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道歉声明登报范文?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将个人相关言论在“朋友圈”发布,是当前年轻人十分热衷的表达方式,殊不知这样的举动也可能惹上官司。成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前员工陈某就是一例。记者8月2日从成都市金牛区法院获悉,该装饰公司以其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被判败诉。

2015年6月,80后女孩陈某进入成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设计部经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期一年。但2015年12月,陈某因与该装饰公司在工作中发生矛盾而离职,并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报告》,内容包括“公司七宗罪”“核算部就是一群傻子”“全公司都是警犬”“公司行政和后勤部都是吃屎的”等等一些词句。此后,陈某将这份辞职报告发到自己的网络社交平台。

        公司曾电话要求陈某立即删除相关内容,但陈某没有理睬,继续发布了一些针对该公司的侮辱性语言。为此,该装饰公司以其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网络社交圈成员达100余人,已具备影响较大、传播速度较快的相应规模,其在个人网络社交圈发布前述内容的行为,会致使公司名誉及名誉感均受到损害。法院近日判令,陈某立即停止对该公司的名誉侵权行为,并在本地权威报纸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该装饰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鉴于该公司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确实因为陈某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害数额,因此对要求陈某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

(原标题:朋友圈里大骂公司她被判登报道歉)

在自媒体发布个人言论,请三思而行
■金法宣天府早报记者陈俊
    将个人相关言论在“朋友圈”发布,是当前年轻人十分热衷的表达方式。殊不知这样的表达如果侵犯了别人的权利,也是要受法律制裁的哦。80后女子小陈因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小陈因在QQ空间和微信朋友圈里大骂前单位,被对方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令小陈立即停止对该公司的名誉侵权行为,并在本地权威报纸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该装饰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事件:女子朋友圈里大骂前单位
    2015年6月,80后女孩小陈进入成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设计部经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期一年。但在2015年12月,小陈就离职了,并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报告》,内容包括“公司七宗罪”、“核算部就是一群傻子”、“罚款制度混乱”、“全公司都是警犬”、“公司行政和后勤部都是吃屎的”等一些言语激烈的词句。此后,小陈还将该份言词犀利的辞职报告发到了她的QQ空间、微信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
公司:要求删除内容被拒
    此举被公司得知后,立即电话要求小陈删除相关内容,停止相关人身攻击和名誉诋毁。小陈不仅没有应公司的要求删除相关内容,还继续发布了一些针对该公司的侮辱性语言,比如“有句话叫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公司不要脸祸害你全家”、“牛×……哎呀××”等。于是,装饰公司以其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陈立即停止在网络上的侵权行为,并在权威纸媒上公开进行赔礼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要求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2万元。
法院:侵害公司名誉 她被判登报道歉
    今年6月,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上,原告出具了小陈的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社交平台上相关内容的截图。小陈也承认她写了那份《辞职报告》,并将其发布在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但是她认为,《辞职报告》里的一些用语只是稍微夸张的比喻,而且朋友圈应该是属于私人社交工具,并不属于公共平台。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陈因与该装饰公司在工作中发生矛盾,离职后,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相关侮辱、丑化、降低公司社会正面评价和社会美誉度的内容,致使公司名誉及名誉感均受到损害。而其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该内容的行为,法院认为小陈的朋友圈成员已达到一百余人,人数较多,已具备影响较大、传播速度较快的相应规模。
    最终,法院判令小陈立即停止对该公司的名誉侵权行为,并在本地权威报纸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该装饰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但鉴于该公司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确因小陈的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害数额,对要求小陈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
“公司七宗罪”“罚款制度混乱”
    小陈立即停止对该公司的名誉侵权行为,并在本地权威报纸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该装饰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图据网络)

(原标题:朋友圈里大骂公司 她被判登报道歉)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责任编辑: 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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