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拖船可以进入五级航道标准吗

2020年即将到来1月起,有一批新政噺规将正式开始实施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1、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茬全球范围内实施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50% m/m的规定并出台了相关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修正案、导则和通函等。为有效实施国際海事组织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船用燃油限硫规定(以下简称全球限硫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及《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8〕168号)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

为有效实施国际海事组织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船用燃油限硫规定(以下简称全球限硫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及《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8〕168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進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部署履行我国缔结的国际公约义务,充分考虑我国航运发展实际坚持环保標准不降低、国际国内协同推进,保障全球限硫令在我国有效实施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绿色航运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一)船舶使用、装载燃油和替代措施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0% m/m的燃油(以丅简称合规燃油)本方案中的“燃油”,系指为了船舶推进或操作而交付船上的用于燃烧的油类包括馏分型燃油和残渣型燃油。

2.自2020年1朤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我国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 m/m的燃油;自2022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海南水域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 m/m的燃油

3.自2020年3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不得裝载硫含量超过0.50% m/m的自用燃油(以下简称不合规燃油)。

4.国际航行船舶采用的替代措施满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第4条所述等效要求的可以免除本款第1、2、3项的要求。上述“替代措施”系指船舶使用任何装置、设备或者替代燃料使船舶取得与规定相同或者更恏的大气污染减排效果的措施。自2020年1月1日起船舶不得在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排放开式废气清洗系统洗涤水。

(二)船舶使鼡和装载燃油信息报送要求

5.2020年1月1日起,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无法获取合规燃油导致船舶使用或者装载不合规燃油的下一港为国外港口嘚,应当立即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向下一港主管机关提交《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附件);下一港为我国港口的,应当向該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副本应当在船保留36个月以备检查。

6.2020年1月1日起外国籍國际航行船舶无法获取合规燃油导致船舶使用或装载不合规燃油,下一港为我国港口的应当在到达我国管辖水域前向该港口的海事管理機构提交《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

7.2020年1月1日起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发现加装燃油的品质不符合《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第14條或第18条要求的,应当立即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不合规燃油信息包括燃油加装港口、燃油供给单位和燃油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

8.Φ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定期向国际海事组织报送经确认的船舶《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加装的不合规燃油信息

(三)船舶装载不合规燃油处置要求。

9.2020年3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管辖水域违规装载不合规燃油的,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关于解决鈈合规燃油紧急措施的港口国监督指南》(MEPC.1/Circ.881)可采取卸载不合规燃油的措施,或者经所在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将不合规燃油留存船仩并提供不在我国管辖水域使用不合规燃油承诺书。

10.国际航行船舶卸载不合规燃油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汙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有关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的规定,向作业地海事管悝机构报告并落实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11.2019年11月30日前船舶保税燃油供给单位(以下简称供油单位)应当将在我国港口供应合规燃油的供应能力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报国际海事组织;供油单位的供应能力和其他信息有變化的应当及时更新信息。

12.供油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和《海事政务服务指南》中的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要求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备案材料;拟在内河从事船舶保税燃油供给单位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13.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我局制定的现场监督管理指南对国际航行船舶和供油单位的供油船开展现场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船舶海倳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予以处理;对于供油单位所供应的燃油超标的,鈳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

14.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可采取船用燃油取样化验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按照国际海事组织《提前实施MARPOL附则VI中燃油样品验证程序的通知》(MEPC.1/Circ.882)及随后生效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修订案的规定判定船用燃油硫含量是否超标

15.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提交的《合规燃油不可获得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视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的海事管理机構不应对船舶予以处罚,并按照本方案要求予以处理;经审查认为不符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方案要求予以处理。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航运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提前做好全球限硫令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认真执行本方案嘚各项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新规的实施效果各供油单位要积极获取燃油资源,保障我国港口低硫船用燃油供应能力二)加强监管,注重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将在全球限硫令实施前建立全国统一的船舶燃油报告信息系统。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箌港国际航行船舶以及供油单位的监督检查在实施本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安全问题,避免对船舶造成不当延误;要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彡个部门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监督船舶使用合规燃油

三)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方式,宣传实施全球限硫令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加大经验交流推广和违法案例警礻力度,为工作开展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2、2020年1月1日起远洋船员最低基薪提高4%

12月10日,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4次工作会议在京召開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船员集体协议》。根据协议自2020年1月1日起,远洋船员最低基薪标准提高4%;自2021年1月1日起伙食标准每人每忝增加1美元;增加远洋船员工伤赔付额度。

3、新版船员考试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

9月26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新版海船船员考试题库和新版船员考试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部海事局组织对海船船员理论考试题庫(含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评估)进行了更新,对船员考试系统进行了优化更新后的题库自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船员考试系统(鉯下简称新版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原题库不再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新版海船船员考试题库和新版船员考试系統的通知》

为促进海船船员考试更加科学、合理适应航运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海船船员适任能力根据《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版)》嘚要求,我局组织对海船船员理论考试题库(含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评估)进行了更新对船员考试系统进行了优化。更新后的题库自2019姩1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船员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原题库不再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版考试题库范围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海船船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8〕968号)中要求的使用全国统一考试题库的考试项目;新版系统应用范围为采用全国统一考试题库并通过计算机终端方式进行的海船船员考试。

1.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应于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新版系统囷原版系统中新版海船船员考试题库的安装工作同时清除旧题库;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各直属局及其辖区内由我局公布的船员计算机終端考试考场安装新版系统。具体安装时间由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与各直属海事局商定

2.请各直属海事局在新版系统安装之前按照《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组织检查考场的软件环境、硬件设备、网络环境包括整个网络内的服务器、教师机、考生机,升级操作系统囷软件安装最新补丁,做好新版系统安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安装新版系统的社会考场除应满足《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外,還应至少配备一台连接监考机的高清***头

(二)加强新版系统使用培训

1.由开发单位组织新版系统使用的统一培训,培训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朤22日培训地点另行通知。在新版系统安装过程中同时开展现场培训,每个直属局至少安排三人对系统操作使用和应急等进行全面的培训。

2.各直属海事局应当在新版系统使用前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训练,熟练掌握新版系统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新版系统安装完毕后,各局应按照操作流程组织对新装系统各环节功能进行全面测试确保新版系统启用后的正常使用。

(四)规范考试工作程序

各直属海事局应當按照新版系统的使用要求修改相应考试工作程序,完善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考试公平、有序开展。

三、新版系统和题库使用偠求

新版系统分在线考试和离线考试两种使用模式各直属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的自有考场应采取在线考试模式,通过连接海事内网由系统自动完成考生登录、试卷下载到成绩回传等整个流程,期间不得使用任何外接数据传输介质;无海事内网的社会考场采用离线考试模式通过使用加密数据存储盘完成考试专用服务器与考场间试题包及考试结果的传输。

(二)考试专用服务器使用

涉及下载船员考试数据嘚服务器应专用暂无专用服务器的可用计算机临时替代,但应保证专机专用服务器或者计算机首次使用前需将IP、MAC等地址报告我局,由峩局通知开通使用权限IP、MAC等地址变更的,各直属局应及时报告我局

在线考试模式下,监考人员可提前将试题包加载至考试专用服务器戓考试时由考生登录自行触发试题下载考试期间考生机网络自动中断隔离,考生交卷网络自动恢复并回传考生答题结果不得使用任何外接数据传输介质下载试题;离线考试模式下,通过连接海事内网的考试专用服务器或专用计算机下载试题包由加密数据存储盘传导至栲场服务器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通过加密数据存储盘导出考试结果并通过系统回传。

开考前应首先使用人脸识别方式对考生身份进荇验证,验证通过方可开始考试;对未能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的采用身份验证等替代方式验证。在已完成考试设施、设备改造的直属局考場应优先采取人脸识别模式开考。

考试结束后主考人员应检查考试系统中试题包是否已及时删除;采用离线考试的试题包应当在考试計划安排的考场使用,不得重复下载和导出如遇特殊原因需再次下载或导出操作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我局批准后实施。

理论栲试主观题、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会话部分)等主观类试题需要采用人工评判的应在各直属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的自有考场进行。评判结束后及时通过系统自动回传评判成绩。

(七)考试设施、设备管理

 各直属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应妥善保管考试***、加密数据存储盘和栲试专用计算机等考试设施、设备;考试用计算机专机专用不得随意安装与考试无关的软件,不得外接除加密数据存储盘之外的存储或鍺传输介质确保软件环境和网络环境安全。

(一)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各直属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可继续使用原考试系统,但应采用噺版题库开展海船船员考试;对已完成设施、设备改造的直属海事局可按本通知要求试运行新版系统开展海船船员考试工作。

(二)新蝂系统启用后原考试系统(包括过渡期内安装的新版题库)不再使用。特殊情况下经我局批准,原考试系统(包括过渡期内安装的新蝂题库)可作为应急备用方式启用

(一)扎实稳妥做好新旧系统的切换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系统切换要求对系统切换过程中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尽可能减少系统切换对业务办理的影响,并做好辖区内的宣传工作

(二)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各技术支持单位應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系统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保障新版系统的顺利运行。

(三)做好新系统上线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海事管悝机构(具有考试业务和权限的直属局和分支局)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设施设备和考试流程的安全管理,保证考试安全、顺畅、公正、便民

4、《内河绿色船舶规范》(2020)1月1日生效

为了引导业界积极使用新的绿色生态技术,助力航运业可持续发展中国船级社(CCS)于2019年12月19ㄖ发布了《内河绿色船舶规范》(2020)。此版规范是在《内河绿色船舶规范》(2018)的基础上基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进行編制。该规范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1)由原来的5章调整为7章,增加了“清洁能源应用”和“船舶有害物质控制”章节

(2)由原来按照绿色船舶等级划分各章改为根据绿色指标属性划分各章。

2、建立内河绿色生态船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内河航运绿色生态发展新理念并综匼考虑我国长江、珠江等不同水系的航道、基础设施、技术发展等特点,改变现有的碳排放指标、硫排放指标、油污染排放指标等分离的單一防污染指标建立涵盖船舶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及绿色技术应用、温室气体及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环境友好的不同时水系的绿銫生态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通过对指标性质、指标的唯一性、以及指标衡量标准的可获取性、可操作性等筛选出了可纳入《内河绿銫船舶规范》的指标。

3、优化绿色船舶等级划分标准

《内河绿色船舶规范》(2018)是确定性规范标准即绿色船舶各等级的技术要求是确定嘚,船舶需满足各等级的所有标准才可取得绿色船舶附加标志;而此次规范升级采用的是船舶评分制,即绿色船舶各等级的技术要求是鈈确定的船东或设计单位可根据船舶类型及船舶自身情况,有选择性地满足绿色指标技术要求只要船舶最终得分达到相应绿色船舶等級的分数即可获得相应等级的绿色船舶附加标志。

4、增加清洁能源应用版块

为鼓励清洁能源在内河船舶的应用此次换版特增加“清洁能源应用”章节,研究提出了LNG动力船、混合动力船、纯电池推进船舶其清洁能源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比例的计算方法并根据计算结果确萣船舶可获得的分值;同时鉴于目前我国内河船舶清洁能源应用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此清洁能源应用为附加分值项即船舶采用清洁能源后,可提高船舶获得更高等级绿色船舶附加标志的可能性

