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综合=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综合成绩怎么算的文化满分)×高考综合成绩怎么算的文化成绩录取外语不低于70是什么意思?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1、美术与设计类 385分

②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295分

③录音艺术类:295分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295分

⑤音乐表演类:295分

3、戏剧影视表演类:320分

4、播音与主持类:375分

5、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曲表演(川剧)类:260分

7、美术与设计类职教师资:315分

8、音乐学类职教师资:205分

1、美术与设计类:170分

②音乐表演类:170分

3、戏剧影视表演类:170分

4、播音与主持类:170分

5、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曲表演(川剧)类:150分

7、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150分

8、音乐学类对口高职:185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注:2016年蒙语言各批次从高分到低分,适当控制总分及单科限分;“三校”高职各语种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适当控制分数。

2016新疆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本科合格分数线:总成绩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总成绩150分。

新疆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统考各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理论)合格分数线分数线: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10分,音乐表演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05分。

吉林省2016艺术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科268分、理科261分

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文科178分、理科185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暂未公布。

浙江省2016年艺术类本科(第一、二批)文化控制分数线

美术类:文科345分、理科343分

广电类(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文科430分、理科490分

其他类(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文科343分、理科382分

2016年浙江省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第三批)文化控制分数线(7月16日晚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艺术类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艺术理类216分、艺术文类260分。

高职高专: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师范、音乐理论、作曲、录音艺术):328分

3.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260分

4.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377分

5.播音与主持:355分

7.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180分

3.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138分

4.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220分

5.播音与主持:200分

7.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100分

8.高职对口艺术类:100分

普通本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计,满分750分;专科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计,满分450分;

高职对口类本科文化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满分550分,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各150分);高职对口类专科文化考试以语文、数学两科计,满分400分,专业综合满分300分(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各150分)。

云南省2016年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科375分、理科325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科300分、理科300分。

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a类:包括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模块二(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模块六(书法学)本科专业;

艺术b类:除艺术a类以外的其他本科专业。

  河北省2016年艺术类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

(1)按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院校(或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由学校自行确定,我省联考涉及到的专业,还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其艺术类专科专业:我省联考涉及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按我省相应联考类执行;我省联考未涉及的,文化控制线为140分,专业控制线由院校确定。

注:以上专业分为我省相应科类专业联考合格线

北京市2016年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统一招生考试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346分、理科321分

二、高职单考单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专业分数线为105分。

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和二本b段(省外院校)240分;

艺术类二本a段(本省院校)和二本b段(本省院校)289分;

纳入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门类本科专业(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广告学等),二本以上批次(含二本)445分;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318分。

今年由于本专科实行分段填报志愿,高职(专科)的分数线待八月初考生填完志愿后再划定。

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合格线、资格线

内蒙古自治区2016艺术类文化课与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内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其他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专业课本、专科合格分数线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

福建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理科:本科229分、专科176分;

文科:本科262分、专科223分;

备注: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本科成绩195 分、专科成绩 180分。

贵州省2016年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一) 艺术类(不含美术)本科(含一、二本)、美术类本科(含梯度志愿、平行志愿a段)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播音编导:388分;美术设计:366分

音乐表演:343分;舞 蹈:320分

书 法 学:366分;空中乘务:320分

播音编导:310分;美术设计:292分

音乐表演:274分;舞 蹈:256分

书 法 学:292分;空中乘务:256分

(二)艺术类(不含美术)三本、美术类本科(含平行志愿b段)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播音编导:366分;美术设计:343分

音乐表演:320分;舞 蹈:297分

书 法 学:343分;空中乘务:297分

播音编导:292分;美术设计:274分

音乐表演:256分;舞 蹈:237分

书 法 学:274分;空中乘务:237分

(三)艺术类(不含美术)高职(专科)、美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180分;艺兼理:180分

(四)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除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外)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五)划线类别:美术设计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及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及电影学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空中乘务类含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表演(空中乘务)、音乐学(航空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及使用空中乘务考试成绩的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美术与设计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40分;

