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号考过消防二级号是什么,长沙什么时候拿证

往年有不少学员反馈自己在过程中踩过的坑,历经的教训,造成严重后果,只能延迟一年毕业。影响自考毕业时间的因素很多,但其实,主要还是自己的一些主观因素。今天小编整理了江西自考的常见问答,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江西省2022年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问答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任务是什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是1981年经*********批准的一项国家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自学考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认可。

三、自学考试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在中国定居并持有************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报考对象有限定的专业请见问答四。

四、参加公安、医学类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报考有什么规定?

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以上专业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成绩的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

五、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及成绩公布是什么时间?

江西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两次理论考试,即4月和10月。4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1月上旬,5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10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7月上旬,11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当次发布的报考******为准。

另外,下一年度的全年理论考试课程预安排,一般在每年的10月前后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六、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是什么?

新考生报考流程: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高校报名点)核验报考材料→刷身份证办理新生注册→生成准考证号24小时后,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网上选报课程→确认报考信息→网上缴费→查询报考信息。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考课程→确认报考信息→网上缴费→查询报考信息。从未刷过身份证的老考生,需在新生注册期间需到报名点刷身份证激活准考证后,再到网上选报课程。

报名网址: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输入报名信息时必须注意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成功确认后,则表示报名结束(可在网上查询报名结果)。

七、江西省自学考试报名点有哪些?

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338号
新建区长堎镇子实路163号
进贤县人民大道教体局2楼2214(进贤县初级二中隔壁)
安义县龙津镇教育北路安义县职业技术学校内
湾里管理局教育考试中心 湾里招贤大道岭秀湖街1号便民服务中心负一楼(正大门下面)
南昌市南京东路1440号(青山湖区图书馆10楼)
南昌市东湖区肖公庙78号
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南路225号桃花镇党群服务中心北楼
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新街93号3栋
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
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
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

(浔阳区市民服务中心B222)

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南路399号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2楼濂溪区教育体育局内
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高招办
彭泽县山南新区府前大道教育局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高招办 德安县县政府大楼442办公室
双钟镇学前路5号县教育体育局二楼
瑞昌市建设路4号教育局考试中心。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一楼101室
庐山市教体局二楼高招办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高招办
修水县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33室
乐平市凤凰大道乐平市教育体育局内
浮梁县浮红街15号浮梁县教育体育局内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335号二楼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335号三楼
安源区世纪广场安源大厦十四楼1401
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北路146号(原莲花县城建局)
上栗县平安北路71号教育局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新余市城南团结东路188号渝水区教育体育局
新余市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1006室
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
鹰潭市月湖区经济大厦教体局930室
贵溪市(建设路)教体局301室
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教体局351室
赣县区灌婴路行政服务中心15楼招考办
南康区益民路10号(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
信丰县嘉定镇府前路县政府B幢426
大余县南安镇建桂街城上路11号大余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楼一楼
上犹县东山镇犹江大道文体中心教科体局403室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
崇义县阳岭大道50号(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教育考试中心)
安远县欣山镇濂江路科教大楼3楼
龙南县龙翔大道中段教体局二楼211室
定南县文体中心五楼508室
全南县城厢镇含江路9号教科体局二楼
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55号(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教育考试中心)
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689号教育科技体育局三楼303室
兴国县平川大道200号教科体局2栋办公楼2楼教育考试中心
会昌县文武坝镇红旗大道316号
寻乌县长宁镇中山路118号
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北路152号教科体局二楼教育考试中心
瑞金市象湖镇华塘路6号
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信息楼S210室
赣州市蓉江新区开发区路35号
袁州区政府袁州大厦东楼802室
丰城市新城区府佑路666号(教体局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靖安县双溪潦河北路8号(靖安县教体局)
万载县康乐街道阳乐大道3号
铜鼓县定江西路行政服务大楼1116室
宜丰县新昌中大道100号
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7号樟树市教体局
高安市瑞阳东区教体局232室
上高县镜山大道11号上高县教体局
奉新县城南烟草公司六楼教育考试中心
宜春市锦绣大道996号
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德兴市滨河大道教体局一楼
广信区信美路5号教体局
广丰区永丰街道裕丰大道慧丰路11号
玉山县冰溪镇博士大道1015号
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238号
横峰县解放东路133号
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63号
余干县玉亭镇世纪大道161号
鄱阳县商业大道教体局二楼
万年县建业大街教体局高招办313室
婺源县蚺城街道源头路教体局一楼