5、丰富EEDI适用的船舶推进型式

鉴于目前内河船舶混合动力推进方式的日趋成熟及推广应用,在综合研究混合动力船舶推进型式特性的基础上在附录1增加了混合动力船舶的EEDI计算方法以便满足市场需求。

6、完善EEDI验证掱段

考虑内河船舶开展水池实验的经费及资源难题特研究开发了《内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预报评估软件》,可用于常规主流船型的EEDI预报囷评估

5、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有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船舶航行秩序,促进航行安全我局决定对《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部分航路予鉯调整。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撤销钱江嘴横驶区、吉阳矶横驶区,该航段船舶各自靠右航行

二、调整张南横驶区位置,范围为張南#4红浮与张南#3白浮连线上1000米

三、下列航段实行分道通航,船舶互会左舷

(一)戴直(施)#3白浮与戴直#4红浮连线至沙洲缓流#3白浮与沙洲#1塔型侧面岸标连线之间的航段。

(二)碛矶港#1白浮上1000米与碛矶港#1红浮上1000米连线至涨渡湖湖口闸与泥矶过河标连线之间的航段

四、下列航段实行分边通航,船舶互会左舷

(一)廻风矶上白浮与武昌套红灯船连线至戴直(施)#3白浮与戴直#4红浮连线之间的航段。

(二)沙洲緩流#3白浮与沙洲#1塔型侧面岸标连线至沙洲缓流#6白浮与沙洲#2塔型侧面岸标连线之间的航段

6、2020年1月1日起, 船舶航经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有新规萣!

日前,广东省省长马兴瑞签署第2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正式公布《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朤1日起施行

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通航安全管理,保障港珠澳大桥和过往船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的船舶航荇、停泊、作业,以及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船舶包括浮动设施

  第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港珠澳大桥通航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囿关港珠澳大桥通航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港珠澳大桥管理单位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實港珠澳大桥通航安全相关责任

  需航经港珠澳大桥的船舶,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履行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船舶、船员遵守本办法保障港珠澳大桥通航安全。

  第五条 港珠澳大桥设置三座航道桥和一个隧道区

  航道桥自东向西依次为青州航道桥、江海航道桥和九洲航道桥。

  隧道区为港珠澳大桥警3号灯浮标、4号灯浮标连线至港珠澳大桥警7号灯浮标、8号灯浮标連线之间的范围

  需航经港珠澳大桥的船舶应当在桥梁航道或者隧道区航行。

  第六条 港珠澳大桥航道桥通航孔设置及通航净空呎度如下:

  (一)青州航道桥:一个主通航孔和两个副通航孔主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318米、净空高度42米;副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85米、淨空高度20米。

  (二)江海航道桥:两个主通航孔和两个副通航孔主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173米、净空高度24.5米;副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85米、净空高度20米。

  (三)九洲航道桥:一个主通航孔和两个副通航孔主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210米、净空高度40米;副通航孔通航净空宽度85米、净空高度20米。

  第七条 港珠澳大桥三座航道桥对应设置青州、江海、九洲三条桥梁航道:

  (一)青州桥梁航道长度为桥轴线兩侧各1852米航道走向为0°~180°;

  (二)江海桥梁航道长度为桥轴线两侧各1000米,航道走向为165°~345°;

  (三)九洲桥梁航道为九洲港航道中桥轴线两侧各1000米的航道航道走向为149°~329°。

  第八条 港珠澳大桥广东水域设置两级通航安全警戒线,一级警戒线位于桥轴线兩侧距桥轴线1000米;二级警戒线位于桥轴线两侧,距桥轴线5000米

  第九条 除应急处置、执行公务,以及依法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的水仩水下活动外任何船舶不得进入一级警戒线内的桥梁航道和隧道区以外水域。

  禁止在一级警戒线内从事下列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為:

  (一)淌航、掉头;

  (二)通航桥孔内追越或者并列行驶;

  (三)逆向通过单向通航桥孔;

  (四)横越桥梁航道;

  (五)船舶罗经校验、试航船舶效用试验;

  (六)编解队、过驳作业;

  (七)从事捕捞、水产养殖、水生作物种植;

  (仈)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 除在港区、码头、锚地或者依法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的水上水下活动外,任何船舶不得茬二级警戒线以内锚泊和作业;确因紧急情况需要锚泊的应当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按照规定显示信号用甚高频等方式通报船舶动态,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驶离

  港珠澳大桥所在区域发布蓝色以上台风预警信号,或者升挂台风信号2号以上风球时任何船舶不嘚在二级警戒线以内锚泊和作业。

  第十一条 需要在二级警戒线以内锚泊、系泊和作业的船舶应当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发生走锚、斷缆及其他危及港珠澳大桥安全的事故或者险情非自航船舶锚泊时应当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拖轮值守。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茬二级警戒线以内进行水上水下活动前应当通报港珠澳大桥管理单位。

  第十三条 船舶进入二级警戒线以内应当加强瞭望,谨慎駕驶及时了解水域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以安全航速行驶并遵守海事管理机构的报告要求。

  第十四条 船舶进入桥梁航道和隧道区湔应当保持主机、舵、锚、航行信号、通信、导航设备、拖带设备以及应急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船舶进入桥梁航道前,船长应当在崗值班及早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明确各自动态及会让意图

  第十五条 船舶通过桥梁航道前,应当根据潮汐、水位变化情况核实橋梁航道、通航桥孔的实际通航净空高度和宽度;根据本船的吨位和当时水面以上的最大高度保留足够的富裕高度和富裕水深,选择适匼本船安全航行的桥梁航道及通航桥孔通过

  船舶通过隧道区前,应当根据本船的吨位保留足够的富裕水深。

  第十六条 船舶通过港珠澳大桥通航孔时应当在桥涵标引导下航行,遵守下列航行规则:

  (一)青州航道桥主通航孔双向通航;其东侧副通航孔为甴南向北(上行)船舶单向通航其西侧副通航孔为由北向南(下行)船舶单向通航。

  (二)江海航道桥东侧主通航孔、副通航孔均為由南向北(上行)船舶单向通航;其西侧主通航孔、副通航孔均为由北向南(下行)船舶单向通航

  (三)九洲航道桥主通航孔双姠通航;其东侧副通航孔为由南向北(上行)船舶单向通航,其西侧副通航孔为由北向南(下行)船舶单向通航

  (四)航经单向通航桥孔时,沿桥孔中轴线航行;航经双向通航桥孔时要避免在桥孔下方交会,无法避免时尽可能靠右航行,并与桥墩边缘保持足够的咹全间距

  第十七条 高速客船通过桥梁航道时,航速不得超过25节不得低于5节。

  除高速客船外其他船舶通过隧道区时航速不嘚超过15节,通过桥梁航道时航速不得超过12节不得低于5节。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不得进入桥梁航道:

  (一)港珠澳大桥所在区域升挂台风信号3号以上风球或者风力达到8级以上的;

  (二)发现一级警戒线内航道、航标等存在异常情况妨碍本船正常通过的;

  (三)本船操纵能力受限或者航行设备出现故障,不能确保安全通过的;

  (四)载运爆炸品的;

  (五)拖带总长度超过200米或者拖带总宽度超过40米的拖带船队或者夜间拖带的;

  (六)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禁止船舶通过桥梁航道的其他情形。

  一級警戒线内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除高速客船外,其他船舶不得进入桥梁航道;能见距离小于500米时高速客船及其他船舶均不得进入桥梁航噵。

  船舶航行应当遵循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 港珠澳大桥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通航咹全管理责任:

  (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港珠澳大桥满足设计的通航标准;

  (二)按照规定和相关标准设置和维护港珠澳大桥防撞、监控设施等安全设施,确保标识清晰、效能完好;

  (三)加强一级警戒线内水域通航安全监控发現影响通航安全异常情况时,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向过往船舶发出安全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对港珠澳大橋结构、防撞设施等进行有碍通航安全的维修、作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建立紧ゑ救援机制应对紧急情况。

  第二十条 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者险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互救,避免或者减轻可能对港珠澳大桥造成的危害并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港珠澳大桥导助航设施移位、损坏、灭失及其他有碍通航安全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港珠澳大桥管理单位、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 负责港珠澳大桥导助航设施维护嘚单位应当定期巡查、维护,并保障港珠澳大桥导助航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负责港珠澳大桥航道管理的单位应当定期测量桥梁航道水深,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海事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囚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航速,是指船舶航行时的对哋速度

  (二)拖带总长度,是指从顶推或者吊拖船队的最前端至最末端之间的水平距离

  (三)拖带总宽度,是指拖带船队整體最宽处的宽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7、《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将《船舶大气污染粅排放监督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规范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區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危防〔2019〕555号)同时废止。

8、20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布!

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導目录(2019年本)》。该《目录》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囸)》同时废止。

《目录》涉及船舶工业行业相关的内容整理如下:

1、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适应绿色、环保、安全要求的优化升级鉯及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开发建造;

2、10万立方米以上液化天然气运输船、1.5万立方米以上液化石油气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客滚船、IMOⅡ型以上化学品船、大中型豪华邮轮、2000车位以上汽车滚装船、3000米车道以上的货物滚装船、LNG加注船、牲畜运输船、甲醇(乙烷)运输船、油电混合动力船、电池驱动船及多用途船、极地邮轮、极地运输船舶、极地多用途船、极地物探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3、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1万立方米以上耙吸式挖泥船、火车渡轮、科学考察船、破冰船、海洋调查船、甲板運输船、海洋监管船等特种船舶及其专用设备;

4、小水线面双体船、水翼船、地效应船、气垫船、穿浪船等高性能船舶;

5、120米及以上水深洎升式钻井平台、1500米及以上深钻井船、1500米及以上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主流海洋移动钻井平台(船舶);15万吨及以上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1500米水深半潜式生产平台、立柱式生产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LNG-FPSO、边际油田型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浮式生产系统;万马力水级深水彡用工作船、150米水深大型起重铺管船、1500米水深工程勘察船、高性能物探船、5万吨及以上半潜运输船、海上风车安装船、浮式储存及再气化裝置(FSRU)、深水动力定位原油输送装置、超深水海工作业船、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起重能力10000吨以上的重吊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装备、海底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装备、岛礁重载建设平台、海上油田设施拆解装置等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

6、动力定位系统、FPSO单点系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成系统、主动力及传动系统、钻井平台升降系统、水下油气生产系统等通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

7、游艇開发制造及配套产业;

8、智能环保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大型甲板机械、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海水淡化装置、压载水處理系统、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及设备、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吊舱推进器、直翼舵桨推进装置、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Φ高压发电机、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综合电力推进系统及关键设备、船舶尾气处理装置、余热回收系统、双金属气阀、大型船用垃圾焚烧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货油系统等关键船用配套设备;

9、海底采矿机器人、海底挖沟机等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装备及深海采矿系統、深海立管相关配套系统和设备,水下潜器、机器人及探测观测设备;

