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以跟随大姑房产上学吗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竟然要跟七大姨八大姑分?到底是真是假?

之前有一个刷爆朋友圈的特殊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子原来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的时候,小丽没有成家,没去办理手续。父母都去世之后,小丽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来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但是,房管局却说:无法给小丽办理过户,小丽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他们才能办理过户。小丽不想去法院,决定去进行公证。

可是,公证处的人说,只有小丽把爸妈的亲戚全部带到公证处才能给办公证。小丽听了想哭!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还出国了,这去哪里找?

这其实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狗血剧情,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里有一个律师跟小丽的一段对话: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2007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

律师:你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

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

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

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

以上,律师得出房产归属结论: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要来分房子。

为什么会这样?来看看律师的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

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

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

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1/6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

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

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

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

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

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

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

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

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祝愿天下所有父母都有一个健康好身体!

1、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

就已施行的法律法,不存在新政策。

2、文章说的是独生子女不是唯一继承人,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也完全是两码事。希望大家不要被误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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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亲情和利益相碰撞,才可以看到一个人的本质,即便说亲情最可贵,但是真正面临抉择的时候,两者都不值一提,按照人的本性大多数人会选择利益,只有活明白的人才会选择所谓亲情。

晓梅已经快年近八旬的婆婆最近在大姑姐的家里跳楼了,这么大年纪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让人臆测肯定是受了很大的委屈,不然不会这么想不开,虽然从四楼坠下,不幸中的万幸就是楼下有简易棚缓冲,老太太并没有生命危险。

晓梅说:“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摔得浑身骨折,五根脊柱摔断三根,手臂骨折,肾挫裂等。他们肯定有矛盾,不然我婆婆也不会在她家跳楼的。”

提起当时的情景,晓梅一脸懵,至今她都没弄明白婆婆跳楼的真正原因,而丈夫宏宇也说:“我在外地出差,听说我妈从四楼掉到一楼,我一听头都炸了,抓紧时间回来,因为母亲看上去伤的很重,一直到现在我也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现在经过长时间治疗,晓梅的婆婆已经基本康复,目前在家休养,虽然脑子很清晰,脸看上去还是有些肿胀,基本上还是不能动弹,至于以后还能不能正常行走谁都说不好。

说起跳楼的原因,晓梅婆婆一口咬定是意外,自己不小心才会掉下去,可宏宇立即摆手否认,他认为母亲这次跳楼并非意外,肯定与姐姐有关,可每当自己问到此事,她就显得十分急躁,而且母亲住院期间,姐姐也就出事当天出现在医院里。

而恰巧就在此时,大姑姐洪英来了,得知一行人来意后,洪英并不想多说什么,边往外走边说:“我现在不敢来,我怕她打我,要不是给我母亲送药我都不敢来她们家。”

晓梅的大姑姐委屈地说前几天弟媳将她打了一顿,理由是埋怨她将母亲逼得跳楼,而对于母亲出现意外的真实原因,洪英表示母亲当时只是想看一下天气,家里是老式窗户,不小心一下子栽了下去,当时她外出买药,回家看到窗户大开就感觉不妙就赶紧下了楼。

洪英说:“我妈命大,摔下去以后还会走呢,还站起来走了十几米路呢,我们马上把她送到了医院。”

可对于姐姐的说法,宏宇并不认同,他认为虽然阳台确实是开阔式的老式窗户,但是母亲身高也就一米五,即便是想看天气直接看下窗外就行,何必又搬凳子踩上去多此一举呢?最让他可笑的是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还走了十几米,这样的说辞让他无法相信。

母亲和姐姐的说法他都不相信,宏宇肯定地说:“她是跳楼,不是失足。”

而晓梅也表示婆婆在大姑姐家肯定是受了委屈,不然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洪英听到弟弟弟媳依然这么说,情绪也激动起来,她哭着说:“我太冤枉了,就把这屎盆子扣到我头上,我受多大委屈?因为这事儿弟媳都一直骂我,我都不敢吭声,毕竟是在我家出的事儿。”

