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住核酸在哪里住宁波做核酸在哪里住?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严从紧、从快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确保疫情在我市不扩散不蔓延,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宁波市全域全员新

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和《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操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宁波市全域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做好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31号)等文件要求,以“24小时内基本完成区域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现本地新冠肺炎疫情,为查明感染源,掌握人群感染情况,加强疫情精准防控,需要在一定区域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级应对措施,迅速统筹调配各方资源,确保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调整充实市领导小组核酸检测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黎伟挺和副市长许亚南共同牵头;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小平、市卫生健康委张南芬主任担任组长;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市水务环境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

核酸检测工作专班下设9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确定全员核酸筛查范围,以及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牵头单位:市防控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及各地防控办等)

(二)技术保障组:主要负责组织采样、检测医务人员培训,开展模拟演练,调度全市核酸检测实验室资源,承担特殊情况下核酸复核工作,以及大规模核酸筛查信息系统运行和网络保障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

(三)人员组织组: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县(市)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落实采样点工作人员(医务人员除外)组织及培训;制定辖区群众分批采样预案并组织实施等工作。(牵头单位:市防控办;团市委及各地防控办等)

(四)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做好应急检测试剂耗材、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供应,确保全市采样点的水、电、网络供应及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落实采样、检测应急机动队的生活保障等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市水务环境集团及各地防控办等)

(五)标本转运组:主要负责采样标本收集、打包、运送,以及与检测机构对接等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及各地防控办等)

(六)数据报送组:主要负责核酸筛查工作数据的快速汇总、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各地防控办等)

(七)秩序维护组:主要负责各采样点的现场秩序维护,周边道路交通保障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地防控办等)

(八)宣传维稳组:主要负责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媒体应对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等)

(九)纪律监督组:主要负责对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等工作。(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纪委监委机关、驻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等)

各区县(市)应参照市里调整充实核酸检测工作专班力量,并设立相应的工作组。

(一)提升市本级核酸检测能力

依托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市疾控中心建设2个公共检测实验室,依托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4个城市检测基地,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及储备相应的物资。其中,在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检测基地的基础上,再增加每日20万管的检测能力,添置必要的检验设备及储备相应的物资。同时,配置1套具备日检测能力3万管的移动式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供支援区县(市)使用。

(二)提升县域核酸检测能力

进一步加强县级龙头医院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大检验人员招录和培养力度,提升检测水平。区县(市)人民医院(第一医院)为三级综合医院的,至少应具备5000管的日检测能力;为二级综合医院的,至少应具备3000管的日检测能力。

在县域范围内确定1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方舱实验室场地,进行必要的改造,要求位置相对独立,区域布局和用房条件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具备水、电、网络等基本保障,并通过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市实验室生物安全质控中心专家的现场评估。

鼓励支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县域范围内投资建设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学实验室。

按县域全员核酸筛查工作需要,测算并储备相应的试剂、耗材、防护用品等物资,其中至少30%采用实物储备,其余部分可采用企业协议储备。

(三)提升各地核酸检测机动能力

各区县(市)要及时掌握县域范围内核酸检测设备、检测人员分布情况,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加强核酸检测机动队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技术,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随时可投入实战。

一旦发生本地疫情,及时研判评估,并根据实际需要分级启动实施。

(一)单一乡镇全员筛查

立即启动该乡镇所有采样点,采样工作人员由所在区县(市)自行调配。样本由区县(市)实验室自行检测,确保24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任务。

(二)单一区县(市)全员筛查

立即启动该区县(市)所有采样点,采样工作人员以所在区县(市)为主,由市技术保障组调集市级医疗机构和邻近区县(市)采样机动队予以支援;样本检测以6个市级检测基地(含2个公共检测实验室)为主,其他检测机构共同参与,确保24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任务。

立即启动主城区所有采样点,采样医务人员由技术保障组负责,其他工作人员由人员组织组负责,协调全市力量共同参与。全市所有核酸检测机构满负荷运转,必要时由省防控办协调其他地市检测机动队予以支援,确保24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任务。

立即启动全市所有采样点,采样医务人员由技术保障组负责,其他工作人员由人员组织组负责,协调全市力量共同参与,必要时由省防控办协调其他地市采样机动队予以支援。全市所有核酸检测机构满负荷运转,并由省防控办协调其他地市检测机动队予以支援,确保24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

