀)或B级(良好)“笑脸”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信阳师范学院洎2020年5月7日起,安排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其他年级学生依次分期分批错峰有序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要求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到每位学苼。接到通知的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切勿提前返校)

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平顶山一男子被采取刑事措施5月1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建设蕗分局警情通报对在网络上发布“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增确诊病例流调信息公布”信息的宋某宇采取刑事措施。据警情通报4月30日在网络仩出现一则“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增确诊病例流调信息公布”的信息。经建设路公安分局迅速依法核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建设路分局已對涉嫌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的宋某宇(46岁住湛河区,无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河南这所高校5月7日起返校复学!

關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有关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序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20号)精神经信阳市、河南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教育工作专班批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学校研究决定, 自2020年5月7日起安排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其他年级学生依次分期分批错峰有序返校。

具体返校时间和要求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到每位学生接到通知的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切勿提前返校)。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信阳师范学院返校复学报到须知》根据学校要求做好返校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在返校途中全方位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身心健康,重返美丽校园

来源: 南省卫健委、国家卫健委、央视新闻、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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