吉州区教育服务中心4楼

青原区教育体育局(正气路88号)
吉水县文化中路189号

(吉水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02室)

峡江县水边镇玉峡大道59号

(峡江县教育体育局招办)

新干县金川镇环城南路18号
永丰县恩江镇恩江大道北路39号

(永丰县教育体育局二楼)

泰和县澄江镇白凤大道225号
遂川县泉江镇文献街罗汉寺43号

(遂川县教育体育局三楼)

万安县五丰镇商务写字楼2119室
安福县平都镇教场路(安福县教育体育局二楼)
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412号教体局
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四楼
临川区上顿渡镇广场西路教育服务中心
东乡区恒安西路266号
南城县盱江大道551号
黎川县日峰镇小北门50号
南丰县子固北路128号
乐安县迎宾北大道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资溪县鹤城镇二小路15号
广昌县旴江镇解放南路68号

八、自学考试课程报名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4月、10月全国统一考试课程:考生报考每一门课程费用为40元。选报了课程的新考生准考证费为每人15元,与课程报考费一并在网上缴纳。

5月、11月实践考核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费用含报名、指导、考核费用等。根据专业课程不同,收费标准为:实践课程50元-150元/科,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含毕业设计)400元/人,专科毕业论文答辩(含毕业考核)200元/人。费用在报名时由各专业主考院校收取。

九、自学考试是否可以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一人一证(专科、本科通用),考生可用一个准考证报考不同专业的所有课程。考生如果要申请同一层次(专科层次或本科层次)的第二个专业毕业,需在该准考证申请了一个专业毕业后,再申请新的准考证,并确保新准考证至少报考一门理论课程。如申请不同层次的两个专业毕业,可使用同一个准考证号。

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报考对象有什么区别?

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或具备高中的文化知识水平者,可以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

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者后,可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

尚未取得专科学历者,可以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本科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前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才能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十一、参加自学考试时凭什么证件入场?可带什么文具?

考试时,考生可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凭姓名、准考证号于考前一周登录江西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

考生可携带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文具(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入场考试。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考试课程,也不得携带有程序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十二、什么是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怎么联系主考学校?

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由各省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遴选出的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环节课程和毕业答辩的考核,并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考生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看以下《江西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主考专业一览表》(带△的专业为限定报考对象的专业)。

十三、什么是自学考试考试计划?考生选择专业的依据是什么?

自学考试考试计划,又称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是由考试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授权,组织相关高校的专家,按照人才培养的要求和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综合水平制定的。

自学考试考试计划一般包括培养目标、学历层次(专科、本科)、课程设置与学分、考核方式说明(笔试、非笔试、实践性环节以及其他)、课程说明等。本科专业的考试计划还会有专科毕业生接考本专业的具体规定。一些开考年份较久的专业,因为有课程设置的调整,因此还会有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方案等。

考试计划对考生非常重要,它是考生了解所考专业的唯一的、权威的依据,也是考生能否毕业的依据。考生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时了解相关计划信息。

一般情况下,选择专业以兴趣爱好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已就业的考生,建议最好将学历的提高与本职工作挂钩,这样更有针对性,会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十四、近期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计划会进行调整吗?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专业和课程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我省将对已开考专业及其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案将另行公布。同时,将按照新的全国统考课程目录及新的专业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我省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截止到2022年12月,所有专业仍按照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自2023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考试计划进行报考、参加理论考试、申请课程抵免、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及申请毕业。

十五、自学考试新旧计划(或新旧课程)是怎样衔接(或对接)的?

自学考试的专业和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不会一成不变。根据专业发展情况,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会对专业进行调整,一般是指专业停考或调整专业中的课程设置。

停考的专业一般会转为其他相近专业进行对接,未毕业的考生可继续按照其对接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直至符合毕业条件申请毕业。

课程设置被调整的专业,会将被调整前的课程与调整后的课程进行衔接,这也称作“自学考试考试计划调整”。调整前的专业的考试计划被称为“旧计划”,调整后的为“新计划”。新计划里,会以新的课程替代原有课程。已在旧计划中取得部分课程合格成绩,还未毕业的考生,应按照其专业的“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或对接)”的规定,将其在原专业中已合格的课程,对接到相应的新计划中的课程,并按照新计划要求继续参加考试,直至符合毕业条件申请毕业。

当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计划发生改变时,会及时公布新的考试计划,并公布其衔接(或对接)方案。

