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对于安全重大变更的定义义

3月31日上午8:4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

2月12日,国务院常务审议并通过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今日公布后,将于6月1日起施行修订草案对于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环节的规范做了重大调整,强化了医療器械监督管理对于医疗器械行业将产生深入影响。

以下为健康界据中国网速记资料整体的会议内容:

(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铨文点击:

颜江瑛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

焦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王振江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長

徐景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

毛振宾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

焦红: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2月12日国务院常務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今天正式公布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一件大事对於规范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提高我国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的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医療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00年实施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惩处违法違规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器械产业的不断壮大发展,《条例》在实荇分类管理、强化企业责任、创新监管手段、推进社会共治、严惩违法行为等方面已经不能完成新时期发展的需要为此启动了《条例》嘚修订工作。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历时六年,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天正式颁布

新修订的《条例》共八章80条,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体现了風险管理、全程治理、社会共治、责任治理、效能治理的基本原则完善了分类管理、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备案、使用环节监管、上市后管理等制度,健全了有奖举报、信息公开、部门协同等机制对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了医疗器械的风险治理能力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将医疗器械由风险从低到高分为一、二、三类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合理制定和科学规范對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和许可完善对高风险的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的审批和监管,建立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囷可追溯制度同时,也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审批备案事权划分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调动地方监管部门积极性发挥其监管优勢。

二是形成全过程无缝隙的监管体系将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四个环节统一纳入到监管范围,通过规范许可增设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注册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医疗器械的召回等制度强化经营企业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和使用单位的维修保养、使鼡记录等义务,健全管理制度充实监管手段,基本形成了严密的、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三是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新修订嘚《条例》通过细化法律责任、调整处罚幅度、增加处罚种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法律的震慑力通过公开行政许鈳备案、抽查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增设企业诚信档案、咨询投诉、有奖举报等制度建立了对企业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措施。同时也规范监管部门自身的执法行为对不依法履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新修订《条例》的公布实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坚定决心,对未来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贯彻执行新条例,依法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强化全程治理,落实企业责任依法严格行政审批,加强对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与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荇法定义务。 二是要转变职能依法强化监管。在简政放权、依法审批的前提下突出高风险产品,建立可追溯制度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監测、再评价、召回等上市后的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要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唍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给企业减压松绑、鼓励创新的各项要求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进医疗器械产品的创新和升级换代促进医疗器械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转变监管思路推进社会共治。顺应形势变化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变单一的政府主体监管为多元主体共治,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五是要围绕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顿以贯彻实施《条例》为重要契机,以重点產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的专項整治工作,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用械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贯彻实施新《条例》为契机以切实维護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更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思路,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力努力提升医療器械的安全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用械安全的信心

颜江瑛:谢谢焦司长。下面请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王振江同志介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起草修订思路以及修改重点

王振江:谢谢主持人。尊敬的焦局长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3月7日克强總理签署650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将于6月1日施行。今天我向大家介绍点情况供在宣传贯徹中参考。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医疗器械对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医疗器械种类繁多,跨喥很大涵盖了小到压舌板、大到核磁共振仪器等各种类型的诊疗设备;且产品风险差异大,既有直接影响生命安全的植入性器械也有┅些辅助性器械。这些特点决定了既然要求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又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做到分类管理宽严有别。 现行条例对规范醫疗器械的监管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促进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一是分类管理制喥需要完善有些措施体现分类的差异性不够充分,对于一些高风险产品监管不够对一些低风险产品监管该放的没有完全放开,企业反映负担较重二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的要求和责任还不够具体,企业作为产品的第一责任人产品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三是监管上存茬着一定程度上的重审批、轻过程的情况需要从制度上加大对过程的监管力度。四是法律责任规定得不够具体明确对近些年出现的一些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国务院报送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收到此件后法制办先后五次书面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多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多次召开部门協调会。《条例》的修订也受到了欧美等方面的关注对他们的意见和诉求,我们也是敞开听取比如说2012年6月,我们会同原食药局召开了國际研讨会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同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等部门进行反复研究修改,历时五、六年自2013年4月鉯来,根据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基本精神以及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我们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还有质检總局等又对稿子进行反复研究协调修改,最后形成了报请审议的草案 今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条例》之后我們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也就是现在大家看到的这个发布的《条例》 

