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连廊超10米上盖一般用什么材料?可以直接铺钢板吗?


2021年全球高层建筑行业市场现状与竞争格局分析,中国高层建筑竣工数量位居首位

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球高层建筑竣工数量持续下降,全球共有106座200米以上建筑竣工,与2019年的133座相比下降了20%。从区域分布上看,2020年全球200米以上高楼竣工地区主要分布在亚洲,中国竣工数量位居全球第一。

中国建筑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建筑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中国建筑(601668)、中国铁建(601186)、中国中铁(601390)、科达股份(600986)、中国电建(601669)、宏润建设(002062)、葛洲坝(600068)、上海建工(600170)等。

本文核心数据:全球及主要国家高层建筑竣工数量

受疫情影响,全球高层建筑竣工数量继续下降

从新增数量上看,早在2019年,全球高层建筑竣工数量就开始下降,2019年衰退的原因较为多样,其中由于中国政府对超高层建筑的限令,高层建筑业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这个限制因素一直延续到了2020年,在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地区停工停产,进一步加剧了高层建筑竣工数量下滑。

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CTBUH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共有106座200米以上建筑竣工,与2019年的133座相比下降了20%。同时,CTBUH预测,2021年建成的高层建筑数量将在125座至150座之间增长,其中大部分位于中国。

图表1:年全球200米以上建筑竣工数量(当年)(单位:座)

从整体数量上看,20世纪30年代以来,全球200米以上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长,年10年时间,高层建筑数量大幅攀升,全球200米以上高层建筑竣工数量达1123座。截至2020年,全球高层建筑数量达1733座,CTBUH预测,2021年,全球高层建筑数量约达座。

图表2:年全球200米以上建筑累计数量(单位:座)

亚洲高层建筑竣工数量占比较高,中国竣工数量位居全球第一

从地区分布看,2020年全球200米以上高楼竣工地区主要分布在亚洲,其次为北美地区及中东地区。2020年,亚洲200米以上高层建筑竣工数量达70座,占比达66%;北美洲200米以上高层建筑竣工数量达12座,占比达11%。

图表3:2020年全球200米以上高楼竣工的地区分布(单位:座,%)

从主要国家分布看,2020年,中国依然占据了超过半数的高层建筑,200米以上高楼竣工数量达56座,占比约达53%,位居全球第一;其次为阿联酋,竣工数量达12座;接下来是美国10座,英国5座;印度在2020年有3座200米以上建筑竣工;墨西哥有2座竣工。

图表4:2020年全球主要国家200米以上高楼竣工数量(单位:座)

20座最高竣工建筑高度均达300米以上,主要集中于中国

从全球竣工的建筑高度前20名建筑所在地及高度上看,2020年竣工的20座最高建筑都在300米以上,其中,中央公园大厦位于美国纽约,高度达472米,为2020年竣工的最高建筑。全球竣工的20座最高建筑中,其中10座位于中国,占比约为50%,大致与其在200米以上竣工建筑所占比例(53%)一致。

其中,广西华润大厦高度达403米,贵阳国际金融中心T1高度达401米,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T1高度达388米,武汉恒隆广场高度达339米,横琴国际金融中心高度达338米,贵阳花果园双子塔——东/西塔高度达335米、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5-3高度达333米、湘江财富金融中心高度达327米、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高度达311米。

图表5:2020年全球竣工的20座最高建筑情况(单位:米)

建筑结构丨汪大绥:我国超高层建筑结构发展与展望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20世纪世界上最为重大的历史事件之一。伟大的中华民族从此粉碎三座大山的桎梏,走上民族振兴之路。70年沧桑巨变,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中国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一举发展壮大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个过程中,建设行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建设行业自身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总体实力和科技水平进入了世界前列。城乡面貌和人民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之一,是全国各地耸立的大量高层和超高层建筑。

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虽然疆域辽阔,但可供建设的土地面积有限。在城市化进程中,上亿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更加重了建设用地的紧缺性。因此,在我国适度发展高层与超高层建筑,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选择。而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经济实力和技术积累,是高层建筑发展的基础。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出现了中国高层建筑飞跃发展,这也引起了全世界同行的瞩目。世界高层建筑与城市人居协会(CTBUH)的统计资料中有详实的数据表明中国在这个领域中的地位。2018年全世界范围竣工的高度200m以上的143座高层建筑中,中国有88座,占61.5%,连续23年位居世界之首。根据已经建成和在建项目推测的2020年全球最高的20栋超高层建筑中,中国共有11栋,中国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高层建筑第一大国(图1)。

1、高层建筑发展进程的回顾

中国高层建筑的发展,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发展商利用了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有利时机,在上海、广州等沿海城市建设了一定数量的高层建筑,形成了上海外滩等高层建筑群,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上海国际饭店。这座24层、高83.8m的钢结构高层建筑在技术上属国际第二代高层建筑,雄踞中国第一高楼位置近50年。与上海国际饭店同期建造的还有上海大厦、广州爱群大厦等一批知名高层建筑。然而这一趋势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而中止。

新中国成立以后,迅速转入大规模工业建设,这一时期基本没有高层民用建筑。直至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由于外事工作的需要,在北京、广州等城市建设了少量高层民用建筑,代表性的建筑有27层的广州宾馆、17层的北京饭店新楼以及高度突破百米的广州白云宾馆。这些高层建筑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值得一提的是80年代中后期,在北京、上海等地建设了一批高度在20层以下、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高层住宅,采取了预制与现浇相结合的结构方案。北京称为“内浇外挂”,上海称为“一模三板”,属高层装配式住宅的早期尝试,代表性工程有北京前三门大街住宅及上海漕溪北路住宅。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方针,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发展,也带来了高层建筑的春天。80年代初在深圳等经济特区及沿海主要城市建成了一批标准较高的高层建筑,其中代表性的有深圳国贸大厦、广州白天鹅宾馆、上海华亭宾馆、联谊大厦等,这些项目的设计基本由国内设计师主导。

在此期间我国颁布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定》(JZ 102-79),适时地为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引导。也是在此期间建工部组织了国内部分主要设计院协作编制结构分析用的系列软件,形成SPS软件库,其中包括排架、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的专用软件,对结构分析电算化的逐步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满足广大结构设计人员学习与交流的需要,始自1975年的高层建筑结构技术交流会在全国各地轮流举行,延续至今且影响逐步扩大,对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技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设计市场也开始对外开放,一批国外设计事务所进入中国,他们带来了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本土设计师在与境外同行合作设计过程中开阔了视野,也得到了提高。这个时期建筑高度进一步提升,结构形式更为多样,出现了钢结构和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高层建筑,代表性建筑有上海新锦江大酒店、希尔顿大酒店、北京京广中心,京城大厦、深圳发展中心、南京金陵饭店等一批有影响的高层建筑。

1990年国家宣布上海浦东开发,使浦东陆家嘴成为高层建筑建设的热土。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的建设是浦东新区第一个标志性项目。这个完全由中国工程技术人员设计建造的工程采用“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建筑形态和空间巨型框架结构体系,以及先进的施工方法,成为世界塔桅建筑中的一颗明珠。随后大量金融办公建筑同时开始建设,这些项目体量大、设计标准高、空间变化复杂、结构体系多样,吸引了大量国际知名设计事务所参与其设计。在短短的10年左右时间,建筑高度跨越了400,500m两个台阶。我国工程技术人员在参与建设的过程中其设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浦东陆家嘴CBD代表性建筑有金茂大厦、交银金融大厦、环球金融中心、森茂大厦、信息枢纽大厦等(图2);结构体系中包含了加强层、巨型空间支撑框架、弱联系双塔楼、悬挂结构及部分预制装配结构,体现当时国际水平的先进结构体系和技术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

进入21世纪以来,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国力的增强使我国高层建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地域分布进一步拓展,除一线城市及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之外,在很多二、三线城市也开始大量建造高层与超高层建筑,数量比较集中的有武汉、合肥、重庆、成都、西安、沈阳等城市。建筑高度进一步增加,建成了一批600m级的超高层建筑。结构体系多样化,当今世界上所有的超高层建筑结构形式,在我国均有建造。混合结构因其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继续成为应用最广泛的结构形式。钢结构也得到大力推广,尤其是在高层住宅建筑方面势头良好,出现了一些有中国特色的钢结构体系。性能化设计逐步应用于设计,消能减震技术和振动控制技术也在很多重要工程中得到应用。近20年的发展反映了我国在高层结构领域总体上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近几年我国连续有一些项目(CCTV新台址、深圳平安金融大厦、上海中心大厦等)被CTBUH评为世界最佳高层建筑雄辩地说明了这一点。

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施工的规范和标准体系,对保证工程质量起了巨大的作用。

2、超高层建筑的新进展

近20年来中国超高层建筑和结构的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趋势[1-2]:

(1)建筑高度不断被突破,在上海、深圳、天津、武汉立项了4栋600m级的超高层建筑,目前均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其中个别项目因非结构原因建筑高度有调整)。拟建的苏州中南中心建筑高度达到729m。

(2)建筑的功能呈现出多样化和综合化发展,通常以办公、住宅、公寓及酒店为主要使用功能。

(3)结构抗侧力体系以框架-核心筒为主并呈现出多样性,如连体结构、斜交网格筒、桁架筒以及钢板剪力墙等更高效的结构体系逐渐增多。

(4)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逐步普及,消能减震(振)技术在超高层建筑结构抗震或抗风设计中应用日益广泛,结构材料更加注重高强和延性。