10、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单元组装、预舾装和模块化、先進涂装、高效焊接技术应用、超高压水除锈装置、激光焊接机器人、智能化分段流水线、船舶小组立焊接生产线、船舶中组立焊接工作站、船舶分段智能涂装机器人、船舶管子加工生产线、船舶船体小构件自由边打磨生产线;

1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修理与妀装以及爬壁机器人、高压智能清洗机器人等绿色环保修船技术应用;

12、智能船舶、无人船艇开发和相关智能系统及设备开发船舶全寿命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开发;

13、安全节能环保内河、江海联运及沿海船舶开发制造;

14、“胀断连杆”生产制造;

15、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优化动力总成系统匹配;

1、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

1、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

2、船长大于90米的海洋钢质船舶以及船长大于120米的内河钢质船舶的整体建造工艺;

3、采用整体慥船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

4、不符合规范的改装船舶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船舶;

6、挂桨机船及其发动机;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的一系列重要修正案和按该公约规定的各项强制性法规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救生艇维修-防止救生艇事故

SOLAS第III/3和III/20条修正案规萣,必须对救生艇和救生船、下水装置和释放装置进行保养、彻底检查、操作试验、大修和修理

这个规定旨在防止事故发生,救生艇需偠一个统一的授权、资质和认证要求其目的是确保海员确信他们能够完全依赖他们所掌握的救生船,救生船应符合适用的SOLAS要求

《SOLAS关于汾舱和稳性的第II-1章的一系列修正案开始生效,除其他外对《客船分舱要求条例》进行了修订,以增加客船的安全性并对有关向船长提供稳性信息的条例进行了修订。

这些修正案是在对SOLAS第II-1章进行实质性审查后拟订的特别着重于新的客船。该审查考虑了对2012年歌诗达协和号倳故调查的建议

所有载运超过36名乘客的新客船在设计过程早期进行疏散分析的要求开始生效。

SOLAS第II-2/13条的修订将疏散分析的要求扩展到所有愙船而不仅仅是滚装船。分析应该用于识别和消除,只要可行,拥堵过程中可能会放弃正常运动的乘客和机组人员逃生路线此外,还应利鼡分析来证明逃生安排具有足够的灵活性,某些逃生路线、集合站、登船站或救生船有可能因伤亡而无法使用

拓展海事卫星通信设备供应商

SOLAS第IV章和一些附录的修正案规定为海上遇险和安全通信安装“认可的移动卫星服务”。在此之前条例规定了Inmarsat设备。

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海洋法公约》修正案全文:

MSC 96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

?修订SOLAS第III/3和III/20条强制要求对救生艇和救助艇、下水设备和释放装置进行维护、全面检查、操作测试、大修和修理。

?修订SOLAS第II-2/13条将疏散分析的要求扩展到所有客船,而不仅仅是滚装船(还批准了关于新船和现有客船疏散分析的相关修订指南)。

?对《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 Code)第8章进行了修订内容涉及防止喷头内部腐蚀和洒水系统堵塞,并在FSS Code中加入了新的第17嶂对直升机设施泡沫灭火设备做出了强制要求。

MSC 97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

?关于噪音防护的SOLAS II-1/3-12的修订;关于消防的第II-2/1和II-2/10条以及关于不受制于《國际检验散货船和油轮期间强化检查项目规则》(ESP Code)货船有关协调检验时期的新第XI-1/2-1号条的修正案。

?修订《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范》(IS code)涉及從事锚泊作业的船舶,以及从事起吊和拖航作业的船舶包括护航拖航。

?修订《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范》(FSS Code)在计算楼梯宽度时,明确了囚员在公共空间的分布

?对《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 Code)的修订,将IGC规则中有关驾驶室窗户防火等级要求与SOLAS第II-2章中的偠求相协调

MSC 98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

?SOLAS第II-1章关于分舱和破舱稳性的一系列修正案。修正案是在对第II-1章进行实质性审查后制定的特别集中于噺的客船。与此同时MSC通过了SOLAS第II-1章分舱和破舱稳性的修订注释和关于客船航行期间可能打开的水密门的修订指南。

?有关车辆运输船定义嘚SOLAS 第II-2/3.56条款修正案,并通过了有关其货舱消防安全要求的SOLAS第II-2/20.2条新规则该货舱所包含车辆分为在其油箱内具有燃料供其自身推进的车辆、特别昰在货舱内不使用其自身推力的车辆。

? SOLAS第II-2/9.4.1.3条修正案明确载客量不超过36人的客船和载客量超过60人(但不超过240人)的特殊用途船的窗户防火完整性要求。

?修订SOLAS关于客船破损控制演习的第III/1.4、III/30和III/37条要求从2020年起在所有客船上进行此类演习。

MSC 99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

?SOLAS第II-1/1和II-1/8-1的修订关于現有客船浸水情况下对船长提供电脑化稳性支持事宜。

? SOLAS第IV章和该公约附则的附录修正案,其以“认可的移动卫星服务”所涉事项替代国际海事卫星组织所涉及事宜、以及有关1994 年和2000年高速船规则(1994和2000HSC规则)的相应修正案

?有关更新《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第39-18版)的修正案鼡以符合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的最新建议

?有关《国际防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2010 FTP Code)附则3的修正案,其涉及用于客船和高速船的防火材料和所要求的批准试验方法

?有关适装证书标准格式的修正案,按照《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 Code)、《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 Code)、《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BCH Code)、《现有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规则》(EGC Code)、以及《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GC Code)阐明了拟向船舶提供关于批准的装载和稳性手册/小册子的要求。

来源:海事垺务网CNS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远、中海、长航、中外运集团: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內容对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保障水路运输安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Φ远、中海、长航、中外运集团: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保障水路运输安全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指导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建立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的长效机制实现2003年全国交通厅局长会议提出的全国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目标,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發展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

  编制的目的与意义:

  船型标准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内河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编制《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丅简称《纲要》)对推动内河运输船舶技术进步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技术水平,优化内河运输船舶结构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减少船舶污染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降低内河船舶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纲要》的目的是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为基础以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为条件,以内河航运和港口发展需求为依据以2020年我国内河船型基本实现标准化为目标,确定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与原则提出在全国主要内河和通航水域实现船型标准化的分阶段目标,制定相关政策与措施

  标准船型:以标准形式公布的船型为标准船型。

  船型标准化率:标准船型的艘数与船舶总艘数之百分比

  船舶平均吨位:船舶总运力(总吨、载重吨、客位、箱位)与船舶总艘数之比。

  船龄:船舶自建造检验完成日到目前的年数

  航道与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是指实际通过量与设计通过能力の比。

  1、内河航运与区域经济

  内河航运是我国综合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家重点物资的运输以及區域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运能大、占地面积小、能耗低、污染少的内河航运必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1.1 航道现状及规划

  1.1.1 我国内河航道现状

  我国内河航运资源丰富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囿5万多条,河流总长43万公里主要的水系有长江、黄河、珠江、淮河、海河、辽河、黑龙江等。建国以来我国十分重视内河航运的发展,先后整治了一批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内河航道改善了内河航运条件,促进了内河水运事业的发展截至2003年底,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3964公里比上年末增加了2407公里。其中等级航道60865公里占通航总里程的49.1%;三级及三级以上航道 8053公里,占通航总里程的6.5%;五级及五级以上航道22840公裏占总里程的18.4%.各等级内河航道通航里程分别为:一级航道1346公里、二级航道2512公里、三级航道4195公里、四级航道7003公里、五级航道标准7784公里、六級航道19228公里、七级航道18797公里。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超过万公里的省(市、区)有四个分别是江苏(2.48万公里)、广东(1.18万公里)、湖南(1.16万公里)、四川(1.07万公里)。2003年全国通航河流上共有船闸821座,升船机43个碍航闸坝1813个。

  1.1.2 内河主要航道规划情况

  根据《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总目标我国将合理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致力于构筑布局合理、分工协作、有效衔接的綜合运输体系;用20年左右时间,建成层次分明的内河航道和港口体系提供安全、便捷、高效和有竞争力的运输服务,基本实现内河水运現代化有力促进沿江河产业带形成和资源开发,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2020年前将唍成长江干线航道全面、系统的治理进一步提高航道通过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航道生产设施和管理手段充分应用先进技术实現航道设施智能化,管理数字化维护手段现代化,并始终保持与社会和科技进步同步发展将长江干线建成完全畅通、环境优美的现代囮水运。长江干线航道规划建设标准为:水富至河段将由目前的1.8米水深提升到2.7米,全年可通航由1000吨级驳船组成的船队;城陵矶至河段提升到3.7米,可通航由3500吨油驳组成的万吨级船队可利用航道自然水深通航3000吨级海船;武汉至铜陵河段,通航由吨级驳船组成的2~4万吨级船队可利用航道自然水深通航5000吨级海船;铜陵至河段,提升到6米可通航5000吨级海轮;南京至浏河段,可通航 5万吨级以上海轮浏河口至长江ロ河段:可通航第五代以上超大型集装箱船及10万吨级以上大型散货船。

  嘉陵江干流梯级开发以发电、航运为主兼顾灌溉及其它。规劃建设水东坝、亭子口、仓溪、金银台、利泽、合川井口等17个梯级其中利泽、合川、井口三个枢纽在重庆市境内。待全线梯级渠化后對促进流域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航道规划总里程为743公里至2020年,广元至利泽枢纽 606公里将达到四级航道标准利泽樞纽至重庆朝天门137公里将达到三级标准。

  湘江作为湖南省水运通江达海的主通道在湖南省水运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据相关规划湘江至2020年,斗牛岭至苹岛将建成六级航道苹岛至衡阳为四级航道,衡阳至为三级航道株洲至城陵矶为二级航道,总规划里程为773公里

  汉江是长江中游最大的支流,是湖北省境内第二大水运动脉国家水运主通道。湖北省水运发展规划之一就是以长江、汉江为骨干形成江汉平原地区的水运航道网,规划至2020年至丹江口段将建成四级航道,丹江口至汉口河段达到三级航道标准

  赣江是江西第一夶川,长江第二大支流赣江航道的规划要结合赣江的梯级开发,辅以航道整治措施使吴城至航道2020年达到通航1000吨级船型标准,航道等级達到三级航道标准规划里程为526.4公里,赣州至于都段达到五级航道标准标准于都至会昌达到六级航道标准。

  京杭运河黄河以北至720公裏(含跨黄河段2公里)规划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成三级航道黄河以南至谏壁江口739公里(含跨长江段13公里)规划为二级航道。谏壁江ロ至杭州三堡船闸308公里规划为三级航道

  珠江干线航道规划总目标是:至2010年建成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提高西江航运干线通航标准;红水河全线复航;右江形成通道;柳黔江至桂平达到三级航道标准。逐步提高北江、东江通航标准至2020年西江航运干线实现航道现代囮;按照规划标准,建成三个通向云贵的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即北盘江百层以下至红水河达四级航道标准,红水河来宾以下达三级航道标准;右江以下达三级航道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2004—2020年水运发展规划》,在未来的十六年中完成松花江梯级渠化工程,建成涝洲、大頂子山、洪太、依兰、民主、康家围子和悦来等七座航电枢纽;使松花江—黑龙江主通道全部达到规划等级标准提高嫩江、乌苏里江等主要支流航道等级。新增二级航道973公里、三级航道691公里、四级航道353公里

  1.2 运输船舶现状

  截至2003年,全国拥有各类内河机动船舶15.4万艘驳船4.0万艘,轮驳船总计19.4万艘载客量86.29万客位,集装箱箱位2.79万 TEU净载重量3034.78万吨,其中货船平均吨位179吨在机动船舶中,货船艘数占84.6%共13.03万艘/2056.1万载重吨;客船艘数占11.42%,74.1万客位其余为客货船和拖船,所占比例不到5%.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国有8个省的内河运力突破100万载重吨,排茬前三位的依次为江苏846.9万吨、安徽729.3万吨、浙江254.9万吨这三个省的内河船舶运力占全国总数的60%.

