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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他项目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

各县(市)造价处(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规范其他项目清单费用的计取方法,并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

1.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时,其他项目清单应严格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中的专用术语规定,按照下列内容列项:⑴暂列金额;⑵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⑶计日工;⑷总承包服务费。如拟建工程出现该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2.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暂列金额项目,并尽可能列出暂列金额拟用项目明细,并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原则上不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10%。

3.招标人发布暂估价中的材料暂估单价时,应根据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指导价进行发布,如其中有缺项的材料可参照市场价格估算,其材料单价组成应包括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

拟建工程中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专业工程,应由发包人在暂估价清单项目中发布其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应区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其金额内不含规费和税金。

发包人拟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另行签订施工合同。

4.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业主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在其他项目费用清单中列出总承包服务费清单项目,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5.招标人在发布工程量清单时,如有合同约定之外的或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应在其他项目费清单中设置计日工,并尽可能准确地估算出计日工的数量,由投标人填写计日工的单价。

1.编制和发布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应按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进行计价,不得任意改动和调整。 2.编制和发布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定材料单价计算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进行计价,不得任意改动和调整,该汇总价格应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中。

3.编制和发布招标控制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服务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估算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4.编制和发布招标控制价时,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专业计价表计算。

5.编制和发布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的调整计算。

1.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任意改动和调整。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暂列金额时,不能视作为其费用隐含在其余其他项目清单中,而应视作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不得任意改动和调整,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任意改动和调整,该汇总价格应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中。

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行确定费率或自主确定总承包服务费。

4.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四、合同签订和工程实施阶段

1.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以及在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的形式下,暂列金额的结算调整方法及对应的规费税金的计取方法。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暂估价的计价方式、供应方式、分包方式;材料结算价格与材料暂定单价之间的价差的处理方式等。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暂估价应按通建工〔2011〕37号文件要求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4.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和总承包人应在合同中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的工作内容及金额、计算方式等,如为费率报价方式,合同中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应以投标报价中的费率为准,计算基数以最终确定的直接分包专业工程造价为准。

5.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根据投标报价内容确定计日工单价,并进一步明确计日工的结算方法。

1.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调整相关的规费和税金等。

2.在工程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计算和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差价部分相应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调整相关的规费和税金等。

3.在工程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以费率为计算方式的,则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费率和计算基数计算其金额。

4.在工程结算时,计日工的数量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确定,单价以合同约定为准,最终计日工的费用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本通知与通建工〔2009〕43号文配套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直接反映至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抄送:市招投标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需要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金额

材料暂估价:甲方列出暂估的材料单价及使用范围,乙方按照此价格来进行组价,并计入到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其它项目合计中不包括,只是列项 .

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按项列支,如塑钢门窗、幕墙等,价格中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此费用计入其它项目合计中

首先,应明确列为材料暂估价的材料是甲供材料还是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

若是甲供材料,该部分材料的费用属于招标人费用。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提供甲供材料暂估价表。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川建函[2004]96号文《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计列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招标时应要求投标人报总承包服务费,避免施工中就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材料采购保管的费用产生争议。投标人报价时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甲供材料购置费清单在招标人费用中计列,而不计入综合单价中,且对给定的甲供材料购置费清单不得作任何调整。施工中,由于甲供材料属于招标人费用,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材料单价和供应商。

若是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该部分材料的费用属于投标人费用。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应按川建价发[2009]3号文规定的材料暂估单价表仅提供材料的暂估单价,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材料暂估价的金额不再列出。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提供的材料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投标人报价时棼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的材料暂估单价表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对给定材料的暂估单价不得作任何调整。

施工中,由于该部分材料仅仅是因为招标人对此部分材料的标准不能确定而暂定了一个价,且投标人已按给定的单价计入了综合单价,故不论该部分材料暂估价的价值多少,是否达到必须招标要求,都不再进行招标,而是由招标人确定标准后双方协商确认单价,结算时作调整材料价差处理,但作为暂估单价处理的材料应是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中较为特殊的材料或是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比如装饰上程中的面层饰材、安装工程中的个别灯具、绿化工程中的盆景等。

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处理

专业工程是招标项目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项目招标时也纳入了整个项目的范围,但因为是暂估价,投标人不得对其暂估金额作任何调整,没有产生竞争,也就没有达到招标的目的,这部分费用属于招标人费用,因此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处理同甲供材料的处理办法。

三、如何共同招标的处理

实践中如何由总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进行招标,一直缺少统一认识。共同作为招标人,由于各自所处的角度和各自的利益所在,实际是不易操作的,那么应怎样做更容易操作和被双方所接受呢? 首先,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甲供材料暂估单价表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单价表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根据川建函[2004]96号文《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计列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招标时应要求投标人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报价时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相应暂估价总金额计入招标人费用中,对给定的甲供材料暂估单价表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总金额不得作任何调整。

其次,招标时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对列为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允许分包,并明确需总承包单位应配合协调的内容和具体的职责。

第三,甲供材料暂估单价表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属于招标人费用,从这一点来说,这部分工程的主权在招标人,达到招标要求的应由招标人组织招标,总承包单位参加招标,最后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按招标结果签订分包合同,并由总承包单位协调管理。未达到招标要求的,可由招标人指定分包,也可经招标人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分包,但都由总承包单位协调管理。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何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

在工程里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这个定义是相对于工程实体消耗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对实际施工中为完成实体工程项目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总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以及规费和税金,措施项目费用在其中占15%到20%的比例,而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招投标阶段到工程结算阶段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此理应受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的重视。

1、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其不可预见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分部分项工程不同,除个别项目如基坑支护等外并不构成实体消耗,无法像分部分项工程一样有明确的设计图纸和计价依据,能够在施工前就能准确地选择施工具体工程并计算工程量,并根据相应的计价依据计算其工程造价,往往在工程竣工之后,措施项目如脚手架、模板之类作为非实体消耗项目均予以拆除而无法进行事后计量,所以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称中,措施项目费用的计量自始至终都充满了不可预见性。同时涉及到天文、气象、环境、安全乃至不明障碍物等因素都又可能导致其费用产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是无法准确预测的。

