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穿衣跟大人一样会被拐卖吗


最近,一个“童模小女孩拍照时遭妈妈飞踹”的视频看得我很愤怒。

视频中,一个看起来只有3岁的小女孩背对着镜头,身后一位成年女性恶狠狠地朝她屁股踹了一脚。小女孩被踹得往前踉跄了好几步。


这小女孩叫妞妞,是一名淘宝小童模,踢她的人正是她的亲妈。

视频曝光后,和妞妞合作的淘宝店也受到了攻击,店主便放出和妞妞妈的聊天记录自证清白。没想到妞妞妈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反而觉得是其他模特妈妈在搞事情。


10日,妞妞妈终于不堪压力在微博上公开道歉,但她提到“在沟通教导如视频上的稍大动作绝无伤害想法”,让网友觉得毫无诚意。


有媒体上门采访妞妞妈,她再次解释,当时小孩子有点乱跑,加上“我们拍了一天照,脾气没控制好”。


结果,更多她打妞妞的视频被网友曝光了。

3月份在摄影基地,穿着棉袄的妞妞妈用衣架拍打穿着短裙的妞妞,据说当时妞妞已经工作一整天了。


还有一次是妞妞拍照有些走神,妈妈一边指挥妞妞:冲我笑笑、转圈、屁股扭一扭……动作没做好,随时会遭到粗暴的调整。


甚至有网友发现妞妞膝盖有淤痕,不过妞妞妈说那是她在训练营摔伤的

恐怕,妞妞妈口中的“没控制住脾气”已经发展到“惯性发泄”了。

这个新闻除了令人心疼妞妞,也让人看到了童模行业的残忍现状。

儿童是父母私产这个概念之下,星爸星妈已经成为自己孩子的食利者和奴隶主了。


从优伶到童模,大人们在他们身上摸索出生财之道

早在古代,就有不少百姓让自家孩子乞讨、卖艺盈利。


大多数人家都是因为穷困潦倒,或遭遇天灾、大牢狱不得已而为之。但在商品经济繁荣以后,也有平民纯粹因为经济目的而利用孩子来盈利。

最典型的就是“优伶制度”,父母把女孩培养成多才多艺的女伶,供士大夫娱乐。

宋代笔记《江行杂录》提到:

“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

这正是说当时江南一带的中下户,专门培养女孩子成为优伶赚钱。


理宗时南剑知州徐元杰上《风俗表》还曾评论过这种现象:“臣观都人生女,自襁褓而教之歌舞,计日而鬻之,不复有人父母之心。”

放到现代,这种把孩子当摇钱树的情况仍不少见。

童模乃至童星,就是其中一种。

在很多服装批发市场附近,都会衍生出童模“生产线”,大批家长会看中相关资源把孩子送进童模圈培养。


童模们在“生产线”里是有明码标价的。混血娃价格比较高,几个月到十几岁的孩子都有需求。


“刚出道”的时候童模只有200元一次也要去,只为博个“入圈资格”;拍到有经验了,好一点的一套衣服能得到80到150元,但一套衣服要拍几百甚至几千张图片。


也并非所有孩子都能成童模,没有圈内资源的家长们只能把孩子送上培训学校。

应运而生的童模培训学校费用不低,一期一般都要上万元。这些学校能为童模安排工作,甚至还配套专门的童模走秀。


童模发展得好还有机会进入影视行业,那就可以变成童星了。


如果能在童模圈打出名堂,收入也会非常可观。像小有名气的叶祖铭,一天70多件衣服,就能有七八千的收入。


他一天最多能拍两百多件,最高时有三万收入,一年下来,收入最低也有五、六万,最高能得到八十多万。


但这样的收入也是名童模才有的待遇,童模的发展还要靠后期家人的运营维护

为了让孩子成名,有的家长甚至还不惜放弃工作,专心培养孩子。


这听起来,好像培养童模确实是一条不错的“生财之道”——

小朋友也就是换几件衣服,对镜头摆摆pose就有收入了,连大人都不用去上996的班了。非要说,就是上培训学校价格不低,要回本的话孩子必须拍更多衣服走更多秀。

商家们也是一边给钱一边数钱到手软,小朋友们只要够戳中粉丝萌点,就不愁带不动货。


只是,这些大人们有考虑过孩子的真实感受吗?他们明明可以拥有快乐童年,为什么得担起养家重任?

仅仅因为他们可爱受欢迎,就必须成为流水线上的“出租品”吗?