(5)由本土结构工程师自主设计的超高层建筑的数量和高度在不断增加,原创最高建筑高度已突破500m;本土工程师和国外事务所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我国超高层建筑结构技术的发展。

(6)开发商对超高层建筑结构的安全、结构造价和可持续性发展日益关注,并引入了结构设计第三方同业审核制度。

2.1超高层建筑结构体系

超高层建筑结构抗侧力体系是决定超高层建筑结构是否合理和经济的关键。此外,随着建筑高度的不断增加,建筑功能越来越复杂,对结构抗侧力体系的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结构体系的创新也越来越迫切。超高层建筑结构抗侧力体系的发展除了从传统的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框筒结构逐步向框架-核心筒-伸臂、巨型框架、桁架支撑筒、筒中筒、束筒等结构体系转变外,还衍生出交叉网格筒、米歇尔(Michell)桁架筒以及钢板剪力墙等新型结构体系,并进化出了多种体系杂交混合使用[3]。结构材料也从纯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转变。

结构体系呈现主要抗侧力构件周边化、支撑化、巨型化和立体化的特点。建筑业态综合化、高度不断突破、消防疏散等因素也促使其由单幢超高层建筑朝若干超高层建筑塔楼组成的“空中城市”以及连体结构发展。

2.1.1混合结构和组合构件迅速发展成为主流

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重较大导致可使用楼面效率低,纯钢结构刚度偏弱导致用钢量高、结构造价昂贵。两种结构体系各自存在的不足限制了其在超高层建筑中的应用。除了超高层住宅或公寓外,当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超高层建筑相对较少。20世纪90年代初设计的广州中信大厦为国内大陆建成最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4],建筑高度391m(含屋顶60m高避雷塔),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底层剪力墙厚度1600mm,结构自重达3.01×106kN。目前国内已建成最高的纯钢结构为深圳汉京中心,建筑高度350m,采用核心筒完全偏置的钢框架支撑结构,其用钢量达到300kg/m2。可有效发挥钢与混凝土自身优点、适合我国国情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逐渐增多。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ABR)统计[1],已建成的150m以上的高层建筑中,混合、组合结构约占22.3%;200m以上的高层建筑,混合、组合结构约占43.8%;300m以上的高层建筑,混合、组合结构约占66.7%。近年来混合结构发展更为迅速,2014年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258幢建筑高度250m以上超高层建筑的结构材料进行了统计[5],其中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占98.4%。国内500m以上高度的在建或已建的超高层建筑结构全部采用钢-混凝土混合结构体系(表1)。

尽管如此,目前建成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尚未经受实际地震的考验,结构阻尼比取值、整体结构的协调工作性能以及高性能结构材料的应用等仍需进行更深入和系统的研究[1]。

2.1.2结构体系多样化及结构效率提升

常用的超高层建筑结构抗侧力体系如图3所示。每种结构体系都有其受力特点、合理的适用高度以及适用的建筑功能。工程实践表明,框架-核心筒(伸臂加强层)一般适用于建筑高度150~300m的超高层建筑,巨型结构以及斜交网格筒等适用于300m及以上高度的超高层建筑。除了单位面积材料用量这一直接指标外,顶点位移、弯曲变形占结构顶点位移的比例以及可使用楼面面积的效率等也是评价抗侧力体系效率高低的重要指标。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ECADI)对近80栋建筑高度在250m以上的混合结构的分析和统计表明[6],结构竖向构件(外框柱+核心筒剪力墙)的截面总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10%。

我国超高层建筑大多采用以框架-核心筒结构为主的双重抗侧力体系,也有悬挂结构这样的单重抗侧力体系(图4(a))。以常用的框架-核心筒为例,无论外框架、核心筒还是斜撑、伸臂加强层等均有多种不同的组合和变化,体现出结构设计的多样性。

外框架是形成建筑外轮廓的主要结构,同时承担在侧向荷载作用下的较大倾覆力矩和部分剪力。外框柱常常随着建筑体型变化而变化。外框柱通常采用斜柱、搭接柱或转换柱的形式适应建筑体型锥形化、退台等的内收,以满足建筑功能综合化带来的不同建筑功能下的不同进深需求。在扭转建筑体型中,外框柱沿高度每层旋转若干角度。

追求抗侧力体系的高效率必然导致超高层建筑结构周边化布置。除了常规的稀柱框架外,外框架也有采用密柱深梁的框筒结构(柱网间距小于4.5m)以及巨型框架结构(外框柱数量不大于8个)。1)密柱框筒结构由美国SOM的Fazlur Khan在20世纪60年代率先提出。框筒结构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和冷落,近年来有复古回归的迹象。深圳证券大厦、北京国贸三期等均采用密柱框筒结构。在塔楼低区,密柱需要通过转换加大开间以满足建筑功能。深圳华润总部密柱和裙梁采用偏心布置以突出建筑竖向线条效果(图4(b))。2)巨型框架由巨柱和环带桁架组成,外框巨柱通过伸臂桁架与核心筒连接,强化整体弯曲效应。外框巨柱截面面积通常超过10m2,通过最大程度集聚楼面竖向荷载,以平衡水平荷载作用下倾覆力矩引起的拉力。因此巨柱轴压比相对较低,水平荷载作用下极少出现拉力,抗剪刚度小,其截面刚度需求高于承载力需求。环带桁架作为巨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转换次框架的功能。南京江北绿地中心将拱结构代替传统的环带桁架,进一步提高环带桁架的结构转换效率(图4(c))。

外框柱通常采用SRC柱、CFT柱以及CFRT柱(矩形钢管混凝土柱)等截面形式(图5)。其中SRC柱中钢骨大多采用实腹式型钢,含钢率4%~6%,而早期建设的金茂大厦以及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等巨柱采用分离式型钢。武汉中心圆钢管柱(CFT柱)直径达到3m,对梁柱节点进行了专门研究。广州东塔和沈阳宝能金融城采用矩形钢管混凝土柱(CFRT柱),截面面积达20m2;天津高银117大厦的多腔钢管混凝土柱截面面积达到45m2,对其承载力、柱脚节点构造、抗火性能、焊缝构造等均进行了专项研究。

核心筒结构贯穿建筑物全高,容纳了主要垂直交通和机电设备管道,并承担了大部分的竖向和水平荷载,通常作为超高层建筑的第一道抗震防线。随着建筑高区电梯数量和机电设备用房的逐步减少,核心筒面积也逐渐收缩。

核心筒的布置除了传统布置在平面正中基本对称外,也有采用端部分离式筒体以及多个角筒组合而成(图6(a)),或者采用核心筒偏心布置的形式(图6(b))[7]。

核心筒结构除了少量全钢结构采用框架支撑筒外,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核心筒剪力墙通过双翼墙、斜墙以及减少墙肢数量或墙肢长度、核心筒开洞等方式相应收进,以适应高区核心筒面积不断缩小的需求。为了满足墙肢轴压比、减薄墙厚等要求以及提高抗剪承载力,在超高层建筑低区采用钢板组合剪力墙、钢管剪力墙或型钢混凝土剪力墙等。核心筒结构也有采用钢板剪力墙,如天津津塔[8](图6(c))利用钢板屈曲后强度产生的张力场效应来抵抗水平荷载。为了提高施工速度,外包钢板剪力墙也在珠海十字门等工程中尝试应用。为了减轻塔楼结构自重,核心筒结构也有沿建筑高度采用混合结构体系,如上海环球金融中心(IFC)和广州西塔等工程在中低区核心筒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高区核心筒则采用钢-框架斜撑结构。

外框支撑主要以轴向受力抵抗水平荷载,充分发挥截面材料的效率。其布置形式也有多种变化,通常采用跨越若干楼层的巨型斜撑,既有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单斜杆巨型斜撑,也有香港中国银行和北京中信大厦的交叉斜撑。天津高银117巨型斜撑与竖向承重结构分离的形式[9],一方面可使巨型斜撑仅承担轴向力,以最大效率抵抗水平荷载,另一方面也可弱化斜撑的建筑立面效果。集承重体系与抗侧力体系于一体的斜交网格筒结构也在超高层建筑工程中有所应用(图7(a))。

除了传统的框架中心支撑,也在尝试应用高腰桁架筒(图7(b))或米歇尔桁架筒(图7(c)),进一步提升了支撑结构的效率。但结构材料的高效与对建筑立面效果的影响以及节点构造复杂程度需要进一步平衡。偏心支撑不仅能通过耗能梁段提高抗震延性,又便于核心筒建筑门洞开设,在钢结构核心筒体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伸臂桁架充分利用外框柱的轴向刚度,极大提高了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整体抗倾覆能力,在250m以上高度的超高层建筑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伸臂桁架加强层的设置有效提高了塔楼结构的抗侧刚度,同时也引起了结构刚度的突变,而且对建筑空间以及施工周期都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伸臂桁架加强层也是一把“双刃剑”。目前设计界有“效率优先”和“均匀刚度”两种观点,前者更注重伸臂桁架优化布置,如楼层位置、数量以及桁架的形式,后者更注重抗震延性,避免结构刚度突变。现行规范建议的伸臂桁架最优布置与建筑高度的关系是基于结构体型和刚度沿高度均匀变化且伸臂桁架刚度无限刚的假设。实际工程建筑体型和竖向刚度变化很多,因此应通过如顶点位移与基本周期(包含风荷载作用下对结构舒适度的控制)、层间位移角、核心筒承担倾覆力矩的比例及拉力等控制目标,对加强层的设置位置进行有效性(或称敏感性)分析,并结合建筑功能需求从而选择伸臂加强层的最优位置[10]。