2、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其可选择性及多样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其施工方案的选择有直接关系,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所以其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多样性,不一定具有固定和均衡的计量标准。即使是同一建设工程,由于可以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其费用也会产生多样性,如针对同一工程而言只要施工企业在保证工期和质量顺利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如脚手架工程,,可以选择双排外架子,也可以选择悬挑脚手架,如模板,可以选择钢模板,也可以选择竹胶板模板,如降水工程,可以选择轻型井点降水,也可以选择深井降水,而不同的施工方案,所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用支出也都是不一样的。

3、措施项目费用的实际支出与定额计价具有一定差异性。措施项目费用的计价定额编制依据是考虑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进行一定次数的周转摊销,以及施工企业以自有大型机械形式计算其台班预算费用,而在工程建设实际中,模板周转次数与定额不可能完全保持一致,脚手钢管支撑也多以租赁为主,塔吊等大型机械费用也是以租赁费的形式计算其措施项目费用的支出。此外还有部分技术比较成熟的社会分工比较细化的措施项目费用采用专业分包形式如井点降水等,其计价方式也不同于定额计价。所以在工程建设中措施项目费用的实际支出与定额计价存在一定差异性。

二、措施项目费用的内容和计算方法

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措施项目由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组成。通用措施项目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企业检验试验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等,建筑工程专业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

由于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规范及费用定额不可能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措施项目全部列出,所以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因工程情况不同,出现本规范及附录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作补充。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可计算工程量的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量。典型的如企业检验试验费、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等。但有的非实体性项目,则是可以精确计量的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更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

三、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费计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2004年我省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计取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措施项目费已经从工程直接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剥离出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费用,需要经过不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措施项目。因此造价编制人员如果不能适应这个变化,很容易在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如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列项不全、措施费用漏计、措施项目费用缺少合同价款调整相应约定条文等等情况。

四、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应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

1、规范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作为编制和发布措施项目清单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当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以及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完整地列出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尤其包括一般工程建设中必须以及肯定要发生的措施项目,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施工降水、企业检验试验费以及相关专业措施费,包括模板、脚手、垂直运输费等项目。以上项目中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应注意不能在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因为在执行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之前,这两项费用包含在管理费中,而此后即从管理费费率剥离出,单独作为措施项目费用清单项目列项,所以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明确列项。此外如二次搬运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需要工程造价咨询人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及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列项,如现场实际情况的确需要发生二次搬运的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此项目,为施工企业考虑这笔费用;如果业主单位明确要求拟建工程达到某项优质工程,由此所必须产生的施工成本费也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按质论价费中得以体现。

2、规范招标控制价中通用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所以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其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完整计取,不应人为漏项、缺项。通用措施费用计算内容包括如下项目: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此项措施费用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费用三项,其具体内容为: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器白虎装置、外电防护标志;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及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防扬尘洒水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时,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组成。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现场考评费是施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奖励费是施工企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应按09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在措施项目中列项并全额计取,现场考评费均应按最高费率暂计,奖励费则根据招标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创建目标(即是否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按相应的规定费率计费。

需要指出的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现行规定,虽然属于措施项目,但其性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可竞争费用,造价咨询人根据上述规定在招标控制价中暂时足额计取,不得随意下浮,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也不能任意修改费率以竞争下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报价,而在工程结算时应根据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最终费率(即将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等三部分合并列项计取)为准在合同价款中进行调整。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照明设施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进度等要求,会不可避免地发生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如大面积浇捣混凝土工程等)或是在白天施工需要发生的照明、劳动降效和夜餐补助费等,都应该在此项措施项目费中得以体现。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前,此项费用列支在其他直接费中,一般都能保证计取,而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此项费用列支在措施项目费中,在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同样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最高费率计算,否则招标控制价会出现计价不完整的情况。但是要注意此项费用不应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的工程而发生的费用,如发生,应另计。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历年来各版本定额对于二次搬运费的计取和前提和标准的要求都很严格,一般情况下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或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要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等才能计算二次搬运费用。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如根据实际情况的确需要发生二次搬运费用的工程,应该在招标控制价中的通用措施项目中计算相应项目,计算时以工程所发生的第一次搬运为准,水平运距的计算分别以取料中心点位起点,以材料堆放中心线为终点,然后套用相应定额计取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的防寒、保温、防雨、防滑、基础工程完工之后排除雨水等措施费及因气候影响的人工和机械作业降效因素增加的费用。此项费用的性质与夜间施工增加费一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可避免地发生,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前,此项费用列支在其他直接费中,而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此项费用列支在措施项目费中,在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同样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最高费率计算,否则招标控制价会出现计价不完整的情况。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机械安装、拆卸等费用。一般常用的建筑机械台班单价中,包含了机械本身的安拆费和进出场运费,但是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台班中,未包含机械本身的安拆费和进出场运费。所以对塔吊、桩机、起重、履带式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需要单独计算安拆费和进出场费用,其中进出场费用是指不能或不允许自行行走的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如塔吊、桩机等,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为运距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其中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安拆费用则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及机械辅助设施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拆除费用)等。

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造价咨询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正常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所可能涉及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次数及安装拆卸台次计算其按拆费和进出场费用。但是要注意大型施工机械在一个工程地点只能计算一次场外运费及安装、拆卸费,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的拆、卸转移,其安装、拆卸费按实际发生次数套安、拆费计算。机械转移费按其场外运输费用的75%计算。而不需拆卸安装、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履带式除外),如自行式铲运机、平地机、轮胎式装载机及水平运输机械等,其场外运输费(含回程费)按1个台班费计算。

(6)、施工排水费是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如发生然工开挖湿土、淤泥、流砂等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排放发生的机械排水台班费用或是基础及地下室施工期间,为了防止基础渗水而发生的排水费用。

(7)、施工降水费是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如井点降水、深井降水等。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的降水措施即选用设备型号数量、降水时间套用定额计算其费用。

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相比,前者是指地表水的排放,后者是指地下水的水位降低,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措施项目无需同时使用,如基坑排水定额项目与井点降水定额项目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是不应同时出现的。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经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保护。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费率计入招标控制价中。

(10)、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等;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座(轨道)垫层(不包括混凝土固定式基础)等。