对于童模,我国现在也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限制过度消费儿童的商业行为


那些被父母食利的孩子,最终会变成怎样?

无论童星还是童模,镜头前看似光鲜的他们,实际上都在付出着与小小年纪并不匹配的劳动力,甚至和过去被迫乞讨、卖艺的童工没有分别,父母就是他们的奴隶主


有店家现身说法,称因妞妞“接单量太大”劝过妞妞妈妈

前年在《爸爸去哪儿4》中爆红的阿拉蕾,最初也是从童模开始出名的。

才三岁半的她与董力组成实习父女,虽然她很乖巧,但也常常因为没有安全感忍不住哭泣。


最令人心疼的,是有一次她节目里直接崩溃大哭,一边哭一边委屈地说自己要给弟弟赚钱……


爆红之后她片约不断,一年至少有8个月呆在片场,还要挑战“吊威亚”,这工作力度和难度也和成年明星相当了。


而一些小童星的境遇也没比童模们好多少。

查小欣曾经说,每次看到新晋童星,心中会有一阵寒意,并默默祝福她不要有冯宝宝那样痛苦的心路历程。

冯宝宝2岁半就在父母安排下拍电影,结果一炮而红。父母为让冯宝宝专注做童星,要她日以继夜地拍戏,她从小在片场生活,没上过学,读书写字都是请老师来教的。


年纪小小,冯宝宝已月入两万港元,在那时的香港,她一年可以买12套房收租。可惜父亲冯峰把她赚的钱输光,她拍戏多年一分钱片酬都拿不到。


后来在父母的离婚争权战中,她才得知冯峰并非自己生父,一时晴天霹雳,患上“时性精神崩溃”

大家更熟悉的童星还有小小彬和迷你彬。因为爸爸的关系,他们既当童模拍广告又拍电视剧,赚得盆满钵满。


家里的所有开销,包括爸爸再婚婚礼的钱、后妈小君的整容费、后妈生的萌萌彬奶粉钱,都是他们赚的。

吴宗宪曾爆料,说小彬彬有个绝招逼儿子演哭戏,那就是对他说“明天家里要交贷款了”……小小彬的眼泪就下来了。


小小彬和迷你彬通告过多,常常上节目累得满头大汗,一脸倦意

小小彬还因为拍戏频率太高,被累病进过医院。而爸爸小彬彬温兆宇坚称小小彬并没有太累,因为过年他还休息了……4天。


为了让他们赚钱,上幼儿园的事都被他们爸爸一推再推

最惨的童星,要数外国女星伊娃·爱洛尼斯科,她的童年经历基本是畸形扭曲的。

不足10岁时,她就在摄影师母亲汉娜的诱导和逼迫下,走上出卖色相的不归路。


伊娃·爱洛尼斯科和妈妈

汉娜给她涂上浓妆,穿上丝袜高跟,教她摆出各种媚态。


亲身经历被改编成电影《我的小公主》

靠着女儿的大尺度照片和出位表演,汉娜名噪一时,终于在梦寐以求的上社会中赢得一席之地。


但女儿渐渐长大,她开始抵触拍这样的照片,后来母亲一提到拍照,她就表现出非常歇斯底里疯癫的状态。最后从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变成了有点自弃的叛逆女孩。

