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不爱运动,用特浦拉伸器长高靠谱吗长高有用吗?

全文共2w字,背景为现实和剧杂糅,部分为我私设。里面包含了我阶段性,所有关于人生的思考,食用需要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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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再说起,似乎所有的故事都是从补习班开始的。

但其实早在一起上补习班之前,billkin就见过pp。当然,不是刻意的。

那是某个曼谷秋天的傍晚,他去Assumption  college等他的朋友joke,那位拖拉惯犯久久不出现,billkin玩手机也有些玩腻了,于是他倚在校门口,百无聊赖地开始打量着四周,看飞鸟跃过傍晚金色的风直飞天际,自由又嘹亮;看浩渺青空由炸眼的橙缓缓变成柔和的粉紫色,然后往人的眼睛里灌满迤逦的雾。

校门口的学生们穿着校服一阵又一阵地走,还没见joke的影子。billkin真想打电话去骂那孙子,然后就在他想要付诸行动且掏出手机的下一秒。他看见pp走了出来,他手里拎着黑色的背包,衬衫没有规整地系在裤子里,而是松松垮垮地,于是夕阳和晚风就在他鼓起的衣袂边缘画上金色的影子。他走路的姿势又傲又妙,像闲庭信步的猫,脸蛋在一堆灰扑扑的学生里漂亮地扎眼。

“啧啧。”billkin鬼使神差地摸出手机,打开摄像头,然后还没拍呢,joke突然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把billkin吓一跳,他伸出拳头虚张声势地擂了joke一下。joke淡定地说:“觉得漂亮是吧,我们学校想追他的男生女生要从曼谷排到清迈了。”billkin张开嘴wow了一声,居然也没觉得夸张。然后下一秒他就把手机塞进裤袋子里,勾着joke的肩膀离开了校门口。

那个普通的下午在billkin眼里,仅仅只是觉得遇到了一朵矜贵又漂亮的花,于是浮光掠影那般去看看,但不至于说垂涎三尺,有花堪摘。

在那之后不久的某一天,那是曼谷雨后乍晴,天空高高挂起一轮彩虹的傍晚,拖尾云拖着轻柔的尾巴,和彩虹缠缠绵绵,给喧嚣世界带去曼妙的美。

billkin照常在补习班上课之前的时间里靠在讲台上和同学吹水,他是一个很容易就能够得到别人喜欢的人,天生健谈,性格好,且什么都能聊上一聊。那天正聊上游戏了,一堆青春期的男孩子聚在一起话题总是会走向猥琐,他们聊起游戏里的女性角色。billkin拍着桌子说着:“我喜欢雅典娜~”

然后一堆男生就发出你知我知的起哄声。pp就在这样的嘘声里从后门走了进来,然后提着包随便选到了靠窗那一排的空位置,billkin一开始还没有注意到他,直到中文老师走进教室,把这堆熊孩子赶开,让他们各自回到座位上,准备上课了。billkin才意犹未尽地转身,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教室里的新同学pp。

好巧。那朵花自己走进教室了。

那个时候他只有这一个念头,而这一个念头直接促使着他想要和pp成为朋友。下课上厕所的时候,他和pp在厕所偶遇了,pp那时候正低下头解开裤子拉链准备尿尿。billkin站在他隔壁的位置兴致勃勃地问他:“你叫pp是吗?”pp礼貌地嗯了一声,然后在billkin热烈的眼光里感觉好不自在,这人为什么看别人尿尿看得这么起劲!

一起洗完手,billkin就来了劲,准备跟pp好好聊上一聊,跟在pp后面想要找他搭话,但一路上pp却爱答不理的。进了教室,pp突然转过身冷不丁对着他说:“我不喜欢雅典娜!”然后小小地翻了个白眼,那小表情真是傲极了,billkin被这一出弄楞了。

“什么什么啊,什么就不喜欢雅典娜了。”中文老师一个粉笔头丢了过来,让billkin坐到位置上去,他嗷了一声。窗外的云和月亮开始缓缓吹起夜的号角,薄雾与云的粉紫色相互缠绕,让曼谷的天变成缥缈幻境,而一轮弯月开始从天际缓缓升上来,billkin偷偷瞥pp,发现窗边的他被那样柔和的光缓缓笼罩,粉紫色的轮廓映照,像与天月一体。