环带桁架作为虚拟伸臂,可通过楼板的变形协调核心筒带动外框架承担更多的倾覆力矩。相对伸臂桁架来说,环带桁架抗侧效率次之,却也克服了上述伸臂桁架加强层存在的问题,在超高层建筑中也有较多应用。核心筒与外框架之间的楼板面内剪切刚度的加强和准确模拟是提高环带桁架抗侧刚度的关键所在。

连体结构不仅给予了建筑师在立面和平面上充分的创造空间,同时也在防火和疏散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11-12],使得超高层建筑塔楼可以同时朝竖向和水平两个方向延伸。连体结构中的各组成塔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传统结构设计中高宽比限制、平面和立面规则性限制等问题,使超高层建筑呈现更多的可变性。连体结构在提高多塔结构抗侧刚度的同时,也带来结构刚度突变、结构扭转效应、施工模拟、风环境以及抗震性能等新的技术问题,需要对具体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分析与研究。

2.2结构抗风与风振控制

当建筑高度超过300m,建筑体型复杂以及建筑高宽比大于6时,风荷载往往成为超高层建筑结构控制水平荷载。横风向荷载不容忽视,建筑顶部舒适度不易满足,风洞试验、风荷载动力响应优化以及附加阻尼装置成为结构抗风设计的主要手段。

建筑高度大于200m、高宽比较大、建筑体型复杂或地形和环境复杂时宜进行风洞试验或数值风洞模拟确定风荷载(图9)。数值风洞模拟结果受到数值模型本身和数值迭代算法等诸多因素影响,分析结果离散性较大,一般用于建筑方案设计阶段,用来探讨建筑体型变化对结构抗风性能的影响及优化建筑体型。常用的风洞试验方法有测压模型试验、测力天平试验、气弹模型试验和高雷诺数试验等。

测压模型试验通过测压计测得作用于模型上风压力分布,一般用于确定主体结构上的风荷载和围护结构上的风荷载。测力天平试验通过测力仪测得作用于模型底部的整体弯矩,进而估算建筑物的风荷载和响应,不能用于局部结构和围护结构设计。

如高度超过500m的超高层建筑或高宽比大于10的重要结构,宜通过气弹模型试验评估风致动力响应和风荷载。对表面为连续曲面不带尖角的建筑,如上海中心、迪拜哈利法塔等,其绕流状态随雷诺数有较大的变化,需通过高雷诺数试验,验证小比例边界层风洞模型试验的结果是否可以用于实际结构的设计。

风洞试验中的地面粗糙度应结合实际周边地形和建筑物分布来设置。金茂大厦在90年代初设计时考虑了将来陆家嘴区域规划中周边上海IFC等拟建高层建筑的影响,与自身单栋塔楼相比其横风向响应增大33%。

超高层建筑承受的风荷载效应较大,对抗风设计而言,减小风荷载比增大结构刚度和强度更加有效。因此超高层建筑抗风设计首先考虑减小风荷载,在建筑方案前期工程师就参与配合,与建筑师一起通过优化建筑形体和结构动力特性来减小风荷载,其对提高超高层建筑结构安全、经济性以及大楼使用品质大有益处。此外,由于横风向响应比顺风向响应对风向角更为敏感,因此超高层建筑的朝向优化往往更有实际效益。大量工程实例表明,超高层建筑的风向角折减效应能达到15%~25%。超高层建筑体型优化主要有以下几类:

2.2.2风荷载动力响应优化

(1)建筑平面外形优化

某超高层建筑在不改变整体建筑形态的前提下,风工程顾问通过风洞试验尝试了不同的塔楼平面角部处理方式,以找出降低横风向涡激幅度的方案。图10所列的角部凹口或切角的宽度达到平面宽度的10%~15%。与原设计方案相比,通过建筑平面角部优化,设计风荷载可降低25%左右。

(2)建筑立面外形优化

通过沿大楼高度改变塔楼宽度与形状等,造成漩涡脱落特性随高度变化,从而降低横风向涡激的相关性,破坏其共振条件。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类(图11):1)建筑宽度沿高度收缩;2)建筑立面扭转;3)建筑外形呈阶梯状退台;4)大体量的建筑物立面开洞。

日本学者对大量超高层建筑结构阻尼比实测值结果表明[13],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结构的阻尼比在0.5%~1%之间,且随着结构高度的增加阻尼比逐步下降。在结构抗风设计中,由于结构固有阻尼比较难精确估计,因此一般采用较低阻尼比且相对保守地计算结构风荷载以及舒适度。实际工程通常通过加大结构抗侧刚度来满足舒适度要求,但往往结构造价不经济;另一途径就是设置减振装置,如调谐质量阻尼器AMD,TMD,调谐液体阻尼器TLD和黏滞阻尼器或黏弹阻尼器(如VCD等)等。

调谐阻尼器对减小塔楼顶部风致振动有显著效果,已应用于如台北101大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大厦等超高层建筑中(图12)。调谐阻尼器与主体结构质量比在0.5%~2.0%,与主体结构形成谐振即频率比接近1.0时,减振效果最佳。超高层建筑中调谐阻尼器通常仅用于减小风振加速度,提高风荷载下建筑物的舒适度,将阻尼器作为可能增加的安全储备,而不作为减小结构设计风荷载的手段。

半主动的质量阻尼器AMD,可以较小的附加质量并在较小的风速下发挥减振作用。由于AMD需要额外的电源,在极端风荷载下,额外电源的可靠性就必须更为重视。

上海IFC在塔楼394m的高度伸臂桁架加强层(94层)布置了两台阻尼器(图12(a)),总重约270t/台,尺寸(长×宽×高)为910cm×910cm×414cm。设置AMD后,在10年一遇风荷载下,塔楼顶部风致加速度由11.4gal减少到6.2gal[14]。

上海材料研究所和加拿大RWDI风工程顾问合作,将电涡流阻尼技术引入到传统的摆式TMD中,设计了一个电涡流阻尼器(EC-TMD)以减少上部楼层的风致加速度(图12(b))。上海中心大厦的EC-TMD位于塔楼125层,质量块重1000t,广义质量比约0.96%,吊索长度20.6m,频率比约99.3%。设置TMD后,塔楼顶部10年一遇风荷载下的风致加速度从8gal减少到4.3gal。

利用塔楼顶部的消防水箱作为TLD不会给主体结构带来附加质量,同时节省造价。TLD的水箱质量一般为主体结构的0.5%~3.0%。苏州国金中心(图12(c))TLD水箱位于塔楼93层,内部尺寸(长×宽×高)为19m×16.3m×4.2m,静水深约为1.92m,可以提供约600t的水。风洞试验结果表明,安装TLD后塔楼顶部10年一遇风荷载风致加速度可从17gal减少到12gal。

2.3结构抗震与消能减震

动力弹塑性分析技术的发展,使基于性能的超高层建筑抗震设计成为可能并日趋成熟。模拟振动台试验仍是研究超高层建筑抗震设计的重要手段之一。消能减震装置(阻尼器)使得超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已从单纯的“抵抗”向“消减”转变。

2.3.1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

2010年出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正式提出性能化抗震设计的理念。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是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一个新的重要发展,使抗震设计从宏观定性的目标向具体量化的多重目标转变。超高层建筑设计因其独特的重要性和敏感性,是抗震性能化设计思想和设计应用的最初落脚点,并在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具体应用上起到引领性作用。

抗震性能化设计不再只是关注小震水准的设计要求,同时也对其他不同重现期地震作用下的结构行为与性能要求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更明确地强调建筑结构在大震作用下的结构弹塑性变形发展、预期结构性能与倒塌防止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基于静力或动力的弹塑性分析要求。动力弹塑性时程分析作为抗震性能化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手段,关键的几个问题是分析模型建立、地震波的选择、时域积分算法和计算结果的合理评价。

目前我国建筑结构性能化抗震设计没有考虑结构延性对结构承载力以及构造要求的影响。因此也有学者[15]建议调整并明确结构抗震设计三水准性能化目标的具体要求为:计算结构弹性变形,保证“小震不坏”;考虑不同结构延性确定地震作用(承载力要求),验算结构承载力,并根据结构延性要求确定结构构造要求,以保证“中震可修”;验算结构弹塑性变形,保证“大震不倒”。

近20年来国内相关科研院所进行了数百栋实际工程的模拟振动台试验研究(图13)。CABR根据28幢不同地震烈度、建筑高度及结构体系的超高层建筑振动台模拟结果分析[16],得出以下结论:在不考虑非结构构件破坏前提下,模型阻尼比随地震作用增强基本呈线性增大,实测模型阻尼比均值分别为小震2.66%,中震3.09%,大震3.58%;模型刚度随地震作用增强发生退化,根据刚度退化反算连梁刚度折减系数均值分别为小震0.39,大震0.19;水平加速度沿建筑高度放大效应比较明显,尤其在塔楼0.8H(H为结构高度)以上部位的不规则结构布置处。CABR首次对设置了屈曲约束支撑和黏滞阻尼器等减震措施的昆明春之眼主楼进行了1:35的缩尺模型振动台试验[17];同济大学应用多功能振动台阵对重庆来福士广场四塔楼高位减(隔)震连体结构进行了1:25模型振动台试验[18]。