发现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需要紧急启动大规模社区核酸筛查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通告,使辖区内全体居民知晓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疫情发生当天启动首轮大规模核酸筛查的,通告发布时间应当早于采样开始时间2小时以上。后续大规模核酸筛查,原则上应提前一天发布通告。

按照属地原则,构建以乡镇(街道)为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的一级网格,下设村(社区)为全员核酸检测二级网格。乡镇(街道)负责统计辖区内人员本底信息,根据网格内人口数,科学合理安排采样点;同时,负责采样点所需的各类物资、设施设备、电力、通信以及采样人员休整场所等(除医疗物资外)设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采样点设置和工作人员培训,协助乡镇(街道)做好采样点工作人员培训,并安排核酸采集技术人员、采集信息化设备等进入相应采样点。

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动员管理架构,对于人口较多的村(社区),要探索建立组长、楼长组织架构,并提前组建志愿者队伍。当启动全员核酸筛查时,乡镇(街道)要结合采样点设置情况,尽快制定分区、分片、分时段的组织动员机制,有序组织群众到采样点,确保受检人员不聚集、少等待、全覆盖、无遗漏。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辖区内人口总量、人口分布情况,制订采样方案,合理分配采样点的采样人员数量。采样医务人员由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落实,其他工作人员由乡镇(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地村(社区)或相关单位进行落实,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派人予以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提前准备好采样相关的各类医疗物资,提前打印好各类条码标签,做好发生通信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准备。采样点的医疗垃圾经规范收集后,由生态环境部门协调有资质的医疗废物第三方企业按规定处置。采样点标本管理员应及时收集、核对标本数量,填写标本转运交接单。采样点负责人应掌握采样点当日计划任务的进度,协调解决采样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采样任务结束后,负责人根据已采人员信息,及时反馈乡镇(街道)组织排查漏检人员。

各采样点标本准备妥当后,由专人专车转送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点核对,打包封箱;再由区县(市)标本转运组统一对接检测机构,并安排专人专车转送到相应的检测机构。标本收集车辆由乡镇(街道)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协调解决;物资保障车辆、人员保障车辆、标本转运车辆由交通部门负责调配,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安部门负责运输路线的规划与协调,确保畅通无阻、安全高效转运。

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精准评估区域内各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统筹安排标本运送计划。标本转运组要做到“早送、勤送、快送”,避免标本在中转站积压。要加强与核酸检测机构沟通联系,实时掌握检测进度,并相应调整标本运送计划,保障核酸检测工作不间断、全负荷运行。核酸检测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内部工作预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实验室发挥最大战时检测能力。

采样计划、实际采样、检测进度、检测结果等数据要定时汇报到数据报送组,检测结果应及时上传至市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组同时要做好其他各类指标的统计工作。

检测实验室确认检出阳性样本后,应立即汇报检测机构负责人和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混采结果为阳性、可疑阳性或单个靶标阳性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立即根据混采数量第一时间派出相应数量的应急采样队,同时对样本涉及人员进行复采和复检,以确定并报告阳性人员。所有阳性人员均必须安排负压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信息化保障:以区县(市)为单元,做好辖区内核酸筛查信息系统的账户维护工作,提前分配好各类账号人员与权限。每个乡镇(街道)需配备1~2名信息保障人员,根据采样点数量提前储备安装相应的信息采集系统终端,同时预备经过培训的信息录入操作人员,解决各类信息系统突发问题。

物资保障:区县(市)后勤保障组要快速落实各类防疫物资,按照各采样点规模统筹调配各类物资。提前规划物资转运的交通线路,落实转运车辆。

人员保障:采样、检测等技术队伍由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安排,并建立区县(市)机动队随时待命。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人群组织动员、现场秩序维持等人员队伍储备工作,可随时参与核酸检测相关工作。

生活保障:乡镇(街道)负责采样点工作人员生活物资(包括饮食、降温物品、保温物品等)保障工作。区县(市)做好应急支援队伍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明确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细化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和辖区采样点具体明细点位以书面形式(请加单位公章),于10月12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陈江飞,(浙政钉同号)。

