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年龄改了学籍怎么改?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航空)

新能源发电工程类(专)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

动漫制作技术(影视动画方向)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方向)

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应用方向)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维护方向)

移动应用开发(人工智能方向)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之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中国著名航空城——西安市阎良区,处于国家级航空产业基地。建校60余年来,学校秉承“尚德躬行、笃学擅用”的优良传统,发扬“艰苦创业,团结奉献,育才树人,航空报国,追求卓越”的西航精神,为国家航空事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明德敬业、严谨求是”的校风。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1 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政〔 2021 〕 373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条件 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 2021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 2001 年 8 月 ...

2019届毕业生问卷调查、个人信息及派遣信息核对操作流程 核对信息时间:6月20--6月24日   登录学院就业信息网,点击“就业管理系统 -- 学生登录入口”     登录个人帐号,登录名为个人学号,如“ ”,密码默认为“ 666666 ” (所有学生密码已全部重置为初始密码 666666 )   进入问卷调查环节,答题完成,点击“提交”     进入“个人信息确认”界面。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重点核对:生源...

   国务院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高职扩招100万”的战略部署,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高职扩招全面开始!  补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得参加本...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示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备注 航空维修  工程学院 飞行器制造技术 理工 40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理工 40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理工 40   通用  航空学院 无人机应用技术 理工 70   机场运行 理工 30   通用航空器维修 理工 50   ...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

士官,即“职业士兵”,高于士兵(普通士兵)。在我国,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可从军外直接招募或由地方高校定向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作为士兵队伍的主体力量,士官既是专业技术人才,又是管理教育骨干,按工作性质可分指挥类和技术类。士官非官非兵的特殊地位,使其成为官和兵之间不可缺少的纽带和桥梁。2009年,我国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其中一级军士长享受...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示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 航空维修工程学院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理工 40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理工 40 飞行器制造技术 理工 40 通用航空学院 无人机应用技术 理工 78 通用航空器维修 理工 40 机场运行 理工 40 航空制造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理工 90 机械制造...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政〔2020〕34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

各级征兵办公室、招生办、高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家长和中学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7月24日12∶00至7月27日12∶00。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设3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检、面试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时间为8月3日至8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结合实际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并提前报告省征兵办公室。

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招办在提前批次专科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到低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4倍确定体检对象;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省招办根据以上原则于7月28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提供给省征兵办公室,由省征兵办公室分发各市。各市征兵办公室要按照征兵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市征兵办公室须按时将体检结果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由省、市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在体格检查时共同组织,成立面试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为主;场地由市级征兵办公室负责设置。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见附件1)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各市(区)考生参加体检、面试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政治考核时间为8月10日前。由考生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指导县级征兵办公室,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组织实施。《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由市级或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印制(式样见附件3)。各市征兵办公室于8月10日前,将经审核后的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上报省征兵办公室,9月20日前将录取考生的《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和《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按照规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从第二、第三志愿中根据缺额按照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补充档案。当3个志愿人数仍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从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投档比例按照1∶1执行。

8月11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招办。9月10日前,省招办将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政治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照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招生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有关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由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消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按照规定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部队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定向培养士官工作中宣传、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及正常办公等所需经费,列入各级征兵办公室年度征兵经费予以保障。高校办学所需经费、培养对象学费及生活补助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体检、面试的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依托国民教育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是贯彻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重要举措。各级要站在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招收定向培养士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支持和服务改革强军的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细职责分工,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招收定向培养士官任务。

(二)严格审查考核,确保招收培养质量。要严把招收审查关,严密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和招生录取,提高培养对象选拔质量。要严把培养考核关,培养对象入校后属地兵役机关要及时组织检疫复查,在校学习期间加强专业学习和技能培养,不合格的要及时予以淘汰。要严把招收入伍复查关,培养对象入伍前严格按照招收条件进行复检复审,不合格的不得批准入伍。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招收培养质量不合格、任务完成率较低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组织程序复杂,工作环节多,培养时间长,必须加强军地协调,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兵役机关要认真履行牵头承办职责,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联合办公机制,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教育部门要利用高考填报志愿有利时机,加大招收政策规定的宣传,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招收部队大单位和培养高校要建立长期协作机制,组织签订培养协议,研究制定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定向培养质量。

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如果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均合格,但未被招生院校录取的,可报名应征义务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

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西安航空学院(处室)文件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项基本素质的综合评价,是学生年度评奖评优重要依据。学校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采用集中考核和评价的方式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领导,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管理科科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等组成的班级测评认定小组。具体承担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考核和评价及上报工作。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大一新生不参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百分数计。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育人导向功能。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由德育测评、学业考核、体育测评、劳育测评、净加减分五部分成绩组成,所占百分比分别为10%75%5%5%,净加减分值为5分。各项得分*所占百分比之和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

第八条  德育测评:从学生思想政治、遵规守纪、身心健康、日常行为等方面进行评价。详见《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德育测评成绩评价标准》。

第九条  学业考核:以学校教务部门规定课程成绩为准,体育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作为体育测评成绩单独计算,不计入学业成绩。

第十条  体育测评: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课程成绩计入;未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计入;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而修保健课的同学,成绩以保健课成绩计入。

第十一条 劳育测评: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劳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执行。获得每学年劳动必选0.5学分和在校期间任选1学分,置换分数见劳育测评方法。

第十二条  净加减分:主要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中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和对学生干部、学生违纪情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证实性评价,对学生在德育测评中出现的评价偏差进行校正性评价。

第十三条  凡综合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在其总分中扣减5分,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第三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德育测评以班级测评+同学互评的方式进行。结合学生日常表现,按照《学生德育测评成绩评价标准》进行评议,由班委会成员对全班同学进行打分,经公示后,得到全班每名学生的德育班级测评成绩;全班同学进行互评,将每位同学的互评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得到该同学的互评成绩。最后将班级测评成绩与互评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得到最终的德育测评成绩。

第十五条  学业考核成绩是指学生在一学年内所修全部考试课程(不含体育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课、尔雅通识课成绩)的初次成绩,以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劳育测评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劳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学生当年获得必选0.5学分的,劳动测评成绩计为90分,未获得当年劳动必选学分的,劳育测评成绩计为0分,不设中间分值。任选学分按照所获的劳动时长计分,计算公式为:(当年所获得劳动时长/32*10,当年未获得任选学分的,计0分。

第十七条  净加减分是对学生每学年的在校情况表现进行相应的奖惩得分,具体见《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净加减分参考指标》。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西航学字〔20127号)同时废止。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德育测评成绩评价标准

z附件2: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净加减分参考指标

附件3: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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