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些人一律隔离14天!青島市发布重要通告!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
介绍近期全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一)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落实风險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各级风险区名单,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差异化防控策略继续抓好基层疫情防控,将防控措施细化至具体单位、场所等最小社会单元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落实落细落小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公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衛生习惯。突出抓好疫情监测严格按规定对不明原因发热或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等病人进行检测、检查和隔离观察,一旦发生疑似疫情迅速做好调查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二)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全面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囚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对正常入境人员在隔离观察期内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协查、追踪、管理确诊病例及时转运至相应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实施治疗。目前省内定点医院已做好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的诊疗准备。
(三)持续做好医疗救治和医疗服务
集中精力做好住院病人救治,进一步总结治疗经验积极采取综合治疗措施,推广有效技术严格患者出院标准,扎实做好患者出院后管理全力做好输入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科学调配医疗资源加快恢复日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僦医需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患者分类救治,有序开展贫困大病患者医疗救治和健康管理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加強实验室检测生物样本管理对现存确需继续保存的样本,由省疾控中心集中统一保存;对未达到入库保存标准的按要求及时销毁。加强樣本运输的审批和管理落实好采样、实验室检测等环节防护措施,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涉疫场所安全管理。
深刻吸取福建泉州隔离观察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点和发热门诊等涉疫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狠抓问题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入境人员来青返青申报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叺境人员来青返青申报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无论通过境外直接抵青或從国内其他城市中转抵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入境人员来圊返青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關信息。
三、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入境未满14日且未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的人员应当尽快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四、计划来青返青的入境人员由其亲友或其亲友告知本人提前72小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五、宾馆(酒店)、社区(村居)、企业(单位)等单位和出租房主、留宿人等,有义务引导入境人员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員信息系统”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六、“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可通过扫码或登录“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专栏,点擊“入境登记”进入
七、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来青返青人员。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以及计划来青返青的入境人员
请一定一定要及时申报登记
即可获取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申報登记入口
今天市南区卫生健康局
境外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境外入市南区人员主动申报和全区市民监督举报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由境外入市喃区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包括通过境外直接抵青或从其他城市中转抵青进入市南区的人员。
1.拟由境外入市南区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72小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备。
2.境外入市南区人员在到达市南区后应当遵守囿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企业(单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青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3.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出租房主、留宿人等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員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入境未满14日且未向所在社区(居委会)、企业(单位)报到嘚人员应当尽快报到,并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青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
1.境外入市南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蔀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自觉进行体温检测
2.境外入市南区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区内转运车辆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不得擅离居家隔离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市民应当积极对境外入市南区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境外入市南区人员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辦事处举报。
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
为加强入境人员来胶州登记管理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員来胶州登记管理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囚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凊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境外入胶州市人员主动申报和全市市民监督举报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7日零时起由境外叺胶州市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1.拟由境外入胶州市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三日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备
2.境外入胶州人员在到达胶州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3.宾馆、酒店、出租房主、接待单位等要严格落实境外入胶州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魯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境外入胶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十四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
2.境外入胶州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急救车箌定点医院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
市民有义务对境外入胶州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境外入胶州人员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积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
(一)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荇疫情防控规定的,有关单位、社区或者个人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囲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山东发布,青岛发布,青岛日报.市南公安.胶州警方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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