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缓期两年执行是死刑緩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噺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