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能不能换校区?

  •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浏览次数:4

我中心受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拟对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东盟校区学生公寓第二批次家具采购(GXZC141-CGZX)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2年3月7日 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4室

附: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东盟校区学生公寓第二批次家具采购项目(GXZC141-CGZX)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中项网免费获取该项目详细资料,您也可以关注公众号中项网查阅更多免费项目信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隶属于自治区商务厅,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学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素质国际化应用人才培养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人才培养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校、政、行、企、社合作办学的道路;依托商务行业,突出现代商务特色,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较强技术技能,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国际化应用人才,为繁荣广西现代商务事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发展服务。

学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职院校等称号。

学校现有南宁市大学路校区、防城港校区、武鸣校区(在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800余亩。学校设立有11个二级学院、教学单位,面向全国13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截至2020年底,学校有各类学生近14889人,其中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560人,留学生274人。现有教职员工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100多人,博士研究生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3人。

本次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10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一)高层次人才符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入编政策,由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属于正式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被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应聘人员,根据不同人才类别,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性住房或过渡性租房补贴、办公条件和工资、绩效奖励等待遇。具体如下(见附件)

具体引进条件,参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可电话咨询。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需要的外向型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高等院校。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职院校,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外经贸创业型人才培养基地。

  •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
  • 学校校训:励志,笃学,诚信,创新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培养广西商务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更名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职院校,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外经贸创业型人才培养基地;此外,连续8年获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截止2017年9月,在校学生11901人,其中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541人,成人教育2360人。

学院占地总面积1200多亩;图书馆藏书。

第九条  2020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学院分南宁(本部)校区、防城港校区。考生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统一使用院校代码为:12379。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名的基准成绩。

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学院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对进档考生专业采用投档成绩优先的方法确定,根据“投档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包括防城港校区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如录取末位考生出现同分现象,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为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从事民航服务业,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

(2)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和较好的口语基础。

(3)身高:女生160-175cm,男生173-185cm,身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

(4)身体健康,富有朝气,心理素质好,五官端正,肤色好,仪表清秀,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等。

(5)裸眼视力: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6)学生入学后,由学校联合航空服务企业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可申请转读旅游管理系其他专业。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0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十二五”以来,学院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省部、地厅级科研项目236项,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7部、发表论文1271篇。

学院先后与越南、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菲律宾、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三十余所高校建立了长期交流合作关系。2007年以来,出访80批次共341人次,接待来访286人次;向国外派出交流学习教师128人次,派出1162名学生到英国、越南、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菲律宾留学。越南、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教育部副部长、大使馆参赞、领馆总领事、教育代表团等多次到我院交流访问。接收亚洲、非洲、美洲各国共512名师生到我院学习,其中共有学历生28人;开设了“中国文化体验之旅”“国商学子看世界”等特色中短期培训项目;为师生们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提高了师生员工的国际化意识和水平。2015年获自治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改革试点称号。

1965年,为了适应广西对外贸易事业发展的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贸局在梧州创办了“广西外贸中专学校”。

1968年学校被迫停办。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1978年4月27日恢复建校,命名为广西对外贸易学校,校址定在南宁市明秀西路原区外运公司旧址。

1984年更名为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学校。

1994年2月,学校被确认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并于当年4月搬迁至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2000年被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2年,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并更名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西乡塘区市大学东路168号

本百科词条由网站注册用户【 】编辑上传提供,词条属于开放词条,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各项数据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果页面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点击“反馈”在线向网站提出修改,网站将核实后进行更正。

本站为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非“MAIGOO编辑上传提供”的文章/文字均是注册用户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 网页上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归网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非经许可不得抄袭或使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好吗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