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有效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理念,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综合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兼顾优质教育资源学位的合理配置,公办学校实行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划片、就近、免试入学。
(二)依法依规招生原则。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以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为基础,优先保证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理分流购房群体及特殊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协调安排租房、进城务工子女能够入学,确保符合本方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校就读。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政策, 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学学籍关,严禁违规招生。
(四)均衡分配原则。为确保县城区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消除择校热,初中起始年级仍实行划片招生和适度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以县城区就近入学、划片招生为主,适度根据小学毕业班学年监测成绩微调,确保县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县人民政府统筹,县教育局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校额、班额,逐步实现小学45人/班以内,初中50人/班以内,逐步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2000人以内(九年一贯制学校2500人以内),科学合理完成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入学工作。
(一)乡(镇)中小学招生
1.小学新生招生。各乡(镇)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乡(镇)的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护送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2.初中新生招生。严格执行整班移交制度。各乡(镇)统一将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名册于6月初整班移交到所对应的初中学校(一个乡<镇>有多所初中学校的,由乡<镇>招生领导小组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后对口移交),并填写移交表,由初中学校根据移交的学生名册,在本学年期末考试前,向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送达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监护人护送适龄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二)县城区中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2013年5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班额设置:玉溪小学设8个教学班;城关二小设6个教学班;第五小学设2个教学班;曙光小学设5个教学班;民族小学设7个教学班;第四小学设7个教学班;第六小学(原印道学校)设4个教学班;上坝民族小学设4个教学班。
①入学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在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
Ⅰ.截止本县规定的入学年龄时间,已具有县城东街社区、永城社区、新城社区、新兴社区和城关村(双碑组、朱家沟组、杜家湾组)的户籍1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Ⅱ.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Ⅲ.县城区有固定房产或外来经商1年以上,且在县城区幼儿园包括大班在内就读1年及以上的;
Ⅳ.适龄儿童户籍未在县城东街社区、永城社区、新城社区、新兴社区和城关村(双碑组、朱家沟组、杜家湾组),但其父亲或母亲是县直机关部门在职在编干部的;
Ⅴ.进城创业户子女、农村孤儿学生、贫困单亲家庭子女、贫困留守学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子女,且在县城区幼儿园包括大班在内就读1年及以上的;
Ⅵ.在县城区幼儿园就读大班在内1年及以上的其他情况的;
Ⅶ.解决玉溪镇因校点布局调整后,需到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学生;
Ⅷ.其他政策性规定情形的。
②预报名登记。2019年1月前,县直幼儿园(含民办)填报2019年秋季就读一年级学生信息,县教育局审核城区户口、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工作迁入、拆迁安置、易地扶贫安置、经商迁入、购房迁入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和各幼儿园申报名册。
Ⅰ.2019年7月25日—7月31日:安排已具有县城四个社区和城关村(双碑组、朱家沟组、杜家湾组)的户籍适龄儿童、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适龄子女,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应所属划片学校报名登记;
Ⅱ.2019年8月1日—8月10日:安排因父母工作迁入、拆迁安置、易地扶贫安置、经商迁入、购房迁入适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应所属划片学校报名登记。未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不予报名登记;逾期未到学校报名登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其自行联系学校就读;
Ⅲ.2019年8月11日—8月20日:调剂小产权房、租房和进城务工等适龄子女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剂的,由其自行联系学校就读。
Ⅳ.2019年8月21日—22日:安排未在城区学校(园)就读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县教育局登记。未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的不予报名登记;逾期未到校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其自行联系学校就读。
(1)招生计划。玉溪中学设14个教学班;民族中学设21个教学班;上坝中学设8个班;第六小学(原印道学校)设4个教学班。
(2)入学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在县城区初中和上坝中学七年级就读:
①截止2019年1月以前,具有县城东街社区、永城社区、新城社区、新兴社区和城关村(双碑组、朱家沟组、杜家湾组)户籍1年以上的适龄少年;
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③县城区有固定房产或外来经商者,在县城区小学包括六年级在内就读1年及以上的;
④适龄学生属非城区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是县直机关部门在编在岗职工的;
⑤进城创业户子女、农村孤儿学生、贫困单亲家庭学生、贫困留守学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子女,且在县城区小学就读包括六年级在内1年及以上的;
⑥在县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在内1年及以上的其他情形的;
⑦其他政策性规定情形的;
⑧列为招生范围内的玉溪镇、大磏镇、平模镇部分小学毕业的(包括玉溪镇城关村杜家湾组、双碑、朱家沟、东郊、中岭一带及东郊小学、淞江小学、构树小学、换金小学、五八小学、齐心小学、工农小学、红旗小学;大磏镇平胜小学;平模镇顺河小学、兴宝小学);
一是在县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在内1年及以上的,即具备上述①在县城区小学就读和③⑤⑥条件,提供户口本和现居住地的有效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月15日前到就读小学核实登记,但不得择校,由县教育局审查县直小学预核实登记名册和材料;
二是具备上述①未在本县城小学就读和②④⑦⑧的,提供户口本和现居住地的有效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7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核实登记,但不得择校。
①第四小学和上坝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实行整班移交制,全部安排到上坝中学就读;