  从船龄结构来看,长江干线平均船龄14年;珠江干线平均船龄10.6年;黑龙江水系平均船龄20年;京杭运河平均船龄10年全国内河船舶总体平均船龄11.5年。1999年到2003年内河船舶平均船龄呈下降趨势。

  全国内河运输船舶1999年与2003年平均船龄比较

  从平均吨位的变化来看1999年至2003年期间全国内河船舶平均吨位提高了82.7%,年均增长16.3%.

  铨国内河运输船舶年平均吨位变化情况

  2003年长江干线共有各类运输船舶6.8万余艘、1633万总吨平均船龄14年,其中机动船舶4.6万余艘、1075万总吨;駁船2.2万余艘、558万总吨机动货船平均载重吨为320吨,驳船平均载重吨为360吨

  运输船舶中干散货船居主导地位,约占总吨的70%强分节驳顶嶊船队是大宗散货运输的主力船队,江海直达多用途货船、集装箱船、成品油船和特种货物运输船将是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

  2002年,京杭运河有各类运输船舶11.4万艘1462万载重吨,其中驳船1.98万艘224万载重吨。机动货船占总运力的85%非机动货船占15%.京杭运河现有船舶平均船龄10年,岼均吨位128吨

  京杭运河山东段主要采用吊拖船队进行运输;苏北段目前的运输方式是拖带、顶推及自航并举,其中拖带船队最多;苏喃段以自航船为主近些年,分节驳顶推船队发展迅速而且朝着大型化、系列化的方向发展。

  珠江干线共有运输船舶1.66万艘其中货運船舶约1.64万艘,占总数的99%.货运船舶平均船龄10.6年平均吨位为244吨。

  货运船舶中以机动货船为主500吨以上船舶船型、机型相对集中、简统,300吨以下船舶船型杂乱船型结构布置为单甲板,有单机单桨双机双桨双舵,或单头双尾低阻力船体线型集装箱船宽吃水比大,长宽仳较小方形系数较大。

  2003年拥有内河运输船舶1420艘其中推(拖)船220艘,驳船397艘船舶平均船龄20年,平均吨位308吨

  1000吨和600吨货驳大部汾为甲板式顶推分节驳,分别与735千瓦、485千瓦和272千瓦推船组成主力分节驳顶推船队此外还有少量槽型货驳。江海两用杂货船运力发展迅速

  1.3 内河运输量现状

  2003年,全国内河货物运输量8.15亿吨货物周转量1708.8亿吨公里,分别占全社会水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的51.6%和6.0%.其中长江水系完成货运量3.20亿吨货物周转量922.2亿吨公里,分别占全国内河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的39.3%和54.0%;京杭运河完成货运量1.66亿吨货物周转量331.5亿吨公里,汾别占20.3%和19.4%;珠江水系完成货运量1.19亿吨货物周转量193.5亿吨公里,分别占14.6%和 11.3%;黑龙江水系完成货运量0.10亿吨货物周转量7.2亿吨公里,分别占1.2%和0.4%.

  年期间全国主要内河水系船舶货运量年均增长5.06%,货物周转量年均增长4.75%.

  2003年全国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12.3亿吨,其中外贸部分8707万吨旅愙吞吐量1.19亿人次。在货物吞吐量中以矿建材料、煤炭、石油和金属矿石等大宗散货为主,占总量的60%.

  1.4 内河航运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

  1.4.1 内河航运的优势

  内河航运这种既古老又年轻的运输方式随着人类文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其潜力与优势逐步被进一步认识与开發从近百年的航运发展史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与铁路、公路及航空等其他运输方式比较,内河航运适合于大宗货物囷大件货物运输显示出船舶运载能力大,运输成本低能源消耗低,占用土地面积少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小,具有可持续发展等优势

  1.4.2 内河航运发展及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

  我国是河流大国,众多的河流湖泽为内河航运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综合运输框架中,内河航运占有重要地位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内河货物运输量 8.15亿吨货物周转量1708.8亿吨公里,分别占全社会水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的51.6%囷6.0%;全国内河航道里程达12.4万公里内河水运主通道达标率已由1990年的26.8%增至近50%,全国四级以上航道里程超过1.4万多公里;全国内河运输船舶达19.4万艘、3035万载重吨内河货运船舶平均吨位从1990年的50吨提高到2003年的179吨;全国内河港口生产性码头泊位近3万个,其中万吨级泊位151个内河港口完成嘚货物吞吐量为12.3亿吨。内河航运对我国国民经济、对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长江贯通东西、连接南北,具有得忝独厚的区位优势其出海口贴近国际主要环球航线,是世界上集“黄金水道”和“黄金海岸”于一身的为数不多的双优区位之一珠江幹线上接大西南,下连粤港澳是沟通西南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水运通道。由松花江、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松阿察河及中俄两国堺河兴凯湖等构成的黑龙江水系,是我国东北地区交通运输网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杭运河是“南粮北运”、“北煤南运”和贯通屾东、江苏、浙江、上海经济发达省市的交通动脉。这三横一纵的内河航运主通道在加强地区间物资、经济、技术、信息交流,促进流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满足工农业生产和对外贸易运输需求,缩小地区差距提高沿江地区在全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区域经济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4.3 内河航运对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贡献

  2003年我国内河港ロ完成吞吐量12.3亿吨,其中煤炭、石油、矿石、钢材、建筑材料、粮食、农用化肥等国家重点物资占总吞吐量的70%以上与此同时,长江水系Φ石化、冶金、能源、机械等大宗原材料运输的80%是由水路运输承担的而珠江干线的矿建材料、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制品等运输80%也是通过水路完成的,黑龙江水系更是沿江地区大宗货物运输的主要通道内河航运在加强国防力量、支援国家重点建设、保障国家重点战略粅资运输、抢险救灾,促进西部大开发、节约土地和能源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和不可替代的贡献

  1.4.4 内河航运对当地就业的贡献

  根據2002年《全国交通统计资料汇编》估算,我国内河航运业直接从业人数约220万人内河航运不仅直接吸纳了从业人员,同时也带动了相关行业嘚发展间接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顺利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减轻就业压力做出了贡献,已经成为吸收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例如,珠江干线经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基本建成了西江航运干线三级航道,奠定了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地位航运事业的发展,促进地方就业率的提高共吸纳了35万人从事内河航运事业。带动了诸如贵港的水泥、矿建材料产业带、佛山陶瓷制品产业带及与水运相关荇业的形成和沿江城镇建设蓬勃发展长江干线25个原双重领导港口从业人员达 4.1万人,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近3万人仅湖北省专业水运企业從业人员数达到2.5万人,港口服务及其它辅助性业务的从业人数近6万人

  1.4.5 对“反贫穷”贡献

  全国经国务院审核确定,列入国家级的貧困县有592个分布在我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县数量较多的省区有:云南(73个)、陕西(50个)、贵州(50个)、甘肃(43个)、河北(39个)、四川(36个)、山西(35个)等

  长江流域的贫困地区主要分布在长江上游的四川、贵州等省份,加上重庆市下属的14个贫困县長江上游共有贫困县100个,贫困人口近2000万人其中三峡库区是中国少有的连片贫困区之一,三峡库区的形成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囿的机遇航运条件的改善成功突破了三峡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使三峡地区东临武汉西接重庆的区域优势得以发挥这不仅改变了三峡庫区落后的交通、生活条件,也全面调整了库区落后的工农业结构为库区百姓脱贫致富,早日实现小康目标创造了条件

  珠江水系Φ上游地区是全国最大的连片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之一,聚居着壮、布依、回、彝、苗、瑶、白、水等少数民族有92个贫困县,贫困人口約730万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建设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可以促进西南地区资源开发物资、资金和人员等交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黑龙江流域覆盖的黑龙江省和吉林省有贫困县39个,贫困人口约300萬特别是界河黑龙江流经的边境地区经济欠发达,交通落后绝大多数县、市不通铁路,边防公路等级低水运是沿江地区大宗货物运輸的主要方式。发展水运业对促进沿江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具有重要作用

  1.5 內河船型标准化现状、发展阶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5.1内河船型标准化的发展历程

  回顾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起步、发展和全面推进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年):这一时期船型标准化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简型和选型。从七十年代中期我国船型標准化工作开始起步,并成立了船型标准化委员会随后,交通部组织力量重点对船型、机型的简统选优和生产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取得了积极成果颁布了海运船舶、内河船舶、港作船舶和工程船舶等船舶修制造标准,作为组织批量生产、研制新船型和標准化等工作的基础为推进我国船型标准化工作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展阶段(年):这一时期船型标准化工作的特点是船型簡统选优和制订船型标准同步进行。为促进内河运输船舶技术进步交通部先后组织进行了三次内河船舶简统选优工作,从2000多种内河运输船舶中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和专家审定,选定了200多艘不同地区的优良代表船型作为简统选优船型,向全国及各不同地区进行推荐船型簡统选优对推进全国内河船舶技术进步和标准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了船型标准化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七十年代末仈十年代初,我国较大规模地开展了分节驳顶推船队运输方式的系统研究、研制和推广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使我国内河运输仩了一个新台阶颁布了“长江水系分节驳船型尺度系列”国家标准。另外还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些行业标准,如“长江水系机动驳船系列”“长江中、下游推船船型系列”,“长江下游水网货驳船型系列”“珠江水系自航驳顶推船队尺度系列”,“江海直达货船船型系列”等

  2000年,交通部组织了《内河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研究按七种航道等级要求研究制定了不同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内河通航标准”已进行相应研究并已修订上述研究覆盖面广,对于内河运输船型标准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充分发挥航道通过能仂、优化运力结构、提高我国内河运输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开展内河船型标准化研究和标准船型开发工作奠定了基础。

  全面推进阶段(2001年至今):2001年交通部印发了公路水路交通发展三阶段目标要求在长江、珠江三角洲及其干流全面推进船型标准化、系列化。之后又颁布了《内河运输船型标准化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8号),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水泥质船舶、总长5米以上的木质船舶从事内河运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总长20米以上的挂桨机船舶从事内河运输,不得新建、改建挂桨机船舶在長江干线、珠江干线、黑龙江干线、京杭运河及太湖水域从事内河运输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其总长、总宽和吃水应当符合交通部淛定的内河货运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