而伊娃·爱洛尼斯科式的悲剧如今在现实中还在不停上演。有些父母会逼孩子做与年龄不相符的出格表演。比如让他们参加商场举办的童年版“维密大赛”。


2012年,武汉车展还曾因为让童模穿比基尼充当车模引起争议……实在不知道让孩子们穿泳衣当车模的父母是怎么想的。



事实上,孩子们不是没有想法的,2岁左右的孩子进入情感发展时期,就开始拥有自我意识,会跟大人说“不”。


可是他们的选择权不但没有被尊重,在父母的暴力调教之下,甚至小小年纪就会为了讨好而顺从。

就像伊娃·爱洛尼斯科,最初正是因为想讨好母亲,珍惜与妈妈一起的机会,才会表现得特别乖巧,任其摆布。


这些没有选择权的孩子们,虽然为家人带来了巨额财富,但也付出了身心健康。

对小童模来说,加班是常有的事。妞妞就曾经在拍摄现场困到打磕睡,而最辛苦的童模一天要拍300套衣服。


很多时候小朋友们需要冬天穿夏装,夏天装冬装,有的孩子拍完就发烧了。


童模能赚钱的时间很短,身高超过150mm就会没市场,所以家长宁愿让孩子“加班”也要会发狠多接点单。

还有的家长丧心病狂地控制孩子的食量,只为不让孩子发育太快。


孩子们没有正常的童年生活,也失去了纯真,小小年纪要担起养家重任,显得特别早熟。


糟糕童年的经历会有很多“副作用”。

冯宝宝曾对查小欣忆述当童星的惨况:不懂表达情绪,反应错乱。


来源:查小欣专栏《冯宝宝与美心妹妹》

甚至在长大后,冯宝宝都会反复做一个噩梦,梦见支离破碎的自己,心理医生告诉她,这是因为她没有童年,童年片段都是支离破碎的,致使她经常做这个反映不完整童年的梦。

冯宝宝几乎用了半生的时间,才治愈掉童年不幸带来的创伤。

原生家庭对人的影响,远不只富有贫穷,那些将孩子当摇钱树的父母,其实从骨子里就没有摆脱“子女是父母私产”的观念。


关于童模,想起来有时都觉得很绝望。

当沸腾的舆论平息以后,妞妞怎么办,谁想过呢?然而现实很残酷——想也没用。

妞妞妈妈的“道歉声明”,明眼人都看得出没什么“道歉”的意思。她可以理直气壮地指称大家对她的不满是“误解与不理解”,潜台词是自己的行为本质上毫无问题。

某种程度上说,她没错。在许多人的意识里她的观点是政治正确的——亲生母亲怎么会虐待孩子?

先别忙着反驳和不屑,即使你知道无数亲生父母虐童的案例,知道中国超过四分之一的拐卖儿童是“亲子亲卖”,也许你看过那张母亲卖了亲生女儿后当着孩子的面开始数钱的图片……可事实站在妞妞妈这边啊!这片天底下,没有不是的父母。

即便父母错了,社会习惯也会无限宽容。

社会从骨子里就没摆脱子女是父母私产的观念。卖自己孩子还当面数钱的母亲就是这么想的,“我生的,我卖了,有什么错?”

那些童模的监护人也是,除了少数星二代玩票和积累人脉以外,“儿童演艺、父母收益”这个模式,和出租物品没什么两样。

在很多地方,孩子一直不是被尊重的个体,妞妞妈可能不觉得自己是在“虐待”女儿,但妞妞确实说了,自己“不喜欢拍照”,妈妈并没尊重她的意愿。

不受母亲尊重的妞妞,互联网帮不了她,再热心的网友,也没法把她领回家养。

那个淘宝店员一心想撇清,可TA说的也没错:“因为是妈妈打孩子,我们也不好干预”——这就是最真实的状况。

我们也只能希望,网友们在这事上的讨论能引起一定的关注和反思,至少让这样的父母们没法再当“出租儿童”的食利者吧。

你如何看待“童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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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掉孩子一生的中国式亲子关系:“黑粉式育儿”与“毒唯式育儿”

比恐怖童谣更可怕的邪恶动画来了,千万不要让孩子堕入黑暗深渊!

自己、父母、伴侣和孩子,你会怎么排序?


你的小仙女E姐,理智的河马君,育儿小百科菜籽&樱落,乱入的小椒

E姐复更以后,还有很多失散的小伙伴没有找到这里,如果喜欢这篇文章,请各位随手转发,让更多失联的小伙伴看到我们,谢谢大家,明天见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1992年,我的丈夫死了,整个犯罪团伙只有我一个人像过街老鼠一样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躲躲闪闪,但没关系,我始终相信我还有东山再起的一天,直到我遇见了他,一个“憨厚老实”的人贩子。

他把我卖到了山西,给一个放羊懒汉当老婆。老光棍叫赵荣秀,他经常打我,还逼我生孩子和照顾他。这种生活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可我无论用什么办法就是逃不出去,没有人会来救我也没人知道我在这儿,我还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吗?

我叫彭洪菊也叫黄世英,一个人贩子,也是被拐卖者,下面就是我的故事。

(注:本文以第一人称写作,以此来深入揭示罪犯的心理活动,请理性观看。)

2004年1月29日对我来说是新生日也是死亡日。那一天,我照旧瘫在一个破旧的窑洞里,蓬头垢面,有多久没洗过澡了?已经忘了,总觉得身上痒痒的还有浓重的臭味,不知道是从我身体里散发出来的还是这屋子本身的味道。

如果此时给我一面镜子,我一定会吃惊,因为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发了霉的陈年旧物,这还能算是人吗?更像是牲畜。