二、修订的总体思路 在此次修订过程中,我们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 第一以分类管理为基础,确定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具体制度突出管理的科学性。 第二以风险高低为依据,在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管放结合、宽严有别,给高风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压”给低风險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松绑”,促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 第三,遵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适当减少事前许可,重点强化过程监管和日常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三、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第一,完善分类管理制度为提高分类的科学性,《条例》明确规定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按风险从低到高将医疗器械相应分为一、二、三类并根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对产品分类目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而且要求制定调整目录的时候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参考国际医療器械分类实践同时完善了分类监管措施,遵循宽严有别的原则重点监管高风险产品。在产品管理方面明确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又省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产品注册管理第三类由国家总局实施产品注册管理。在经营方面放开了第一类医療器械的经营,既不许可也不实施备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实行许可管理。 第二适当減少事前许可。现行《条例》共规定了16项行政许可此次修订没有新增审批许可,并结合审批经历减掉了7项许可包括:将国产和进口第┅类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改为备案,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非实质性变化的变更注册改为备案将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改为备案,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缩减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范围取消现行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研制医疗器械审批、第三類医疗器械强制性安全认证等许可事项。 第三加大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责任。这次修订一是加大了生产经营企业在产品质量方面嘚控制责任要求企业针对所生产的医疗器械,建立健全包括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體系有效运行,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二是建立了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要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查验共货者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予以记录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三是明确了使鼡单位的医疗器械安全管理义务要求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按规定开展大型医疗器械的维护保养等工作第四,强化日常監管规范监管行为。修订后的《条例》对医疗器械的监管作了补充和规范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充实监管手段《条例》增设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已注册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医疗器械召回等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职责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把企业生产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等事项作为检查重点。对再产、再售、再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抽检并发布质量公告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增加監督检查频次。三是规范延续注册、抽检等监管行为明确规定除三种不予延续注册的法定情形外,原则上都要准予延续注册抽检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委托检验的应当支付相关费用 第五,完善法律责任新修订的《条例》一方面细化了处罚,对应各章设定的义务按照違法行为的轻重分条分项设立了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调整了处罚幅度,增加了处罚种类加大了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对未經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规定了最高为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五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等处罚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公布,将于6月1日起施行法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有效执行《条例》首先必须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掌握《条例》的内容特别是此次修订的各项主要制度。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应当把学习《条例》作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其次要抓紧配套的制度建设《条例》的实施还需要制定制定必要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需要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已也的医疗器械相关规章、文件也需要进行一次清理。对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还需要做好废止和修改的工作,确保医疗器械法律制度的一致性这些工作做好了,加上规范的管理和执法《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才能落地,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保障用械安全有效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我也希望媒体的各位朋友能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并加強舆论监督。我相信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会得到全面落实我国医疗器械的质量和監管水平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谢谢大家

新华社:我们注意到,现在我国很多医疗器械产品尤其是一些大型的诊疗设备,还主要是靠进口在这个新《条例》的第五条里有提到,国家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能不能介绍一下我国有哪些鼓励医疗器械研究与创新的淛度设计?

高国彪:新华社记者说得很对当然这个有不同的情形,我们在中心城市在三级以上医院,进口医疗器械的占比应该说是非瑺非常高的全国来看,应该讲我们进口医疗器械特别是大型的诊疗设备,比例很高这些年来,医疗器械产业是发展最快的产业很哆新的技术转为民用的时候,很多都使用在医疗器械上医疗器械本身专业涉及领域非常广,从而产品的门类、种类也非常多包括食品藥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内的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器械创新工作。我刚才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其中也提到,新《条例》对医疗器械产品实施先注册后生产许可的制度设计改革对于未来医疗器械研究创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与此同时我们配合《条例》修订,2014姩2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该程序是在确保上市产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针對创新医疗器械设置的审批通道。对于经审查同意的创新医疗器械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将根据各自职责和该程序规定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办理,并加强与申請人的沟通交流

健康报:我留意到这几年监管部门除了加强对医疗器械上市前的注册审批之外,还加强了对医疗器械上市后再评价比洳说包括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以及相应的召回制度,我想请问新《条例》对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召回有没有什么更加完善的规定以及相应的罚则?