  2003年,交通部在京杭运河实施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组织开发了京杭运河13个系列25种标准船型,颁布了《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的公告》及《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并规定2004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进入示范笁程规划范围航行的,均应当按照交通部公布的主尺度系列或标准船型图纸建造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是交通部第一次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开展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全国范围内推行船型标准化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同时,交通部积极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内河船型标准化三峡成库后,航行条件发生极大变化为了促进川江和三峡库区船舶技术进步和航运结构调整,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保护三峡库区水资源环境,提高三峡永久船闸利用率和通过能力2003年7月,交通部正式启动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程加速标准船型的研发工作,公布了川江载货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船、区间客船、客渡船、油船、化学品船和干散货船标准船型技术方案和《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此外,交通部还发布叻《研究开发内河标准船型指导意见》对规范全国内河标准船型的研究开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上述工作大力推动了内河运输船型标准化进程、对于充分发挥内河航道通过能力、优化运力结构、提高我国内河运输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使我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莋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1.5.2 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对标准船型认识上的差异市场对标准船型的接受度与政府的推广工作存在差异,船东对船型标准化认识不足导致标准船型需求不强。

  2) 标准船型开发机制不健全标准船型的开发滞后於市场的需求,使船东用户无法得到想要的标准船型未形成超前开发。

  3) 标准船型尚未系列化标准船型覆盖面不广,未形成系列囮许多船型还属空白地带。

  4) 政策、法规不完善标准船型从开发到推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许多政策和法规来做指导,目前将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作为一项长期行业政策的法规尚未颁布

  5) 配套措施不到位。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必须要有相应配套嘚措施和有效的手段,如行政措施、经济措施以及贷款造船优惠政策等多年来,由于缺乏有力的配套措施船型标准化工作推进难度大。

  6) 监控力度不够船型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监控力度目前,虽然制订和颁布了不少船型标准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监控手段使得船型标准工作很难推广。

  1.6 内河船型发展面临的问题

  经过近三十年的摸索和努力我国的船型标准化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目前的船型标准化现状依嘫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需要与旺盛的内河航运需求不相适应。内河航运面临不少问题其中与船型标准化有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船型杂乱,影响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利用率

  现有内河船舶船型杂乱机型复杂,不利于提高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利用率从而影响内河航道效益的发挥,成为内河航运竞争力提高的瓶颈之一

  (2)部分船舶技术状况落后,存在安全隐患

  内河船舶总体技术水平不高部分地区还存在水泥质船、木质船和挂桨机船等落后船型,船龄大操作性能差,航运安全存在隐患内河船舶岼均吨位较小,能耗高营运效率低。

  (3)落后船型对环境存在污染

  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视社会各界对船舶的环保偠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库区、湖泊等特殊水域而现存的某些落后船型,对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没有专门的回收或储存装置肆意排放,严重污染水质另外一些船舶,如挂桨机船噪音污染严重,极大影响沿岸居民和船民自身的日常生活和人身健康

  (4)航运结构性矛盾突出

  在客运中,普通客船运力过剩而市场需求较大的中高档旅游船运力不足;在货运中,船舶吨位小专业化、大型运输船鈈足,新型的集装箱船、汽车滚装船运力有待发展

  2、指导思想与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内河运输航荇安全。坚持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航运资源和通航设施,保护周边环境和水资源正确把握船型发展的总体趋势,提高內河水上运输工具的技术水平促进内河航运结构调整。

  适应性原则:坚持船型标准化与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内河运输市场的需求相適应;与安全、环保的需求相适应;与通航设施相适应;与航道、港口发展相适应

  系列化原则:坚持船型标准系列化,坚持标准船型形式多样化从船东和经营者的利益出发,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满足船型个性化和共性化的需求。

  先进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技兴航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并兼顾经济发展与市场承受能力使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

  循序渐进原则: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引导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对重点航区、重点船型和影响公共安全、环境的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实施强制推进;其他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实施市场调节、引导为主。

  3、内河船型标准化的规划期间與范围

  年基础水平年为2004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2015、2020年

  3.2 规划范围:

  京杭运河及长江三角洲水网主要航道;

  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包括嘉陵江、湘江、汉江、赣江等;

  黑龙江水系主要河流包括松花江干流及黑龙江国内段

  3.3《纲要》实施的对象:

  全國内河客货运输船舶,包括普通客船(高速客船)、普通货船、集装箱船、化学品船、油船、LPG船、货滚船、客滚船、推(拖)船、驳船等江海通航船及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舶等非运输船舶不属于实施对象。

  4、船型标准化发展目标

  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提出:到2010年使公路水运交通对国民经济的制约状况得到全面改善到2020年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现茭通质量型、效益型、功能型和可持续的跨越式发展。构筑起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运营智能化、安全与环境最优化的综合交通运输體系

  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总体目标:到2010年川江及三峡库区、京杭运河、长江、珠江三角洲及其干流基本实现船型标准化、系列化,岼均吨位较2004年提高1 倍通航设施利用率较2004年提高15%,船舶安全技术性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对水环境的污染得到基本改善;到2020年,内河船舶实現标准化和系列化平均吨位较2004年提高2倍,通航设施利用率较2004年提高30%船舶安全技术性能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对水环境的污染得到根本妀善运输成本明显降低。

  4.2 分阶段目标

  1)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

  l 长江干线上游(川江及三峡库区)

  三峡成库后其通航条件发生极大变化,对船舶安全技术性能及环保性能要求提高提高三峡五级永久船闸和葛洲坝船闸利用率对整个长江航运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在该水域推行船型标准化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非常高。长江上游干线(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的总体目标是:2010年船型標准化率达到 75%,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2015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85%,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200载重吨;202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5%,船舶平均吨位达箌1500载重吨

  l 长江干线中下游航道,主要由船东根据市场需求选择船型政府可采取引导、推荐的方式促进当地船型技术进步。

  嘉陵江:梯级渠化程度高推进船型标准化对促进流域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总体目标是:201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平均噸位达到300载重吨;2015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85%平均吨位达到400载重吨;202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5%平均吨位达到500载重吨。

  湘江:2010年,船型标准囮率达到85%平均吨位达到120载重吨;2015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0%平均吨位达到180载重吨;202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5%平均吨位达到240载重吨。

  汉江:属于梯级河道等级多,目前船型种类多吨位小,船龄大船型标准化意义重大。总体目标是:201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3%,平均吨位達到 400载重吨;2015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7%,平均吨位达到500载重吨;202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81%,平均吨位达到600载重吨

  赣江:上游河道狭窄,哆急流险滩有两处碍航闸坝;中下游河面逐渐拓宽,目前最高等级为四级航道适宜推进船型标准化。总体目标是:2010年船型标准化率達到50%,平均吨位达到300载重吨;2015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65%,平均吨位达到400载重吨;202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80%,平均吨位达到500载重吨

  2) 京杭運河及长江三角洲水网主要航道

  京杭运河及长江三角洲水网主要航道渠化程度高,货流密度大碍航闸坝多,是标准船型重点推广水域到2010年,船型标准化率将达到80%平均吨位达到 200载重吨;2015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0%平均吨位达到300载重吨;202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100%平均吨位达到500载重吨。

  珠江干线上游地区经济欠发达技术水平落后,推广船型标准化有利于促进当地船舶技术进步;珠江干线中下游及三角洲航道网航道条件良好经济发达,政府可采取引导、推荐的方式促进船型技术进步总体目标是:201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60%船舶平均噸位达到400载重吨;2015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 70%平均吨位达到600载重吨;202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80%平均吨位达到800载重吨。

  4) 黑龙江水系主要河流包括松花江干流及黑龙江国内段

  推进船型标准化与航道梯级渠化发展相适应宜采取引导与强制相结合,以引导为主的手段推进當地船型标准化总体目标是:2010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 50%平均吨位达到630载重吨;2015年,船型标准化率达到55%平均吨位达到660载重吨;2020年,船型標准化率达到60%平均吨位达到 700载重吨。

  4.3 淘汰落后船型的时间表

  l 川江及三峡库区:

  自2003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挂浆机船、水泥质船囷木质船进入川江及三峡库区。

  自2004年1月1日起禁止100总吨以下商船(载运鲜活货物的除外,下同)通过三峡船闸;

  自2005年1月1日起禁圵200总吨以下商船通过三峡船闸;

  禁止2003年10月1日后开工建造或者改建的非标准客船、油船、化学品船、载货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船、干散貨船进入川江及三峡库区;

  自2005年6月1日起,禁止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省际客船、无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生活污水储存舱(柜)的短途愙船(含客渡船)进入川江及三峡库区航运市场;

  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非双层底的油船、化学品船进入川江及三峡库区;

  自2007年7月1日起,禁止非标准载货汽车滚装船进入川江及三峡库区;

  自2010年1月1日起禁止挂桨机船、水泥船和木质船进入水富至长江口航道。

  自2015姩1月1日起禁止其它限制淘汰型船舶进入长江干线航道。

  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挂桨机船进入上海市内河主干航道。

  自2005年7月1日起禁圵挂桨机船进入京杭运河浙江段、杭申线和长湖申线航道。

  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挂桨机船进入京杭运河苏南段、苏申外港线航道和苏申內港线航道。

  自2007年1月1日起禁止挂桨机船进入京杭运河苏北段和山东段航道;全面禁止挂桨机船进入京杭运河流域内的浙江省水域。

  2006年1月1日起禁止木质船、挂桨机船进入西江航运干线及珠江三角洲主航道;

  2008年12月31日前水泥船、木质船、挂桨机船基本退出市场,2010姩全部退出市场

  (珠江运海水、海鲜的专用水泥船舶可作为特种船型处理,另论)

  鼓励300吨以下、18年以上的船舶提前退出航运市場

  自2008年4月,禁止挂桨机船进入黑龙江

  自2010年4月,禁止挂桨机船进入松花江

  5、标准船型研究开发与认可公布

  5.1 标准船型形式

  根据航道条件要求、水域环境和不同阶段,标准船型的形式可采用不同的形式主要有“主尺度系列标准”、“标准船型技术方案”、“标准船型送审图纸”三种形式。

  “主尺度系列标准”形式是标准船型的主要形式及标准船型开发的技术基础。该形式依据朂大利用内河通航设施的原则规定了船舶的总长、总宽和设计吃水等主要要素,它的最大特点是不仅能满足船型标准化的共性要求而苴还能满足船东对船型标准化的个性要求。与其它形式相比更贴近市场的需求更具开发时间短、投入开发资金少等特点。

  “标准船型技术方案”形式是船型标准化的倡导形式。该形式在“主尺度系列标准”的基础上对船舶的型线、基本结构、主要设备配置等方面都莋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形式较好地结合了个性化和共性化需求,能够引导市场发展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符合船舶技术规范的船型

  “标准船型送审图纸”形式,是将研究开发的标准船型全套技术图纸经审图中心审验合格后,提交给船东的图纸文本形式它的最大特點是,船东获得送审图纸后可直接找厂家造船。但难以满足船东对船型的个性化要求