临时设施费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前属于定额直接费中的其他直接费,也属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发生的项目。事实上临时设施费应属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前身,但后者是在临时设施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文明生产的形式和要求另行设置的费用,跟临时设施费的性质,计算方法都有非常大的差异,在工程施工实际中,临时设施费用应为施工企业保障施工顺利进行而必须搭建的基本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投入,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费用定额中的规定以最高的费率计入招标控制价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中。

(11)、企业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此项费用与建筑物工程质量的检测费用不同,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包括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的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费用,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验试验费应计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这与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企业检验试验费的性质和计算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此项费用极易出现问题,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企业检验试验费仅仅是指施工企业为配合业主单位进行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制作、封样、运输等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时,应按费用定额中的最高费率计入措施项目费中,不应漏计,而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则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并另行计算,且不应由施工企业以企业检验试验费的形式予以承担。

(12)、赶工措施费是指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施工企业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工程按质论价是指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建设单位在工期、质量方面有额外要求,应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的计取方法,并在招标控制价中同口径予以体现

3、规范招标控制价中应规范专业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正常施工的条件下首先大致形成适用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概况,在此基础上应有明确的计算思路和依据分别计算以上专业措施费用,并应在招标控制价中详细阐明编制说明。

(1)应明确脚手架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编制思路。脚手架工程费用一般占建筑工程措施费15%-20%左右,同时其费用支出与工程选用的脚手架种类、搭设面积、周转时间有直接关系,其搭设主要种类有砌筑脚手、浇捣脚手、抹灰脚手油漆脚手等。

①砌筑脚手架:砌筑脚手架是墙体砌筑过程中堆放材料和工人进行操作的临时设施。工人在地面或楼面上砌筑砖墙时,劳动生产率受砌砖的砌筑高度影响。在距地面o.6m左右时生产效率最高,砌筑到一定高度,必须按要求搭设脚手架。考虑砌砖工作效率及施工组织等闲素,每次搭没脚手架的高度确定为L 2m左右,称为“一步架高度”。在地面或楼面上砌墙,砌到1.5m高度左右应搭设脚手架后再继续砌筑,所以论何种砌体,凡砌筑高度超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计价活动的影响

为统一建设工程的计量规则,规范建设计价行为,促使我国工程造价计价体系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这是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一件大事,必将失去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管理体制的创新,最终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也将对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工程管理玩物丧志产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了贯彻落实《计价规范》,深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计价规范》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一、《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方法》,关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制定的,共分5章和5个附录,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工程量清单格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为了适应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要求,《计价规范》根据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主体不同给出了两个格式:工程量清单格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两清单格式的主要组成都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当然还有“主要设备材料表”、“造价汇兑表”等表格,其实质可以理解为是对构成工程造价的有关费用进行分类汇兑的规定。

对于分部分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部分分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五个专业规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为了规范计价、方便管理,在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等中提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要求。

二、《计价规范》的主要特点

总体来分析,《计价规范》有很多非常明显的特点,比如其部分内容的强制性、有关规定的实用性、费用划分的竞争性、计价方式的通用性等等。这里对一些主要内容的特点进行一下分析:

清单格式对工程造价的构成费用进行了划分,分类汇总。这对全国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改变,与深圳推出的各专业《综合价格》的“三个标书”比较则是基本一致,大同小异。

2、统一全国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价规范》要要求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而且其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传统预算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清单计量规则的计算对象是工程实体,一般不考虑施工方法对工程量的影响,是用来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规则,是招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时必须遵循的计量规则。“综合价格计量规则”的计算对象是在确定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基础上,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是运用《综合价格》进行工程计价时应遵循的计量规则。

那当然原来传统预算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算是统一的,不过由于它存在一些弊端,而且各地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的选用差异较大,按照传统的针对施工方法的计量规则难以实现真正的计量规则的统一。

3、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综合单价计价

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由深圳道德在国内推出的一种不同于传统的计价模式。综合单价法是国际通行的计价模式,由于它能非常灵活地表现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动态因素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而得到了广泛的肯定。它能很好地配合现行的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投标方式,对于每个清单项目明确地报出综合价格,表达简单直观。另外采用综合单价法有利于引起真正的竞争,市场形成价格,并且将给工程施工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方便。

4、对综合单价、消耗量定额、企业定额等新老概念的定义准确、明了。

《计价规范》中对一些新老概念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其中对综合单价的定义与深圳市的完全一致,与107号令比较,作了修改,少了税金。

对消耗量定额的定义确定为社会平均水平,从商品价值的理论上可见,消耗量定额力图反映的是建筑产品的价值。也就是说《综合价格》反映的是建筑产品的价值,交易过程中反映的是建筑产品的价格,价格对价值的不断背离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供严重过求时,价格就严重地向下背离价值,就会有部分企业倒闭。不恰当的保护只能是暂时的民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最终也是无济于事的。

另外,对企业定额、预留金、总承包服务费等给出了定义,实质上也是承认了它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过有关费用的计算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

5、明确需要编制标底的工程,标底的编制方法有一强制性,要求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等规定进行,并且要符合107号令的要求。这样一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必须积极地编制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计价依据和标准。

6、某些具体规定与国际纠合接轨

比如对工程量变更超过一定幅度后,可协商变更有关价格的规定,措施项目清单的费用完全由投标人自行决策的规定等等。

当然,《计价规范》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项目缺项、个别表格不完整等。这里有几个方面要特别提出:一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部分清单项目计量规则的处理欠妥当,我们会利用一些渠道向建设部反映,但当前须强制执行;二是从有关资料上看来,造价汇总中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理解容易产生歧义,我们会做适当的说明,招标人须慎重处理;是各地对模板的费用分类处理存在一些分歧,但不论具体规定是否方便操作,目前都应该尽可能地贯彻《计价规范》的规定。

三、《计价规范》对我市现行计价标准的影响

由于深圳市在工程计价改革中进行了多年的深度,积累了些经验,有些做法也得到了上级的,因此深圳 许多具体做法和改革思路与《计价规范》是相吻合的,分析一下,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计价规范》中要求“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讲价可以说是肯定了我市在国内道德推出的”综合单价“的计价模式。