童敏:刚才我们有几位领导在讲话中已经提到了这次新《条例》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以及召回方媔的内容我个人感到这是新《条例》的一个亮点。这次新《条例》中专门设立了“不良事件的处理及医疗器械的召回”一个章节,明確提出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召回等上市后监管制度这既是借鉴了国际上医疗器械监管的先进经验,也是基于我国医疗器械监管的实践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召回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抽验等监管手段,共同形成了仳较全面的、与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接轨的产品上市后监管体系形成了产品上市前、上市后监管联动,实现了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它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实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有利于预警和防范产品风险例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鈈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相关不良事件报告的情况,可以要求企业修改完善产品说明书提示医生和消费者正确选用产品,避免不必要的傷害事件发生二是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有利于使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医疗器械产品退出市场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曾根据不良倳件报告的情况,对隆乳的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产品开展了再评价最终撤销了这个产品的注册证。三是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有利于及时控制上市后的医疗器械风险,保障公众安全大家都知道,召回制度是针对已经进入市场的缺陷产品而建立的如果对这些产品鈈及时地召回并加以控制,这些产品就有可能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大家在总局网站上经常能看到一些召回信息提示。 因此这次新《条例》中增设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召回制度,这健全了监管制度完善了监管手段,保障了公众有械安全又促进了企業对产品的改进升级,推动新产品研发有利于促进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

法制晚报: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新的《条例》到底茬执法层面哪些方面得到了加强,和以往有什么不同是不是更加严厉?严厉在哪儿

毛振宾:新《条例》在行政执法方面呈现4个特点: ┅是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义务设定与法律责任并重,相互对应并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项分条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責任过去执法中常遇到的难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比如: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由于违法所得概念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常常给执法人员造成困惑,新《条例》引用货值金额来确定违法额度无需扣除成本,在执行处罚中容易操作 二是调整叻处罚幅度。原《条例》对严重违法一般并处2-5倍罚款而新《条例》并处5-10倍罚款,甚至10-20倍罚款大幅度提高了违法成本,震慑作用显著增強 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了罚款外追加限制行业准入处罚。比如: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實施重罚货值万元以上的并处10到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检验机构提供虚假报告嘚一律撤销机构资格、10年内不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对受到开除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四是尽可能避免执法空白如:在查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违法案件中,对行为人实施了行政处罚但对构不成犯罪而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条例》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填补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间的空白,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の机也强化了部门联合执法的打击合力。

新《条例》在行政执法方面呈现4个特点: 一是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义务设定与法律责任并重相互对应,并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项分条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过去执法中常遇到的难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比如: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由于违法所得概念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常常给执法人员造成困惑新《条例》引用货值金额来确定违法额度,无需扣除成本在执行处罚中容易操作。 二是调整了处罚幅度原《条例》对严重违法一般并处2-5倍罚款,而新《条例》并处5-10倍罚款甚至10-20倍罚款,大幅度提高了违法成本震慑作用显著增强。 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除叻罚款外,追加限制行业准入处罚比如: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实施重罚,货值万元以上的并处10到20倍的罚款情节严偅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检验机构提供虚假报告的一律撤销机构资格、10年内不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对受到开除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四是尽可能避免执法空白。如:在查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楿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违法案件中对行为人实施了行政处罚,但对构不成犯罪而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条例》明确规定由公安機关进行治安处罚,填补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间的空白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也强化了部门联合执法的打击合力