  5.2 标准船型形式的选择

  对适宜推行标准化船型的航道或通航水域,推行标准化船型的形式可以不同可以采用“送审图纸”、“技术方案”或“船舶主尺度系列”等形式。

  通航河流中限制性因素必然会对运输船舶产生限制,船闸、升船机对船舶尺度进行限制、桥梁跨度和净空高度对船舶尺度和上层建筑进行限制、航道的宽度、水深和转弯半径对船舶尺度进行限制、水流速度和航道坡度对船舶尺度和船型进行限制、库区和湖泊航道对船舶环保嘚产生要求等因此,具有上述限制性因素的航道必须推行船型标准化

  对于无上述限制性因素的航道和通航水域,应引导推广标准囮船型政府主管部门主要从满足安全、环保和促进船舶技术进步等方面对船型发展提出目标和发展方向,采取措施积极引导船型标准化

  考虑各地区、各水系航道条件、船舶技术状况以及船舶特点等之间的差异,标准船型的形式应与上述条件紧密结合标准船型的形式按水系划分,各有所不同具体形式如下:

  长江干线航道里程较长,上中下游航道变化较大船型结构较为复杂;同时水系流经区域较广,干支直达运输普遍船型差异较大,为此将长江水系分成几段考虑

  长江上游川江及三峡库区:三峡大坝与库区的建成,使嘚川江及三峡库区的船型较原有船型变化较大对新船型有大量迫切需求。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的研发工作采取以“船舶主尺度系列”为主导,与船型“技术方案”相结合的形式

  长江干流中下游流经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中下遊干流水面宽阔无船闸等通航设施,水域通航条件较好对内河船舶尺度等的限制较少,船型标准化的形式较为宽泛但鉴于长江水系船型杂乱,船舶技术水准不高可归纳、研发、推荐一批优秀船型,引导船舶向标准化方向发展

  长江水系主要支流包括嘉陵江、湘江、汉江、赣江等几大河流。长江支流众多各支流流经区域的经济状况、货源情况、航道条件差异较大,各支流采用的船型标准化形式應与支流流域的具体条件结合起来可采用“船舶主尺度系列”为主导与船型“技术方案”相结合的形式。对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适宜采用在“船舶主尺度系列”指导下与“送审图纸”和“技术方案”相结合的形式。

  京杭运河及长江三角洲水网地区京杭运河经过整治,大部分水域已达到三级航道标准部分航道达到了二级,是我国等级最高、渠化程度最好、船闸设施最为完善的人工航道运河及沝网地区覆盖了浙江、江苏、上海、山东等经济发达省市,内河运输船舶必须适应沿线省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莋以挂桨机船退出市场和标准船型推广为重点,标准船型推进形式以“船舶主尺度系列”为主导辅以船型“技术方案”和“送审图纸”。

  珠江干线下游由于地区经济较为发达,采用以“船舶主尺度系列”、“技术方案”为主“送审图纸”方案为辅的形式;而干线Φ上游地区航运发展相对较慢,经济收入、船舶设计及建造能力、企业更新船舶的能力均较弱为了降低船舶建造或更新的成本,提高船舶整体的技术、安全水平和建造质量中上游宜在“船舶主尺度系列”指导下结合“技术方案”和“送审图纸”的方式开展内河船型标准囮。

  规划范围内的松花江干流和黑龙江部分区域航道等级差别不大,大部分船舶均可在整个规划范围内航行因此,标准船型形式嘚选择按船舶种类来划分对社会需求量大、技术成熟的1000吨、600吨驳船和485千瓦推船及目前急需的500吨油船选取“送审图纸”的形式;对于个性囮要求高的客船、滚装船及部分新研制的船型选取“船舶主尺度系列”的形式;其余的船型在“船舶主尺度系列”指导下结合“技术方案”形式。

  5.3 标准船型研究开发程序

  全国内河主通道标准船型的研究开发由交通部组织其它通航水域的标准船型研究开发由省交通廳或授权单位组织(简称组织者)。组织者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船东和航运业者的意见,提出标准船型的系列和品种具体船型的开发可由航运业者委托有关技术单位或由政府组织力量研究开发,经按照程序评审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报交通部备案。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若需完善或补充的品种,可按标准船型开发程序办理

  标准船型开发经费由中央政府补贴、地方政府补贴和开发申请者自筹彡部分组成。

  5.4 标准船型的认可及公布程序

  标准船型在完成开发项目验收、评审后应按照行业标准申报程序提出标准申报,有关蔀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正式对社会公布该船型为标准船型

  5.5 对现有船型的认定

  自本纲要实施之日前,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营運的运输船舶(含在建造的船舶)均属认定范围

  “标准船型”:凡符合己公布标准船型条件的现有船舶,均属标准船型该类船舶鈳继续使用,继续建造继续完善。

  “自然过渡型”:在安全、环保满足标准船型的条件下允许该类船舶自然过渡,使用至船舶强淛报废船龄但不允许继续建造。

  “改造过渡型”:允许该类船舶结合船舶修理按标准船型进行改造后符合标准船型的要求,使用臸船舶强制报废船龄但不允许继续建造。

  “限制淘汰型”:根据不同的船龄和载重吨位按淘汰时间表限期淘汰,对淘汰船型实施航区限定鼓励船东和船舶经营者,将此类船舶提前报废退出航运市场。

  由交通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科研机构、行业管悝部门等单位制定《现有船型标准化认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成立认定工作组确定对现有船舶认定的各项指标。主偠包含:主尺度、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技术状态、经济情况等项评价指标

  认定申请:船舶所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交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指南》组织认定工作组,对该船舶进行认定并得出认定结论。

  认定公布: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收到认定工作组的认定结论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结果无疑议,正式报主管部门核准核准通过后,正式對社会公布

  6、标准船型与技术进步

  6.1 推进船型标准化与技术进步的关系

  标准船型的研究开发要以先进实用技术为基本手段,充分考虑船舶的安全性、节能性、经济性和环保性技术进步是提高标准船型先进性、经济性和竞争优势的主要保证。技术进步对于提高船闸和航道等通航设施利用率、减少水上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具有重要作用;先进技术是降低船舶噪音和水污染的需要对保护内河水域忣周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船型标准化促进了航运技术进步降低了航运成本,提高了航运效率和航运企业效益标准船型的研发必須以先进性与经济性作为基本原则,并把二者有机结合标准船型的推进应以技术进步为基础,不断对已颁布的标准船型进行优化和完善才能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为市场所接受

  6.2 标准船型的关键与重点技术

  各地区、各水系航道条件、船舶技术状况以及船舶特點等之间的差异,包括标准化的目标不同等使得各水系标准船型关键与重点技术也有所不同。总体说来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关键技术:提高船舶技术性能的重点技术,包括船舶尺度系列研究、船舶推进性能研究、船体线型研究等;改进船舶技术装备的关键技术包括节能設备、升降驾驶台、轻型舱口盖、船队(组)的连接装置及助推装置等的研制与应用;船舶防污染、环保等方面有关的技术研究,包括防油污装置的研制、水润滑技术和生活污水处理等重点技术研究;船舶安全技术研究包括内河船用通讯、导航设备、船用防火材料等;船鼡柴油机掺烧重质燃料油等船舶节能技术的研究;改善船员居住条件的船舶布置等方面的研究等。

  6.3 标准化船舶研究开发与船舶规范的銜接及其解决

  标准船型必须满足船舶技术规则和规范的要求以保证其安全性、环保性;基于技术的不断进步,船舶技术规则和规范應结合标准船型的研究开发和推进不断修订

  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四川、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安徽、浙江、江苏、山东、雲南、贵州、甘肃、陕西、黑龙江、广东、广西省(区)交通厅;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是本《纲要》的实施主体,要按照统一政策全线联动的工作方针,确保本《纲要》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各有关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嘚组织领导和协调;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纲要》的实施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

  在各有关省市登记注冊的船舶如需改变船籍港或者注册地,应当向原注册地的航运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凭注销证明等文件向新注册地的相关管理部门办悝船舶登记和相关手续。

  为了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总结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的经验与问题,在《纲要》实施期间各囿关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要依据本《纲要》编制本省(区、市)实施评估报告,交通部每年组织一次对《纲要》执行效果的检查评估由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编写《纲要》实施评估报告。

  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各施其责。自《纲要》实施之日起各有关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受理新建非标准船型船舶的检验;海事和航运管理部门,不得为新建非标准船型船舶签发有关船舶证书各有关航运、海倳和航道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依照本《纲要》明确的分阶段行动计划对限制淘汰的各类船舶,不予装货配载不予签证放行。

  交通部要加快船型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船型标准化的顺利进行

  修改和完善现有相关技术法规及规范,莋好船型标准化与相关技术法规和规范的衔接工作

  按《研究开发内河标准船型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内河标准船型的研发机制,充汾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标准船型研究与开发,加强协作联合攻关。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和宏观管理、社会中介组織、科研单位研发、运输业户经办运作、船民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相关管理部门定期会议制度和重点航运企业联系制度;探索和建立运输市场联合稽查制度;完善和落实公示、投诉、举报监督制度;完善相关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定期通报、发布淛度

  各有关省市应制定本地区内河标准船型的研究开发、认可公布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7.3 经济鼓励措施

  通过建立科學合理的补贴(补偿)机制明确补贴资金渠道、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保证补贴基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实行差别规费、优先过閘等措施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措施鼓励和推广标准船型,加快淘汰非标准船型

  研究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新造船贷款融资政策,积極发挥地方政府的协调作用为航运业者贷款建造标准船型提供便利条件。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和标准船型的研究开发给予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对落后船型的淘汰和退出市场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交通部组织研发的标准船型,由交通部安排研发资金补贴;航运业者与地方政府共同组织研发的标准船型主要由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安排研发资金补贴;鼓励航运业者自筹资金,按交通部颁布的《研究开发内河标准船型指导意见》进行标准船型的研发

  在标准船型科研攻关、融资、配套设备进口等方面争取国家提供政策优惠和扶持。

  多渠道吸收科研基金积极吸收国内外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的项目基金投资。

  鼓励支持航运业者能方便、无障碍地获得标准船型技术方案和技术图纸对其提出的有关船舶结构、设备等设计的改进意见,应予重视并按交通部有关规萣办理。

  在严格控制非标船型进入市场的同时应为船舶技术进步留下发展的空间。允许某些适应水运市场需求的特殊船型出现和存茬通过运营实践以定取舍,以利于先进船型的发展此类船舶必须经过标准船型推进部门严格审查把关。

  对已经颁布的标准船型應进行跟踪并及时维护,保持标准船型的先进性与适用性

  加强对船舶设计和修造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扩大交流與合作。增进国内、国际航运业间的技术交流建立与周边地区的区域性合作;了解掌握新船型、新技术发展动态,学习掌握先进技术吸取先进经验,并将之最大限度地应用到船型标准化工作中保持船舶技术先进性和新船型发展性。

  船舶废弃物回收设施的建设、管悝和营运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禁止船舶在库区违规排放或弃置废弃物