2、《计价规范》的核心是工程量计算规则,该规则计算对象主要是工程实物,不考虑施工方法对工程量的影响,虽然部分规则的处理对此体现得不够充分,有可能影响计价和工程管理,但方向是明确的。深圳市之前提出的工程实物量计算规则与谋而合,所以应该说确定的具体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

3、《计价规范》确定的统一量的计算、提供计价的参考、肯定消耗量定额的参考意义、提倡企业编制企业定额自主报价、要求标底的编制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等等,这与深圳目前的做法完全一致。

4、《计价规范》将管理费中的临时设施费、案例施工、文明施工等费用剥离,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与我市按期推出的将“施工单位现场案例文明施工费”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争相适应,通过对管理费率进行重新测算和调整即可完成,相信计价人员能够比较适应。

实际上,深圳市目前的做法已经能够很好地适应《计价规范》的要求,但在一些具体的细节上还有些不同的,需要我们进行适当的调整:

1、《计价规范》中的费用分类方法与我市各专业《计价办法》中的费用分类方法略有不同。主要是这样几个方面:

1)与深圳的“一号标书”比较,《计价规范》的“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增加列入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等项目。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深圳工程的计价特点,将原有的“工程保险纲”等费用也补充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2)“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与“二号标书”的形式是相似的,主要的不同在于各自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3)《计价规范》增加了“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将原来可列入“二号标书”的预留金、零星工作项目等有关内容作为其他费用列入了“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4)“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与“三号标书”均为单位工程的造价汇总表,但由于费用分类不同的原因,汇总的内容略有不同。

2、由于费用划分的调整,须对《综合价格》的费用构成进行分析,适应其改变,重新测算公布管理费率。

3、《计价规范》中的计量规则与我市今年初出台新的“市政工程计价标准”的工程实物量计算规则相似,但有些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强制执行《计价规范》的规定,需对我市新标准中的《市政工程实物量计算规则》进行修改。

4、《计价规范》中要求,在工程量变更较大时,项目综合单价需重新核定。这样可以避免不平衡报价对承发包双方造成损失,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但与我市目前很多工程的惯常做法不同,尤其是政府工程。为此,要对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

5、《计价规范》中允许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修改“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内容,与我市现行的做法有一定的抵触。

6、《综合价格》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目前没有任何资料加以区分,可能会混淆概念,对计价人员造成不良影响,需要谨慎对待。我市本已驾区分,将后者命名为“工程实物量计算规则”,但由于《计价规范》的强制性,必须要与其统一,要还原成《计价规范》中的廉洁。对此,我们要进行详细说明。

由于以上的原因,我市对现行计价标准进行了的相应调整,并且同时对综合价格计算公式、管理费率利润率及其发布方式重新进行了规定:

7、综合价格计算公式的调整

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更好地完善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尽可能地简化并统一各专业工程综合价格的计算公式,对各专业综合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来“主材”与“辅材”的不同处理,并对机械费进行分析,将其作为管理费的计算基础之一。

在重新测算公布管理费率的同时,考虑到管理费的动态因素特性以及不同工程、没施工单位的巨大差异,将管理费率的发布方式修改为公布参考的费率范围和推荐管理费率的动态形式。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费支出情况,不定期地测算公布参考管理费率范围和推荐管理费率,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采用。

9、施工单位现场案例文明措施费

管理费调整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列入了“施工单位现场案例文明措施费”,其内容包括施工单位临时设施、安全设施、现场文明等所有涉及工程生活、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费用。“施工单位现场案例文明措施费”的确定可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约定,依据工程实际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参照相关计价标准计价。无具体约定时,我们也综合测算给出了参考值。

我们目前建筑市场的利润重新进行了测算,并且考虑利润率的动态特性,将利润率的发布方式改为公布参考利润率范围和推荐利润率的动态形式。我站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和目前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赢利情况,不定期地调整公布参考利润率范围和推荐利润率,由各方自主取定。

《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而《综合价格》中的利润是由包括材料费在内的四项费用作为计算基础的。因此,甲供材料应在利润计算完成后,从项目综合单价中按原价扣减,集中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招标人部分的材料购置费中,汇总民后统一参与计算税金。对此要特别注意,既不要少算又不要多算。

12、对工程计量、计价软件的调整

为适应《计价规范》的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对深圳市的工程计量、计价的软件进行了调整,对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主要包括:建立清单库;建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综合价格计价体系的联系;修改标准数据库规范和数据交换规范。

当然《计价规范》的执行还会对工程计价的其它方面产生影响,这里就不再赘述。总的来说,贯彻《计价规范》对包括工程计价的整个建设行业的影响是下面的、积极的,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的转变;有利于规范市场计价行为,规范建设市场,促进有序竞争;有利于控制投资,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提高计价专业人员的素质,使其成为集施工技术和经济管理知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有利于适应我国加入WTO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我国各种建设主体参与国内和国际竞争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我们要积极应对,适应《计价规范》带来的变化。

西藏造价《工程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基本方法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对于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零星工作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

A.零星工作费计价由招标人提供详细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投标人报综合单价

B.零星工作费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 C.零星工作费属招标人的预留金

D.零星工作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所需的费用结算

2、计算预制混凝土楼梯工程量时,应扣除()。 A.构件内钢筋所占体积 B.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 C.构件内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3、推行工程量()模式,目的是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和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A.预算计价 B.动态计价 C.清单计价 D.静态计价

4、按照生产能力指数法(x=0.8,f=1.1),如将设计中的化工生产系统的生产能力提高到三倍,投资额将增加__。 A.118.9% B.158.3% C.164.9% D.191.5%

5、下列资产中属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的是()。 A.非专利技术 B.商誉 C.商标权 D.股票

6、柱等上部结构的地下的延伸,是建筑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承受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其传给地基。 A.支基 B.撑基 C.基础 D.房基

7、按照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对象为__。 A.分部工程 B.单位工程 C.单项工程 D.建设项目

8、对于国家投资的项目,施工图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初步设计的(),否则必须重新报批。 A.9.9% B.8.6% C.3.5% D.5%

