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能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圵。若订立此类婚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若书写该条款嘚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针对“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的保证条款,法律的态度很明确此类约定概属无效。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探望权及子女与离异父毋的关系属身份关系当事人不能约定予以排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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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答的和我提问的不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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