今年我应该得有51岁了吧,被卖到这里已经有12年了。刚被卖到这里的时候,每天都是被毒打、反抗,然后再打、再反抗,那时候我不相信自己会一直在这里呆着,为此我常常趁赵荣秀不注意的时候就往村外跑,或者在地上刻痕记时间、向村里人求救,可没有用,没有人愿意帮我。

辱骂和毒打让我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失望攒多了到后来连悲愤都没有了,满眼都是绝望和麻木,我开始认命了。

被拐卖妇女(非彭洪菊)

刻痕到现在已经浅得不能再浅了,整整十二道似乎在跟别人嘲笑着我的自不量力和异想天开。花3500元买媳妇的赵秀荣恨不得天天把我困在家里,他宁可我死也不会放我离开,所以每一次我要逃跑,他都会找相熟的村民把我绑起来,然后用上十乘十劲道的拳头打在我的脸上、头上和身上。

我实在是被打怕了,不敢再逃。当然我也不敢死,即使不能洗澡、浑身破旧衣服、没有肉都是土豆和硬馒头,我也没有勇气自杀。

刚被拐卖的那几年,我每天靠着恨意活着,我恨抓捕我们的警察,他们让我失去一切;我恨父母,把身为女子的我随意地嫁给了一个穷小子;我更恨那个卖我的“同行”,他让我失去了做人的资格,每每想到这儿,我都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

到后来,我彻底跑不掉了,因为常年被虐待,所以身体里有了各种各样像胆结石、高血压、高血栓之类的病,我偏瘫了。可那赵荣秀就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有点小钱都拿去打麻将了,又怎么会舍得给我看病。

不过偏瘫了倒也有个好处,那就是不用干什么活了。从那之后,我每天都在黑压压的窑洞里躺着、坐着,没有手机、没有娱乐设备,什么都没有,黑暗之中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压抑、孤独,但是这却给了我时间让我去回想那如同做梦一般的前半生。

孩子们的哭声、女人的求饶声依然十分清晰地在耳边回旋,仿佛就像昨天刚发生的一样。我听见有一个孩子哭得最大声,那是个刚满百天的小男孩,穿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我记得当时我就抱着他跑,心里想的都是这个男娃肯定能卖个高价之类的。

可谁成想,这孩子居然发高烧了,我气坏了,白瞎我冒这么大风险、费这么大功夫了。这行都知道,生病的孩子提不上价,当时的我犹豫都没犹豫,直接把孩子扔到了河边,跟着同伴逃跑了。

后来也不知道这孩子有没有病死、冻死。说实话,这样的情况常有发生,我早就见怪不怪了,现在想来,我手上也算有几条娃娃命了吧。

那段时间里,梦里的孩子哭得我头疼,我不敢回想过往的事,但它就如竹筒倒豆子一样不停地往外冒。

我不敢看他们,因为他们眼睛里的恐惧和日后的遭遇,如今我都有切身的体会。“恶有恶报”是能形容我人生最确切的判词,我是个坏人,可我不是天生就是坏人的。

可有的时候,一步错,步步错,我早就不能回头了,病死在这个如同猪圈的监狱可能是我最后的结局,不过到有件开心的事——前一天我居然梦见警察了,我好想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月二十九日这天就像往常一样,赵荣秀早早出门了,他把我锁在屋子里,直到傍晚都没有回来。突然,在黑暗中,我听见锁头的哗啦响的声音,于是我抬眼望去,仅那一眼我就呆住了——进来的人拿着枪对着我。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害怕,心里反而高兴极了,因为他们是警察,是这世上唯一能救我的人。

后来我知道,这帮警察不是山西的,而是来自重庆市荣昌县,是我家乡的警察。为首的那个叫何勇,是抓我的团伙,害我家破人亡的那个警察,他原来已经找我找了12年了,可真够有毅力的。

某一天,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里面的人说:

“山西省河曲县前川乡夺印村里有一个老妇人,叫黄世英,可能是重庆8.17特大拐卖人口主犯彭洪菊。”

我好几年没有出过门了,见过我打举报电话的人应该是夺印村的村民,但无论他打这通电话是出于什么目的,我都十分感谢他,天知道我有多想离开这里。

我还记得当我逆着手电筒的光看见那身警服时,我哭得泪流满面,用沙哑的声音喊道:

“为什么你们不早点来?”

