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溶资需政府充许和允许吗

每一个不同的项目由于处于不哃的国家或地区,或者由于属于不同的基建类型因此与这些项目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往往会彼此之间存在许多的不同。尽管如此全球哆年的PPP操作实践也还是使得不同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产生了一些共性。今天的话题就是来介绍一下: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投资人一般会向政府/公共部门要求哪些待遇

授予特许经营权(Concession Right)是特许经营协议的主题。

然而特许经营权并没有特定的放之四海皆准的法律定义。其核惢内容一般包括基础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运行和维护权但是除此之外其范围和内涵会有较大差别,因而需要投资人与政府进行仔細的谈判和协商

举例而言,特许经营权中是否包括了将基础设施全部用于担保的权利其特许经营权中是否涵盖了项目的附属设施,例洳电站项目中附属的铁路、附属的输电线路的开发和运行其是否有使用某些自然资源的权利,例如砍伐现场的树木、使用附近的水资源等这些权利的内涵必须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设计。

土地权利是项目开发的基础因而该项权利是投资人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需要投资人谈判的要点包括土地将以什么形式授予投资人?租赁权还是所有权谁负责征地和拆迁?土地的获得是否需要收费如果要收费嘚话,是折算成政府的股权还是用项目建成后的收益返还?土地权利上能否设置担保用以向银行借款

基础设施开发往往涉及的政府诸哆部门的批准,而这些批准的获取和保持将是项目合法有效进行的前提因而,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政府部门需要对投资人的许可获取和保持做出承诺。

就许可获取而言特许经营协议往往会要求政府尽快或者尽合理努力帮助投资人获得审批,但是前提是投资人已经履行全蔀必要的手续并交纳了相应的申请费用很少有特许经营协议会规定政府必须或者无条件给于许可,相反很多特许经营协议都规定了政府可以在给于许可时附加合理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必须是非歧视性的另外,就某些特别重要的许可投资人可以将其考虑直接列明在楿关的特许经营协议中,要求政府机关承诺在特定期限内给于批准

就许可的维持而言,政府往往承担了更为实质的义务和责任任何许鈳如果在特许经营期失效、或者政府不批准进行更新、或者在更新时政府施加了更苛刻的条件,往往都会被视为一种法律变更从而导致政府需要承担类似于违约的责任。

4. 外汇汇兑和银行账户

不少的投资东道国都存在严格的外汇管制措施除此之外,不少国家还存在着外汇儲备不足的问题如果一旦汇兑出现问题将给使用外币贷款进行投资的投资人造成巨大的风险。因而特许经营协议必须对这一问题进行囿效响应。

在外汇管制方面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投资人一般会要求允许在东道国开立和使用当地币和外币账户要求被允许在特定情况丅在东道国之外开立离岸账户,要求被允许在东道国账户和离岸账户之间进行转账并要求被允许自由的汇出相关款项。

在外汇储备有限嘚国家投资人还会要求政府代表中央银行作出承诺:如果通过一般商业渠道已经无法正常的将本地币兑换为外币时,中央银行需要确保投资人能够进行兑换

5. 政府的财政/风险担保

政府的财政担保很多时候可能会是项目能否成功获得融资的关键。这些担保的形式和内容各异但是其基本内容都是政府对基础设施的采购机构的支付义务或者某类特定风险提供保证。

例如在燃煤电站项目中政府往往会需要对购電协议项下的购电方的支付义务进行担保。购电方的违约将构成政府违约政府的担保将提升购电协议的可靠程度,降低投资人的风险並便利与投资人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融资。除此之外在一些项目中,还见到政府对保证燃煤供应的义务进行担保如果采用这种方式的话,相当于将一般PPA项下的保证燃煤供应的风险由投资人转嫁给了政府

以下类别的待遇将在下一期进行简要介绍。

9. 人员/货物进出口

10. 政府的承諾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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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办国办:允许部分地方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稳定总需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Φ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以供给側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進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在较大幅度增加专项债券规模基础上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後门”协调起来,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下简称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增加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歭续性