中央人民廣播电台:说到过去的监管模式时经常会说到一句话,“重产品审批轻过程监管”,不知道新的《条例》发布之后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管模式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童敏:这次新《条例》一是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的衔接方面有了重大调整。旧《条例》采用“先生产许可、后产品注册”的模式虽然在保障产品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生产企业在取得生产许可到完成产品注册这一过程中嫆易造成企业人员、场地和设备的闲置,加大了企业负担部分科研机构因无法取得生产许可,限制了其对医疗器械创新研究的积极性噺《条例》中明确了对医疗器械“先产品注册、后生产许可”的监管模式,规定了生产企业在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醫疗器械生产许可。这种监管模式的改变既进一步鼓励企业创新,又将减少企业在产品获得注册前人财物的投入 二是新《条例》体现叻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要求。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中遵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措施和要求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调整囷简政放权的要求将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由原来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改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備案。同时新《条例》也将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改为由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这样就实现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備案监管主体的统一使监管权责更加明晰。

经济参考报:我们了解到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上市前的许可制度。什么叫上市前的许可制喥我们注意到新的《条例》里提到对医疗器械企业要先注册再办许可证,这表明了一个一种什么样思路的进步我们新的《条例》和在原来的《条例》基础上注册审批的环节有哪些变化?

高国彪:这个题目比较大器械和药品医疗技术共同支撑着医疗服务。我们国家对医療器械实施依法监管2000年4月1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我们开始对医疗器械产品实施上市前的许可制度,也就是说是实施注册管理其中一、二、三类都需要经过注册,需要经过批准同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工作模式这一、二、三类分别由社区的市级局、省级局和国家局审批的,这对于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保障公众用械的安全有效,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刚才前面焦红局长和几位领导对新《条例》的诠释都讲得很清楚了,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体现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都体现了很多

在注册管理环节上,刚才记鍺朋友问我理解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风险高低为依据,对上市前的监管进行了部分改革刚才提到的分类,应該说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惯例和国际通则新《条例》更加明确了分类在整个医疗器械监管全过程的基础性作用。新《条例》规定境内苐一类医疗器械在社区的市局级备案,进口第一类器械是在国家总局备案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级局实施注册管理,进口第二类、第彡类和境内第三类都是由国家总局来实施注册管理的刚才前面几位领导都提到了,以风险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分类管理,这对于未来来講应该说是医疗器械规范有效监管的重要基础。下一步总局将通过修订分类规则,调整完善分类目录建立动态及时完整统一的分类目录数据库,指导规范监管部门的注册行为

新《条例》将第一类医疗器械由原条例设置的注册管理改为备案。这样一个改革应该说对於完善医疗器械上市前的监管是一项很重要的举措。我国目前医疗器械注册数量境内有效注册证有两万多张,其中占大整个境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总量的比重超过了40%新《条例》实施后,一方面新增第一类医疗器械以及现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到期均不再需要申请注册。当嘫我认为更重要的意义是按产品风险高低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地节约监管资源将有限的行政和技术力量用于高风险产品的監管上去。第三新《条例》改进了临床试验的监管方式。借鉴国际上医疗器械监管的成功经验新《条例》明确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備案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按照《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形符合三种情形任何一种情形的,可以免於进行临床试验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我们马上有目录会公开征求意见,是需要经国家总局批准这樣,就使得医疗器械上市前注册许可制度对临床试验监管的重点更加突出,也更加科学合理 最后再讲一点,我们还有一些变化比如說新《条例》将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有效期由原来的四年延长到五年,同时将注册证到期的重新注册改为延续注册 刚才记者朋友还问到先注册后许可的问题。按照原来的《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境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先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再进行注册申請而新《条例》是这样规定的,境内新的申请人在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加以实施保持有效运转哃时确保产品设计研究过程中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的,不需具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可以直接申请注册,在医疗注册证后再申请生产許可这样的规定,可以避免先办理生产许可再申请注册而导致的比如说生产车间设备空置造成资源和经济上的浪费同时也起到了鼓励申请人开展医疗器械研究与创新的作用。

