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1992年,我的丈夫死了,整个犯罪团伙只有我一个人像过街老鼠一样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躲躲闪闪,但没关系,我始终相信我还有东山再起的一天,直到我遇见了他,一个“憨厚老实”的人贩子。
他把我卖到了山西,给一个放羊懒汉当老婆。老光棍叫赵荣秀,他经常打我,还逼我生孩子和照顾他。这种生活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可我无论用什么办法就是逃不出去,没有人会来救我也没人知道我在这儿,我还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吗?
我叫彭洪菊也叫黄世英,一个人贩子,也是被拐卖者,下面就是我的故事。
(注:本文以第一人称写作,以此来深入揭示罪犯的心理活动,请理性观看。)
2004年1月29日对我来说是新生日也是死亡日。那一天,我照旧瘫在一个破旧的窑洞里,蓬头垢面,有多久没洗过澡了?已经忘了,总觉得身上痒痒的还有浓重的臭味,不知道是从我身体里散发出来的还是这屋子本身的味道。
如果此时给我一面镜子,我一定会吃惊,因为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发了霉的陈年旧物,这还能算是人吗?更像是牲畜。
今年我应该得有51岁了吧,被卖到这里已经有12年了。刚被卖到这里的时候,每天都是被毒打、反抗,然后再打、再反抗,那时候我不相信自己会一直在这里呆着,为此我常常趁赵荣秀不注意的时候就往村外跑,或者在地上刻痕记时间、向村里人求救,可没有用,没有人愿意帮我。
辱骂和毒打让我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失望攒多了到后来连悲愤都没有了,满眼都是绝望和麻木,我开始认命了。
被拐卖妇女(非彭洪菊)
刻痕到现在已经浅得不能再浅了,整整十二道似乎在跟别人嘲笑着我的自不量力和异想天开。花3500元买媳妇的赵秀荣恨不得天天把我困在家里,他宁可我死也不会放我离开,所以每一次我要逃跑,他都会找相熟的村民把我绑起来,然后用上十乘十劲道的拳头打在我的脸上、头上和身上。
我实在是被打怕了,不敢再逃。当然我也不敢死,即使不能洗澡、浑身破旧衣服、没有肉都是土豆和硬馒头,我也没有勇气自杀。
刚被拐卖的那几年,我每天靠着恨意活着,我恨抓捕我们的警察,他们让我失去一切;我恨父母,把身为女子的我随意地嫁给了一个穷小子;我更恨那个卖我的“同行”,他让我失去了做人的资格,每每想到这儿,我都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
到后来,我彻底跑不掉了,因为常年被虐待,所以身体里有了各种各样像胆结石、高血压、高血栓之类的病,我偏瘫了。可那赵荣秀就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有点小钱都拿去打麻将了,又怎么会舍得给我看病。
不过偏瘫了倒也有个好处,那就是不用干什么活了。从那之后,我每天都在黑压压的窑洞里躺着、坐着,没有手机、没有娱乐设备,什么都没有,黑暗之中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压抑、孤独,但是这却给了我时间让我去回想那如同做梦一般的前半生。
孩子们的哭声、女人的求饶声依然十分清晰地在耳边回旋,仿佛就像昨天刚发生的一样。我听见有一个孩子哭得最大声,那是个刚满百天的小男孩,穿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我记得当时我就抱着他跑,心里想的都是这个男娃肯定能卖个高价之类的。
可谁成想,这孩子居然发高烧了,我气坏了,白瞎我冒这么大风险、费这么大功夫了。这行都知道,生病的孩子提不上价,当时的我犹豫都没犹豫,直接把孩子扔到了河边,跟着同伴逃跑了。
后来也不知道这孩子有没有病死、冻死。说实话,这样的情况常有发生,我早就见怪不怪了,现在想来,我手上也算有几条娃娃命了吧。
那段时间里,梦里的孩子哭得我头疼,我不敢回想过往的事,但它就如竹筒倒豆子一样不停地往外冒。
我不敢看他们,因为他们眼睛里的恐惧和日后的遭遇,如今我都有切身的体会。“恶有恶报”是能形容我人生最确切的判词,我是个坏人,可我不是天生就是坏人的。
可有的时候,一步错,步步错,我早就不能回头了,病死在这个如同猪圈的监狱可能是我最后的结局,不过到有件开心的事——前一天我居然梦见警察了,我好想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月二十九日这天就像往常一样,赵荣秀早早出门了,他把我锁在屋子里,直到傍晚都没有回来。突然,在黑暗中,我听见锁头的哗啦响的声音,于是我抬眼望去,仅那一眼我就呆住了——进来的人拿着枪对着我。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害怕,心里反而高兴极了,因为他们是警察,是这世上唯一能救我的人。
后来我知道,这帮警察不是山西的,而是来自重庆市荣昌县,是我家乡的警察。为首的那个叫何勇,是抓我的团伙,害我家破人亡的那个警察,他原来已经找我找了12年了,可真够有毅力的。
某一天,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里面的人说:
“山西省河曲县前川乡夺印村里有一个老妇人,叫黄世英,可能是重庆8.17特大拐卖人口主犯彭洪菊。”
我好几年没有出过门了,见过我打举报电话的人应该是夺印村的村民,但无论他打这通电话是出于什么目的,我都十分感谢他,天知道我有多想离开这里。
我还记得当我逆着手电筒的光看见那身警服时,我哭得泪流满面,用沙哑的声音喊道:
“为什么你们不早点来?”