9、城市地下贮库的布置,应处理好与交通的关系,对小城市的地下贮库起决定作用的是()。

B.对外运输的车站、码头等位置 C.市内运输设备类型 D.贮库类型和重要程度

10、关于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说法不正确的是__。 A.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

B.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C.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D.承包人在双方确认变更后14天内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由工程师确定是否调整价款

1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技术基础是__。 A.市场研究 B.效益研究

C.投资估算评价 D.技术研究

12、材料和设备价格基础的__就是“估算日期”。 A.开始日期 B.结束日期 C.截止日期 D.中间日期

13、下列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税金的是__。 A.营业税 B.所得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教育费附加

14、由于业主原因,工程师下令工程暂停,导致承包商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则停工期间承包商可索赔__。 A.工期、成本和利润

B.工期、成本,不能索赔利润 C.工期,不能索赔成本和利润 D.成本,不能索赔工期和利润

15、工业生产项目,须__才能进行验收。

A.投料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正常生产出产品后 B.通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后 C.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后 D.承包商自检后

16、桥墩轻型化的途径之一是:在多跨桥的两端设置刚性较大的桥台,中墩均是()。同时,在全桥除在一个中墩上设置活动支座外,其余墩台均采用固定支座。 A.柔性墩 B.空心桥墩 C.柱式桥墩 D.组合式桥台

17、某工作的总时差为3天,自由时差为1天,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使该工作的实际完成时间比最早完工时间延迟了5天,则承包商可索赔工期最多是()天。 A.1 B.2 C.3 D.4

18、概算定额法又称__法。 A.扩大单价 B.因子估算 C.规模扩大 D.能力指数

19、关于明排水法施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适用于细粒土层 B.适用于粗粒土层 C.适用于粉砂土层

D.不适用于渗水量小的黏土层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少于 50年的是__。 A.工业用地

B.教育、科技用地 C.综合或其他用地 D.商业、旅游用地

21、按建筑物的层数和高度分,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m的建筑。 A.26 B.5 C.18 D.28

22、不定型密封材料中的丙烯酸类密封膏可用于()。 A.屋面嵌缝 B.广场接缝 C.桥面接缝 D.水池接缝

23、路堤的填筑应优先选用()。 A.亚黏土 B.碎石 C.重黏土 D.粉性土

24、项目规模合理化的制约因素不包括__。 A.投资因素 B.技术因素 C.市场因素 D.环境因素

25、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措施项目一览表,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均可能发生的非通用项目是__。 A.夜间施工

B.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C.现场施工围栏

二、多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在我国使用最多的简支梁桥的横截面形式是由多片形梁组成的横截面,其特点是__。 A.外形简单 B.制造方便

C.结构整体性好 D.工艺精美 E.造价低

2、产生不确定性风险的原因有__。 A.项目数据统计偏差 B.通货膨胀

C.市场结构变化 D.技术进步 E.流通渠道

3、空调水系统中,高层建筑的垂直立管通常用__。 A.同程式系统 B.异程式系统 C.开式系统

4、砌块砌筑的主要工序包括__。 A.撬棍 B.铺灰

C.砌块安装就位 D.校正 E.灌缝

5、混凝土预制柱的沉桩方法有下列的__。 A.钻孔灌柱桩法 B.锤击法

C.静力压桩法 D.振动法 E.水冲法

6、下列关于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__。 A.按实际体积计算 B.按地下室面积计算

C.按基坑开挖上口面积计算

D.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E.展开面积计算

7、用控制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时,施工过程超出统计控制状态的情况有__。 A.连续7点在中心线一侧

B.连续25点中没有一点在控制线外 C.连续7点呈上升或下降趋势

D.连续11点中至少有10点在中心线同一侧

E.连续3点中至少有1点落在2倍标准偏差和3倍标准偏差控制界限之间

8、下列关于根据《建设工程量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工程量清单计算时,以m2为计量单位的有__。 A.预裂爆破 B.砖地沟 C.砖砌散水 D.石坡道

9、在一般的压缩空气站中,最广泛采用的是__空气压缩机。 A.离心式 B.轴流式 C.活塞式 D.透平式

10、按散热器连接方式不同,热水采暖系统可分为__。 A.垂直式热水采暖系统 B.水平式热水采暖系统 C.同程式热水采暖系统 D.异程式热水采暖系统

11、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质量不另增加的金属结构工程有()。 A.钢屋架、钢网架 B.钢托架,钢桁架 C.钢柱、钢梁

D.压型钢板楼板,墙板 E.金属网

12、在一些公共建筑和庭园建筑中,出现了悬臂板式楼梯,特点是__。 A.空间感好

B.由楼板结构受力 C.造型新颖 D.梯段无支撑 E.楼梯坡度较缓

14、装配件表面除锈及污垢清除,宜采用__进行清洗。 A.碱性清洗液 B.酸性清洗液 C.乳化除油液 D.溶剂油

15、弯头、异径管、活接头、温度计套管等配件,一般采用高压钢管__。 A.气割 B.弯制 C.焊制 D.缩制

16、楼梯按所在位置的不同可分为__。 A.室外楼梯 B.室内楼梯 C.主要楼梯 D.疏散楼梯 E.消防楼梯

17、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 A.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合并时,应交回原资质证书,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B.新开办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只能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 C.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结论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D.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其限期整改时间为1年 E.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停业半年以上时,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18、与塑料管材相比,铜管和不锈钢管的特点有__。 A.延展性差,可制成厚壁管及配件 B.坚硬、韧性好

C.不宜裂缝、不宜折断 D.具有良好的抗冲击性能

19、BOT项目融资的优点有__。

A.扩大资金来源,政府能够在资金缺乏时可利用外资 B.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学习外国管理经验 C.发展中国家可吸收外资,引进国外技术 D.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 E.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0、采用台座法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时,预应力筋锚固在台座横梁上,台座承受全部预应力的拉力,古台座应有足够的__以避免因台座变形,倾覆和滑移而引起预应力的损失。 A.强度

