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如何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目前普遍采用的是EPC建设模式。

现在,国家层面对EPC招投标有了新的规定,

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

2、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划重点:投资决策审批指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从社会公平、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从投资决策角度进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4、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5、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

划重点:须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

6、提供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

7、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项目特点,由建设单位代表、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的专家,以及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

10、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1、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划重点:必须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联合体。

住建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可以将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新的规定较原“可以仅具有一项资质”的规定,作出了更严格的资格要求。

2、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应当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划重点:明确了相应工程业绩要求。

4、不得是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5、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划重点:招标人将前期设计咨询单位的服务成果公布给所有投标人,保证大家在同一招标条件下公平竞争,上述单位可以参与投标,有利于提高竞争的充分性。

6、投标文件须载明拟依法分包的内容;

7、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三、关于项目经理的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

划重点:应当具有与拟派岗位匹配的相应工程业绩。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划重点: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规定。

6、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1、企业投资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

2、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划重点: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3、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4、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

近期,北京市就城市更新行动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1〕10号,下称“ 10号文”)及四个配套实施细则〔统称“ 配套细则”,分别为《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工作的意见》(京规自发〔2021〕114号)、《关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京规自发〔2021〕120号)、《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京规自发〔2021〕139号)、《关于开展老旧楼宇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京规自发〔2021〕140号)。10号文及四个配套细则聚焦六类更新方式——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老旧厂房改造、老旧楼宇更新、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以及其他类型,同时明确了城市更新行动配套的规划政策、土地政策及资金政策

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后,8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作为上海创制性地方法规,为城市更新正名。上海、北京、深圳作为全国一线城市,相继出台城市更新的系列政策,标志着城市更新已进入新发展阶段。

为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可见,全国地产行业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存量化”“产业化”“金融化”特征的时代,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作为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现有的管理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未来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为了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平台公司、各金融机构、参与政府项目的央企、国企、民企及投资类企业系统学习掌握政府融资体制机制的转变、地方政府项目的谋划与落地、详解各级政府可使用的最新投融资工具,做好项目风险管理以及最新政策工具的实务提高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定于11月24日-27日深圳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举办债务严监管形势下城市更新和片区开发及创新投融资模式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11月24日-27日(24日报到)深圳市

一、国家政策及各地政策解读

1.国家最新土地管理法解读

2.住建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解读

3.四项底线解读-拆旧拆建等

4.一线城市政策-京沪广深

5.二线城市政策-长沙、成都、昆明等

6.国土空间规划下城市更新的破局方向

二、城市更新项目价值判断

三、城市更新项目报批报审

1.城市更新准入条件解读

2.城市更新前期开发报建核心风险点梳理

(1)范围划定的风险管理

(2)分期线确定的风险管理

(3)总规、土规、控规的风险管理

(4)拆迁安置的风险管理

3.城市更新报建关键环节审批突破策略及案例解读

4.城市更新项目四证办理手续及开发报建技巧

四、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操盘要领(作为一个合规的城市更新项目,如何操盘?)

1.城市更新项目基本情况的深入调研及评估

2.项目团队组建及前期工作部署

3.启动意愿征集委托和谈拆同步进行

4.报批立项流程分解及要点分析

5.专项规划申报流程说明及制作要点分析

6.项目拆迁过程中的流程梳理及要点分析

7.业主旧改法律关系的确认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拟定

8.项目谈判及拆迁核心难点分析与破解方法

9.城市更新项目案例分析和总结

案例一、老旧小区城市更新报批要面临的核心问题思考

1.是报棚改,还是报城市更新?

2.是报单个项目,还是报片区统筹更新?

3.是先拿合法进入身份,还是先调进拆除重建区?

4.是自下而上一层一层报,还是找个高层关系从上往下推?

5.拿什么作为报批敲门砖,是意愿,还是产业,抑或是贡献?

6.是依托沟通渠道自己报,还是外包有“料到”者拿批文?

案例二、某一线城市的城市更新项目解析

2.项目历史遗留用地处置

4.如何做好居民(企业)关系及签约拆迁

5.搬迁谈判的关键要领

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与片区开发、城市建设运营  

1.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的源头

3.隐性债务的认定原则

4.近期一些文件回顾解析

5.合规的投融资模式有哪些?

二、“管委会+平台”模式实施片区开发项目的应用  

(一)“管委会+平台”操作模式简述

(二)“管委会+平台”模式中管委会与平台公司的核心权责界定

(三)平台公司的转型与重组

(四)平台公司如何介入园区一二级开发从而实现上市的目标

(五)ABO模式在园区开发项目中的应用

 1. ABO模式合规性分析及市场化融资运用要点

 2. 在片区开发项目中,“ABO+投资人+EPC”模式相结合的要点分析及操作流程安排

 3. 片区综合开发ABO模式如避免政府“固化支出”?如何设置“绩效评价”?