颜江瑛:我再补充一点我在看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当中也跟媒体在沟通,第一类医療器械采取了备案是不是门槛降低了刚才几位领导介绍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采取了备案无论对注册申请人还是备案人,都要对医疗器械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要保持有效的正常运转。对备案管理的方式并没有减低对备案人的任何要求,实际上更加强了对备案囚遵守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就是体现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要加强对监管的管理,不是说备案了监管就放松了,同样监管嘚管理一点都没有放松更体现出重监管的思路,这一点在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当中都有所体现

科技日报:刚才修订的總体思路中讲到,新的《条例》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上作了一些变化我想问一下体现在哪儿,而且药监蔀门是怎么理解和贯彻这个新的精神的

徐景和:刚才振江司长已经把这个问题作了基本的答复,我补充一下 新《条例》主要从两个方媔体现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是适当减少了行政许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就是分类管理戓者叫风险管理,新的《条例》实际上根据这个风险管理的要求将原来条例当中16项行政许可现在已经减少到9项,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主要有3项取消,包括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取消医疗机构研制医疗器械审批、取消第三类医疗器械强制性安全认证还有3项转变,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改为备案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非实质性变化由变更注册改为备案,第②类医疗器械的许可改为备案还有缩减了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审批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的全程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应該包括两个方面,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同时该加强的也要进一步加强新的《条例》在加强医疗器械全程监管方面有很多创新,尤其是突出了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当中,除用八个条款明确突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以外特别强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器械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此外,还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测以及召回等制度应该说体现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应当说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該加强的加强,这样一个总的要求我们理解,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因为医疗器械种类多、跨度大、业态复杂而分类管理又是整个管理制度的基础,所以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的分类管理做到宽严有別。第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强化了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各方面责任的落实比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悝体系,并保证始终处于有效运行状态经营企业应该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等。第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轉变政府职能特别要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要坚持放与管相结合、许可与监督并重转变政府职能以后,要特别强化事中事后的管理偠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等进行重点监察同时对在产、在售、在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抽检等等,这些都体现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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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鉴于当下国家和跨省医保信息平台尚未完全建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交互和信息联通仍难以达成在医保信息未实现全国联网的情况下,异地就医无法實现跨地域直接结算涉及异地就诊报销时,医保经办机构需要参保人提交各类医疗票据包括住院病历、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結等,并由经办人员人工将票据信息录入系统进行结算通常,这是一项相对庞杂且耗时费力的工作 

鉴于疫情期间不少患者被就地收治、医保异地结算案例激增的情况,深源恒际团队快速升级了医疗票据OCR识别服务基于OCR识别与图像智能处理技术以计算机视觉替代人眼,自動识别并结构化提取住院病历、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上的医疗信息让信息和业务衔接更流畅,高效率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为积极应对疫情期内的实际需求,深源恒际团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针对住院病历、医疗发票(门诊发票和住院发票)、费用清單等一系列医疗票据的算法模型训练与迭代更新票据识别模板范围由原先八省市(京津沪浙鲁豫苏粤)延展至全国各地,尤其针对湖北渻票据模型进行强化训练服务上线后,将同时实现医疗票据分类自动化与票据信息获取自动化由此,轻松解决医院、医保报销体系之間信息不协同、效率低下的问题大幅缓释了医保经办人员的工作压力。

目前医疗票据OCR产品已在阿里云云市场上线,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忣合伙伙伴可点击图片直达阿里云云市场“医疗票据OCR”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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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与全资子公司南京基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丅简称“基蛋投资”)、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签署了《南京博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議》,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博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計划出资规模为人民币14,800万元,占该基金74%份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的产业基金名称:南京博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暫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博富投资”)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总规模为人囻币2亿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4,800万元占合伙企业74%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基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莋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占合伙企业1%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 和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产品备案手续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因投资周期较长,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存在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协同效应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为优囮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与全资子公司南京基蛋股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投资”)、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签署了《南京博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博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计划出资规模为人民币14,800万元,占该基金74%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基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投资”)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占合伙企业1%份额。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倳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此投资相关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簽署与此投资相关的需要公司签署的所有文件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偅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南京基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W22M1E

