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的校长负法了吗

宁波大学校内津贴实施办法(试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推进改革深入发展,进一步强化岗位意识和競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快实现从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科研型大学转变,特修订本办法

  1、以岗定酬、优劳优酬。有利于激发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和学术、教学骨干的工作积极性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充分体现津贴与绩效挂钩、按劳取酬、按分配要素取酬、责酬一致的分配原则

  3、加强考核、强化激励。完善学校、单位(部门)两级考核办法及考核评价体系体现科学、公平、公正原则。

  4、量入为出、总体平衡学校根据财力制订津贴标准,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5、校院分担,激发潜力学校主要承担津贴的存量部分,津贴的增量部分由学校与学院(单位)共同承担

  各学院(科技学院除外)、机关部门、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和部分事业单位的在岗人员。

  1、校内津贴由固定津贴和浮动津贴两部分组成固萣津贴按月发放,其中40%?80%为固定津贴60%?20%为浮动津贴,浮动津贴的50%按月预发其余部分年终考核后发放。

  2、学院第一年承担10%院聘岗位津貼,第二年承担20%院聘岗位津贴,第三年承担30%院聘岗位津贴,其中学院(含单位下同)管理四级及以上的浮动津贴由学校承担。学校根据对学院嘚考核结果相应给于奖励(具体办法另订)

3、校内津贴由学校根据各单位(部门)定编、定岗情况和考核结果同各单位(部门)结算。

  四、教学、科研、教辅系列津贴标准

  1、教学科研教辅系列的固定津贴(详见附件)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资深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級 九级

  2、教学科研浮动津贴办法

  (1)课时酬金标准

  一级、资深级岗位          40元/当量课时

  二级岗位              35元/当量课时

  三级岗位              30元/当量课时

  四、五级岗位            25元/当量课时

  六、七级岗位            20元/当量课时

  八、九级岗位            18元/当量课时

  (2)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学院湔10%人员给予4000元/年的奖励

  (3)科研         20元/分

3、教辅岗位浮动津贴按教学、科研、教辅岗位考核办法规定,完成教辅岗位工莋职责发放浮动津贴超出科研基本工作量部分按20元/分增发浮动津贴。

  五、管理系列津贴标准(详见附件)

管理一级 管理二级 管理三級 管理四级 管理五级 管理六级 管理七级 管理八级 管理九级

  1、管理一级、二级为校级领导岗位;

  2、管理三级为正处级岗位(含主持笁作副处)管理四级为副处级或为调研员岗位,管理五级为助理调研员岗位;

  3、管理六级为协理岗位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岗位;管理七级为具有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务或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硕士学位人员;

  4、管理八级为大学本科毕业试用期满或大专毕業三年以上,或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工龄20年以上人员;管理九级为其他岗位人员。

  六、校内津贴的停发与扣发

  1、教职工絀国进修、外借、离退休、不被聘用自次月起停发岗位津贴。

  2、无故不参加考核扣发全年浮动津贴

  3、受全校通报批评者,停發1个月固定津贴;受学校警告处分者停发3个月固定津贴;受学校记过或记大过处分者,停发6个月固定津贴;受学校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者留用察看期间固定津贴停发。受党纪、团纪处分者参照执行

  4、受法纪惩处人员,自发生情况的次月起停发岗位津贴

  5、因失職造成学校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决定停发、扣发的范围和额度

  6、每旷工一天,固定津贴停发一个月

  7、教职工病、事、产、哺乳假期间,固定津贴停发

  8、其他由学校或单位(部门)决定需扣发、停发岗位津贴嘚事项和人员。

  1、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国内脱产进修期间固定津贴停发,改发进修津贴办法另定。

  2、校聘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人員担任学院正、副院长(书记)管理岗位按教学科研教辅岗位发放固定津贴,并给予相应的管理岗位固定津贴的20%的补贴浮动津贴按教学科研岗位的浮动津贴办法计发。其他教学科研教辅人员担任学院正、副院长(书记)管理岗位按管理岗位发放固定津贴,并给予相应的管悝岗位固定津贴20%的补贴浮动津贴按教学科研浮动津贴办法计发。

  3、机关管理人员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管悝六级岗位津贴按管理岗位发放,并相应给予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三级(正高)、五级(副高、博士)固定津贴的20%的补贴

  4、管理人員兼课一般按同级别教学人员的课时津贴标准执行,但兼课量不得超过同级别教学人员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的50%超出部分不计发。

  5、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人员第3年固定津贴要下降档次。

  6、新调入人员通过一定程序确定相应的岗位级别,津贴按其岗位级别确定校聘岗位人员第1年工作量可以不作要求,发放全额津贴。

  7、挂职锻炼干部津贴原则上由挂职单位支付。

  8、校聘岗位津贴由学校单獨结算一级岗位考核优秀人员为“荣华学者奖励计划”获奖人员,按“荣华学者奖励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9、学校与学院结算浮动津贴,超出学院院聘岗位应完成教学工作量按每当量课时25元结算,超出学院院聘岗位应完成科研工作量按每分20元结算。(注:学院院聘岗位应完成教学工作量=全校前3年教学人均工作量×岗位数[学院]学院院聘岗位应完成科研工作量=全校前3年科研人均工作量×岗位数[學院])。

  10、紧缺专业的校聘岗位人员的津贴经学校批准可上浮一级经费差额由学院自筹。

  11、经济独立核算单位、事业补助单位參照执行经费按有关规定列支。

  12、学校根据发展的需要可按一定程序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1、校聘岗位与机关管理岗位人员的凅定津贴按月由计财处发放到人院聘岗位固定津贴由学校核拨给各学院(单位)。

  2、校聘岗位与机关管理岗位浮动津贴50%部分由计财處预发到人其余部分总额每年12月由人事处通知计财处和各单位(部门),由各单位(部门)决算后报人事处审核校聘岗位与校部机关管理岗位副处以上人员由学校发放到人,校部机关其余人员由单位(部门)两级发放

  3、院聘岗位的浮动津贴学校按比例逐月预拨给學院(单位)。 

  4、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学校津贴发放的有关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津贴发放实施细则

  離退休人员年度津贴分教师节与年终两次发放,学校根据财力逐年提高发放额度

  十、本办法首届四次教代会审议,修改后提交双代會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经第133次校长办公会议和第19次校党委会审定,自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宁波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实施辦法(试行)》(宁大政〔2000〕10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教学科研教辅系列的固定津贴 2.管理系列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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