近年来随着减震技术的发展,在超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采用消能减震技术成为一种新的抗震设计思路。地震作用下,通过在结构中设置减震装置(阻尼器)来消耗能量,减少主体结构承担的地震作用,有效地保护主体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

超高层建筑消能减震常用的阻尼器主要有位移型阻尼器、速度型阻尼器以及混合型阻尼器(Viscous CompoundDamper,VCD)三种。位移型阻尼器主要是金属阻尼器,包括防屈曲支撑(BRB)、防屈曲钢板墙、剪切型软钢阻尼器和耗能连梁等,主要用于结构减震。速度型阻尼器主要为黏滞阻尼器,不提供结构刚度;但在变形很小的情况下,黏滞阻尼器就开始耗能,减小结构动力响应,因此可以用于抗风、抗震和提高塔楼顶部舒适度。减震阻尼器布置在相对位移或相对速度较大的楼层,同时采用套索或悬挑桁架等措施增加阻尼器两端的相对变形或相对速度,以提高阻尼器的减震效率。针对不同的地震水准要求,可混合应用不同类型的减震装置。

人民日报社报刊综合楼(图14(a))采用了890根屈曲约束支撑,最大屈服承载力为6650kN。大震作用下结构的基底剪力约为小震的3.5倍,主体结构仅为中等破坏,且主要集中在屈曲约束支撑和框架梁上。

昆明春之眼主楼(图14(b))建筑高度407m,塔楼综合应用了悬臂式黏滞阻尼器、屈曲约束支撑以及巨柱间跨层布置的黏滞阻尼器等多种混合减震装置,有效降低地震作用,在罕遇地震下最大变形可减少25%。

上海世茂国际广场在塔楼和裙房之间的防震缝内设置黏滞阻尼器[19],减少裙房结构的扭转变形并降低地震作用,也是消能减震技术在相邻建筑中首次应用,为消能减震技术的应用开拓了更广泛的空间。

随着计算分析手段的不断丰富,结构工程师对超高层建筑结构的受力特点有了更深的认识。结构分析技术从早期的定性、简化计算朝定量、精细以及直接分析法方向发展。

2.4.1分析软件与计算假定

超高层结构分析软件选取需根据结构类型、结构特点、软件功能、前处理和后处理的便利性综合确定。弹性计算分析软件广泛采用国产商业化软件如SATWE,PMSAP,YJK以及国际通用程序如ETABS,MIDAS,SAP2000等。弹塑性分析软件主要有国内自主开发的EPDA,SAUSAGE以及PERFORM-3D,ABQUS,LSDYNA等大型非线性分析程序。超高层建筑结构分析通常采用两种不同软件完成,并相互校核。

(2)分析假定与参数选取

超高层结构构件截面尺寸较大,截面形状复杂,约束条件多种,且往往采用组合截面,结构分析对结构构件的模拟需依据假定合理和简化计算的原则,充分考虑巨型构件的“尺寸效应”,如刚域对结构刚度的作用、约束条件、偏心力矩以及构件承载力的验算。

巨柱具有截面尺寸大、不对称、单边收进、多构件相连且相连构件不汇交截面形心等特点。巨柱可根据其截面类型、约束条件、计算量的大小分别采用杆单元、壳单元或实体单元模拟。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墙肢通常采用壳单元并根据墙肢尺寸大小进行适当的剖分。核心筒墙肢长度收分时,在轴向力作用下墙肢的内力突变以及对周边结构的内力重分配以及附加变形等需要充分考虑。

连梁根据跨高比大小可采用梁单元或壳单元,抗震分析时考虑刚度折减。当连梁高度较高,采用梁单元无法反映连梁对墙肢的实际弯曲约束时,一般采用壳单元模拟。

楼板分别选用膜单元、壳单元和刚性隔板假设等,以满足楼板对结构构件刚度影响、横膈作用以及以轴向受力为主的结构构件的承载力验算等不同需求。

其他结构整体分析采用的计算参数如阻尼比(包括抗震和抗风)、周期折减系数、嵌固层的假设等根据结构高度、结构体系、建筑功能以及地下室约束程度等分别确定。

2.4.2结构整体控制指标

近年来我国超高层建筑结构高度增加及体型复杂,计算分析手段先进和丰富,以及对结构设计认识不断,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结构控制指标再思考和进一步研究[20]。

近80幢高度超过250m的超高层建筑的结构分析统计表明[6],其平均质量分布在13~21kN/m2之间,且建筑高度越高,平均质量越大。对于4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平均质量分布在17~21kN/m2之间。此外,超高层建筑平均质量大小与塔楼高宽比、塔冠虚高比例、结构体系以及水平荷载等综合因素有关。

CABR[21]以我国414栋已建或已通过超限审查的高层建筑为数据源,统计分析了我国高层建筑自振周期的分布规律,在满足我国设计规范对结构整体稳定性、位移限值以及最小剪重比等要求基础上,结构自振周期的合理分布范围为:当结构高度H≥250m时,基本周期T1在0.3H~0.4H之间;当150m≤H<250m时,T1在0.25H~0.40H之间。这为宏观上把握我国超高层建筑结构刚度和质量提供了参考数据。

层间位移角限值是反映结构刚度和稳定性的综合性指标。当建筑高度较高、高宽比较大以及水平荷载较大时,层间位移角往往成为结构控制指标。对建筑高度高于150m的超高层建筑,我国按结构构件采用弹性刚度,考虑无害位移(整体弯曲变形)影响的总层间位移角进行简化控制。但此方法有较大的局限性且偏于严格。如何考虑超高层建筑结构中非结构构件对抗侧刚度的贡献,可否采用基于区格的广义剪切变形算法,复杂建筑形体中在结构自重荷载作用下产生的水平变形与水平荷载引起的变形是否叠加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讨论和深入研究。

超高层建筑结构基本周期较长,场地特征周期Tg较小时,剪重比(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中地震剪力系数)往往难以满足规范相关要求。工程设计领域对剪重比限值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普遍认为“超高层建筑剪重比不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增大楼层设计剪力的方法以代替结构刚度调整,或采用合理的计算参数或计算方法,如足够多的振型数,避免采用Ritz法等,并建议在确定剪重比限值时综合考虑场地土、结构高度等因素的影响”。

另外,建筑体型复杂或沿高度质量分布不均匀时的刚重比计算方法,框架-核心筒结构中核心筒承担倾覆力矩超过60%时核心筒剪力墙墙肢的轴压比限值,巨型框架承担的外框地震剪力调整等超出了目前现行规范或标准的计算和分析假设或已有的试验研究基础,需要根据实际结构的具体情况做专门分析和研究。

2.4.3施工模拟分析

对超高层建筑来说,一次性加载条件夸大了在结构上部和顶部由于内外竖向构件的竖向变形差异,引起连接竖向构件的刚接水平构件(例如刚接梁、伸臂桁架刚接弦杆、腹杆等)产生较大的附加内力,导致内力结果失真。采用刚度逐步成形的施工模拟分析方法可以解决上述问题。此外刚性连体结构、大跨转换结构、悬挂结构等计算分析也要考虑施工模拟。

超高层建筑中的伸臂桁架斜杆、巨型斜撑以及受力较大的关键构件通常延迟安装,从而有意识地控制这些构件的内力分布。施工模拟分析可以准确模拟结构刚度形成与荷载施加过程中构件受力与变形的真实情况,从而为构件设计与施工变形控制提供可靠依据。

如:1)CCTV新台址主楼采用钢支撑筒结构,共有10多根关键构件(包括框架柱和支撑)在施工过程中延迟安装,且安装顺序及时机预先确定(图15)。关键构件的延迟安装主动控制了竖向荷载下结构力的流向,使得筒体的角柱截面更加合理,避免吸收更多的地震作用[22]。2)天津高银117大厦(高度597m)外框采用巨型支撑筒,斜撑与次框架承重结构分离布置。巨型斜撑延迟于主体结构安装,可显著减小由于巨柱压缩变形对巨型支撑的附加轴力(图16)。

施工模拟分析时考虑混凝土构件在长期荷载作用下收缩徐变的影响,可提供更准确的竖向构件压缩变形及差异的结果。构件竖向压缩变形也可为楼面标高补偿以及确定构件下料长度预调值提供可靠依据。

在软土地基上建造的强连接连体结构,当各塔楼之间存在差异沉降,连体部分就会产生较大的附加内力;框架-核心筒结构基础通常出现“锅底沉降”,也会加剧连接核心筒和外框架的伸臂桁架的附加内力。当嵌岩桩桩长较长,且基底岩面起伏加大时,长短桩桩身压缩差异导致上部结构产生较大的附加内力。基础不均匀沉降与结构施工过程和加载历程有关,因此应考虑施工过程的影响,通过施工模拟来详细分析结构的附加内力。