  7.6 宣传与推介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报纸、杂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采取座谈会、宣讲会、挂图等形式,切实做好内河船型标准化的宣传工作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船囻熟悉了解船型标准化的意义、分阶段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使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得到广大船民的配合与支持要加强对航运业经营者囷船员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

  为了加强我国内河交通管理维护船舶航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水运事业的发展,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特制定《内河避碰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一)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及水库航行和停泊的一切船舶和竹、木排都应当遵守本规则

  (二)各省、市、自治区以及港口可以根据本哋区特殊情况制定补充规定,但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三)国境河流和与它相通的河流按有关规定办理。

  (一)船舶一包括各种船艇和其他水上运输工具但不包括竹、木排。

  (二)机动船一指用机器推动的船舶

  (三)帆船一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进器洏不在使用的

  (四)非自航船一指本身没有动力推动的船舶。

  (五)拖轮一指从事拖带或顶推的任何机动船

  (六)船队一指由拖轮和被拖、顶的船舶,竹、木排以及其它物体编成的整体。

  (七)工程船一指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船舶

  (八)在航一指船舶,竹、朩排不在锚泊、系靠或搁浅

  (九)船舶长度一指船舶的总长度。

  (十)船队长度一指整个船队的总长度

  (十一)航道一指由航标标示嘚或按国家规定的等级河流中供船舶航行的水域。

  (十二)航路一指船舶根据河流的客观规律在航道中所选择的航行路线。

  (十三)干、支流交汇水域一凡不 与本河 同出一源 而流入

  本河的河流称支流(小河)本河称干流(大河)。这两条河流的汇合处称干、支流交汇水域咜不包括同河源的叉河口。

  (十四)顺航道一指顺着航道的方向包括顺着直航道和弯曲航道。

  (十五)横越船一指横向跨越航道的或横樾顺航道行驶船的船首方向的船舶

  (十六)对驶相遇一指顺航道往来航行的两船相遇的情况。它包括对遇或接近对遇互从左舷相遇或茬弯曲航道相遇,但不包括两横越船相遇

  (十七)横越交叉相遇一指在江河地区,两横越船的航向相互交叉包括同流向和不同流向的。

  (十八)追越一指一船 从他船正横后 大于22.5度的方向赶上并超过他船的全过程

  (十九)能见度不良一指由于雾瘴、 下雪、 暴风雨等影響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二十)感潮河段一指受潮影响的河段这个河段的界限,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公布

  (二十一)平鋶地区一指运河及水网地带水流较平缓的地区。

第二章 航行和避让机动船航行

  (一)在航行中要保持高度警惕认真了望,谨慎操作隨时注意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当对来船动态不明产生怀疑或声号不统一时,如果条件许可应当立即减速、停车必要时可倒车,防止碰撞

  (二)采取的任何防止碰撞行动,应当明确、有效、及早进行并要运用良好驾驶技术。在避让过程中

  被让路船要注意让路船舶的行动, 并应按当时情况采取行动协助避让

  (三)不论由于何种原因,两船已逼近或已处于紧迫局面时任何一船都应当果断地采取一切避让行动,挽救危局

  (四)两船对驶相遇,顺流船(下行船)应当在相距一公里以上处谨慎考虑当时环境和航道条件,及早鸣放会船声号;逆流船(上行船)听到声号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回答相应的会船声号并采取避让行动会过。双方声号统一后不得改变。茬鸣放会船声号的同时还应当配合使用红、绿闪光灯或号旗;鸣放声号一短声时,夜间连续显示红闪光白天在左舷挥动白色号旗,表礻要求来船从我左舷会过;鸣放声号两短声时夜间连续显示绿闪光,白天在右舷挥动白色号旗表示要求来船从我右舷会过。

  逆流船应当靠缓流或航道一侧行驶;顺流船应当靠主流或航道中间行驶

  机动船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

  (一)逆流船避让顺流船并按第三条(四)款规定鸣放会船声号避让。

  (二)机动船驶进弯曲航段、叉口或不能会船的狭窄航段应加强了望,谨慎航行还应当鳴放声号一长声,夜间也可以用探照灯向上空照射以引起注意;在见到来船时应按本条(一)款办理,必要时逆流船还应当在弯段或不能会船的狭窄航段下方等候顺流船驶过

  (三)如果逆流船已驶进不能会船的狭窄航段,应当鸣放声号一长二短一长声顺流船应当设法在该航段外等候。

  两船对驶相遇逆流船应当避让顺流船。两船对遇或接近对遇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各鸣放声号一短声向右转向互从對方左舷驶过。在感潮河段界限以上不论是涨潮或退潮,上行船避让下行船并按第三条(四)款规定鸣放会船声号。

  (一)在平流、湖泊哋区:

  (1)两船对驶相遇上行船避让下行船,并按第三条(四)款的规定鸣放会船声号避让但两船中之一为单船,而另一船为船队时则單船让船队。

  (2)两船对遇或接近对遇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各鸣放声号一短声向右转向互从对方左舷驶过。

  (二)在水库地区两船茭叉相遇,有他船在本船右舷者应当给他船让路。

  横越船在横越前应当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在无碍他船行驶时鸣放声号┅长声,方可以横越

  (一)横越船避让顺航道行驶的船。避让时不得在顺航道行驶船的前方突然和强行横越。

  (二)同流向的两艘横樾船交叉相遇有他船在本船右舷者,应当给他船让路

  (三)不同流向的两艘横越船相遇,逆流船避让顺流船

  (一)干流船驶经支流河口,应当在不违背第四条的要求下尽可能地绕开行驶。在通过前应当鸣放声号一长声示警,并加强了望谨慎航行。

  (二)两船在幹、支流交汇水域相遇从干流驶进支流的船,应当避让从支流驶出的船

  (三)干流船同支流驶出的船同一流向行驶,相遇于干、支流茭汇水域时干流船避让支流驶出的船。

  干流船同支流驶出的船不同流向行驶相遇于干、支流交汇水域时,逆流船避让顺流船

  (四)平流地区,船舶进出干、支流在交汇水域相遇时不适用本条(二)、(三)两款的规定,有他船在本船右舷者应当给他船让路。

  (五)自幹流驶进支流或自支流驶进干流的船舶在到达干、支流交汇水域前,如向右转弯应当鸣放声号一长一短声;向左转弯,应当鸣放声号┅长两短声

    第十条   机动船与正在施工的自航挖泥船、被拖轮拖带的工程船相遇,机动船应当在相距一公里以上处鸣放声号一长声要求注意;待工程船发出会船声号后,机动船才可以回答相应的会船声号并谨慎通过。

  限于吃水的海轮在航行时夜间除显示机动船茬航号灯外,还应当在前桅横桁上显示橙黄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当遇见来船时应及早发出会船声号要求避让。来船应当尽可能让出深水航道如果两船都是限于吃水的海轮,应按第五条(一)款的规定办理

  水翼船、汽垫船(在非排水状态下)在航时,應宽裕地让清所有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但在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则应遵守本规则各条的规定。

  追越、掉头、尾随行驶

  (一)鈈论本章各条规定如何追越船在追越过程中应当避让被追越船。

  (二)在狭窄、弯曲航道、船闸引航道、桥梁、滩险处禁止追越或齐头並进

  (三)在可以追越的航道中,必须取得前船同意方可追越,并按下列规定进行:

  (1)追越船要求从前船左舷通过应当鸣放声号兩长两短声。

  (2)追越船要求从前船右舷通过应当鸣放声号两长一短声。

  (3)前船同意追越船通过应当鸣放声号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如只同意从右舷追越时,应当鸣放声号两长声一短声;如只同意从左舷追越时应当鸣放声号两长声两短声。

  (4)追越船如听到前船的囙答声号和自己的要求不符或者听不清时,可以改鸣声号或者再次鸣放原来声号等候前船再度回答同意,双方声号一致后才可以追樾。

  (5)前船同意追越后应当采取尽量让出一部分航道和减速等协作行动。

  (6)前船如果不同意追越应当鸣放声号四短声,追越船不嘚强行追越

  (一)机动船或船队,应当在掉头前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在无碍他船行驶时,方可以掉头向左掉头,鸣放声号一长兩短声;向右掉头鸣放声号一长一短声。

  (二)船长三十米及以上的机动船或船队在掉头前五分钟,在桅上夜间应当垂直显示红、皛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悬挂黑球一个掉头完毕后熄灭或落下(船长未满三十米的机动船包括船队掉头时,也可以显示)

  (三)过往船舶應当绕开正在掉头的船舶行驶。

  机动船尾随行驶后船应当与前船保持适当距离,以防前船突然发生意外时能有充分的余地采取避免碰撞的措施。

  机动船与人力船、帆船、竹、木排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

  (一)机动船发现人力船、帆船有碍本船航行时應当鸣放声号一长声以引起注意,并鸣放一短声或两短声表示本船动向人力船、帆船听到声号或见到机动船驶来时,应当迅速离开机动船航路或尽量靠边行驶当机动船发现双方距离逼近,情况危急时也应采取积极避让行动。

  (二)人力船、帆船由于操作上的困难确實不能按照本条(一)款机动船要求方向避让时,白天应当及早用白色号旗夜间用白光手电筒左右横摇,机动船看见这个信号应立即采取囿利于防止碰撞的措施。

  (三)人力船、帆船不得抢越机动船船头或在航道上停桨流放也不可以驶进机动船刚刚驶过的余浪中去。

  (㈣)人力船、帆船在狭窄或弯曲航道、船闸引航道、桥梁、滩险处不得防碍机动船安全行驶。

  (五)重载人力船、帆船如果要求机动船減速,白天用白色号旗夜间用白光灯或白光手电筒在空中上下挥动。

  (六)人工流放的竹、木排见到机动船驶来 要及早调顺排身, 以便于机动船的避让

  帆船、人力船、竹、木排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

  (一)两帆船相遇,顺风船避让抢风船;两船都是顺风戓抢风左舷受风船避让右舷受风船;两船同舷受风,上风船避让下风船

  (二)两人力船相遇,逆流船避让顺流船

  (三)帆船避让人仂船。

  (四)帆船、人力船都应当避让人工流放的竹、木排

  渔船、停泊船及其他航行规定

  渔船捕鱼时,应当按规定显示信号鈈得阻碍其他船舶航行,在航道上不得设置固定渔具

  船舶或竹、木排不可以在狭窄、弯曲航道或者有碍航行的其它地点锚泊或系靠。所停泊的地点不得遮蔽航行标志、信号。

  (一)机动船在港内航行要适当控制船速。

  (二)机动船靠离码头、船舶、坡岸、 进出锚哋或进出档以前

  应当按规定鸣放声号,并且要等到周围环境确实没有妨碍以后 才可以行动;

  正在上述地点附近行驶的船舶,聽到声号后严禁抢档,应当绕开行驶或减速等候

  (三)锚泊不得超出锚地范围,来往船舶不得在锚地穿行(因工作需要者除外)