洪英表示家里有暖气,原本想着把母亲接过去过冬,谁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现在她也是百口难辩。

看着肯定的宏宇夫妇以及委屈痛哭的洪英,调解员再次向他们的老母亲求证当天发生的事情,晓梅的婆婆依然表示她已经老眼昏花,当时只是想要看一下天气,于是就搬个凳子打算将脑袋伸出去看看,没想到推开窗户以后一时没有控制好,直接掉了下去,这件事儿纯属是意外。

听到婆婆这样说,晓梅依然不认同,她表示即便婆婆真的是意外掉下去,那也跟大姑姐脱不了干系,因为大姑姐把婆婆接到他们家住是有自己私心的。

她表示婆婆一直都是跟着他们生活,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大姑姐都不曾伸出援手,她怀疑大姑姐这次就是想从婆婆手里要到房产证才将她接走,因为前段时间婆婆曾打电话给她直接说了此事。

晓梅说:“当时她跟我说,你姐把我的房产证给要走了,我心里很不好受,我都不想活了。”

她表示婆婆手里有一大一小两套房子,鉴于婆婆年龄越来越大,大姑姐就担心在婆婆百年之后得不到房产,所以在将婆婆接到他们家以后就逼迫将小房子的房产证给要走了,而且就在婆婆出事前几天,大姑姐和姐夫要想要将这套小房子卖掉。

晓梅说:“出事以后我问婆婆为啥要跳楼,结果我婆婆就说姐夫非逼着我卖房,当时我都忘了要录下来。”

洪英承认她和丈夫确实跟母亲表达过卖房子的想法,因为老人一直没有工作,他们希望把小房子卖掉,钱款用来赡养母亲,而母亲确实不愿意卖。

调解员认为既然老人不愿意卖房子就应该尊重老人的意见,即便不卖房子,作为子女也应该尽到赡养义务。

宏宇说房子是父母用一辈子血汗钱买的,母亲一直以来就把房子看得特别重,正是因为姐夫逼迫母亲卖房子才刺激了母亲,也间接导致母亲坠楼。

晓梅的婆婆证实了女婿要求卖房的事实,但她再次重申,坠楼的事儿跟卖房子没有任何关系,调解员认为母亲在姐姐家出现意外,作为弟弟有些猜忌很正常,这件事谁都不愿意发生。

洪英也慌忙说:“我现在在我们院儿里都没法抬头,现在什么罪名都扣到我头上了,都说我不孝顺。”

她表示母亲毕竟是在自己家出的事儿,她也能理解弟弟弟媳的埋怨,主要还是她没有监护到位让母亲出现这样的事情,其实即便是没人埋怨,作为女儿,她心里就无比自责。

洪英表示父亲在世的时候就商量说要将大房子留给弟弟,将小房子给她,虽然是父母口头这样说,但老家人都可以证实,所以她和丈夫才和母亲商量要卖掉这套小房子的。

洪英的话立即遭到弟弟和弟媳的否认,他们表示这件事他们压根就没有听说过,况且口头上说的只是一些空话,母亲也曾跟他承诺将两套房子都给他,而且还专门给他写了遗嘱,说着他将所说的遗嘱拿了出来。

“我自愿把我的房产全部给我的儿子没有我女儿的份儿,我的生老病死不用女儿管,以此为证,永不会变。”

调解员看完这张简单几句话的遗嘱感觉有些可笑,上面甚至连一个日期都没有,为了求证遗嘱的真实性,她再次向晓梅婆婆求证。

晓梅的婆婆说:“我写遗嘱的时候,我儿子喝酒了,他逼着我写的。”听到母亲这样说,宏宇也无话可说,因为当时并没有第三个人在场。

而他这样的说法也立即遭到洪英的反驳,她认为自己为这个家付出很多,在她看来母亲的房产也理应有她的一份。

洪英说:“我曾经跟我妈说过,是我的东西我就得要,虽说她一直跟着弟弟住,但是吃什么都是我给送。”