2.4.4结构专项分析

除了上述结构整体分析外,对于超高层建筑结构关键构件失效引起的防连续倒塌分析,大跨楼盖或连廊竖向振动分析,复杂节点的有限元分析,作为抗侧力体系中起变形协调的楼板应力分析、钢结构抗火分析、复杂截面和受力状态下构件承载力验算等专项分析技术日益成熟,为超高层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鲁棒性以及舒适性提供了可靠支撑。

超高层建筑高度更高、建筑体型更加复杂、结构效率更高的发展趋势给结构设计带来了挑战,设计院和科研院校相互结合,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工作,主要在结构新材料、新型构件及节点方面,研究手段主要是试验研究和计算分析。

2.5.1高性能结构材料

目前C60以上高强混凝土已广泛应用于超高层建筑结构,国内最高混凝土强度等级已达C100。天津高银117大厦将C60高强混凝土成功泵送至621m的高度;轻质混凝土楼板的采用,进一步减轻了超高层建筑结构自重;自密实混凝土解决了超高层建筑结构构件截面钢筋布置密集、混凝土振捣困难的施工难题。高性能混凝土材料既可以减轻结构自重,又可以提高混凝土耐久性以及施工可行性。

屈服强度Q390,Q420以及Q460高强度钢材也已成功应用于如CCTV新台址主楼等工程实践;屈服强度波动范围小、可焊性及抗震性能更好的GJ系列钢材已普遍用于超高层建筑结构;Q600钢、耐候钢、耐火钢以及施焊时不需预热的超厚钢板等新型高性能钢也在研制和开发。

此外,低屈服点钢材(钢材屈服强度100~160N/mm2)具有高延伸率、屈服强度稳定等特点,已普遍在BRB支撑、防屈曲钢板剪力墙等应用,成为结构抗震的保险丝,保护主体结构在中、大震下免于破坏。

正火状态交货的可焊铸钢以及锻钢等在伸臂桁架与核心筒连接等节点中已有所应用,也为超高层建筑结构中大承载力、多杆件汇交的复杂节点构造设计提供了新的选择。

2.5.2新型节点及构件试验研究

除振动台模拟试验和风洞试验外,众多超高层建筑工程进行了大比例构件和节点试验研究,以验证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为结构设计提供参考。

CABR结合振动台试验及模型静力试验相关计算分析工作,完成了关于转换层、加强层、体型收进、带悬挑结构、连体结构等复杂高层建筑结构的研究应用,为我国复杂高层建筑设计提供了依据。针对混合结构和组合构件应用广泛的特点,开展了分离式型钢混凝土组合柱、钢板混凝土组合剪力墙、带钢斜撑混凝土组合剪力墙、内藏钢桁架混凝土组合剪力墙等多种形式的研究工作[23]。

ECADI和国内科研院所及高校合作,对超高层建筑工程中关键节点或新型结构进行了大量缩尺模型力学试验(图18),如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巨型斜撑与巨柱连接节点、武汉中心伸臂桁架与核心筒的连接节点、CCTV大楼高含钢率SRC柱受力和变形性能以及蝶形节点受力性能、天津津塔考虑屈曲后效应钢板剪力墙的抗震试验、天津高银117大厦巨型BRB支撑受力与变形试验、巨型钢管混凝土组合柱防火性能试验、天津周大福蝶形铸钢节点试验等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国内其他设计及科研单位针对CFT巨柱钢和混凝土共同工作机理、钢管混凝土剪力墙、外包钢板剪力墙受力性能以及自复位结构等也进行了专项试验和研究。上述结构试验和专项技术研究成果对超高层建筑结构关键技术的应用或改进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确保结构安全、合理,有力地提升了工程项目的设计品质,另一方面也填补了国内设计规范或标准的部分空白并在其他工程实践中推广应用。

另外,上海中心大厦、天津周大福大厦等设置结构性态监测系统,在施工过程和使用阶段的监测结果(如结构阻尼比、周期等动力特性、基础沉降、塔楼加速度、变形以及关键构件的应变等)用以验证结构设计的合理性,或改进结构的设计方法。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高层建筑结构领域的发展成绩是巨大的,笔者郁于自己有限的经历,难免挂一漏万,但足以令人自豪。尤其值得欣慰的是在此领域中一大批不同年龄层次的技术骨干已经成长起来,他们基础扎实、勇于创新,可以相信他们一定能把中国的高层建筑结构推向新的高峰,使我国真正成为这个领域的强国。笔者认为我国超高层建筑结构在几个方面的发展仍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

(1)千米级大楼、大高宽比(大于1:10)、倾斜体型、扭转体型、核心筒偏置等复杂形体的超高层建筑以及由超高层建筑群组成的“空中城市”将给结构设计和施工提出更大的挑战。

(2)调谐质量阻尼器和黏滞(黏弹)阻尼器将在更多的超高层建筑中应用,其提供的附加阻尼弥补了现行规范可能高估超高层建筑结构固有阻尼而存在的风险。超高层建筑抗风体型优化将由单一减少风荷载措施向综合措施方向发展,如建筑体型风致响应优化+MIA(振型干预方法)[24]。风致振动控制将由单一的TMD制振向联合制振方向发展。

(3)建议进一步开展超高层混合结构体系在高地震烈度区的抗震性能研究。在高地震烈度区优先采用全钢结构或在混合结构中设置消能减震装置。超高层建筑中采用层间隔震+减震技术给抗震设计提供了新的选择。包含自复位结构、摇摆结构以及可更换构件等可恢复功能的结构体系,可以实现既定的地震可恢复功能,具有广阔的工程应用前景[25]。在中、低地震烈度区,建议考虑超过现行规范规定的超大震地震作用。

(4)建议对超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控制指标如长周期地震作用、结构层间位移角、刚重比、剪重比、外框承担剪力比、核心筒轴压比等作进一步研究,以保证结构安全的同时,降低结构材料用量。

(5)钢-混凝土组合巨柱、超长大承载力的斜撑、超厚的基础筏板及混凝土剪力墙等巨型结构构件的设计方法、节点构造以及施工可建性等已超越了现行规范或标准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分析、试验研究、结构性态监测和工程实践来验证及完善。

(6)建议加快高性能混凝土(C70及以上混凝土)、轻质混凝土以及高性能钢材(Q500以上)在超高层建筑结构中的可行性研究[26]。

(7)“千米级摩天大楼”[27]、“英里塔”计划、“4D”超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木结构、UHPC(Ultra HighPerformance Concrete)及再生混凝土以及模块化超高层建筑等新理念和新技术,为我国超高层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来源:前瞻 经济学人, 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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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火灾风险如下:

1、顾客及员工违规吸烟,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小孩使用打火机、火柴等玩火。

2、违规使用明火、点蜡、焚香;违规燃放烟花等。

3、餐饮场所厨房使用明火不慎、油锅过热起火;临时增设灶台使用明火;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

4、用餐区域、开放式食品加工区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

5、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1、综合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电气线路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造成漏电、短路、超负荷等问题。

2、电气线路选型不当、连接不可靠;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触处松动。

3、综合体内游戏机、游艺设备、冷柜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及其电气线路安装敷设不符合要求,外部电源线采用移动式插座连接;用电设备停、送电不规范,线路实际荷载超过额定荷载;应急电源运行异常或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超期使用、容量不足。

4、选用或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充电器、用电设备等电器产品;违规使用挂烫机、电熨斗、除湿器、烘干器、电加热茶壶、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5、除冰箱、冷柜等必须持续通电的设备,其他用电设备未在营业结束闭店时采取断电措施。

6、仓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灯具,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照明灯具未按要求安装防护罩。

7、节日期间临时加装的亮化灯具、LED显示屏、灯箱、用电设备超出线路荷载;大型用电设备及其电缆线路未定期检测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未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8、综合体弱电井、强电井内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店铺配电箱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配电箱线路出现温度过高现象,配电箱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9、电动自行车违规在综合体内停放、充电,员工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带至营业区、办公区、休息区充电。

10、综合体内、外墙广告牌、灯箱破损或密封不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因漏风渗水问题引发电气故障。外墙、室内场所霓虹灯、装饰灯及其电气线路、控制器、变压器直接敷设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未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1、各类场所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2、节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为营造气氛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如易燃可燃物挂件、塑料仿真树木、玻璃钢模型道具、海洋球、氢气球等各类装饰造型等。

3、临时演出、展览等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综合体建筑内外及屋面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

4、超市、商铺临时仓库大量易燃可燃货物随意堆放,违规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5、综合体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外保温材料防护层脱落、破损、开裂,外保温系统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失效。

6、建筑垃圾、可燃杂物未及时清理,随意堆放在屋顶、楼梯间、疏散走道、地下室、设备用房、电缆井、管道井等区域。

二、火灾状态下人员安全疏散风险

1、冰雪场、宴会厅、电影院、KTV、儿童游乐等场所经常停留人数超过疏散人数,展销、演出等活动参加人数超过疏散人数。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增设夹层、隔间作为人员休息区域。

2、与住宅违规合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与综合体连通的宾馆、酒店、商住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等共用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违规堵塞、占用、封闭,各单位之间未建立火灾联动应急疏散机制,影响人员疏散。

3、应急广播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疏散提示内容不清晰、不准确,不能向全区域播送;室内应急照明数量不足、亮度不够;疏散指示标识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遮挡。