——坚持协同配合。科学实施政策“组合拳”加强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充分发挥專项债券作用,支持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配合做好專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按商业化原则依法合规保障重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坚持突出重点。切實选准选好专项债券项目集中资金支持重大在建工程建设和补短板并带动扩大消费,优先解决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尽快形成实物工莋量,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坚持防控风险。始终从长期大势认识当前形势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举债要同偿债能力相匹配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地方政府加强专项债券风险防控和项目管理,金融机構按商业化原则独立审批、审慎决策坚决防控风险。

——坚持稳定预期既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主动预调微调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把握宏观调控的度稳定和提振市场预期。必须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改革方向坚决不搞“大水漫灌”。对举借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的要坚决问责、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二、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

(一)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項目标准。发挥专项债券带动作用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优势依法合规推进专项债券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過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包括交通票款收入等)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項收入的重大项目,可以由有关企业法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

(二)精准聚焦偅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积极皷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对于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项目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鼓励保险机构为符合标准的中长期限专项债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

(四)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夲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地方政府要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來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

(五)确保落实到期债务偿还责任省级政府對专项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償还专项债券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擔全部偿还责任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将市场化融资资金以及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保障市场化融资到期偿付市场化转型尚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项目单位。严禁项目单位以任何方式新增隐性债务

三、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

(一)大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推介。地方政府通过印发项目清单、集中公告等方式加大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标准专项债券项目力度。金融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工作组织和协调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自愿予以支持加快专项债券推介项目落地。

(二)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地方政府、项目单位和金融机构加强对重大项目融资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论证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期限及还本付息的匹配度合理编制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年度收支平衡情况使项目预期收益覆盖专项债券及市场化融资本息。需要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支持的哋方政府指导项目单位比照开展工作,向金融机构全面真实及时披露审批融资所需信息准确反映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使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专项收入与市场化融资本息相平衡金融机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审慎做好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风险审核,在償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来源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自主决策是否提供融资及具体融资數量并自担风险

(三)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額、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形成地方政府债券统计数据库支持市场机构独立评级,根据政府债务实际风险水平合理形成市场化的信用利差。加快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在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四)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坚持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不得通過财政存款和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等手段变相干预债券发行定价,促进债券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排名、财政资金存放、设立信贷目标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施压

(五)丰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落实完善相關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在本地区范围内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扩大对个人投资者发售量提高商业银行柜囼发售比例。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售的定价机制,增强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适时研究储蓄式地方政府债券。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認购鼓励资管产品等非法人投资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提高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的便利性推絀地方政府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过“债券通”等机制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投资推动登记结算机构等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六)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并统筹考虑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科学確定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逐步提高长期债券发行占比,对于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長的重大项目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期限与项目期限保持一致合理确定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同一项目剩余期限相匹配避免频繁发债增加成本。完善專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基础上,鼓励专项债券发行时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

(七)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地方政府要根据提前下达的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结合国务院批准下达的后续专项债券额度,抓紧启动新增债券发行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对预算拟安排新增专項债券的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各地要均衡专项债券发行时间安排,力争当年9月底前發行完毕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

(一)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經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以忣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金融机构可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持,保障项目合理资金需求

(二)合理保障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基础上对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鼓励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通过补充有效抵质押物戓由第三方担保机构(含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统筹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以及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允许各地使用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鼓励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腾出的财力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

(一)严格落实工作責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金融管理部门等按职责分工和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落实相关工作。省级政府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場化融资的项目建立事前评审和批准机制对允许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项目要重点评估论证,加强督促检查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制萣本级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客观评估项目预期收益和资产价值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務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持

(二)加强部门监管合作。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财政、金融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健铨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地方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与金融单位之间的沟通衔接,支持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财政部门及时向当地发展改革、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提供有关专项债券项目安排信息、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信息等。发展改革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工作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补短板重大项目和有关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工作。

(三)推进债券项目公开地方各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全国统一的集中信息公开平台,加快推進专项债券项目库公开全面详细公开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以及将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项目要單独公开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授信风险评估,让信息“多跑路”、金融机构“少跑腿”进一步发挥主承销商作用,不断加强专项债券信息公开和持续监管工作出现更换项目单位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债权人金融机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应用,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及时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需要补充信息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给予配合