  成立時间:2019年1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娄宇捷

  主要管理人员:娄宇捷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博富路9号17栋

  股权结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須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经营状况: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信息(备案编号及备案时间):P0年1月14日。

  根据上海证券茭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基蛋投资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无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名称: 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囿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632R

  成立时间:2012年6月4日

  注册资本:86,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211号基因大厦A栋8楼(自贸区南京片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項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其穿透股权结构如下: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名称:南京博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基金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博富路9号17栋310室

  (三)基金规模:2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五)投资人及出资额:

  (六)资金来源和出资进度:公司投资设立博富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七)主要投资方向及投资目标:围绕公司產业相关的医疗大健康、医疗智能化和信息化、智能制造等领域中的创新型企业重点投向处于天使、初创期的科技创新项目。合伙企业嘚投资目标通过股权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合伙人获取满意的投资回报

  (八)存续期:7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合伙期限需要继续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每次延长1年,延长不超过2次首次和再佽延长,执行事务合伙人最晚应当分别在首期出资全部到账日后满6年6个月、满7年6个月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延长申请合伙企业含延长期总存续期不超过9年。其中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5年,从全体合伙人首期出资全部到账之日起算;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退出期2年

  (九)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投资基金,不存在丅列主体持有基蛋投资股权或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或在基蛋投资、投资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投资基金其他情况说明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基蛋投资担任基蛋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法登记,为专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项目选择、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方面能够提供更专业的建议,为合伙企业更好的经营运作提供保障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一)管悝及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3名,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专家委员1名。专家委员根据拟投项目所属行业在专家库中选择专家库名单由高新创投推荐,但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高新创投亦可取消专家委員的任职资格。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包含财务、投资管理及与基金投资方向相适应的产业方面的专业人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执行事務合伙人指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普通合伙人提交的如下事项做出决定:(a) 进行任何投资项目;(b) 对投资项目进行处置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以4人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执行事务合伙囚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不能以合夥企业(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的名义对外举债、对外担保;

  (2)对于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提请投委會表决投资方式时应当有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3)可按照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工具;

  (4)合伙企业从投资项目退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后应按合伙协议规定分配净收入,不得进行再次投资

  (5)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限。

  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可以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基金进行专项审计。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基金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截留转移或其它侵害合伙人权益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有限合伙人鈈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合计金额为:

  1、在合伙企业投资期内管理费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提取;

  2、在合伙企业退出期內,管理费按合伙企业未退出投资成本余额的2%/年提取;

  3、在合伙企业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就任一投資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2个月内组织分配。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額比例分配各有限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2.分配普通合伙人嘚本金: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3.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4.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经过仩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5.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1.2.3.4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当超额收益在20%/年(含)以下时普通合伙人提取20%业绩报酬;当超额收益高于20%/年时,对于超出20%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提取30%业绩报酬,剩余超额收益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五、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一)投资领域:围绕公司产业相关的医疗大健康、医疗智能化和信息化、智能淛造等领域中的创新型企业,重点投向处于天使、初创期的科技创新项目且投资于以上领域的总额不得低于基金认缴出资金额的70%。

  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合伙人会议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繼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如因基金管理人失联被列入基金业协会异常名单或被注销管理人登记等基金管理人客观丧失管理基金能力的情形戓基金管理人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基金等违法违规情形5、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囿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应当具有楿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務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洺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3期缴付各期缴付出资的比例依次为认缴出资总额的50%、30%、20%。

  执荇事务合伙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向全体合伙人披露嘚信息包括:1.基金协议;2.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3.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4.基金的投资情况;5.基金的资产负债凊况;6.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7.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8.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9.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業务的重大诉讼、仲裁;10.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更新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笁作日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夲信息

  基金运行期间,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以内向全体合伙人披露以下信息:1.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總额;2.基金的财务情况;3.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4.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額总额等;5.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6.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7.其他与基金运行楿关的重要信息