4、违规在用于安全疏散的亚安全区内增设商业摊位、游乐设施、展览展示场所;违规将用于安全疏散的下沉式广场改变为商业用途;违规将下沉式广场的防风雨篷完全封闭;违规将步行街的端部封闭,或确需封闭时外墙上设置的可开启门窗被破坏,不能保证开启面积;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被占用,未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设置的门禁系统在火灾时无法正常开启,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发生火灾时顾客及员工难以及时选择安全的疏散路线逃生。

6、综合体内各经营主体营业时间不一致时,未采取确保各场所人员安全疏散的措施;综合体内电影院、儿童活动场所未落实确保场所独立疏散的措施,KTV、酒吧等夜间营业的公共娱乐场所未落实保证夜间安全疏散的措施。

7、前室及防烟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防烟阻火及正压送风功能受到影响,人员无法利用防烟楼梯间安全逃生。

8、综合体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总预案、分预案和专项预案,未明确各防火分区或楼层区域的志愿消防员、疏散引导员,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发生火灾时组织安全疏散混乱无序。

9、发生火灾后,防排烟设施不能及时有效启动,室内步行街、中庭、天井设置的排烟窗无法正常开启,防烟分区功能设施被破坏,导致起火区域有毒高温烟气快速蔓延。

10、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消防救援窗口无明显标识或外侧被广告牌和铁栅栏遮挡,内侧被货架货物等堵塞,影响灭火救援。

1、违规搭建库房、变电站、锅炉房、调压站等设备用房,或临时搭建车棚、广告牌、连廊等占用防火间距。

2、违规改变综合体内的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防烟分区处的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未保持完好有效。尤其是防火卷帘不能正常联动,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蔓延扩大。

3、综合体下沉式广场、商业步行街、中庭的防火分隔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店铺装修改造后拆除或用普通玻璃替代防火玻璃,或者用作保护防火玻璃的喷头被拆除、遮挡、破坏。

4、与综合体相连的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等其他功能建筑相互间的防火分隔措施失效。

5、综合体内管道井、电缆井、玻璃幕墙和防烟、排烟、供暖、通风、空调管道未做好横向、竖向防火封堵,变形缝、伸缩缝防火封堵不到位。

6、中庭内设置海洋球等游乐设施或店铺,发生火灾导致立体燃烧蔓延;室内步行街中间走道区域设置店铺;步行街两侧建筑商铺之间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非主力店面积超过300平方米。

7、综合体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火灾后不能早期预警、快速处置;擅自改变联动控制程序,导致部分设施无法联动启动。

8、未落实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或擅自改变设计要求。

1、售票处、休息厅、小卖部等处的爆米花机、制奶茶机等设备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2、放映机房未定期对放映设备、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检测;影厅幕布上方及周边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照明灯具与幕布安装距离过近,且长时间保持高温;影厅内墙面固定插座松动。

3、营业结束时未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切断非必要电源,清除火种。

4、窗帘、座椅、地毯、软包装、疏散门、吸声材料等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影厅内吸声结构使用可燃材料搭建框架基础。

5、电影院未保持2个以上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其中至少应按要求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夜间错时营业时,与其他场所共用的疏散楼梯不能保证疏散要求;擅自增设影厅和座位,影响疏散逃生。

6、售票厅醒目位置未设置楼层平面疏散示意图,每个影厅门口未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电影院未按要求设置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走道采用镜面反光材料。

7、放映机房与影厅防火分隔不到位;影院不能紧急播放火灾逃生提示画面或声音广播;影厅应急照明照度不足。

8、电影院员工组织疏散能力不足;放映机房无人值班巡查,值班巡查人员不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措施。

(二)KTV等歌舞娱乐游艺场所

1、包间内违规燃放冷烟花、使用蜡烛照明。

2、节日期间临时加装的串串灯、轮廓灯等电气线路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

3、营业结束时未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切断非必要电源,清除火种。

4、空气清新剂、杀虫剂、含酒精的消毒用品以及高度酒类等储存不当,与用电设备、加热器具等未保持安全距离。

5、休息厅、包厢内的沙发、软包等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6、夜间错时营业时,与其他功能区域共用的疏散楼梯不能保证疏散要求;与其他功能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7、位于袋形走道两端的房间疏散距离不符合要求。

8、门厅醒目位置未设置楼层平面疏散示意图,每个包厢门口未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疏散走道采用镜面反光材料;应急照明灯具数量和照度不足。

9、包房内未设置开机消防提示画面,不能紧急切换播放火灾逃生提示画面、广播。

10、员工组织疏散能力不足,不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措施。

1、儿童活动场所的游戏游艺设备、电气线路未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安全检测;违规采用延长线插座串接游戏游艺设备;照明线路敷设在儿童游乐设施软包防撞材料及其他易燃可燃材料上。

2、采用蓄电池驱动的游戏机、骑行(乘坐)玩具等娱乐设施,未定期对蓄电池进行安全检查或违规充电。

3、房间、走道、墙壁、座椅违规采用泡沫、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4、海洋球游乐园、儿童攀爬游乐设施电气线路敷设在塑料、树脂等软包可燃材料上;灯具与游乐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5、违规设置在综合体地下空间、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以及中庭、步行街等亚安全区域;设有儿童休息区的儿童活动场所,未安排人员看守。

6、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未按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7、高空多层结构儿童游乐设施遮挡火灾报警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1、投影仪、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2、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要求。

3、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数量、宽度不足,教学培训隔间占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4、教室隔间、隔断等装饰物遮挡、圈占消防设施。

5、教室隔间的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6、未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1、厨房排油烟罩、油烟道未定期清洗;厨房内未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燃气紧急切断装置。

2、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甲、乙类液体燃料;超过一定面积的地下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燃气;餐饮区违规使用木炭、卡式炉、酒精炉等明火加热食物。

3、厨房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不符合要求;燃气软管与灶具及供气管连接处未使用卡箍固定,非金属软管靠近明火或高温区域。

4、使用电加热设施设备烹饪食品的,电气线路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加热的大功率烹饪器具线路敷设不规范。

5、包厢大面积采用软包装修,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厨房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6、餐厅桌椅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擅自增改包厢占用疏散通道;餐饮场所后场区域被占用影响疏散。

7、厨房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不到位;炉灶、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未采取隔热或散热等防火措施。

8、营业结束后厨房未落实关火、关电、关气等措施;厨房员工不会操作使用灭火器、灭火毯、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不会紧急切断电源、气源。

1、熟食加工区违规使用明火;熟食加工区使用的电加热大功率烹饪器具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过线路负荷。

2、仓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具未按要求安装防护罩且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冷库、冷藏柜未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3、仓库可燃货物大量堆放,不符合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求;冷库、仓库与其他功能区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擅自将其他区域改为仓库、冷库。

4、电瓶叉车未定期检测维护,在仓库内违规设置充电部位。

5、商品、货柜、摊位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摊位、商品的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

6、在楼板、防火墙开设孔洞、门窗,破坏原有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未划分或被货架、装修隔断破坏。

1、商管部与物业部、工程部未共同审核把关,造成商铺装修时防火分区、消防设施被破坏,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铺施工装修时,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采取现场监护措施。

2、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临时周转仓库违规采用卤钨灯等高温灯具照明,未按要求安装防护罩。

3、临时加装的亮化灯具、LED屏幕、灯箱以及舞台配套的用电设备超出线路荷载。

4、临时周转仓库可燃货物大量堆放,不符合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求。

5、摊位、商品摆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在楼板、防火墙开设孔洞、门窗,破坏原有防火分区。

7、商品、货柜、摊位的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1、违规设置密室逃生类游戏游艺场所。

2、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

3、大量使用塑料、泡沫类制作的游戏道具,违规采用泡沫、海绵、塑料、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4、擅自改变安全出口数量、疏散走道宽度及疏散距离;与其他功能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5、内部设置的道具、装修装饰、隔断等物品遮挡排烟口、火灾报警探测器、洒水喷头等消防设施。

6、场所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措施,组织疏散能力不足。

1、制冷机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使用用电设备。

2、电气线路、制冷设备未定期检测。

3、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未穿阻燃管。

4、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采用液氨作制冷剂。

5、活动场所经常停留人数超过疏散人数要求。

6、与其他功能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1、违规使用明火照明、采暖或带入火种。

2、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且未与储存货物保持安全距离,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产生火花等部位未安装防护罩;违规使用电暖器、电加热设备。

3、擅自改变仓储场所的使用性质或提高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物品未分类、分垛、分间、分库储存,不符合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求。

5、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违规在仓储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规搭建阁楼、分隔小间等。

6、与其他场所之间的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7、货柜、储存的物品遮挡消防设施。

8、随意将其他场所分隔用做临时仓储使用,未按要求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1、用电超过设计负荷,电气设备与周围可燃物距离过近,临时敷设在通道上的电气线路未采取防护措施。

2、汽车展厅内设置充电桩。

3、违规销售、展览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4、布展时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用于搭建和装修展台,确需使用可燃材料的,未进行阻燃处理。

5、展位、展台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6、展位、展台等遮挡、影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指示标识。

7、违规在中庭、步行街等亚安全区域布展。

8、展览区域与其他功能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1、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置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汽车库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3、擅自改变汽车库使用性质和增加停车位。

4、汽车出入口设置的电动卷帘,断电后不具备手动开启功能。

5、减少、锁闭和封堵汽车库防火分区内人员疏散出口。

6、消防设施设置位置和高度不合理,被拆除或撞损未修复。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作业人员不具有相应资格。