或许我只是在等一个堂堂正正被审判的机会。
“我”的前半生,罪与恶并存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是绝对不信因果报应的,后来我信了。
那时候,我太年轻了,根本不相信“恶有恶报”,满脑子都是“钱”,我太想要搞钱了,因为我实在是太穷了。贪念和虚荣包裹着我的心,也许从那时候开始,我的人生就已经偏离了航道。
我叫彭洪菊,出生在70年代,家在重庆市荣昌县古昌镇的一个偏僻小山村。我家很穷,所以小学毕业后就没再上过学了。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而对于山村里的女子来说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早嫁人。
19岁那年,我嫁给了邻村的陈定旗,一年后我们有了女儿。丈夫家里也很穷,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一开始,我能忍受这种穷,毕竟身边的人也都不富裕,心理落差没有那么大。那时候,我们每天就靠种着三两薄田和几只鸡鸭赚钱,日子过得很拮据。
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丈夫身边的亲戚越来越有钱,他们买彩电、买新房子,他们妻子则留着洋气的发型和衣服,不用劳作。看着灰头土脸的自己,再看看没用的丈夫,我赶紧请那些发迹了的亲戚吃饭喝酒。
“大兄弟,你们是怎么赚钱的,能教教我不?”
话音刚落,亲戚们就放下了酒杯警惕地看着我,我又紧张又生气,忙说:
“没关系,你们要是觉得不方便可以不告诉我。”
亲戚们快速使了个眼神,而我则看向其中一个人(陈定海),看起来他似乎很有威望。只见他笑了笑说道:
“这有啥难的,我们主要是卖货,不过卖的是孩子和女人”。
刚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吓傻了,看见呆若木鸡的我,他低声说:
“想好了来找我,正好我们缺人手。”
可能是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又或许真的是穷怕了。没过几天,我就又找到了陈定海,说我们夫妻俩都准备加入,那一年我32岁。
32岁的我有了新的“职业”,和梅姨一样,是个女人贩子。后来我了解到,这是个家族式人贩子团伙,成立于1986年。总共四十多个人,并且在之后的行动中,人数也在不断地扩大。
最开始,我们是收孩子的。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立为基本国策,各省市领导都在严格控制超生现象,违者重罚。但是在落后农村或者重男轻女比较严重的地区,有很多父母不想交罚款金,而我们就在这里看到了商机。
我们首先在各地村子里找超生的父母,然后劝说把孩子交给他们,他们负责给孩子找个条件好的新家庭。如果有父母舍不得,我们还会用罚款给他们施加心理压力,然后编一些等孩子长大后再送回来这样的谎言来哄骗他们。
我虽然是晚去的,但是我的“业绩”是最好的。不到半年,我就成为了拐卖团队的核心成员。
后来,人们的防范意识加强了,货源不容易获取了,我们开始转变模式——买孩子。我们把孩子当成商品一样,从父母手里低价买入,然后高价卖出。但是愿意卖孩子的父母终归还是少数,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我们决定偷孩子来保证货源。
我们偷婴儿,也偷男童、女童,有的时候也会干妇女的买卖生意。每次作案时,我们都会离大本营远点,防止惹祸上身,毕竟兔子不吃窝边草。
随着产业链的日益成熟,我们对各样的“商品”都进行了明码标价,例如女婴就是150元至500元,男婴价格保底1000元,而妇女则根据长相、年龄进行标价,利润空间幅度比较大。
当然,就像刚才说过的一样,若孩子在途中生病,我们都会果断抛弃掉,而那些孩子有幸运的被人救了,但是更多的则是病死于荒野。
可那时候的我已经不知道良心是啥了,每人每月比当时的铁饭碗公务员还高的工资让我沉醉。年头好的时候,家家都能盖新房子,穿新衣裳,还有大彩电,这让我的贪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惬意了。
其实后来想一想,我们在分钱、数钱的时候竟然没有一刻想过那些被卖掉的孩子,我们不承认我们是犯罪,在帮助孩子找到更好家庭的同时还能赚取一点收入,这难道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吗?