B.蒸汽养护槽 C.刚度 D.稳定性 E.传递过程

21、地下工程的主要特点包括()。 A.地下工程建设费用大

B.地下工程的致密性和稳定性

C.地下工程建设的层次性与不可逆性 D.地下工程建设的无限性与制约性 E.地下工程建设的局限性和安全性

22、热水供应系统按热水管网运行方式的不同,可分为__。 A.自然循环热水供应系统 B.机械循环热水供应系统 C.全日循环热水供应系统 D.定时循环热水供应系统

23、为确保不锈钢内壁焊接成型平整光滑,薄壁管采用全钨级氩弧焊,壁厚大于3mm时,应采用__。 A.手工电弧焊 B.埋弧焊 C.氩电联焊 D.气电焊

24、下列关于混凝浇筑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是__。 A.为了保证大体积混凝土的整体性,不宜分层浇筑 B.混凝运输,浇筑及间歇时间的总和应小于其初凝时间 C.施工缝处二次浇筑时,应在初凝时间内进行

D.减少水泥用量,掺和粉煤灰可防止大体积混凝土产生裂缝 E.采用机械振捣混凝土早期强度较低

25、钢筋绑扎搭接连接是指将相互搭接的钢筋采用20#~22#火烧丝或铅丝绑扎在一起。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是__。 A.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B.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C.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D.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E.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长期服务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定额,在市场经济化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存在许多问题。因此1992年,建设部提出了“量价分离”,即“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指令性的定额变为指导性的,但由于定额中的消耗量依然是指令性的,仍然没有完全跳出定额计价框框,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1999年,市场经济水平较高的广东顺德率先提出政府宏观控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并试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纷纷学习,为了在全国推行这一先进合理的计价模式,建设部从2002年年初开始,组织标准定额研究所和一些地区工程造价专家,用了一年的时间,编制完成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2003年7月1日起,作为国家标准,在全国执行。那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呢?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谈一下。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价规范,提供工程数量,将其作为招标技术文件之一,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显而易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除提供原有的招标文件内容,还要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技术文件。投标人可以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报价策略,自主报价。评标时,要采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低价中标方法,但是投标价格低于企业实际成本的除外。

这是一种先进而且全新的计价模式,这种计价办法提高了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满足招标投标法的低价中标要求。符合价格法中“市场形成价格”的规定,能反映出企业个别成本。是与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做法相类似的。

二、实行清单报价计价模式的工程造价基本构成: 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其它项目清单总价+规费+税金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将整个实体工程按统一的计算规则分解成不同的工程量。这部分工程量项目的设定,是按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划分的,在《清单规范》中已经划定并列出,项目的划分与预算定额中项目的划分类似,并实行了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必须严格按四统一原则,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数量。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

措施项目清单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如脚手架、模板、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拆,垂直运输机械,硬地面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都属于这项费用。

其他项目清单是除了上述两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分二部分,一部分是招标人部分,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另一部分是投标人部分,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

上述三个清单中,技标人报的都是综合单价,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费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合同里约定的风险因素构成单价。这一价格由企业根据劳动生产率、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目标利润自主确定消耗和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一经合同确认,风险约定内,竣工结算不能改变,单价具有固定性,在合同示范文本中,属固定单价合同。2003年5月1日执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单价乘工程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也强调单价固定性。清单中项目如有未填报的,视为包括在其他项目单价中,也就是表明投标人做这项工作不需招标人再花费用。

施工中如果工程量变化,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调整应按下面原则: 一是,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是,由于发生了其它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中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规费和税金并不是承包人的收入,而是来五去

五、须要上缴的费用,况且这些费用也都是不可调整的,属非竞争性费用。单独列项,数额一目了然,收缴都方便。

三、执行清单计价规范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

一、这个规范是国家标准,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另一方面是,任何工程只要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规范规定。

二、工程量清单应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必须提供清单工程量。而且,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建设部要求具体编制人员应该是注册造价师,省建设厅考虑注册造价师目前人员不足,采取编制人员应是具有甲级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

三、这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四、清单计价与现行定额的主要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最根本的不同就在于定价权的归属上,是市场形成价格,还是政府定价的问题。

1、招投标形式不同: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招标人不仅提供图纸,还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企业自主报价,低价中标的评标原则,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增加。采用定额计价招投标,招标人只是提供图纸,企业报价执行的是现行定额,评标一般是综合打分,当然报价占的权数大。

因此,形成的中标价也不同。清单中标价是采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施工方案,是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工程造价,也就是社会先进水平的价格。定额中标价的价格一般是在标底一定幅度内,也就是超过标底这个中准价一定幅度就废标了,而标底的编制是按定额这个指导价计算的,所以定额中标价,是政府指导价,是社会平均水平的价格。

进一步说,招投标的结果也有所不同。清单招投标,确保了双方都是赢家,都获利。定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和自主行为都受到了限制。

2、计价依据的性质不同: 清单是国家标准,必须按《标准化法》执行,有其强制执行的范围,应用上有全国要求的四统一及标准格式。

定额是已变为指导性,消耗量也是指导性的,项目划分国统一的,各省有各省的定额。

3、项目划分原则不同: 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实体和非实体分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是按综合实体划分,项目设置不含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施工手段等措施项目单列,由投标人自主决定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项目划分清楚,互不包含。传统定额模式基于事先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先拟定施工方法、手段,将工程实体消耗费与施工措施费捆在一起,项目设置含施工方法,而且不允许更改,如现浇或预制混凝土不同构件,采用不同模板(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混凝土、地模等)时,不得换算。

清单项目结合一项或多项工序划分,定额项目设置是按施工的一项工序划分。

清单项目工程量中不含施工损耗的量,定额项目工程量中一般含损耗的量。

4、单价构成不同: 清单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人、料、机、管理费、利润,不包括规费、税金,也称部分费用单价,是固定单价。定额中的单价是工料单价,也称直接费单价,包括人、料、机,管理费、利润以直接费为基数按系数综合计取,可以是固定价和可调价。

综合单价是企业自定的,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定额单价是定额基价,是政府定价,反映的是定额编制时期的指导价,而不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是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清单结算,单价固定,如有变化一般都是量的变化,如有新增项目,随时有三种明确方法解决,在结算时减少了很多矛盾和漏洞,活口小,调整量小。定额结算,矛盾多,对定额理解争议大,单价疑议,没包死的工程基本上都是敞口结算,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比较普遍。