音乐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16分;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2、区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3、区内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4、区内外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美术与设计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04分;

音乐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2分;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2、区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3、区内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4、区内外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备注:报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艺术类区内院校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按照70%、音乐学类按照65%、舞蹈学类按照50%划定。

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理工类:本科267分、专科180分

艺术文史类:本科296分、专科180分

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377分、专业213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288分、专业183分

音乐学类:文化288分、专业198分

表 演:文化288分、专业213分

服装表演:文化218分、专业198分

舞蹈学类:文化218分、专业160分

其 它 类:文化288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62分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类、表演、服装表演:文化120分、专业175分

舞蹈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00分

经教育部批准的自划线高校(专业)录取文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

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二批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34分,文科为242分。

其他录取批次(含本科艺术院校全省统考专业课)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分别于批次录取前划定发布。从今日开始,我省将向艺术类提前录取及港澳等院校提供有关考生高考成绩。7月8日开始进行提前批院校录取工作,并将陆续公布录取结果。

山东省2016年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308分,艺术理293分。

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享受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政策的8所院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和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5所院校,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暂未公布)

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

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分两种情况:

(1)我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我省首次确定的文、理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原则划定。

(2)部分高校和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不包括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

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艺术类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8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15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22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8分/专业130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30分/专业18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8分/专业合格(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批次省控线(暂未公布)

海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批文化课分数线:375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文化课分数线:暂未公布

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与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类

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类

艺术类文、理科执行相同分数线

西藏自治区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本科:少数民族200分,汉族249分。

专科:少数民族169分,汉族218分。

本科:少数民族165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26分,汉族189分。

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第一批:艺术(文)为337分;艺术(理)为337分。

2、第二批:艺术(文)为299分;艺术(理)为285分。

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8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9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4分;书法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5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9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306分。

4、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

5、专科批次暂未公布。

天津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理工275分,文史299分。

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本市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艺术类自划线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艺术类独立学院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

“艺术类自划线院校”批次录取时,由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根据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理工类262分及以上的考生、文史类286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独立学院”批次院校志愿。

凡兼报非艺术类普通高校的考生,如未被艺术类院校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已被艺术类院校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暂未公布。

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文科239、理科234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线暂未公布。

陕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99分,专科分数线158分

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75分,专科分数线140分。

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详见附件。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

附件1: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播音编导类专业课全省统考分数线

美术类:本科196分,高职(专科)176分。

播音编导类:本科99分,高职(专科)94分。

附件2: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课全省联考分数线

音乐学a1:本科339分、高职(专科)325分。

音乐表演a2:本科334分、高职(专科)290分。

录音艺术a3:本科289分。

舞蹈学b1:本科220分、高职(专科)177分。

体育舞蹈b2:本科390分。

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05分,美术术科23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00分,音乐术科225分。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1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40分,美术术科19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30分,音乐术科17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30分,美术术科16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20分,音乐术科150分。

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本科提前批中,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其他省外院校艺术专业以及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音乐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二批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文科类不得低于309分、理科类285分。

2、关于本科提前批省属院校艺术专业以及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美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于这些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少,加上整个提前批艺术类生源流向和录取规则比较复杂,如果没有考生志愿为依据,难以准确划定分数线。今年仍然按往年的做法,即这些专业类的文化和专业录取线均在志愿汇总后再划定,7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

3、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专业的专业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主划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2016年普通高校在青海省招生艺术类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内含照顾条件加分)

美术:文科本科(含蒙文)460分、专科348分;理科本科500分、专科381分。

民族工艺美术:文科本科536分,理科本科400分。

音乐学:文科本科(含蒙文)、专科356分;理科:本科、专科417分。

舞蹈:文科本科、专科299分;理科:本科、专科370分。

播音与主持:文科本科、专科561分。

音乐表演:文科本科(含蒙文)、专科292分;理科本科、专科400分。

音乐表演(为航空业培养):文科本科590分、专科570分;理科本科543分、专科532分。

注:艺术类划线成绩为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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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北京市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合格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