②县城区其余学校根据六年级学年末毕业监测成绩和平时表现,按综合成绩考量,各校前20名基本均衡分配到玉溪中学、民族中学。其他以符合①②③④⑤⑥⑦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招生入学。若县中等职业学校在2019年8月底前实现整体搬迁,则采取“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就近入学”方式安排。
③第六小学(原印道学校)初中部的招生,主要安排城关村杜家湾组、双碑、朱家沟、东郊、中岭一带及东郊小学、淞江小学、构树小学、换金小学、平胜小学、顺河小学、兴宝小学、五八小学、齐心小学、工农小学、红旗小学毕业生。
①需返回原籍就读非一年级、七年级的学生,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县教育局备案后,与提供空缺学位的辖区学校联系,学校根据空缺学位予以安排。
②实行非起始年级转学(转入)备案制。凡2019年从外地转入的非起始年级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对同意转入的要报教育局备案,严禁新增大班额。
③对新转进学生未到县教育局备案的,不予办理学籍;
④将县城区超大班额、大班额全部化解到第四小学、上坝中学或有空余学位的县直中小学就读。严禁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互转学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组织新生登记报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矛盾,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答疑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阳光招生、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群众会、宣传标语、宣传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各中小学要在校园大门、宣传栏等公布本校招收学生的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范围、注意事项等,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争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要让广大群众了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趋势,增进群众对县内学校的了解,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十严禁”规定,严明招生纪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得举办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测试成绩分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严格把关。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县教育局负责县城区的特殊群体的招生入学工作,乡(镇)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乡镇的特殊群体的招生入学工作。一是要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二是要准确掌握适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报名入学的,要主动联系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劝导督促其送子女(监护对象)接收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收义务教育。要根据新生入学情况,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农村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数据库。要加大管理、资助和关爱力度,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在校寄宿需求。三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门要会同残联等相关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调查,根据适龄残疾儿童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及家长意愿,合理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在县特殊学校就读或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协调卫生健康、残联、等各方面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县特殊学校和各公办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要做好入学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工作,特别要为送教上门残疾儿童建立学籍。学校要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等个体差异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方案,做到“一生一案”。四是保障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入学。在外地就读小学需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区域学校登记,由学校安排入学,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严肃监督问责机制。在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有采取入学考试或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拒绝本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等情形的,未按招生方案规定时间提前招生、预报名的,未在教育局备案,擅自招收学生导致大班额现象,县城区互转导致大班额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2,接受家长和社会咨询;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9,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乡(镇)也应相应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附件:1.道真自治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道真自治县县城区易地搬迁安置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3.道真自治县县直小学划片招生分界图
道真自治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小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进军(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韩锋(县教育局副局长)
冷玉强(县教育局副局长)
勾兴煜(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小立(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冉意超(上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艳琼(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刚(隆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小利(棕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小文(旧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磊(桃源乡人民政府乡长)
税开伦(忠信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孟强(洛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嘉彬(阳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国勇(河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代前禄(大磏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泽文(三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建生(平模镇人民政府镇长)
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杨进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韩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道真自治县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玉溪小学:芙蓉江西路(不含芙蓉小区、怡然居)—遵义路—新城路—龙洞湾(联龙组)—黄家垭口—韩家坡路(不含324栋面)—道真农商行(原道真信用联社)—文化路—原农贸市场—民生路—桂花路(中医院)—天池组—新龙组—山水名苑—电力公司—东街路—鸭子坝组—真州路(上换金路口处)—瓦子坪组—大坪安置房—县医院—芙蓉江西路。
