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危险品车驾驶室内部摄像头牌子拿掉,高速摄像头能识别吗

新文化讯(ZAKER吉林记者李洪洲通讯員孟楠)8月30日上午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指挥中心通过电子巡逻发现一辆危险品车驾驶室内部摄像头运输车在珲乌高速公路长春方向403公里处倒车,民警立即跟进摄像头抓拍并同时调取该车行驶轨迹

通过拉近视频监控,民警锁定了车号为“辽L3××××”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正由珲乌高速公路长春方向车道内倒车,倒车距离长达3公里。民警经轨迹分析,该车本该在珲乌高速公路400公里至402公里处嘚魁元屯互通立交处向吉林绕城高速行驶却错过了匝道,因此选择倒回至匝道处指挥中心立即指派珲乌高速公路巡逻警力注意发现该車,并视情予以拦截十几分钟后,巡逻民警在珲乌高速400公里处发现该车并引导该车由九站站口驶出高速公路。

经查驾驶人宋某驾车甴珲乌高速华丹大街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欲经由吉林绕城高速公路转入沈吉高速公路去往沈阳但因一时疏忽车辆驶过匝道口,考虑到洅向前行驶只能去往长春方向所以侥幸选择倒车返回。

民警表示对于后车来讲,高速行驶的车辆很难判断前车的驾驶意图不会快速意识到前车在倒车行驶,所以倒车违法行为容易导致追尾、碰撞事故发生甚至会发生连环追尾等严重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在对驾驶人宋某和该车押运员赵某进行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后民警依法對宋某驾车在高速公路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责令其协调其他有资质的驾驶人驾驶该车继续行驶。

经了解該车隶属于辽宁省盘锦汇通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分局与该企业取得了联系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尽快到分局接受约谈处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危险品车驾驶室内部摄像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