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按照积分政策,学历能够积分。博士110分,研究生100分,本科90,本科(无学位)60,专科50。因此考取自考学历能够加60分或90分。
按照积分政策,学历能够积分。通过成人高考获得本科学历能够加60分。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自购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自己买房)
(2)居住在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亲戚家买的房)
(3)居住在本人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自己租房)
(4)居住在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亲戚家租的房)
(5)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居住登记满6个月→居住证申请→制卡(1个月)→发证!大概要6个多月。
境内来沪人员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