“漂亮傻子。”他说了一句。

今天的补习课上得很轻松,在离下课还有30分钟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任务了。于是中文老师特意选了一首词来做课外赏析,是李煜的词。老师刚刚把“李煜”这两个字念出来,billkin就呃呃呃,故意搞怪着说:“鲤~~鱼~”在满教室的笑声中,pp又翻了个白眼小声说了句:

“南唐后主李煜其人,被称作千古词帝,他的人生短暂且奇妙,一半是奢靡浪荡,一半是凄苦悲凉,这就造就了他前后两时期迥然不同的词境。今天,我特意选取了他的《浪淘沙令·帘外雨潺潺》来做课外赏析……”中文老师挺着圆圆的胖肚子慢慢在黑板上板书着。pp撑着脸颊,也看不懂也听不懂,于是他撑着脸懒散地到处看,他看见billkin认真地抄写着黑板上的词,还挺认真。

中文老师开始一句句念,一句句解释。pp发现只要认真,很容易就听得进去,且轻易就能感觉到方块字的博大精深。他也开始拿出本子和笔,认真地抄写着。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这一句是说过去像流失的江水、凋落的红花,跟春天一起离去;今昔对比,一个是天堂,一个是人间。”中文老师刚刚解释完这一句,下课铃声就响了,他也没有拖堂,慈祥地一挥手就让躁动不已的小孩们下课了。但pp还在认真抄着这一句,他觉得这一句很有意思。

于是他写完,就开始用艰难又蹩脚的中文对着本子慢慢念着: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最后四个字有人跟着他一起念,pp一抬头,就发现billkin收拾好了书包,站在教室中间咧着大白牙对着他笑。pp真的觉得这个人好古怪。教室门口,joke叫着billkin一起走,billkin应了一声,然后朝pp挥挥手说:“明天见。”就跟着joke一起走了出去。

但pp的手也不自觉抬起了,然后又放下,回答billkin的明天见还没有说出口。他歪着头看窗外,曼谷秋天的夜风带着温暖又干燥的味道灌入他鼻腔歔欷,弯月和树影交杂,像树上结了月亮。他看着自己握着笔的手,又把手掌摊开看掌纹。手机亮了起来,是妈妈打来了电话。他也开始站起来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又难以捉摸,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遇到了谁,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陌生、熟悉、起承转合;但人生的齿轮一旦开始转动就半点不由人,一去不复回。

后来billkin还没来得及跟pp培养什么友谊呢,就跟自己谈了半年的前女友may分手了,更准确地来说,应该是被may甩了。其实他内心上并没有觉得十分伤心,但这世间所有的痴男怨女大致上失恋的程序都一样,喝酒,通宵,颓废,不走完这一遭就不算失恋一样。billkin开始通宵打游戏,跟三朋两友约酒,那颓靡的架势像是要把天捅出个窟窿。

而pp也在这段时间开始跟补习班的同学们开始熟识了起来,譬如他的前桌bas,一个骨灰级中国元曲迷。

在一起小班上课久了,感情也逐渐升温又升温。一个周五的晚上,他们相约决定去聚餐。男孩子聚在一起就是吵吵闹闹,连吃什么这回事都要划拳吹水个痛快。billkin一脱往日的意气风发、人群中心,和pp隔着一个位置坐在最边缘,不发言。听着他们决定什么“炒面”“烤肉”“冬阴功”然后被不同的人否定。

“青木瓜沙拉。”话音一落,billkin和pp同时比了叉,如出一辙的姿势。前面那一堆人又换了一个“罗勒叶炒肉末”billkin和pp同时点头,一堆人朝着这个角落看过来,joke戏谑着说了一句:“你们可真够默契的哈。”billkin和pp对视了一眼,然后立马又蝴蝶振翅一般地移开视线。真是莫名其妙的氛围。

最后还是决定去吃烧烤自助,特意让熟识的老板留了大包厢,空间大到足够这群人群魔乱舞,还能唱K 。pp窝在角落里,在一片鬼哭狼嚎中和bas聊着天,bas这人有时候真的够奇怪的,三句两句就能用古怪的腔调唱几句中国的曲,此时他瞧着坐在一旁喝着闷酒的billkin,又开始摇头晃脑地唱着:

“偏不是上列着星宿名,下临着尘世生。把天上姻缘重,将人间恩爱轻。”*

pp也听不懂他在读些什么,只能眯着眼睛喝一口面前的果酒。果酒是店里的特色,一盅盅用一整套的冰冻烧琉璃杯盛好,精美又漂亮。pp天生就喜欢这些长得精致的东西,果酒是殷红色的,也没什么酒味,只是甜甜的。他一口口抿着,把嘴唇也抿得微红又通透,在微黄的灯光下,闪着莹润的光,红与白映衬着,让他更加漂亮了。他不知道这酒度数有多高,也不知道自己喝醉了,只知道自己开始变得亢奋。

他大着胆子坐到billkin的身边去,billkin扫了一眼pp,发现他的眼睛和脸被醺得粉红,眼尾的痣艳得要开出桃花了。pp带着醉态指着billkin的下巴说:“你胡子没刮。”他注意到好久了,billkin下巴上的胡子已经结出了短短的青茬。

billkin摸摸自己的下巴,很扎手。“是吗?”但他还是故意反问pp。

pp脸慢慢皱成一团,浓密的眼睫毛快变成鸦羽了,他嫌弃地说:“你身上酒味好重。”billkin被一个醉鬼指着自己,说他酒味重这回事逗笑了,他露出了这些天的第一个笑容,抿出两颊深深的酒窝:“你自己不也一样吗?”他这样逗pp。pp就低头闻自己的衣服:“没有啊,不信你闻。”他突然凑过来,猝不及防地,pp身上甜蜜的香味和酒味就这样钻进他的鼻腔,嚯,这家伙真够甜的。

然后下一秒,这甜蜜的家伙就开始干呕了,billkin惊叫了声祖宗诶,然后连忙一把抱起他走进洗手间。pp就这样抱着马桶吐了个天昏地暗,眼泪将他的睫毛糊在了一块,看起来可怜兮兮的样子。billkin用水打湿湿纸巾,然后蹲下来帮他细心地擦脸。鬼使神差地带着点恶趣味地上手掐了掐他的脸颊肉,好软……

billkin的失恋综合症历时一个月终于结束了,又恢复了他从前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并且和pp拥有了深厚的友谊。“我和pp,可是有生死之交的好兄弟。”billkin又坐到位置上吹牛,此时他的位置已经搬到pp的隔壁了,美名其曰可以更好地帮pp补习,billkin看起来总是玩世不恭的样子,但他真的很聪明。

pp翻了个白眼嚼着西瓜味的泡泡糖,然后吹出一个泡泡,空气中就漂浮着清新又甜腻的香味。他和前桌bas开始讨论起了东西方神话,bas说龙生九子是因为真龙到处播种,pp说宙斯也不遑多让;最后聊到了雅典娜,说到了俄瑞斯忒斯的审判。

“雅典娜说自己为父亲所生,理所当然维护父亲的权利,因此判俄瑞斯忒斯无罪,太过于推崇父权,真的很难喜欢她诶。”pp瘪着嘴说。bas点点头表示赞同,接着说:“对,但怎么说呢,雅典娜实质上也是父权和母权争斗下的投影。”

pp用纸巾把吐出来的泡泡糖包起来,然后从包里摸出一瓶饮料拧着盖子,拧了两下没有拧开,就一伸手把瓶子递给billkin,billkin自然地接过然后拧开再递给他。pp喝了一口,柠檬味的,酸死了,他皱着脸。billkin转过来,撑着脸笑着对pp说,脸上的酒窝在空气中昭示着少年清朗的帅气:“原来是因为这个不喜欢雅典娜哦。”

pp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后面脑神经转了几个弯才想到故事的开始,啊,他啊了一声。billkin就伸出手揉他黑色柔顺的头发,把他的头发揉得乱糟糟的,风从窗户间隙逃逸进来,温柔地爱抚地面的影子。