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未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未封堵作业周边孔洞、缝隙,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4、施工时破坏防火分隔、堵塞疏散通道,关停或遮挡消防设施;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5、施工区域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1、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2、制冷设备24小时通电,未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制冷设备。

3、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未穿阻燃管。

4、冷库、冷藏室内采用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保温隔热。

5、与其他功能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1、直流屏蓄电池电压、浮充电流不正常;配电柜开关触头存在变形、变色、热蚀等不正常现象;配电柜内温度过高,高温排热扇不能正常启动运行。

2、变压器存在异响,温控器指示不正常,超温时风机不能正常启动,电流、电压超出正常额定范围。

3、配电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无明显标识;消防联动模块放置在强电控制柜内。

4、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配电室内堆放可燃杂物;配电室内的应急照明照度不足。

5、配电室值班人员不掌握火灾状况下切断非消防设备供电、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供电的操作方法。

6、配电室内的气体灭火系统驱动装置电磁阀保险销处于止动状态,配电室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1、柴油发电机润滑油位、过滤器、燃油量、蓄电池电位、控制箱不正常。

2、机房内储油间总储存量大于1立方米,防火隔墙上开设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

3、储油间通气管未通向室外,未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下部未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措施。

4、发电机未定期维护保养,未落实每月至少启动一次要求。

5、未采用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装置未保持完好。

6、柴油发电机房堆放可燃杂物。

1、燃气锅炉房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不能联动控制锅炉房燃烧器上的燃气速断阀、供气管道的紧急切断阀和通风换气装置,未设置泄压设施。

2、燃油锅炉房储油间轻柴油总储存量大于1立方米,防火隔墙上开设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

3、未采用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装置未保持完好。

4、锅炉房设置在综合体内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下层或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出口的两侧。

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

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如下: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综合体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或者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是否齐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以及承诺公示制度是否建立。

3、特殊消防设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按照专家意见落实针对性技术防范和加强性消防管理措施。

4、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培训。

5、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明确各店铺、各业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奖惩管理办法。

6、综合体商管部、物业部、工程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联动管理机制;综合体商管部招商招租是否充分考虑综合体消防安全特殊要求,是否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准入机制。

7、与综合体连通的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等场所,相互之间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联合管理、火灾联动应急疏散等工作机制。

8、综合体消防行政审批文书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下达的消防监督执法文书是否齐全,整改落实记录是否齐全;综合体自身消防管理的各类检查、整改、奖惩记录是否齐全。

9、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电工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等证件;电焊、气焊等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核对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期限。

10、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核对资格证明文件,查看相关维保记录和检测报告。

1、询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知晓自身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掌握综合体主要火灾风险。现场抽查场所部位时核查其承诺履职情况。

2、询问商管部、物业部、工程部负责人消防安全联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询问商管部负责人消防安全准入机制落实情况。现场抽查场所部位时核查其承诺管理情况。

3、询问相关店铺、场所负责人是否掌握综合体商管部、物业部、工程部对其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是否受到过奖惩。

4、询问员工是否掌握本场所火灾风险、是否掌握“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知识。

5、抽查综合体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以及店铺场所布置平面图,核对是否落实特殊消防设计要求,后续运营管理时是否擅自改变设计要求,存在违规在下沉式广场、中庭、避难走道、汽车库、步行街等区域增设商业摊位、游乐设施、展览场所、主力店等问题。

6、抽查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是否如实登记隐患问题,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抽查以及综合体自查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记录是否“闭环”,有关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

7、抽查综合体与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连通区域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火灾相互蔓延、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风险。

8、实地检查时核对相关维保记录、检测报告。

1、用火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组织宣贯。

2、用火用油用气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组织宣贯。

3、检查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上墙公示;查看燃气用具及其管路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合格。

4、查看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的设计、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1、用餐区、开放式加工区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

2、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烧香、燃放冷烟花等行为。

3、停止营业后厨房是否落实关火、关电、关气等措施。

4、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

5、燃料油储罐是否独立设置并采取防火分隔、防止油品流散等措施。

1、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电气施工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组织宣贯。

2、检查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上墙公示。查看电器产品及其线路、防雷防静电设施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是否存在违规出具失实、虚假记录检测报告的问题。

3、查看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1、询问电工是否会根据相关仪器仪表显示情况分析判断电气故障;核对电气产品证书与产品是否一致,是否带病运行、超期使用。

2、使用漏电流模拟设备测试剩余电流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功能是否完好。

3、使用红外测温仪抽测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插座插排等是否存在温度异常现象。

4、弱电井、强电井内是否存在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问题,是否存在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问题。

5、配电箱接地措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

6、穿管保护的电气线路其线路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是否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电线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插座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7、明敷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是否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

8、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保护装置是否与所带用电负荷相匹配;应急电源是否运行异常或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是否超期使用、容量不足等。

9、是否违规使用电加热茶壶、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10、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在综合体内停放、充电,办公区、休息区、营业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等蓄电池充电问题。

11、综合体外墙广告牌、商铺门头使用灯箱安装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老化开裂、漏雨渗水问题,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室内场所霓虹灯、装饰灯及其电气线路、控制器、变压器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1、查看相关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核查有关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查看相关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核查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顶棚、墙面、地面等是否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2、是否违规设置易燃可燃的仿真植物、氢气球、造型挂件,可燃材料制作的模型上是否直接悬挂、布置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

3、分隔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达标,是否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

4、外墙外保温材料防护层是否脱落、破损、开裂,外保温系统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是否失效。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组织宣贯。

2、施工装修、动火审批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组织宣贯。

3、施工装修、动火审批记录是否如实填报审批。

1、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部位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

2、施工装修是否破坏防火分隔、堵塞疏散通道,是否关停或遮挡消防设施;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3、现场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4、抽查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是否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是否封堵作业周边孔洞、缝隙,是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三、检查重点场所及部位

资料档案抽查重点可以对照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危险源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抽查核对。现场实体抽查重点共同部分包括询问店长、员工是否清楚本场所火灾风险、是否掌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分场所实体抽查重点分别如下:

1、抽查是否存在通过室内楼梯连通上下相邻楼层,造成设置楼层位置不符合要求、防火分区超标等问题。

2、抽查柜台、货架等部位的照明灯具是否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线路是否违规敷设。

3、查看是否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4、核查主要疏散走道是否直通安全出口,必须通过仓库等其他场所疏散时,是否设置专用疏散走道并进行防火分隔。

5、查看商品、货架的摆放是否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6、抽查是否违规将商业百货区改为其他使用功能,造成原有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改变后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7、抽查临时周转仓库是否采用卤钨灯等高温灯具照明,照明灯具是否按要求安装防护罩,发热部件是否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是否违规使用除湿器、烘干器、电加热茶壶、电暖器、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1、查看炉具是否定期检查、检测和保养,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是否存在破损、泄漏和老化现象。

2、核查排油烟罩、油烟道是否定期清洗,核实清洗记录,查看油污是否严重。

3、核实厨房是否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燃气紧急切断装置。

4、核查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超过一定面积的地下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燃气。

5、抽查使用电加热设施设备烹饪食品的,电气线路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查看厨房等明火部位与其他区域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7、查看餐厅桌椅摆放是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1、检查电影院保安巡查人员是否与综合体消防控制室、保安队伍建立通讯联络以及应急响应处置机制。

2、核实电气线路、放映设备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重点查看电影幕布周围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查看吸声材料、电影幕布是否为易燃可燃材料。

4、核对电影院是否保持2个以上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其中至少应按要求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与其他场所共用的疏散楼梯在夜间营业时是否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5、查看售票厅和影厅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

6、查看放映机房与影厅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放映机房是否有人值守巡逻。

7、测试是否能紧急播放火灾逃生提示画面或声音广播。

1、查看儿童活动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空间或者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

2、核对场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是否规范要求,设在高层建筑时是否按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3、查看场所内的房间、走道、墙壁、座椅是否违规采用泡沫、海绵、毛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是否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上。

4、核对相关图纸,核实教学培训隔间、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占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其他公共区域。

5、抽查儿童游戏机、骑行(乘坐)玩具等娱乐设施以及电气线路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蓄电池是否违规充电。

(五)KTV等歌舞娱乐场所

1、核对包房面积和疏散出口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位于袋形走道两端的房间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查看疏散门、疏散通道及其尽端墙面是否设置镜面反光材料,疏散通道侧墙和顶部是否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装饰物。

3、核查是否在场所内违规燃放冷烟花、使用蜡烛照明;是否违规储存空气清新剂、杀虫剂、消毒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与用电设备、电热器具等是否保持安全距离。

4、查看场所与其他区域是否设置防火分隔,核实共用疏散楼梯在营业时是否保证安全疏散。

5、查看厅、室疏散门是否为乙级防火门,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自发光等疏散示意图。

6、现场测试放映场所、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是否设置开机消防提示画面,是否能紧急切换播放火灾逃生提示画面、广播。

1、核查是否违规设置密室逃生类游戏游艺场所。

2、核实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核实游戏设备、电气线路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是否违规使用多个延长线插座串接游戏设备。

3、查看是否大量使用塑料、泡沫类制作的游戏道具,是否违规采用泡沫、海绵、塑料、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4、抽查是否擅自改变安全出口数量、疏散走道宽度及疏散距离;与其他功能区域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

