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美国EB-1A冯小刚辟谣未移民美国申请门槛很高,大学老师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呢?

EB-1A杰出人才类别是EB类别里面要求最高的一项。虽然EB-2NIW的难度在一些地区有时比EB-1A还大﹐但那是美国移民局审理的错误的问题﹐而不是美国移民签证法律规定的问题。对于有意申请EB-1A的人士﹐我们提供以下的四点建议供参考﹕

1. 国家级的奖--在提供获奖证明时﹐只有奖状是不够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更深一层的证据来证明此一奖项的确是国家或国际级的。但凭一张奖状怎么能让美国移民局认这一个奖是国家级的呢﹖所以﹐很多美国移民签证EB-1A的申请在没有证据证明获奖性质的情况下﹐会收到补件的要求。

3. 出版物既要量多﹐也要质好﹕-著作发表在什么样的刊物可以显示出申请人是否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OR ACCLAIMED。在中国的五篇中文文章﹐在美国移民官眼里不如一篇在PNAS或NATURE 发表的文章。申请人最好提供刊物在领域的排名或其他有影响力的标志。

4. 非科学领域的申请﹐如体育﹐艺术﹐演艺﹐企业家等最好要有美国或世界各地的推荐信。这些申请最大的弱点就是文件和证据全是中文的。申请人必须把所有的文件翻译成英文。另外﹐中文的证据在美国移民官眼里有可信度的怀疑﹐所以中国以外的文件和推荐信是很重要的。

美国移民签证EB-1A有时比EB-2NIW还好做﹐因为EB-1A的申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三个要求即可。EB-1A没有EB-2NIW类别对于国家利益的考量﹐往往有申请人的EB-1A批准但是EB-2NIW的申请因为国家利益的问题而被据的不合理现象。EB-1A的申请者如果向律师提供充份的证据﹐有时会是比EB-2NIW更好的选择。

在美国移民之中,有一种移民项目是指美国企业高管移民,项目代码是EB1-C职业移民。这个是针对跨过公司职业高管的移民项目,这个条件不是大多说人就能够达到的。这种移民方式的移民要求是没有语言跟年龄要求的,是很多企业ceo的选择。

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

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该类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EB1-C申请前,美国企业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如未满一年,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先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L1签证即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L1签证分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

L1A持有人以及直系亲属,法律允许这类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在美公司成立成功运营一年之后,L1-A签证持有者便可依法以EB1-C职业移民渠道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人们通常所讲的“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美国EB1-C职业移民申请条件:

1. 必须在中国大陆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具有一定规模,没有行业的限制;

2.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有经商经验和管理经验;

3. 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

4. 向美国成立的分公司注资至少10万美金以上;

5. 对申请人个人没有明确学历和语言要求,年龄最好在25-50岁之间。

那么美国EB1C移民的流程都有哪些呢?

一: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者是直接购买在美国的企业作为自己公司的分公司

二:提交意向评估表,签订项目协议

三:申请人可以先拿到领事馆面试获得L1签证到美国的分公司去工作

四:申请人拿到L1签证在美国工作的期间,其家人都是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学习的。

五:持有一定的L1签证之后,申请人就可以向美国的移民局申请EB1C,大约在半年后就可以拿到永久的绿卡。

其实申请EB1C移民的流程还是非常简单的,申请人只要符合条件便可以成功移民。不过有很多人的申请人对于申请条件了解的不是很透彻,结果导致屡屡的碰壁。申请同条件中所讲的经理职位要是可以管理一个公司或者一个部门的,又或者负责公司的一个大项目,具有人事权,包括解雇、雇佣或者是提拔员工的权利,具有公司的日常运作的指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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