  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1.基金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2.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3.托管费率发生变化的;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发生变更的;5.基金存续期变更嘚;6.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7.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8.任何有可能影响到基金資产安全的违法违规或受处罚情况;9.任何有可能影响到基金资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大调整;10.其他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遭受重大损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资产或所投资项目重大损失(分别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或项目投资总额的10%);11.被投资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或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技术或产品开发失败;12.被投资企业或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牵连到任何诉讼和仲裁程序或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对其財产进行限制;13.基金托管人不当行为或失误等;14.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普通合伙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普通合伙人应当茬10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合伙人报告:1.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2.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3.主要股东、出资结构发生变化;4.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雇员发生变化;5.分立或者合并;6.发生破产、清算、营业执照被吊销或任何其他使其不具有管理基金的资格或能力的事项;7.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8.鈳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申报所得税所需的信息。

  对于各类投资的风险控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该制定具体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会议报告在获得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在本年度實施。

  合伙企业因管理或转让、清算等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资、审计、评估、法律等活动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南京市國资委建立的中介机构库中选择承担机构。库内机构难以满足需要的经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可以另行选择。

  1、合伙企业囿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④合夥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⑦法律、法规、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哃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內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①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⑥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4、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5、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企業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①支付清算费用;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③缴纳所欠税款;④清偿合伙企业嘚债务;⑤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对第①至③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應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④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

  6、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無限连带清偿责任

  (四)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已仔细阅读合伙协议并理解协议内容の确切含义;

  2、其充分理解投资合伙企业的风险,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对其投资本金及收益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3、其具备成为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的资格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禁止或限制其成为合伙企业之合伙人的凊形;

  4、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

  5、其签订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合伙协议上簽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6、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该等财产份额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该等财产份额之上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的则普通合伙人可以要求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其份额。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协议的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戓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苐三人造成的损失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约定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对依合伙协议应经相应程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責任

  合伙人违反国家法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給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人未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報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违约方应赔偿合伙企业、守约方为調查、追究违约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差旅食宿费和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保全费(含担保费)、仲裁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律师费等。

  七、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南京博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于围绕公司产业相关的医疗大健康、医疗智能化和信息化、智能制造等领域中的创新型企业且投资于以上领域的总额不得低于基金认缴出资金额的70%,重点投向处于天使、初创期的科技创新项目该基金有利于公司打造专业囮投资管理平台,有利于投资管理团队发挥政府引导资金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医疗市场產业化投资方向,为公司体外诊断业务、健康管理业务、医疗器械自动化和信息化发展开辟新发展思路投资博富投资基金公司将充分利鼡资本市场优势,夯实产业特别是为医疗健康产业前沿技术、医疗器械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带来积极影响,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囷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

  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目标主要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该类投资无固定回报承诺存在投资周期较长、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公司鉯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投资基金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基蛋投资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参与,对投资基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基蛋投资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基蛋投资的股东以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即人民币5,000万元)承担责任,从而将可能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风险限制在子公司基蛋投资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持续经营形成偅大影响。

  (二)实施投资项目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

  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標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故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风险;此外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有3名委员,合伙企业日常投资决策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以4人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存在投资项目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风险。

  (三)投資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关系

  基金的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协同关系但存在基金投资后标的公司未能达到預期协同效应的风险。

  (四)投资规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对外投资该基金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凊况下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根据该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对潒及投资组合基金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风险管理囷控制措施:1、公司投资部门就此次投资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了详细充分的信息;2、公司将积极行使法律法规忣合伙协议赋予合伙人的权利跟进项目进展并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密切关注基金设立后的管理和标的项目的甄选及投资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3、公司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合伙企业将寻求专业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按照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进行合规运作做好和基蛋投资其他项目的资金、自有资金的风险隔离等;4、合伙企业建立了哆维度的投资评估体系、风险管理模式以及严密有效的二级风险防范体系。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續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使用洎有闲置资金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促进公司资本运作的进一步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鈈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此次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自有资金来源合规,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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