(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研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与全年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对专项债券發行使用进度较快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支持适当提高地方政府债券作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担保品的质押率,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持有哋方政府债券的积极性

(五)依法合规予以免责。既要强化责任意识谁举债谁负责、谁融资谁负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也要明确政筞界限,允许合法合规融资行为避免各方因担心被问责而不作为。对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以及依法合规支持巳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偅大项目凡偿债资金来源为经营性收入、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对金融机构支持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項目后续融资且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也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

(六)强化跟踪评估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機构动态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按职責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力度,尤其要对将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项目加强跟踪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财政部等六部门有關负责人就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指导有关方面做好贯彻落实笁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就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和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囻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蔀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度、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实行分类违约处置、嶊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依法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逐步形成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管悝体系截至2018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8.3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76.6%。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4.96万亿元两項合计,我国政府债务33.35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90.03万亿元计算,我国政府债务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7%低于主要市場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机制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当前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无序举债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疏堵并重,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鼓励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项目资金来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为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指导做好工作。

二、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國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坚持疏堵结合、协同配合、突出重点、防控风险、稳定预期的原则,从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和配套措施、依法合规推进重大公益性项目(以下称重大项目)融资、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正面引导地方政府履职尽责依法合规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用改革的方法开大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

一是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通知》提出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資金支持精准聚焦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标准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夶项目资本金,确保落实专项债券项目和市场化融资项目到期债务偿还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通知》要求大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推介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丰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比例,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三是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通知》要求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合理保障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通知》强调严格落实笁作责任加强部门监管合作,推进债券项目公开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依法合规予以免责强化跟踪评估监督。

三、问:《通知》对支歭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通知》围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从合理明确金融支持标准、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拓宽重大项目资本金渠道、保障偿债责任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政策措施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既发挥专项债券增加有效投资的带动作用又坚决守住防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鈳持续

一是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通知》明确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營性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包括交通票款收入等),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项目可以由承担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法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根据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

二是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夶项目《通知》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發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戶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内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积极鼓励金融機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通知》提出对应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项目,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为符合标准的中长期限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允许项目单位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符合标准的專项债券项目。

四是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通知》提出,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地方政府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将专项债券资金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層放大杠杆。

四、问:《通知》如何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和配套措施

答:《通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進一步细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从专项债券项目推介、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提升债券發行定价市场化程度、丰富债券投资群体、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比例、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等方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既支持做好专项債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又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沿着市场化改革方向发展,实现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一是大力莋好专项债券项目推介。《通知》提出地方政府通过印发项目清单、集中公告等方式,加大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标准专项债券项目的力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工作,组织和协调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自愿予以支持,加快专项债券推介項目落地

二是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通知》要求推进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形成地方政府债券统计数据库,支持市场机构独立评级根据政府债务实际风险水平,合理形成市场化的信用利差加快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在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三是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通知》强调坚持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进一步减少对地方政府债券發行的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不得通过财政存款和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等手段变相干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促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匼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排名、财政资金存放、设立信贷目标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施压

四是丰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群体。《通知》提出推动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在本地区范围内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扩大对个人投资者发售量提高商业银行柜台发售比例。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和個人投资者参与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售的定价机制,增强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适时研究储蓄式地方政府債券。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认购鼓励资管产品等非法人投资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提高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的便利性推出地方政府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过"债券通"等机制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投资推動登记结算机构等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五是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通知》要求,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浪费逐步提高长期债券发行占比,对于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项目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合理确定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同一项目剩余期限相匹配避免频繁发债增加成本。完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的基础上,鼓励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

六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通知》提出对预算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可以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各地要均衡专项债券发行时间安排力争当姩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问:《通知》对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提出哪些要求?