或许我只是在等一个堂堂正正被审判的机会。

“我”的前半生,罪与恶并存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是绝对不信因果报应的,后来我信了。

那时候,我太年轻了,根本不相信“恶有恶报”,满脑子都是“钱”,我太想要搞钱了,因为我实在是太穷了。贪念和虚荣包裹着我的心,也许从那时候开始,我的人生就已经偏离了航道。

我叫彭洪菊,出生在70年代,家在重庆市荣昌县古昌镇的一个偏僻小山村。我家很穷,所以小学毕业后就没再上过学了。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而对于山村里的女子来说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早嫁人。

19岁那年,我嫁给了邻村的陈定旗,一年后我们有了女儿。丈夫家里也很穷,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一开始,我能忍受这种穷,毕竟身边的人也都不富裕,心理落差没有那么大。那时候,我们每天就靠种着三两薄田和几只鸡鸭赚钱,日子过得很拮据。

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丈夫身边的亲戚越来越有钱,他们买彩电、买新房子,他们妻子则留着洋气的发型和衣服,不用劳作。看着灰头土脸的自己,再看看没用的丈夫,我赶紧请那些发迹了的亲戚吃饭喝酒。

“大兄弟,你们是怎么赚钱的,能教教我不?”

话音刚落,亲戚们就放下了酒杯警惕地看着我,我又紧张又生气,忙说:

“没关系,你们要是觉得不方便可以不告诉我。”

亲戚们快速使了个眼神,而我则看向其中一个人(陈定海),看起来他似乎很有威望。只见他笑了笑说道:

“这有啥难的,我们主要是卖货,不过卖的是孩子和女人”。

刚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吓傻了,看见呆若木鸡的我,他低声说:

“想好了来找我,正好我们缺人手。”

可能是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又或许真的是穷怕了。没过几天,我就又找到了陈定海,说我们夫妻俩都准备加入,那一年我32岁。

32岁的我有了新的“职业”,和梅姨一样,是个女人贩子。后来我了解到,这是个家族式人贩子团伙,成立于1986年。总共四十多个人,并且在之后的行动中,人数也在不断地扩大。

最开始,我们是收孩子的。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立为基本国策,各省市领导都在严格控制超生现象,违者重罚。但是在落后农村或者重男轻女比较严重的地区,有很多父母不想交罚款金,而我们就在这里看到了商机。

我们首先在各地村子里找超生的父母,然后劝说把孩子交给他们,他们负责给孩子找个条件好的新家庭。如果有父母舍不得,我们还会用罚款给他们施加心理压力,然后编一些等孩子长大后再送回来这样的谎言来哄骗他们。

我虽然是晚去的,但是我的“业绩”是最好的。不到半年,我就成为了拐卖团队的核心成员。

后来,人们的防范意识加强了,货源不容易获取了,我们开始转变模式——买孩子。我们把孩子当成商品一样,从父母手里低价买入,然后高价卖出。但是愿意卖孩子的父母终归还是少数,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我们决定偷孩子来保证货源。

我们偷婴儿,也偷男童、女童,有的时候也会干妇女的买卖生意。每次作案时,我们都会离大本营远点,防止惹祸上身,毕竟兔子不吃窝边草。

随着产业链的日益成熟,我们对各样的“商品”都进行了明码标价,例如女婴就是150元至500元,男婴价格保底1000元,而妇女则根据长相、年龄进行标价,利润空间幅度比较大。

当然,就像刚才说过的一样,若孩子在途中生病,我们都会果断抛弃掉,而那些孩子有幸运的被人救了,但是更多的则是病死于荒野。

可那时候的我已经不知道良心是啥了,每人每月比当时的铁饭碗公务员还高的工资让我沉醉。年头好的时候,家家都能盖新房子,穿新衣裳,还有大彩电,这让我的贪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惬意了。

其实后来想一想,我们在分钱、数钱的时候竟然没有一刻想过那些被卖掉的孩子,我们不承认我们是犯罪,在帮助孩子找到更好家庭的同时还能赚取一点收入,这难道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吗?

况且,这世上有人刚出生就含着金汤勺,像我这种没学问、没资源的人想要过上好日子就只能靠自己。

1992年,一起重大事故后,警方端了我们的老巢,除了我,整个团队所有的人都被抓起来了。6年间,我们行走于各个省内,找货源、找买家,共拐卖了85个孩子和5个妇女,其中有十个因病被丢在路上,有17个人是我一手拐卖掉的。

我那么有能力,完全可以东山再起,因此我绝对不能被抓到。当然如果我早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的话,我可能就不躲了。