况且,这世上有人刚出生就含着金汤勺,像我这种没学问、没资源的人想要过上好日子就只能靠自己。
1992年,一起重大事故后,警方端了我们的老巢,除了我,整个团队所有的人都被抓起来了。6年间,我们行走于各个省内,找货源、找买家,共拐卖了85个孩子和5个妇女,其中有十个因病被丢在路上,有17个人是我一手拐卖掉的。
我那么有能力,完全可以东山再起,因此我绝对不能被抓到。当然如果我早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的话,我可能就不躲了。
那场毁了我,毁了团队的事故发生在1992年8月17日,因情节恶劣,引起了全国人们的广泛关注,所以那起案件也被称为“重庆8.17特大拐卖人口案”。
被拐卖的孩子叫翠翠,一个四岁的可爱女孩。案发时我正在河南卖孩子,俗称“销赃”。
最近丢孩子的人特别多,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极大重视。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团队决定短时间内不再顶风作案,等待时机。然而,正应了那句老话“贪心不足蛇吞象”,丈夫陈定旗当时在街上闲逛,看着身边没有大人的翠翠还是没忍住伸出了手。
原来当时翠翠是跟爷爷杨胜群一起出来赶集的,正巧爷爷碰见了熟人一开心就多聊了两句,没成想一个回头的工夫,翠翠就不见了。焦急的爷爷第一时间就报了警,正愁没线索的警方立马就出动了,原来他们早就盯上了我们团伙。
这次拐卖本就是偶然举动,没有做好线路规划等准备,陈定旗留下了大把柄。以何勇为首的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警察果断出击,一举抓捕了分别在河南、河北、山西逃窜的团伙,共计42人。
毫不知情的我坐火车回到了重庆,可刚下车就碰上了逃窜的团伙,对方告诉我:
“老巢被发现了,赶紧逃。”
就这样,匆匆忙忙之下,我登上了前往内蒙古包头的列车,而丈夫和陈定海、曹登龙等7人在不久之后分别被处以死刑、死缓刑和无期徒刑。
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1992年,40多岁的我成为了臭名昭著的人贩子。我就像是地沟的老鼠在阴暗的角落里藏着、躲着,卖完孩子的200元报酬很快就被我花光了。那种局面下,我不可能冒着风险偷孩子,当然我也不可能自首,情节没我严重的丈夫都是死刑,那自首的我还不是任人宰割?我还不想死。
就这样我开始了在包头的铁厂、砖厂上班的日子,虽然工作很累、饭食也不好,经常还因为是独身女人被骚扰、欺负,但没关系,只要有了钱,我就还能跑。可没想到,砖厂的无良老板骗了我,我在那里工作1个月,居然半分工资都没有,不仅如此,对方还理直气壮地把我撵了出去。
就这样,被骗的我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还能去哪,本以为这是最大的报应了,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是个年轻面善的男人,看见我的窘迫后,主动请我吃饭,听我诉苦,甚至还愿意动用自己的资源帮助我找工作。我当时十分的开心,想也没想就跟着他回了他的老家山西省的一个叫夺印的村子。
就像是所有被拐卖的妇女一样,等我再醒来就是在一个破败又肮脏的窑洞里,被人捆绑着。我终于反应起那熟悉的流程和话术,也知道自己是被人卖了。这时,屋外进来了一个长相猥琐、浑身散发臭味的老光棍,从那时开始,迎接我的就是夜以继日的折辱和虐待。
面对警察的审讯,我哭得声嘶力竭,我真的很愧疚,为之前贩卖儿童的事情,我也很委屈,在生命的最后的12年里,每一天都要忍受身心的痛苦和煎熬。庭审的时候,我哭着对法官说:
“我是残疾人也是受害者,请求从轻处罚,自己也不是故意逃亡12年了,其实早就有自首的想法……”
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就是我不想死。可是这可能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彭洪菊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案,故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财产。”
总的来说,拐卖儿童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挑衅。有一位被拐儿童的父亲曾说:
“杀人还不诛心呢,这个拐卖是超越谋杀的罪恶。”
是啊,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彭洪菊拐卖85个孩子就有85个残缺的家庭,有多少父母倾家荡产也要找回孩子,最后抑郁而终。还记得有一位父亲曾痛苦道:
“我只有不停的在路上,我才感觉自己是个父亲。”
然而,那些人贩子居然为了一己之私就把人当成货品,可真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诚然,我们身处于当下这个社会,我们面临的机会和选择增加了,但同时诱惑也更多了,有多少人渴望金钱又不肯付出努力,最后走歪门邪道,陷入犯罪的泥潭。
人间正道是沧桑,事实上,我们只有付出了努力,赚来的钱才踏实。要知道,这世上没有白掉的馅饼,愿我们都能心存善意,坚守正义;愿我们都能心有明灯,不为黑暗吞噬;愿我们都能明辨是非,不为外人左右。
最后,笔者祝愿所有与家人失散的孩子,都能找到回家的路,同时也希望父母能重视对孩子安全方面的教育,并加强我们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虽然暂时有乌云蒙住光亮,但我们始终相信,光明永不缺席,全文完。关于本文,对于罪恶的人贩子,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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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以第一人称写作,以此来深入揭示罪犯的心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