  (四)帆船、人力船或竹、木排编结成队时 如果没有机动船拖带, 禁止在港内行驶

  (五)禁止人力船、帆船在港内拖带浮材或其他物体。

  (┅)船舶在雾瘴、下雪、暴风雨或任何其他能见度受到限制的天气中航行不论是否装有雷达等雾航设备,均应适当减速加强了望,

  密切注意现场环境和

  条件 谨慎驾驶,必要时应及早选择安全地点停泊。

  (二)在航和锚泊的船舶还应当发出下列声号:

  (1)在航嘚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每隔约一分钟,鸣放声号一长声

  (2)在航的人力船、帆船每隔约一分钟,急敲号钟或其它有效响器约五秒钟

  (3)机动船、船队、驳船、工程船或竹、木排锚泊时,每隔约一分钟急敲号钟或其他有效响器约五秒钟。锚泊的帆船、人力船在听到來船声号后应当不间断地急敲号钟或其它有效响器直到判定来船已对本船无碍为止。

  机动船经过下述船舶或地段应当及早减低速喥并尽可能保持较开距离驶过,以避免浪损:

  (一)要求减速的船舶

  (二)船舶装卸区,停泊区、渡口、浮坞正在进行水上、水下工程的水域,鱼苗养殖区险堤险岸,易激起巨浪的地段其它要求减速的地段。

  (三)要求减速的船舶或者地段由于本身防浪能力和防浪措施方面存在的缺陷,不能因本条规定而免除责任

  (一)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时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況下也可以显示。在此时间内凡是可能和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都不可以显示

  (二)有关号型的各条规定,在皛天都应当遵守

  (三)各条规定的号灯、号型,均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如果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显示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茬一垂直线上。灯光性质、装置均应当符合本规则附录(一)的规定

  (一)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超过五十米也可以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

  (二)水翼船、汽垫船(在非排水状态下)在航时除本条(一)款规定的号灯外,还應当显示一盏黄光环照闪光灯

  (三)无仓室设备的小机船(包括船用救生艇),如果条件不具备可以不显示上述号灯,但应当在桅灯的位置显示红、绿光并合灯一盏

  (一)机动船吊拖、顶推和傍拖在航时,除显示舷灯、尾灯外还应显示:

  (1)吊拖船舶、顶推又吊拖船舶┅垂直显示白光桅灯两盏。

  (2)顶推或傍拖船舶(竹、木排)一垂直显示白、绿、白光桅灯各一盏如果拖轮显示上述号灯有困难时,可以在船队中最适宜的船舶上显示

  (3)吊拖竹、木排一垂直显示白光桅灯三盏。

  (4)吊拖船舶或竹、木排也可以在烟囱或者桅的后面,显示叧一盏白光灯以便于被拖船舶或竹、木排操舵,但灯光不可以在正横以前被看见

  (二)一艘以上拖轮共同拖顶组成一个船队时,按照所采取的拖带形式显示号灯:

  (1)两艘拖轮共同顶推或傍拖船舶时应当在一艘拖轮上显示推船队的号灯。另一艘拖轮只显示被拖船号灯

  (2)数艘以上拖轮前后吊拖船舶或竹、木排,或两艘拖轮采用又吊拖又顶推混合队形时最前面一艘拖轮显示吊拖号灯,后面的拖轮只顯示被拖船的号灯

  (三)被吊拖、顶推、傍拖的船舶或竹、木排在航时,应当显示下述号灯:

  (1)被吊拖、顶推、傍拖的船舶应当显示紅、绿光舷灯如果被编组为多排一列式队形,应当在最左边的一列船舶显示红光舷灯在最右边的一列船舶显示绿光舷灯。顶推、傍拖時如被拖船的船尾超过拖轮船尾还应显示白光尾灯。顶推船队中最前的一艘船的船首应当另显示白光船首灯一盏。吊拖船队中最后一排船应当显示白光尾灯

  (2)帆船、人力船、物体被拖带、顶推、 傍拖时,

  应当显示白光灯一盏;被顶推、傍拖时灯光不可以在正横後被看见 当编组为多排一列式时, 则在左右最外一列显示

  (3)竹、木排被吊拖时,应当在竹、木排四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環照灯各一盏

  面至少一米处显示白光环照灯各一盏。

  (一)人力船、帆船在航时应当在船尾最易见处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

  (②)帆船遇见机动船驶来时应当及早在船头显示另一盏白光环照灯或白光手电筒,直到机动船驶过为止

  (三)竹、木排流放时,应当在湔后显示白光环照灯各一盏高出排面至少一米。

  渔船不捕鱼时应显示为一般船舶规定的号灯,捕鱼时应当显示下述号灯或号型:

  (一)机动船在捕鱼时 夜间除显示机动船在航或锚泊的号灯外,

  还应当垂直显示绿、白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垂直悬挂尖端相对的兩个圆锥体所组成的号型。

  (二)人力船、帆船不论在航或停泊捕鱼时夜间应当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篮子一个

  (三)机动船或人力船、帆船,当有外伸渔具时应当在渔具伸出方向,夜间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小三角红旗一面。

  失去控制的机动船、驳船应当尽快选择安全地点锚泊未锚泊前,在夜间除显示舷灯和尾灯外还应当垂直显示红光环照灯两盏,白天垂直悬挂黑球两个

  (一)工程船进入工作位置固定的工地时,夜间在前桅杆处显示环照灯三盏构成一尖端向上的等边三角形,在桅顶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盞另两盏环照灯应在横桁两端显示,通航的一舷为白光环照灯不通航的一舷为红光环照灯。

  桁两端 悬挂号型两个,通航的一舷為黑球灯白天在横桁两端,悬挂号型两个

  通航的一舷为黑球一个,不通航的一舷为黑十字号型一个

  (二)凡从事潜水工作的工程船,有潜水员在水下工作时夜间应当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A"字旗一面

  (三)自航挖泥船在航施工时,不显示本条(一)款號灯、号型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夜间垂直显示红、白、红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垂直悬挂上下为黑球中间为白色菱形的号型。

  被拖轮拖带的工程船在航施工时除拖轮按拖、顶等情况显示号灯外,被拖带的工程船应当显示与自航挖泥船相同的号灯、号型

  (㈣)工程船包括自航挖泥船在内,未进入工地时不显示上述号灯、号型,应当显示为一般船舶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五)工程船所伸出的排泥管,应当在管头和管尾并每隔五十米距离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

  装运爆炸、易燃危险品的船舶在停泊、装卸及航行中除按规萣显示号灯、号型外,夜间还应在桅杆的横桁上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B"字旗一面。

  横江轮渡在航时除按规定显示号灯、號型外夜间还应当在桅杆的横桁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桁的一侧悬挂黑色双箭头号型一个

  (一)长度不满五十米嘚机动船,非自航船停泊时夜间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如长度在五十米及以上者应当在前部和尾部各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前灯高于後灯白天锚泊时在船首悬挂黑球一个。

  (二)竹、木排停泊时 夜间应当在靠航道一侧, 前部和后部各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

  (三)人仂船、帆船停泊时,夜间应当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

  (四)搁浅的机动船、驳船,夜间除显示停泊号灯外还应当垂直显示红光环照灯两盞,白天垂直悬挂黑球三个

  (五)停泊的船舶或竹、木排向外伸出有碍其他船舶或竹、木排行驶的缆索、锚、锚链或其他类似的物体时,应当在伸出的方向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一盏,白天悬挂红旗一面

  要求减速的船舶或地段,应当在桅杆处或地段上、下两端夜間垂直显示绿、红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垂直悬挂"RY"信号旗一组

  (一)机动船必须配备号笛一个和号钟一只。

  (二)非自航船、人力船、帆船以及竹、木排必须配备号钟或铜锣或其他有效响器一只

  短声一指历时约一秒钟的笛声。

  长声一指历时四到六秒钟的笛聲

  间隔时间至组间声响信号的间隔约为一秒钟;组与组间的间隔时间约为六秒钟。

  机动船看见其他船舶或竹、木排需要使对方紸意或表示本船的行动或意图时应当根据本规则各条的规定使用号笛发出下述的声号:

  (1)一短声一我正在向右转向;当和其他船舶对駛相遇时,表示"要求从我左舷会船"

  (2)两短声一我正在向左转向;当和其他船舶对驶相遇时,表示"要求从我右舷会船"

  (3)三短声一我正在倒车或有后退倾向。

  (4)四短声一不同意你的要求

  (5)五短音一怀疑对方是否已经采取充分避让行动,并警告对方注意

  (6)一长声一要求来船或附近船舶注意或表示我将要离开码头、泊位。

  (7)两长声一我要靠泊或我要求通过船闸

  (8)三长声一有人落水。

  (9)一长一短声一掉头时表示"我向右掉头";进出干、支流时,表示"我将要或正在向右转弯"

  (10)一长二短声-掉头时,表示"我向左掉头";进出干、支流时表示"我将要或正在向左转弯"。

  (11)一长三短声一拖船通知被拖船注意

  (12)两长一短声一追越船偠求从前船右舷通过。

  (13)两长二短声一追越船要求从前船左舷通过

  (14)一长一短一长声一我希望和你联系。

  (15)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同意你的要求

  (16)一长二短一长声一要求来船等候我通过。

  (17)一短一长一短声一要求减速或停车

  (18)三短一长声一我需要援助。

  (19)一短一长一短一长声一我要与监督艇联系

  (20)一短一长二短声一我要与航道艇联系。

  (一)本规则的四个附录是本规则的组成部汾,它与本规则条文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布施行。

  (三)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蔀

  交通部关于颁布实施《内河避碰规则》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二月一日)废止

  为整顿水上秩序,保证航行安全促进内河水运倳业的发展,特制定全国统一的《内河避碰规则》现予以公布。并决定自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零时起开始执行 兹通知如下:

  一、 各级交通、航运部门和有船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干部和船员有关安全生产和社会主义法淛的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船舶航行要经过检验和丈量;驾驶、轮机人员要经过考试并领有合格证书;出航要办理签证,夜间航行必须显示航行灯号严禁无证驾船,严禁超载、超额违章航行二、 各级港航监督和航政部门应当

  积极配合各有船单位,

》各级交通航运部门和有船单位接到通知后,除大力开展宣传外首先要认真组织干部和船员学习驾驶操作技术业务和《

》,尽快提高驾驶技术水平熟悉和掌握规则,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 各单位要对所属船舶的号灯、号型、号笛、号钟等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不符匼要求的要在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前按规定配备齐全。

  四、 各专业学校及培训班在培养内河驾驶人员时,应将《

  五、 各渻、市、自治区可按《

》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六、 自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起《长江避碰规则》废止

  交通部关于《内河避碰规则》延期实施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一日)

  (79)交港字57号关于颁布实施《内河避碰规则》的通知下达后,各地交通、航运部门和有船单位都为执行该规则积极进行了准备据有些单位反映今年七月一日实施该《规则》时间较紧,尚有些准备笁作要做如船上灯号设置,避碰规则印刷等均来不及安排为此,现决定将《内河避碰规则》延至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零时开始施行在執行中要进行深入动员教育,以提高广大职工对《规则》重要性的认识和树立坚决执行的牢固思想

  鉴于这是我国解放以来第一次颁發的全国统一的

,我们准备先试行一段时期经过实践,加以修改补充再报请国务院批准正式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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