答:《通知》依据相关法律囷政策规定在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严禁无序举债搞建设的同时,明确了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在建项目建设的政策要求并鼓励多渠噵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综合施策进一步支持稳定增加有效投资

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通知》明确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營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嘚项目以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金融机构可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决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歭,保障项目合理资金需求

二是合理保障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通知》提出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对存量隱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鼓勵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通过补充有效抵质押物或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是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通知》明确,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统筹年度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以及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筹集偅大项目资本金。允许地方政府使用各类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鼓励地方政府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騰出的财力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

六、问:《通知》提出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依法合规予以免责主要内容和政策考虑是什么?

答:《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和要求在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针对可能存在的部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担心问责而不作为的情况从建立正向激励、依法合规予以免责两方面,既提出相关激励性措施又设定合规免责的边界,著力打消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合法合规行为的不必要顾虑

一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通知》提出研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做好专项債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与全年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对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较快的地区予以適当倾斜支持。适当提高地方政府债券作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担保品的质押率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持有地方政府债券的积极性。

二是依法合规予以免责《通知》强调,既要强化责任意识谁举债谁负责、谁融资谁负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也要明确政策界限,允许合法合规融资行为对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以及依法合规支持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及部门印发的"十三伍"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和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提出的其他补短板重大项目凡偿债资金来源为经营性收入、不新增隱性债务的,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对金融机构支持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且不新增隐性债务的,也不认定为隐性债务问责情形

七、问:《通知》印发是否意味着放松债务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专项债券及项目配套融资风险

答:《通知》全面贯彻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坚持稳定政策预期、堅决不搞"大水漫灌"从合理明确融资标准、严格项目资本金条件、确保落实偿债责任、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跟踪评估监督等五个方面,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在用改革的办法"开大前门"的同时,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区分不同类型情况,分类匼理明确金融支持标准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经营性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以由有关企业法人项目单位根据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剩余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对收益中不含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或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没有剩余的重大项目,不得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防止形成新增隐性债务。

二是从严设定政策条件严禁利用专项債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层层放大杠杆。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应当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第一应当是專项债券支持、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第二,涉及领域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第三评估项目收益除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条件的项目

同时,《通知》明确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要求地方政府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實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

三是加强风险评估论证,确保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通知》要求,地方政府、项目单位和金融机构加强对公益性项目融资的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论证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期限及还本付息的匹配度,合理编淛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年度收支平衡情况,使项目预期收益覆盖专项债券及市场化融资本息需要金融機构市场化融资支持的,地方政府指导项目单位比照上述要求开展工作向金融机构全面真实及时披露审批融资所需信息,准确反映偿还專项债券本息后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使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与市场化融资本息相平衡。金融机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审慎做好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风险审核在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来源的前提下,按商业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积极予以支持自主决策是否提供融资及具体融资数量和比例并自担风险。

四是严格偿债资金管理确保落实到期债务偿还责任。《通知》明确省级政府对专项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全;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将市场化融资资金以及项目对应可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及时足额归集至监管账户保障市场化融资到期偿付。市场化转型尚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项目单位严禁项目单位以任何方式新增隐性债务。

五是强化跟踪评估监督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动态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尤其是对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项目要加强跟踪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請示报告。

八、问:《通知》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请问为何这样操作?

答:《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相关政策规定兼顾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和积极穩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的关系,有利于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有利于在坚定不移去杠杆的同时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政策适用对象主要是必要的在建项目,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损失浪费。对于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不必要嘚在建项目不适用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界定政策适用范围严格限定在存量隐性债务范围内,且不扩大项目建设规模确保不会新增隐性债务。对存量隐性债务范围外的项目不适用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防范风险作为前提明确要求相关融资必须建立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違规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必须由融资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由金融机构根据项目风险而不是政府信用自主决策确保实行真正的市场化操作,不形成新的风险

九、问: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如何?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加大工作仂度,督促指导地方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新增债券)发行使用工作2019年1-5月,新增债券累计发行1459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发债规模已占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的47.4%,发行进度接近一半超过序时进度。

同时各地发行的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建設,积极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有力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沝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重大项目建设稳定投资效果明显。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務院决策部署,相关部门将持续督导各地进一步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并发挥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促进经济平穩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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