5、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定额是否还存在。

一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现行定额计价方式共存于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的另一种计价方式; 二是,定额的系统性完整性是不容置疑的。作为社会平均水平宏观引导市场,使业主和企业能客观了解建筑产品社会平均消耗价格水平,使业主把握自己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行为,也使企业认识到自身能力与社会需求能力的差距,及时调整并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推动技术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还有审计、仲裁、法院等在相应的工作中也要以此为依据。

三是,成本加酬金结算方式使用。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建筑市场公平竞争。

由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合理低价中标,防止了暗箱操作,行政干预。招标人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工程量重复计算,而且,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加大工程量高套定额的行为,减少结算争议。

从而真正形成“用水平决定报价,用报价决定竞争”的竞争局面。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采用清单招投标,是经过充分竞争形成的中标价,中标价应是采用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的施工方案计算出的价格,建设单位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降低工程造价是不用争辩的事实。而且,综合单价的固定性,也大大减少和有效控制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现象,从广东省顺德经验看,平均造价降低10%。面对这样的竞争,施工企业将会把精力主要用在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消耗,提高技术装备设备上,因此说,采用清单计价,有利于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与国际社会接轨。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都采用这种方法,在我国,世界银行等一些国外金融机构、国外政府机构的贷款项目招标时,一般也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随着我国加入WT0,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国际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建筑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因此,建立和推行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常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有利于提高国内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六、各方参与者在执行规范时应作好的工作

1、造价管理部门的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制定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消耗量定额,要适时发布有关造价政策和价格信息指数,供建设市场各方在计价、定价、调整合同和结算时参考;同时,根据107号部令,对承发包的计价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包括对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

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合理准确的报价不但没有,在后续的索赔中可能损失加大。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造价的管理以量为主体。控制索赔。

大大增加了投标人的报价难度。报价低了失去了利润,报价高了失去了中标的机会,面对这样的现实,要求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有很高的业务素质,并要及时抓住人、材、机的生产要素市场行情,能与企业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结合起来,快速、准确、合理的组价,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造价资料,最后形成企业自己的定额。这个定额水平应该是高于预算定额水平,是社会先进水平,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发挥了市场中竞争和价格的作用,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治本的作用。

工程造价实习报告(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造价实习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造价实习报告 篇1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经过实践学习巩固,强化我们所学的知识,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开阔我们的工程技术眼界,工人和技术人员对待工作严谨认真的态度。

  二、学习时间,地点及资料

  xx年xx月xx日在教师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位于xx的施工现场。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我们了解了实习单位的概况,生产方法和规模。经过阅读该厂的施工图,结合图纸和际工程,使我们了解和掌握施工图的资料和表达方式。

  本工程是区工程,由xx公司项目部承建,由xx公司设计。xx总建筑面积达xx

刚出生几个月的聪聪被确诊耳聋之后,聪聪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2018年10月,聪聪出生后接受免费的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结果提示很有可能是遗传性耳聋,当时她还不以为然,险些误了大事。

“这个家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耳聋的情况。”

2018年12月,聪聪出生两个月后,听力复查还是没通过。聪聪妈虽然有点慌,但还是心存侥幸。聪聪是家里的二宝,“老大那会儿的听力筛查复查也都没通过,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又过了几个月,直到在多家医院做了多项检查后,聪聪被诊断为极重度耳聋,聪聪妈才终于开始正视孩子的情况,既感到自责,同时又倍感幸运。及时发现听力缺陷并采取干预,才让孩子不至于错过1~3岁语言发育的黄金期。


聪聪妈按照医生的嘱咐,给聪聪植入了人工耳蜗。在聪聪11个月的时候,右耳植入的人工耳蜗首次开机,他终于可以进入有声的世界。

不能听就不会说,如果聪聪妈和家人继续逃避现实,等到孩子出现明显的语言和听力障碍时,再想干预恐怕为时已晚。因此,她要特别感谢一个人。

2018年10月,也就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3年后,聪聪在安徽寿县的一家医院出生。作为家里的二宝,他的到来让全家都沉浸在欢乐中。

除了出生后72小时内做的第一次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外,聪聪各项指标都很正常。对一个全家人听力都正常的家庭而言,最开始聪聪妈并未重视这个小小的异常。

当时当地政府的惠民工程,聪聪妈带聪聪在护士站采足跟血并接受了免费的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不想报告结果提示聪聪很有可能是遗传性耳聋患儿。

即使医生建议转诊到大医院做听力学诊断,聪聪妈还是没有太重视这个问题,因为第一个孩子没有听力异常。

聪聪妈也时常故意发出声音后观察聪聪对声音是不是敏感,或许是心理暗示,她发现聪聪每次都会抬起小手或者转动脑袋,于是安慰自己:“没事的。”

2019年春节之后,聪聪4个多月了,一天,聪聪妈接到一个电话,是给聪聪做耳聋基因检测的机构——华大基因的客服打来的。客服叫小梁,她给聪聪妈再一次解读了聪聪的耳聋基因检测结果。报告提示:聪聪在SLC26A4基因上发生纯合突变,有患大前庭水管综合征的可能,建议尽早去具有听力学诊断资质的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大前庭水管综合征又称为“一巴掌致聋”,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的非综合征型耳聋,部分孩子出生时可能并不存在听力损失,但是成长过程中若遇到外力撞击、颅内高压等因素可能会出现前庭导水管扩大的现象,导致听力下降甚至耳聋。这种耳聋通常会在出生后几年内发病,发病之前通常有感冒发烧、轻微颅外伤,甚至一巴掌就可以致聋。如果提前知道孩子携带这种基因,注意避免剧烈头部撞击或严禁其他使颅内压增高的行为,可以延缓耳聋的发生、降低致聋的几率。


聪聪妈对小梁的话将信将疑,而且她在孩子面前发出声音,孩子明明有反应。

小梁告诉聪聪妈,如果在孩子面前发出声音,孩子有反应或许只是因为看到了东西,并不一定能说明听力正常。

在坚持不懈地一次次电话回访中,小梁除了提醒聪聪妈重视基因检测结果,详细介绍大前庭水管综合征的发病原理,耐心解释健康的父母也有几率生下耳聋的孩子,还告诉聪聪妈,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远离噪音、预防感冒,严格避免聪聪头部被外力撞击……