5、抽查内部设置的道具、装饰装修、隔断等物品是否遮挡排烟口、火灾报警探测器、洒水喷头等消防设施,影响使用功能。

1、核查场所是否经过特殊消防设计,核对冰雪娱乐场所经常停留人数是否超过疏散人数。

2、查看保温材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用房,电气线路是否直接敷设在保温材料上。

3、核查是否与其他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数量和疏散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冰雪景观、冰雪娱乐设施是否遮挡出口,影响疏散。

4、核查保温材料是否遮挡原有排烟设施,场所的排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核查制冷设备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是否违规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制冷管道外包橡塑保温材料是否为难燃材料,电气线路、管道、制冷设备穿越防火分隔是否进行封堵。

1、核实场所用电是否超负荷,电气设备与周围可燃物距离是否过近,临时铺设在通道上的电气线路是否采取防护措施。

2、检查是否违规展示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3、核查布展、搭建的材料是否为易燃可燃材料。

4、查看展位、展品是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是否遮挡、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5、观察展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清晰可见并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核实是否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1、查看冷库、冷藏室保温材料是否为易燃可燃材料,电气线路是否穿越或直接敷设在保温材料上,穿越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是否相对集中敷设并采取可靠的保温密闭处理措施。

2、检查仓库是否违规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加热器等电热器具;查看灯具是否为高温照明灯具,是否安装防护罩。

3、核对仓库是否超过规定储量,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符合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求。

4、查看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拉闸断电。

5、查看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搭建阁楼、分隔小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

1、查看机房内是否存放易燃可燃物品,机房内是否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2、查看配电柜开关触头接触及电容器、熔断器是否存在短路、过载、熔断等故障现象;配电柜内是否存在温度异常情况;变压器是否存在异响,温控器指示是否正常,超温时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电流、电压是否超出正常额定范围。

3、核对发电机润滑油位、过滤器、燃油量、蓄电池电位、控制箱是否正常;燃油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的储油间轻柴油总储存量是否超出1立方米。

4、核对燃气锅炉房内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现场测试是否能够联动控制锅炉房燃烧器上的燃气速断阀、供气管道的紧急切断阀和通风换气装置;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内部是否设置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装置,已安装的是否存在故障。

5、查看机房内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是否在穿越房间隔墙和楼板处设置防火阀;各类管线、电缆桥架是否在穿越房间隔墙和楼板处进行防火封堵。

6、检查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是否被破坏,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火灾报警装置、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十一)中庭及室内步行街

1、查看有顶棚的步行街、中庭等部位及自动扶梯下方是否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是否堆放可燃物。

2、查看步行街原设计主力店位置,非主力店商铺面积是否超过300平方米、是否违规改为主力店。

3、现场测试与中庭相连通的防火门、窗是否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查看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的防火隔墙是否破坏。

4、步行街顶棚及端部自然排烟口有效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5、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是否被破坏;用于保护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6、步行街的顶棚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

1、屋顶是否违规搭建影响消防安全的临时仓库、人员宿舍、商业场所等临时建筑,是否堆放大量可燃物。

2、查看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外保温材料及装饰层内部敷设或穿越的电气线路是否穿金属管,是否在其周边采用不燃隔热材料保护。

3、抽查建筑外墙的广告LED屏、霓虹灯箱,灯具及电气线路是否出现老化现象,接头是否松动。

4、核查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道经营、违规停车、违规搭建等问题,是否划线、标识。

5、查看救援窗口是否按要求设置,并设置易于识别的标志;窗口、阳台等部位是否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

1、查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抽查汽车库内是否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3、检查是否擅自改变汽车库使用性质和增加停车位。

4、核查汽车出入口电动卷帘断电后是否具备手动开启功能。

5、抽查汽车库安全出口数量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资料档案抽查重点为现场抽查核对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核对是否存在违规出具失实、虚假检测报告和维保记录的问题。现场实体抽查重点分别如下:

1、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两人值班及持证上岗制度。

2、消防控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灭火救援等资料是否完整。

3、消防控制室是否与商户实现双向互联互通,建立通讯联络;设有多个消防控制室时,各消防控制室是否实现有效联系。

4、现场模拟火警,测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掌握“119”报警要求,是否熟悉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是否熟练使用应急广播通知人员疏散。

5、抽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核查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备用电源是否切换正常。

6、抽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历史记录,根据记录火警、故障等信息,核实值班记录填写的准确性、及时性,核实单位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7、查看是否擅自停用防火门监控装置、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值班人员是否掌握相关装置设备的使用操作方法。

1、抽查日常检查巡查记录,查看是否按照要求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措施。

2、抽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抽查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等消防设施、器材有无被损坏、屏蔽等现象。

3、抽查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时,使用照度计测量照度值是否满足要求;通过“试验”按钮,测试转换功能以及转换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4、测试应急照明集中供电电源应急启动、持续供电功能是否满足要求,测试集中控制器自检、显示和控制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1、查阅建筑竣工图纸,比对实际情况,抽查是否存在防火分区、防火隔墙等不一致的情况。

2、询问综合体业态变更情况,电影、餐饮、娱乐、儿童游艺等业态布置情况,抽查防火分隔是否满足要求。

3、抽查测试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是否完整,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4、综合体内管道井、电缆井、玻璃幕墙和防烟、排烟、供暖、通风、空调管道是否做好横向、竖向防火封堵,变形缝、伸缩缝内部封堵是否到位。

1、核对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液位计水位是否符合要求。

2、查看消防水泵电气控制柜是否通电并处于自动状态;末端双电源配电柜是否处于自动状态;系统供水管路上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现场手动、远程启动和机械启动消火栓泵、喷淋泵、水炮泵,查看能否正常工作、反馈信号,主备用泵自动切换功能是否正常;泵房与消防控制室之间消防电话功能是否正常。

4、测试湿式报警阀组,核查压力开关是否动作,相应喷淋泵组是否启动,水力警铃是否动作,管网压力是否满足要求。

5、抽查室内消火栓是否醒目无遮挡,器材完好有效;室外消火栓是否存在被埋压、圈占、锈蚀现象,开启扳手等配件是否齐全。

6、查看水泵接合器是否有明显标识,是否标明供水区域,相关组件是否有缺损、锈蚀、堵塞等现象,连接室内水灭火系统的供水管网上所有控制阀是否处于完全开启状态。

1、检查发电机仪表、指示灯是否完好有效,启动电瓶及充电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查看发电机储油箱油位计油位高度,储油量是否满足要求。

3、核对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强制应急启动装置、操作开关、按钮是否灵活,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4、核对消防配电柜是否有醒目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是否灵活可靠,双电源切换装置是否处于“自动”切换模式。

5、测试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切换时,声光提示信号是否正常,是否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切换;询问相关值班人员是否掌握火灾状态下的消防供电要求。

6、启动应急发电机组,核查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启动并达到额定输出功率;使用红外测温仪测量柜体、线路等,检测是否存在温度异常现象。

1、核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定期进行联动测试。

2、测试联动控制系统时,使用消火栓测压装置测试栓口的静压和出水动压;使用声级计测试铃声强级;使用感烟、感温探测器试验器,测试感烟探测器和感温探测器的反馈信号;使用风速计测量排烟口进风速度和送风口出风速度;使用微压计测量防烟楼梯间、前室的余压值。

3、测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任一报警阀组的末端试验装置,查看报警阀组的联动启泵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是否收到压力开关报警信号、喷淋泵组启动反馈信号等。

4、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手动以及联动控制功能,触发启动信号后,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启动。

5、测试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以及送风机、排烟机是否能手动、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及联动信号是否正常。

6、测试排烟设施的手动、自动开启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开启面积以及信号反馈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7、查看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是否处于“自动”状态,监视系统是否正常,测试回转机构的启动以及停止是否灵活,射流装置电磁阀的联动启动、关闭功能是否正常。

8、测试气体灭火系统的延时功能、联动控制功能、选择驱动功能是否正常,相关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动作。

(一)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

1、查看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的设置是否合理,人员、器材装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通信联络机制,通讯工具配备是否齐全。

2、查看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张贴上墙,是否按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3、查看队员是否熟悉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场所性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是否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装备,是否开展日常训练和消防演练。

4、核查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是否纳入消防救援统一调度指挥体系。

1、查看组织架构、人员编配、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明确。

2、查看队员是否按照技术分工进行分组,掌握技术处置要求。

3、核查能否在火灾发生后,迅速出动,在消防、暖通、电气、电梯、燃气设施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协助灭火救援行动。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演练

1、查看综合体灭火和应急疏散总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是否明确火警处置、应急疏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是否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2、查看灭火和应急疏散分预案和专项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各防火分区或楼层区域的志愿消防员、疏散引导员,是否能够快速响应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

3、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否每年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1、利用消防车连接水泵接合器,测试能否向相应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送水加压。

2、利用消防救援车辆测试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畅通、是否满足要求,消防救援窗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现场测试与综合体连通的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等相互之间通讯联络是否畅通,是否能联动响应,快速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

4、现场模拟火情并拉动演练,测试综合体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技术处置队以及各楼层区域义务消防员、疏散引导员是否能快速响应,是否建立高效的通讯联络机制,是否满足“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要求,联勤联动协助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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