3.曙光小学:芙蓉江西路(含芙蓉江小区、怡然居)—新城路(原老殡仪馆处)—原城管局—迎江二路(后山组)—新兴组(不含苦菜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竹王大道—金星中学(新校门)—竹城小区—尹珍大道(和谐楼)—樊村鱼庄—淞江西路路口—县中职校门口—芙蓉江西路(印象2009)。
7.上坝小学:除第四小学招生范围以外的上坝片区适龄儿童。
道真自治县县城区易地搬迁安置点随迁子女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和《道真自治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道真自治县“十三五”异地搬迁工程规划》,为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易地搬迁户子女就学问题,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资源,不断提高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作用,切实维护县城区和乡(镇)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幼儿、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关爱、全程帮扶,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决不能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
本次方案中涉及统筹安排的学生为以下两类:
(一)易地搬迁户子女。政府统筹安排纳入易地搬迁,实际入住道真自治县苦菜湾、上坝安置点、乡(镇)安置点搬迁户家庭的所有幼儿、适龄儿童少年(含自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九年级毕业生)。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非易地搬迁家庭子女,但因各种原因需到安置点附近学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一)统计空余学位。教育局根据学生流动情况,每年7月底完成县城区及搬迁安置点附近校(园)空余学位统计,作好入学前期学生分流准备工作。
(二)备案入学对象。由县移民局根据县城区和乡(镇)安置点入住情况,于8月20日前提供搬迁户成员和适龄儿童就读信息,县教育局结合移民局提供的就读学生花名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转学生申请,分类精准建立就读学生台帐。
(三)分流就读学生。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就近入学方式安排到相应空余学位校(园)就读,对易地搬迁户子女(苦菜湾、上坝千户移民安置点)幼儿园安排在上坝幼儿园分园就读、小学安排在县第四小学就读,初中安排在上坝中学就读,实施无障碍入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重要性,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矛盾,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答疑解释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宣传栏、设立咨询电话、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微信、QQ等形式加大学校招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教育扶贫政策家喻户晓,获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增进群众对县内学校的了解,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努力营造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任何校(园)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从而增加易地搬迁户和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分类设班和举办重点班。
(四)精准学生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1+N”智力扶贫行动,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准确掌握分流学生入学情况,杜绝“因贫辍学”现象发生,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报名入学的,要主动联系其家长(监护人),劝导督促其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农村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数据库,加大管理、资助和关爱力度,保障易地搬迁户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学生转学、休学工作。
(六)强化责任追究。因各种原因设置入学障碍,拒绝分流对象顺利入学,造成社会不良反响,影响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成效考核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办单位: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黔ICP备号
投稿邮箱: 网站标识码:
(1)2021年在碧江区完成小学教育,具有毕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2021年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申请回碧江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1)2021年在碧江区完成小学教育,具有毕业学校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2021年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在我区购房实际入住或办有碧江区居住证或办理有经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申请到碧江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1)2021年在碧江区完成小学教育,具有毕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2021年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申请回碧江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1)2021年在碧江区完成小学教育,具有毕业学校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2021年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在我区购房实际入住或办有碧江区居住证或办理有经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申请到碧江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碧江区城区公办初中10所,其中:老城区6所(铜仁学院附属中学、铜仁一中初级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十中学),新区4所(铜仁一中实验学校、铜仁学院第二附属中学、第十一中学、铜仁学院第三附属中学)。各初中优先满足整班移交的小学生毕业生入学,有空余学位再满足招生片区内的“房户一致”小学生毕业生入学申请。
(1)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具有碧江区户籍,符合“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其户口、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等同),可按照“碧江区2021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近入学,如申请人数超过初中剩余学位的,优先录取户籍迁移时间长的小学毕业生,未录取的在整班移交升入划分初中就读;也可按照“碧江区2021年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升入初中划分(见附件)”直接到划分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入学。
(2)在城区购房实际入住的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到购房入住实际居住地初中入学的,须迁移小孩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到实际房产居住地后(户籍迁移时间须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可按照“碧江区2021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