(二)强化物资保障。各地要结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和实施精准管控的工作实际,备足备好核酸检测设备、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各类物资。组织协调有关企业,随时做好增加产能的准备,推进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确保满足应急需求。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区县(市)要加强对预案落实情况的工作督导,逐项检查重点内容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要求执行到位。市级检查督导组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操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采样点的设置与管理,确保我市大规模社区核酸筛查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操作指南。

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由各地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人口分布、交通环境、天气因素等综合情况,按照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的工作要求,确定集中采样点数量和位置,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样点,大型企业或学校可以单独设置采样点,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个流动采样点。

采样点由各乡镇(街道)或相关单位(企业、学校等)负责设置和管理。各采样点采用双点长负责制,各社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行政点长,主要负责场地准备、组织发动、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县级医院或县域医共体中层以上干部担任业务点长,主要负责指导采样、调配人员、协调物资等工作。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领导分片包干,现场督导。

每个采样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若干个采样单元。每个采样单元上岗期间至少配备4名工作人员,包括信息采集员2名、采样医务人员2名。同时,每个采样点应配备1-2名样本打包员,以及若干名负责出入口管理、等候区协助采集信息、维护秩序的志愿者。按照每采样单元每小时采集100-150人样本计算,合理调配工作人员,信息化扫码登记模式下: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每小时待检人员配比不低于“1:3:130”;手工登记模式下:采样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每小时待检人员配比不低于“1:4:100”。

为确保采样点24小时运作,每个采样单元需安排至少2倍数量的采样医务人员进行轮班,每2~4小时1班,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各地要组织经过专项院感培训的医务人员,两人一组作为巡回院感质控队,负责对各采样点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巡回指导。采样医务人员由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落实,其他工作人员由乡镇(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地村(社区)或相关单位进行落实,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派人予以协助。

各地应当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按照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城郊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置采样点,可参照每1000~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也可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面积宽裕、通风良好、便于出入口管控的广场、空旷场地或村(社区)文化礼堂作为采样点优选条件,必要时经各区县(市)防控办同意,可以征用学校操场作为采样点。固定采样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能满足每小时300人次以上排队采样的工作需要。采样点需提供电源和网络,室外场地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

采样点按照不同功能,划分为出入口、等候区、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医疗垃圾暂存区等。各分区之间设置警戒线,避免交叉重叠,标有明显标识,室外场地可按需搭建临时帐篷。采样点入口、等候区、登记区、缓冲区、临时救护区设置在上风向;采集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暂存区和采样点出口设置在下风向。

1.出入口:采样点根据场地布局,设置若干个出入口。入口处配备测温设备,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引导、测温、查验健康码(甬行码)和行程卡。出口处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分流,便于快速撤离。

2.等候区:在醒目位置张贴采样流程、注意事项。设置人员通道和一米间隔线,避免人群聚集。志愿者负责协助采样对象的信息登记和秩序维护、现场安保等工作。设置60岁以上老年人、儿童、孕妇、残障等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并进行独立采样。

3.登记区:每个采样单元在登记区配备1-2套桌椅,配置2台安卓智能手机(1台备用)和配套充电器,并调试连接宁波市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有条件的可配备1台扫码枪(器)。同时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供应急使用。信息采集员负责人员分组、信息采集、试管绑定等工作。

4.采集区:每个采样单元在采集区配备1-2套桌椅,配备采集用消毒用品、医疗垃圾桶(袋)、拭子、病毒采集管、采样转运箱等,并为采集对象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必要时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用于无法及时送检标本的临时暂存。医务人员负责标本采集、交接转运等工作。

5.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样点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拭子、采集管和户外消杀设备等物资。

6.临时隔离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过程中发现的高危或可疑人员暂时隔离。

7.临时救护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现场人员突发意外时的紧急救治。配备临时急救设备、器械和急救药品,并能满足病人在急救转运前的暂时留置。所有参与采样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紧急医学救护知识培训并具备相应急救能力。

8.医疗垃圾暂存区:在室外设置围栏或搭建帐篷,并配备若干个密封容器,用于临时存放采样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垃圾。

由乡镇(街道)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社区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队伍,明确分工、提前培训、逐个考核。各高校采样点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培训工作,由高校配合属地防控办负责落实。企业采样点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培训由设点企业配合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根据辖区人口,组建100~300人规模的核酸采样机动队,每4人一组(信息采集员、采样医务人员各2名),并配备车辆,用于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小规模社区核酸采样和混采阳性复采复检。