 4. 片区开发中ABO模式中如何进行土地收储整理?如果合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

(六)片区开发项目如何包装合规经营性现金流进行市场化融资

三、社会资本方市场化投资片区开发项目的应用  

(一)《政府投资条例》的配套安排

(二)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在片区项目中的比较与应用

(三)如何运用企业投资模式市场化承接片区开发项目

(四)真假“投资人+EPC”模式如何判断

(五)“投资人+EPC”模式在片区开发项目操作的合规性要点

(六)“投资人+EPC”模式下收益性分析,投资者出资、退出风险分析及案例

(七)“投资人+EPC模式”政府补贴择怎么补才合规

(八)平台公司+社会资本方市场化投资模式下资源补偿的应用

(九)相关案例分享(社会资本投资片区开发项目高度依赖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和社会资本的资金筹集能力)

四、片区开发项目的融资分析  

(一)片区开发项目融资的主要特点

(二)项目资本金的难点与解决思路

(三)土储基金在片区开发项目的创新运作模式

(四)片区开发项目采用综合实施模式的案例解析

(五)“以租代建”、“建办分离”等模式资本性支出转化为经常性支出增信的应用

(六)以投资促进产业导入的模式分析

 3. “三位一体”的前期工作

(三)XOD模式典型案例

(四)实施XOD模式的要点

 2. 长期价值眼光?——做时间的朋友

 4. 参与主体和责权利分配?

 5. 项目资金平衡和投融资方案设计?

2.供应链金融平台与数字化债权

4.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

2.如何理解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3.现阶段为何出现“双减”、“居者有其屋”、“防范游戏沉迷”等政策落地

4.重点分析“专精特新”

二、土地开发全流程解析

1.土地一级开发三阶段

2.前期手续阶段关键事项

3.组织实施阶段关键事项

5.二级开发各阶段-可研、审批等

6.土地开发实施证件-使用权、拆迁许可证、选址、方案设计等

8.地产、产业模式案例介绍-张江与金地等

三、现阶段城市更新的方式

1.综合整治为主的城市更新收益构成及来源

2.拆除重建为主的城市更新收益构成及来源

四、银行视角下的城市更新与三旧改造融资方案

1.如何做好拆迁环节贷款选择

2.重建新建二级开发的贷款如何对接

4.一二级联动方式及分离方式

5.某城市更新融资案例

五、银行视角下城市更新项目融资要点解析

1.融资方式的选择-ABO、PPP、采购等

2.15号文后如何规避隐性债务, 项目投融资应对实操

3.地产企业的“三道红线”

4.产业勾地的选择方式

6.银行参与产融结合趋势分析

分享投融资建设领域最新政策、法律、成功案例、专题培训等

建筑行业本身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传统行业。建筑企业内部,不论在管理还是技术,都已经百尺竿头,难进一步。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劳资矛盾也很激烈。一般认为是低风险低收益行业,甚至稍有不慎,就会亏损。

但是,越过雇佣关系层,更高一层次来看,则柳暗花明。雇佣关系层利润已经非常低,难有提高,而其上的土地层,则仍有很大盈利空间。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关系紧密,而房地产受益发展中国家的密集型建设,升值潜力很大。企业在经营建筑主营的同时,有计划有限制地实施土地资源储备,并依据市场规律进行差价运作,将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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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具、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靠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如概算总投资超过原批准的投资估算10%以上,应进一步审查超估算的原因;

3、审查其他具体项目:(1)审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经济合理;(2)审查费用项目是否按国家统一规定计列;

178、设计概算的审查方法:有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

179、施工图预算可以划分为传统计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两种。

180、施工图预算对建设单位的作用

1、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确定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的依据,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门;

2、施工图预算是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安排建设资金计划和使用建设资金的依据;

3、施工图预算是招标文件的重要基础,既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也是标底的编制依据;

4、施工图预算是拨付工程进度款及办理结算的依据。

181、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单位的作用:

1、施工图预算是确定投票报价的依据;

2、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的依据;

3、施工图预算是控制施工成本的依据。182、综合单价是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及直接工程费外的多项费用的内容。按时单价综合内容的不同,综合单价又可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和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183、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方法:可采用全面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等。

184、工程量清单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计的计价模式。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由项目业主自行决定。

185、该《计价规范》包括规范条文和附录两部分。

186、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187、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贯穿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188、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作用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依据;

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价款、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189、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

190、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19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

19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五

个部分,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的规定

193、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

称的数字标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

码以五级编码设臵,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

表示。第一级为工程分类顺序码,分二位,;

第二级为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二位,以专业

(章)顺序排列;第三级为分部工程顺序码,

分二位,以分部(节)顺序排列;第四级为

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分三位,以具体项排

列第五级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分三位,

以具体项的数量由编制人编制。

194、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附录中的项目

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

质等特征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

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使其能够反映

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195、项目特征是发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应按附录中

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

予以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

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

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

项目特征描述的意义在于:

3.1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

3.2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

3.3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196、清单项目特征主要涉及项目的自身特征

(材质、型号、规格、品牌)、项目的工艺特

征以及对项目施工方法可能产生影响的特征

197、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因招标人特殊要

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

和相应数量的清单。主要包括:暂列金额、

暂估价、计工日、总承包服务费。

197、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组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

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98、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形

式: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和全费用综合

199、利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两个核心问题是确定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及

200、综合单价的计算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

(1)确定组合定额子目

(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

(3)测算人、材、机消耗量;

(4)确定人、材、机单价;

(5)计算清单项目的直接工程费;

(6)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

(7)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01、措施项目费是指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施

工,而用于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

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支出的费用。

20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203、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包括:综合单价、

参数法计价、分包法计价三种。

204、综合单价法: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

措施项目,主要是指一些与工程实体有紧密

联系的项目,如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

运输等。与分部分荐不同的是,不要求每个

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必须包括人工费、材料

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中的每一项;

205、参数法计价:是指按一定的基数乘系数

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简单明了,

但公式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把握。这种方

法主要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投

票有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项的措

施项目。如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

季施工的计价均可以采用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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