晓梅看到大姑姐直接挑明自己的目的显得很气愤,她反怼道:“我都不知道你为啥会来争房子,没有你的搅合我家过不成这样。”她埋怨大姑姐来争房产的同时也不相信婆婆会许诺将房子给她。

洪英直接将调解员再次带到母亲面前,晓梅的婆婆说:“小房子才三十多平,原本就是想着要给女儿,儿子是一百多平的大房子,这样分儿子媳妇都不知道,这是我跟老伴商量的,这样两个孩子不都有房子了吗?我早就想把这个小房子个闺女呢。”

听到母亲这样说,宏宇埋怨地说道:“你要是早跟我说给她,就没那么多事儿了,你一会儿说给她一会说给我,以前老是跟我说我孝顺了,什么东西都是我的,我姐也说不会跟我争,就想拿这个房子当筹码,作为儿子我该伺候还会伺候,我爸在世的时候都知道,全部是我伺候,现在我都不知道她到底怎么考虑的,你到底为啥这样做?”

他认为让姐弟俩闹成这样,母亲其实有着很大的责任,看到儿子埋怨自己,他的老母亲看上去很无奈,她说:“我是害怕我儿媳妇,反正我啥都怕她,怕她不愿意我。”

听到老太太终于说出了心里话,调解员认为作为老人不能因为怕得罪孩子就这样两边来回承诺,应该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想法,正是老人左右摇摆不定,造成姐弟之间的各种矛盾。

而作为儿女在为了房产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也忽略了老人的感受,老人缺乏的这种安全感也恰好是姐弟两人没有给到的,调解员希望姐弟俩应该尊重母亲的意愿,而后团结在一起将母亲照顾好。

就在大家以为双方可以理解老母亲苦衷的时候,一旁的晓梅爆发了,她直言照顾好婆婆可以,但她不同意将面积小的房产给大姑姐。

晓梅气急败坏地说:“一进门就争这个房,你作为一个女儿,你站好你自己的位置,你自己有手有脚,你自己干呗,天天都盯着老人的东西,我都疯了。”

她的话让在场的人都很气愤,自己独占一百多平的大房子,大姑姐只有三十多平她还这么不满,要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老人的房产肯定是五五分成,到那个时候大姑姐得到的就不止这一点了,但是既然拿了父母的财产,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把母亲照顾好。

晓梅的态度确实是老人最担心的,既不想得罪儿媳也不想女儿吃亏,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即便她心里再难受,也应该尊重大姑姐和婆婆的意愿。

经过长久的沉默,晓梅表示其实她并不是不能接受将房子给大姑姐,而是从她嫁到这个家,大姑姐想要房子的意图就非常明显,相处过程中也因为怕得不到房产而对他们处处充满敌意,这才是让她最难以接受的地方。

而洪英听到弟媳的诉说突然哭了起来,她表示自己其实非常爱弟弟,除了父母跟他是最亲的人,现在为了一点房产变得还不如陌生人,但是她也没有办法,因为她跟丈夫的身体都不好,干不了重活,日子过的一直非常拮据,孩子还在上学,现实的一切让她不得不要这套房产。

听到姐姐说出心里话,宏宇和晓梅沉默良久也终于释怀,他们知道姐姐的不易,知道她在婆家有时也身不由己,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他们也不再继续争下去,而且很希望跟姐姐重拾亲情,共同照顾好母亲。

除了父母,孩子,兄弟姐妹是在这个世界上剩下的唯一跟自己有血脉亲情的人,但是小时候在一起积累的感情会随着婚姻和时间慢慢疏远,在利益面前面临抉择的时候,怎么选好像都无可厚非,但是钱永远是身外之物,到什么时候,人远了,心就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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