那场毁了我,毁了团队的事故发生在1992年8月17日,因情节恶劣,引起了全国人们的广泛关注,所以那起案件也被称为“重庆8.17特大拐卖人口案”。

被拐卖的孩子叫翠翠,一个四岁的可爱女孩。案发时我正在河南卖孩子,俗称“销赃”。

最近丢孩子的人特别多,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极大重视。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团队决定短时间内不再顶风作案,等待时机。然而,正应了那句老话“贪心不足蛇吞象”,丈夫陈定旗当时在街上闲逛,看着身边没有大人的翠翠还是没忍住伸出了手。

原来当时翠翠是跟爷爷杨胜群一起出来赶集的,正巧爷爷碰见了熟人一开心就多聊了两句,没成想一个回头的工夫,翠翠就不见了。焦急的爷爷第一时间就报了警,正愁没线索的警方立马就出动了,原来他们早就盯上了我们团伙。

这次拐卖本就是偶然举动,没有做好线路规划等准备,陈定旗留下了大把柄。以何勇为首的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警察果断出击,一举抓捕了分别在河南、河北、山西逃窜的团伙,共计42人。

毫不知情的我坐火车回到了重庆,可刚下车就碰上了逃窜的团伙,对方告诉我:

“老巢被发现了,赶紧逃。”

就这样,匆匆忙忙之下,我登上了前往内蒙古包头的列车,而丈夫和陈定海、曹登龙等7人在不久之后分别被处以死刑、死缓刑和无期徒刑。

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1992年,40多岁的我成为了臭名昭著的人贩子。我就像是地沟的老鼠在阴暗的角落里藏着、躲着,卖完孩子的200元报酬很快就被我花光了。那种局面下,我不可能冒着风险偷孩子,当然我也不可能自首,情节没我严重的丈夫都是死刑,那自首的我还不是任人宰割?我还不想死。

就这样我开始了在包头的铁厂、砖厂上班的日子,虽然工作很累、饭食也不好,经常还因为是独身女人被骚扰、欺负,但没关系,只要有了钱,我就还能跑。可没想到,砖厂的无良老板骗了我,我在那里工作1个月,居然半分工资都没有,不仅如此,对方还理直气壮地把我撵了出去。

就这样,被骗的我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还能去哪,本以为这是最大的报应了,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是个年轻面善的男人,看见我的窘迫后,主动请我吃饭,听我诉苦,甚至还愿意动用自己的资源帮助我找工作。我当时十分的开心,想也没想就跟着他回了他的老家山西省的一个叫夺印的村子。

就像是所有被拐卖的妇女一样,等我再醒来就是在一个破败又肮脏的窑洞里,被人捆绑着。我终于反应起那熟悉的流程和话术,也知道自己是被人卖了。这时,屋外进来了一个长相猥琐、浑身散发臭味的老光棍,从那时开始,迎接我的就是夜以继日的折辱和虐待。

面对警察的审讯,我哭得声嘶力竭,我真的很愧疚,为之前贩卖儿童的事情,我也很委屈,在生命的最后的12年里,每一天都要忍受身心的痛苦和煎熬。庭审的时候,我哭着对法官说:

“我是残疾人也是受害者,请求从轻处罚,自己也不是故意逃亡12年了,其实早就有自首的想法……”

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就是我不想死。可是这可能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彭洪菊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案,故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财产。”

总的来说,拐卖儿童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挑衅。有一位被拐儿童的父亲曾说:

“杀人还不诛心呢,这个拐卖是超越谋杀的罪恶。”

是啊,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彭洪菊拐卖85个孩子就有85个残缺的家庭,有多少父母倾家荡产也要找回孩子,最后抑郁而终。还记得有一位父亲曾痛苦道:

“我只有不停的在路上,我才感觉自己是个父亲。”

然而,那些人贩子居然为了一己之私就把人当成货品,可真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诚然,我们身处于当下这个社会,我们面临的机会和选择增加了,但同时诱惑也更多了,有多少人渴望金钱又不肯付出努力,最后走歪门邪道,陷入犯罪的泥潭。

人间正道是沧桑,事实上,我们只有付出了努力,赚来的钱才踏实。要知道,这世上没有白掉的馅饼,愿我们都能心存善意,坚守正义;愿我们都能心有明灯,不为黑暗吞噬;愿我们都能明辨是非,不为外人左右。

最后,笔者祝愿所有与家人失散的孩子,都能找到回家的路,同时也希望父母能重视对孩子安全方面的教育,并加强我们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虽然暂时有乌云蒙住光亮,但我们始终相信,光明永不缺席,全文完。关于本文,对于罪恶的人贩子,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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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以第一人称写作,以此来深入揭示罪犯的心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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