第五条 学校网址:;本科招生网:;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9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下达。对于合格生源不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零”,录取时计划数视考生填报而定。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进行网上报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1.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和美术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末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学习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12.学习校区:除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2019级新生之外,其它专业第一学年均在良乡校区就读;2-4年级根据学校安排在校本部、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和良乡校区学习。

第十四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文理科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19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国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新一轮的高考综合改革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恢复高考40多年来,我国高考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在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一些社会反映的问题。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根本上扭转“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弊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启动了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探索基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2.目前,全国有哪些省区市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答:2014年,上海、浙江首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平稳落地。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省市第二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平稳落地。

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第三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1年平稳落地。

2021年,广西、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甘肃、贵州等7省区第四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截至2021年,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3.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是怎样制定的?

答:国务院《实施意见》出台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我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进行全面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教育厅充分借鉴兄弟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通过深入系统调研,召开系列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商请教育部有关司局对方案进行审核修改,制定形成了《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中央改革办批准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4.我区高考综合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答:我区作为第四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区之一,自2021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4年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5.我区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统筹推进教学、考试、评价、招生和管理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学生健康成长、国家科学选才、社会公平公正的有机统一,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

6.我区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我区2021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考试招生模式录取新生,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长效机制。

7.我区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我区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并对考试科目、考试对象、考试内容、考试安排、考试成绩等作出了规定。

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明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内容,并对评价程序、评价使用等作出了规定。

三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规定了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和招生录取,以及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评价方式。从2024年开始,我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将实施依据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8.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9.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答: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

1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有哪些?

答:合格性考试的报考对象为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

选择性考试的报考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统一高考的人员。

1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么安排?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每年开考1次,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的选择性考试,每年开考1次,与全国统考同期安排,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

1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范围是什么?

答: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1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呈现,有效期是多久?

答: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的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计入考生总成绩,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14.选择性考试科目的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物理、生物学、思想政治

历史、生物学、思想政治

15.考生如何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

答:第一,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进行选择。第二,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第三,根据所在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16.为什么物理和历史可以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答: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选考物理等科目类和选考历史等科目类的考生将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并且选择相同科目类(物理或历史)的考生使用相同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7.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使用等级转换分数?

答:选择物理或历史科目的考生,还须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任选2门。由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不同学科的试题难度有差异,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因此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和可加性。分科将等级转换为分数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更科学合理。

18.高考综合改革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19.2019级、2020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如何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2019级、2020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

20.相比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后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考试类型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只有1种类型,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2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是考试内容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是《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规定的各学科必修模块的教学内容。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是《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规定的相关内容。其中,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三是考试安排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只能报考1门科目。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可报考不超过4门科目。

四是成绩呈现有变化。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按既定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级为不合格。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的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

21.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包括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即“3+1+2”模式。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22.统一高考由谁负责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区自主命题。

23.统一高考的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答:自2024年起,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考同期安排。待条件成熟时每年提供2次外语科目试机会。

24.统一高考的考试形式怎样安排?

答: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

25.统一高考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统一高考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26.考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和历史中任选1门,在其余4门中任选2门?

答:根据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物理和历史2门中任选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任选2门。主要考虑如下:

一是体现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需要。在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

二是符合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区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学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普通高中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实行“3+1+2”高考科目设置模式,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高考综合改革前文理分科的2种科目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27.“3+1+2”模式与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什么不一样?