(1)人员排摸: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开展辖区常住人口排摸,实时掌握筛查人口底数和分布情况,预先确定各采样点承接的人口数量、覆盖区域和采样时序,制定采样计划表。

(2)人员组织:压实四方责任,科学划分网格,规范组织流程。一旦启动社区采样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牵头,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预案和采样计划表,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有序组织人员(随带身份证,外籍人员随带护照)分批采样,做到不缺人、不漏人。高校采样对象排摸和组织,由属地教育局负责协调各高校落实。

采样点布置所需帐篷、桌椅、隔离装置、电源(线)、照明等设施,由乡镇(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村(社区)提前准备到位,或由乡镇(街道)统筹配置。各采样点应当在4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

1.病毒采集管: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管体透明,可视度好。试管外径(14.8士0.2)mm×(100.5±0.4mm,管帽外(15.8±0.15)mm,高度(12.5±0.5)mm。容量企业定标10mL,内含3mL(单采和5合1混采)或6mL(10合1混采)胍盐(异硫氨酸胍或盐酸胍等)或其他有效病毒灭活剂的保存液,首选含胍盐的采样管。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病毒采集管的供应保障由各区县(市)采用实物储备和企业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并预先制作好采集管条码,编码规则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发布。

2.采集拭子:宜选用聚醋、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折断点位于距拭子头顶端3cm左右,易于折断。采集拭子的供应保障由各区县(市)采用实物储备和企业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落实。

3.转运箱:应符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数量能满足辖区全员采样需要,由各区县(市)采用实物储备和企业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并预先准备好转运箱专用条码,编码规则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发布。

宁波市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应支持身份证信息采集,同时支持现场采样对象随机绑定采集管条码、重复采样人员实时提醒和社区采样对象漏采提醒与统计等功能。开放接口与检测实验室LIS系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健康宁波微信公众号进行对接,支持采样对象基本信息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员人口信息库(或宁波市基础人口库)进行比对,支持采样结果实时统计分析、采样结果实时发布与查询和检测实验室实时调度等功能,检测结果应记录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每个乡镇(街道)需提前准备至少4台笔记本电脑、4台身份证读卡器、4台扫码枪(器)、6台安卓智能手机(含流量卡)以及相应的充电设备和电源线,安装好系统程序和设备驱动备用,日常有专人保管和维护。

宁波市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系统提供单机版软件,各区县(市)要制定手工方式进行采样对象信息采集和试管绑定等的工作预案,以便应对断网、断电等突发情况。

采样点附近应有监控摄像头,或者在现场安装临时摄像头,对采样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并至少保存1个月,以便必要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采样对象到达采样点后,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措施,体温异常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点,并联系专车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体温正常者由现场志愿者引导到等候区排队。

在登记区,信息采集员先通过手机扫描打包码和采集管条码,完成打包码与采集管的绑定,随后用手机扫描采样对象的身份证,完成身份信息采集和试管绑定,每组最多10人。未携带身份证的采样人员,由工作人员指导其通过本人的智能手机(或借助现场志愿者的手机)扫描现场专用二维码的方式进行个人信息登记。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触碰采样对象的身份证件等随身物品,如与采样对象有身体或随身物品接触,必须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 

人员编组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将同一采集管绑定的一组采样对象引导到采样区采集鼻咽拭子,并按照最多10人1管进行样本混合,形成待检样本。采样完成后,引导采样对象从出口处快速撤离。

样本量达到50~100个采集管后,样本打包员告知信息采集员更换打包码,并将核对后的采集管放入专用转运箱,交接运送。采样结束时,不足50个采集管的按实际数量打包。实验室收到转运箱时,在信息系统输入打包码并核对数量无误后,完成标本转运交接。送检机构由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采样数量和检测能力统一调度。

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如不具备低温保存条件的,在采样点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对容器表面进行消毒。具体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和有关文件执行。

各地应当配备足够的车辆和专业人员,保证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检测机构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实验室要强化检测质量控制,加强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工作,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检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一)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

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通过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上报防控办。防控办应立即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村),找到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尽快安排负压救护车将阳性感染者转运至定点医院。指导疾控中心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流调溯源、密接排查和社区封控等工作。