十六、我省自学考试开考新旧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表。

金融学(本科)020301
公安管理学(本科)030612 公安管理(本科)030401
教育学(本科)040101 教育学(本科)040108
教育管理(本科)340101 教育管理(本科)040107
艺术教育(本科)040105 音乐教育(本科)050408
学前教育(本科)040106 学前教育(本科)040102
汉语言文学(本科)050101 汉语言文学(本科)050105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本科)080302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080204 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080307
汽车服务工程(本科)080208 汽车维修与检测(本科)08172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080901 计算机及应用(本科)080702
软件工程(本科)080902 软件工程(本科)080720
土木工程(本科)081001 建筑工程(本科)080806
采矿工程(本科)081501 采矿工程(本科)080109
动物科学(本科)090301 动物科学(本科)090407
中药学(本科)100801 中药学(本科)100802
护理学(本科)101101 护理学(本科)100702
工程管理(本科)120103 工程管理(本科)020279
工程造价(本科)120105 工程造价管理(本科)082231
工商管理(本科)120201 工商企业管理(本科)020202
市场营销(本科)120202 市场营销(本科)020208
会计学(本科)120203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020218
行政管理(本科)120402 行政管理学(本科)030302
动画设计(本科)050438
环境设计(本科)130503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050438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130505 服装艺术设计(本科)050419
工程造价(专科)540502 工程造价管理(专科)082214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科)560301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080306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610201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080701
护理学(专科)100701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020201
市场营销(专科)630701 市场营销(专科)020207
环境艺术设计(专科)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专科)050444
学前教育(专科)670102 学前教育(专科)040101
汉语言文学(专科)970201 汉语言文学(专科)050114
公共安全管理(专科)680109 公安管理(治安管理方向)(专科)030403
法律事务(专科)680503
行政管理(专科)690206 行政管理(专科)030301

十七、自学考试是否实行学分制管理?

自学考试每门课程有学分,但不是完全实行学分制管理。考生申请毕业,主要以是否符合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要求为准。

十八、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忘记了怎么办?

查询准考证号的方法:一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忘记准考证号”,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准考证号;二是报考期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首次注册准考证的县区报名点或设在高校的报名点查询。

打印准考证:从2020年起,不再发放原卡片式纸质准考证。考生办理转考、实践课程报考或毕业申请时,如需准考证,可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电子准考证,原准考证也可继续使用。

十九、考生的准考证信息错误,如何办理修改?

准考证信息更改是指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的更改,每年5月或11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可在官网下载电子版)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并填写的《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向所属县级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并采集信息,县级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设区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最后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统一进行处理。

二十、自学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二十一、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如何申请核查?

凡在江西省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均可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查分申请表,办理核查手续。核查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和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

二十二、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有哪些?免考申报流程?

一要了解课程免考有关基本概念

;考生可凭准考证登录官网,点击“自学考试”栏,选择“自学考试成绩查询”,点击“江西省自学考试所有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凡是申请邮箱办理的考生必须提交个人申请(需注明由哪个省转哪个省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

/),进入自学考试专栏,点击“自学考试所有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姓名后,将显示该考生所有成绩,在屏幕右侧选择毕业专业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是否能达到毕业要求。

二十八、考生如何办理毕业申报?

.cn)出示的“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注册相关信息,选择所需******办理。网上平台支持2012年(含2012年)后的毕业生,补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历******书》;支持2012年(含2012年)后的毕业生,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支持2000年(含2000年)后首次注册准考证号的考生,补办《自学考试成绩******》。

如出现平台不能正常办理或其他年份的考生如需以上******材料,可按人工办理方式。

或邮寄办理(避免材料丢失,请使用EMS)。收件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电话:1。

邮箱邮寄办理的考生需增加个人申请,申请内容为说明办理事项、联系方式(有效手机号)、注明详细收件地址。******材料办理后,将按申请上的收件地址快递给考生本人,快递费用由申请人自付。

三十一、如何办理自学考试本科学位?

考生在完成所有本科课程后,如需办理学位证书的,应在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前,向主考院校和省学位办进行咨询。

三十二、毕业证或学信网上信息错误,怎么办?

毕业证或学信网上信息错误需要修改的毕业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或学校开具******(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身份证号为正确,可以省略)。

审查材料合格后同一年二次的毕业生数据一起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修改。

1.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6月11日、12日

2.经济(高级) 6月18日

3.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6月18日、19日

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6月18日、19日

5.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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