答: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模式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等学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拟报考学校的专业招生要求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例如,考生可以同时选择物理、思想政治和地理,或同时选择历史、化学和生物学,拓宽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即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和难度不同。“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是不分文理的,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难度一样。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在试卷内容和难度上是有所区分的。

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8.为什么要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的重要内容。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有利于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29.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

30.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通过什么方式记录?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写实记录。写实记录是学生在思想品德发展、艺术素养提升、研究性学习、体育运动、科技创新实践、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活动的记录,包括对事件的客观记录、自己内心体验与感受以及活动形成的成果。

二是自我陈述。自我陈述是学生在对自己的成长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整理遴选的基础上撰写的纪实性陈述,是对自我成长过程的总结梳理,是促进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的过程。

三是教师评语。教师评语是教师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分析学生发展变化情况,客观公正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个性化评价。

31.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作用是什么?

答:一是作为学校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和教师通过记录写实性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是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将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是作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四是作为社会用人单位人才选择的参考。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32.如何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

答: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真实可靠。

二是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活动真实、信息写实、评价有据。

三是公开透明。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信息管理系统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成长记录由学校审核确认;有异议的,由学校组织复核,无异议后再审核确认。

33.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答: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除外)。与现行的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方式不同,“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具体批次设置、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34.“院校+专业组”是什么?

答:“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普通高等学校依据统一高考考生总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35.“院校+专业组”的录取方式有何优势?

答: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考生按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提升了考生的兴趣志向及与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真正做到“学其所好、录其所长”。

二是满足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学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进校后的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

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普通高中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36.普通高等学校如何对考生提出选考科目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组对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为“物理”和“化学”,则表示考生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要选考物理和化学方可报考该专业,对另1门选考科目则没有要求。

37.本次高考综合改革为什么要合并本一本二批次?

答:一是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创造条件逐步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二是代表了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大多数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区都明确合并本一本二批次。三是通过合并批次,可以进一步增加考生的选择范围,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38.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哪些?

答:我区实施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等。

39.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都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无论是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还是参加统一高考招生,都需要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考试时间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二是评价方式不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统一高考招生则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

4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为什么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答: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更加有利于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高职院校人才选拔模式有其自身特点,要求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并重,将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同时作为重点进行考核评价,有利于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有利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形成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

4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如何报考高职院校?

答: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均须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鼓励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替代职业技能成绩。

42.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如何招生?

答: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43.未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或报考但未录取的考生是否还能够参加统一高考?

答:我区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招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的通道。也就是说,未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或报考但未录取的考生,还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七、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

44.为什么要实行选课走班?

答: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是普通高中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一项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方式改革。

45.从哪一年起实施选课走班制?

答: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二年级学生开始选课走班。

46.如何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答:一是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二是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种形式加大普通高中教师补充,通过“县管校聘”等方式优化普通高中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建、改扩建部分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四是着力加强选课指导。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我区选择性考试科目 12 种组合,建立选课制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编排选课指南,指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特长、学科学业基础、专业发展趋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选科目、选层次、选教学班级。实施选课走班要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安排课程教学,提前告知选考科目教学班的最大容纳量,引导学生有序选择。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和功利性。

五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认真探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

47.为什么要做好学生发展指导?

  答:高中阶段是学生健康发展、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学生选择未来人生发展方向的关键时期。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举措。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认识自我、学会选择、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普通高中综合育人水平,实现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48.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指导、自我认知指导、学业发展指导、健康生活指导、生涯规划指导、专业报考指导。

49.如何做好学生发展指导?

答:一是规范开设发展指导课程。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加强学科融合教育,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到各个学科,统筹实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学校要广泛开展各类社团活动,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认知和体验。

三是科学实施发展指导评价。学校要依据我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发展,充分运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个性化成长档案。

四是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学校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设,研究学生、服务学生、指导学生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士作为兼职导师进行专业指导。

五是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要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探索建立指导教师准入制度,普通高中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指导教师。

50.如何保障我区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答:高考综合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编制、宣传引导、安全保密等方方面面。为此,自治区成立了全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高考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提出要全面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要加强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补齐配足教师编制和数量,优化学科教师队伍结构,为选课走班提供保障;要努力提高招生考试机构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建设,建立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为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确保改革后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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