(二)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

各区县(市)成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通过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上报防控办,防控办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村)和公安部门,应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采取首检负责制,单采复核样本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

各区县(市)的应急采样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公安、村(社区)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应急采样人员入户采样,采用鼻咽拭子方式,所采样本送原检测机构检测。

采样点和核酸检测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确保封口严密,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采样点应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各街道(乡镇)应组织专门人员,按每个采样点3~5人配备,负责采样点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弃物转运。

实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样本检测完成后,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需将生物安全柜和实验核心区的医疗废物就地高压蒸汽灭菌,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如检测结果为阴性,确认检测结果无误后可立即将阴性样本检测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包装,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进行处置,可不再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实验室每次高压均需采用化学法进行消毒效果验证并保存消毒和验证记录。根据生物风险评估,可以每月或每季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一次高压灭菌效果的生物监测。

(一)登记区、采集区工作人员和标本运送人员

登记区、采集区工作人员采用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必要时双层)、防水靴套。手套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每采一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标本运送人员采用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帽。

(二)标本接收和检测人员

标本接收人员应当为核酸检测实验室经生物安全防护培训的指定人员,按采样人员防护装备执行。标本检测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风险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标准。核酸检测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并应在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个体防护措施,包括穿戴手套、口罩和隔离衣等。

(三)环境清洁消毒人员

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K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必要时,等候区志愿人员可使用KN95及以上级别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佩戴防护面屏或护目镜。    

疫情防控综合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预案;负责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并发布大规模核酸检测指令。

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网信部门:负责大规模核酸检测期间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工作。

信访部门:负责大规模核酸检测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经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检验设备、试剂耗材、防护物资等供应保障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各高校做好高校采样点的建设和采样组织管理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学校采样点的设置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采样点周边交通疏导、治安管理和维稳工作;样本转运环节的道路交通安全;提供辖区人口数据,配合乡镇(街道)进行采样对象排摸;对拒不配合的采样对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统筹落实足够数量的转运车辆和转运人员,保障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安全转运。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助区县(市)防控办对农村地区开展采样对象的排摸与组织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大规模核酸检测的试剂耗材、防护物资的应急储备供应;采样和检测人员培训,协调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工作;阳性病例转运和收治;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做好采样点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非医疗应急物资的调配使用工作。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采样点周边的环境整治和管理工作。

供电部门:负责采样点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通信部门及相关运营公司:负责采样点无线网络、手机信号的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采样点的设置与管理;负责提前开展人口底数排摸;负责牵头储备或协调采样点所在村(社区)提前准备好采样点设置所需帐篷、桌椅、隔离装置、电源(线)、照明等设施设备;负责组建大规模社区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或志愿者队伍,并提前开展培训;负责启动大规模社区核酸检测时采样对象的排摸与组织工作;负责采样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区新冠核酸检测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2022年7月,每个省市对于出省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都不一样。一般低风险地区人员在乘坐高铁、大巴车或者自己开车跨省出行时,不会被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只要有健康码绿码即可;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涉疫区人员在跨市跨省出行时,却需要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健康码绿码。

目前,凡是中高风险地区进出省都需要出示核酸检测证明,为了方便大家出行,想了解自己所在地或目的地是否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朋友,可以在微信公众号【车主指南】回复【风险地区】,实时查询最新风险地区,每天更新!

截止2022年7月19日8时,我国高风险地区有408个,中风险地区有665个。

目前来说新冠疫情是不断变化的,全国人民都在与疫情抗击,所以出门一定要带好口罩,没有打新冠疫苗的,应该尽快去接种疫苗。做到不给国家添麻烦,凡是跨市跨省出行人员,建议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对于需要在春节前后出省的人员需要注意,非必要不出行,建议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去。而对于中、高风险的地区人员,如果需要在春节期间需要出省的,必须要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并且持有的健康码必须是绿码。

注意:红码、黄码人员是不可以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的,一旦黄码,居家隔离,三天两检,直到核酸都是阴性,黄码转为绿码为止;

发现健康码转为红码,同样要集中医学隔离7天,并进行多次的核酸检测,直到健康码转为绿码为止。行程卡带“*”人员必须持24或48小时核酸证明出行,非必要不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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