没有哪个父母会轻易相信自己的孩子是有缺陷的。但谁会吃饱了没事,无缘无故说别人孩子可能会耳聋呢?聪聪妈最终决定带孩子去做深入检查,让自己安心,顺便让那个“婆婆妈妈”的客服闭嘴。

检查结果既不幸又幸运——聪聪虽耳蜗发育状况良好,但大前庭双侧扩张,双耳听力损失90分贝,诊断为极重度耳聋。幸运的是,可以尽早采取干预措施,帮助聪聪听到声音,像正常的孩子那样学习说话。

聪聪妈按照医生的嘱咐,给聪聪植入了人工耳蜗。植入人工耳蜗一个多月后,聪聪满1岁的时候,突然开口叫了一声“咩咩”(妈妈),全家人都百感交集,热泪盈眶。

聪聪妈回想,如果不是小梁一次次提醒,她可能还会一直心存侥幸,孩子也不知要等多久才能开口喊这一声“咩咩”。她特地致电华大,感谢客服小梁苦口婆心的回访,并送去了一面锦旗。

听力正常的父母也可能生出耳聋患儿

小梁是华大基因的一名普通客服,从业5年多以来,每个季度都会随访200多例基因检测结果阳性样本的家长。

“很多人认为听力正常的父母不会生出耳聋患儿,这真的是个天大的误会。我国超过80%的聋儿是由听力正常的父母所生育。”

小梁直言,部分家长会认为孩子目前对外界声音有反应,即使是耳聋基因检测结果为高风险,听力也应该不会有大问题。以至于有的孩子未及时接受早期听力诊断,最后错过了最佳语言干预期,因聋致哑,实在让人很惋惜。

在无声的世界中,聋哑残障人士犹如现实中的“孤岛”,有心理研究发现,聋哑人大多都有轻微的自闭或自卑心理,不太与外界沟通,而根本原因还是他们听不见人们的声音。对于人生道路、事业、爱情……聋哑残障人士都没有太多的选择。要么是在家里啃老,要么是从事一份简单的劳动,聊以糊口。

“哭着睡,哭着醒。”一位母亲这样描述自己发现孩子听不见声音之后的经历。

这样的心碎经历,可能每个听障儿童的父母都体验过。等待他们和孩子的,是昂贵的手术、漫长的康复治疗、坎坷的求学之路、艰辛的求职经历……2011年首届中国国际听力康复大会披露,我国有约2780万听力障碍者,居各类残疾人群之首。

《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指出,我国每年新生听力残疾儿童约为3.5万人,加上迟发性耳聋及药物性耳聋患儿,每年新增听力残疾儿童超过6万人。

耳聋按发病原因分为遗传性耳聋和非遗传性耳聋。据一项全国耳聋流行性病学调查显示,中国人60%的耳聋是可以诊断的遗传性耳聋,主要由GJB2、SLC26A4、线粒体12SrRNA和GJB3四个常见致聋基因所致。GJB2主要引起先天性耳聋;SLC26A4主要引起“一巴掌致聋”;线粒体12SrRNA主要引起药物性耳聋;GJB3主要导致迟发性耳聋。

聪聪的SLC26A4基因(四个常见致聋基因之一)纯合突变,就可能是父母双方各自携带致病基因导致的。聪聪妈在孩子确诊先天耳聋之后,主动加入了很多耳聋患儿的家长群,发现听力正常家庭生下耳聋孩子的概率远比自己想象的大得多。

早发现、早干预,让聋儿进入有声的世界

听力残疾不仅是患儿自身的不幸,给家庭带来巨大压力,也是社会的沉重负担。据专家测算,一名聋儿一生要耗费社会卫生资源70万元。

对于遗传性耳聋等出生缺陷人群,预防比治疗更重要。

目前,我国出生缺陷防控有三级防线,第一级是通过孕前检查和孕前保健,防止出生缺陷儿的出生;第二级是在孕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和早采取措施, 以减少严重出生缺陷儿的出生;第三级预防是指出生缺陷患儿出生后采取及时、有效的诊断、治疗和康复,以提高患儿的生活质量,防止病残,促进健康。

尽管有三道防线加持,我国出生缺陷问题仍旧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儿童健康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根据《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

二孩和三孩政策实施后,高龄高危人群大幅度增加,给出生缺陷防控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就遗传性耳聋而言,这些年里,相关人士一直在呼吁,重视致聋原因的科普,做到早筛早诊早干预。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 GJB2、SLC26A4、线粒体12SrRNA和GJB3这四个常见致聋基因在我国正常人群中总携带率达5%~6%。如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测,将可以诊断出近80%的遗传性耳聋。


据专家介绍,耳聋基因的筛查在耳聋的早期诊断干预上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可以从分子水平上明确耳聋病因,及早发现遗传因素引起的先天性耳聋,提早采取干预和康复措施,指导人工耳蜗植入;还可以尽早发现药物性耳聋易感人群,给予携带者及其家人明确的用药指导,避免药物性耳聋的发生;也可尽早发现迟发性耳聋,给予明确的生活指导,防止头部外伤等情况发生,避免迟发性耳聋。

近年来,例如华大基因等生命科学前沿机构,陆续推出了耳聋基因检测等与生育健康相关的临床检测。并在一些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将基因科技惠及普通家庭。

聪聪能够在出生后进行免费的基因检测,及时发现遗传性耳聋的风险,就是得益于当地政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出生缺陷防治,与华大基因合作开展的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惠民项目。

据悉,截至2021年6月30日,华大基因在全国累计完成超过450万例耳聋基因检测,发现数千名先天性耳聋及迟发性耳聋受累者,为这些聋儿和迟发性耳聋受累者提供了早发现早治疗的机会;同时还发现约23万人携带常见耳聋基因突变,为精准防聋控聋提供了解决方案,有效控制了耳聋的发生发展。

今年8月底,小梁再次致电聪聪妈,得知聪聪目前听力和语言能力都与正常孩子基本无异,十分开心。

“能尽早发现,我们真的很幸运!”聪聪妈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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