“嚯,那天看把你傲的。我不喜欢雅典娜~”billkin掐着嗓子学他说话,pp一脚踢了过去,被billkin把住脚踝,啧了一声,说:“pp你太瘦了。”billkin伸出手圈他的脚踝,刚好松松地笼住。joke从前面走过来,pp一条修长洁白的腿就这样拦住课桌过道,joke挑挑眉说:“诶呀,瞧这小两口~”billkin和pp同时打了个寒颤,立马把腿收回,一起呕了一声。joke和坐在这边的同学就一起哈哈大笑。

曼谷的天空此时漂浮着崎岖的暗云,阴暗的傍晚天空裂开一道小小的口子,金色的光线从那一道缝里疯狂逃逸,晦暗的蓝和白将天空划得支离破碎,变成阴阳两极,摄人心魄的美。似乎所有青春的回忆,都与教室前面变幻莫测、美丽曼妙的天空有关。苍天无情,但注视着所有青春的尾巴。一群人冲出去拍照发ig,pp和billkin走在最后,一走到门口,就刮来一阵晚秋的风,夹杂着枯叶碎枝的味道,隐有凛冽的气息。

“冬天要来了。”pp看着面前的天空说,风刮乱他额前的头发,眼尾的痣若隐若现。billkin点点头,然后用手机咔嚓拍下他精致的侧脸。

成为挚友,好像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契机。就比如关于“像”这回事,billkin和pp太像了,像到只要说下课去南方还是北方,就能猜到对方想要吃什么,但又好像不是习惯或者性格上的相似,用秉性去形容好像更加恰当。有神论与无神论总是有一轮又一轮的诡辩,但他们也辩不出来那种缥缈无形但又真切存在的牵引,中国人将它叫做,缘。

pp整个高三下都在忙于升学的事情,按理说与billkin相处的时间会变得越来越短。但是相反的是,他们开始逐渐渗透对方所有的朋友圈。年轻人之间的相处不讲玄之又玄的东西,只讲究快乐和投缘。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亲密发端于微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就变成了对方的影子,形影不离。

大学的offer终于发下来的那一天,pp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他变得有些亢奋,因此决定去染个紫色的头发庆祝一下,一定要是漂了的,紫得发红的那种。

第二天,billkin顶着一头紫得发红的头发去了补习班,pp跟在后面,染了个银灰色的头发,懒倦地打着哈切。一走进教室,joke就大声呼喊:“快看!双毛侠来了。”满教室大笑。billkin上前捂住joke的嘴巴然后大声控诉:“pp这个人啊,真的很奇怪诶,非要染什么紫毛,银灰色不好看吗,很酷啊。”

“你不是自己染了紫色吗?”一个同学笑着问他:“真不知道是谁奇怪呢。”

“我是受不了billkin一直说一直念,又是不准染,又是只准染一次性的。”pp把管子插进牛奶里,吸了一口,接着说:“他那张嘴,谁受得了啊!干脆让他替我染了,观赏性极强。”,然后眼底带着波光粼粼的笑意看向billkin说。很难让人不把目光从他的头发上移开,很是炸眼的紫!

“天,这是花木兰替父受过吗?”bas哈哈笑着说,billkin拿着本本子轮他:“欠抽呢!”一教室的人包括pp都趴在桌子上笑抽了。bas摸了摸自己受伤的头,嘴又不闲着了,又开始掐着嗓子唱戏:

“怎肯道负花期,惜芳菲。粉悴胭憔,他绿暗红稀。九十日春光如过隙,怕春归又早春归。”*

pp是补习班里唯一一个不同级的人,比他们都要晚来,也都要早毕业。于是pp升学的前一晚上,他们一起相约去pp家里聚会。妈妈特意为他们准备了空着的一层楼让他们闹腾,蛋糕,饮料,零食,电动,篮球机。热闹喧嚣的夜晚也好似在宣告着,时光易逝不复返。

晚上,billkin和pp睡同一个房间,billkin裸着上半身躺在床上,pp一只腿架在他身上,悠闲地玩着手机,从billkin的角度看去,pp的腿又白又直又细,他伸出一只手摸了一下,好滑。整个房间里都是pp身上的味道。他清了清嗓子叫pp,pp嗯了一声,然后转过眼来看他:“怎么了。”因为安静了一会,他的声音软软糯糯地,眼底流转疑惑的光波,眼角的痣让他的脸多了艳色。

“你上了大学,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是吗?”billkin迟疑着,但最后还是说出了口。他有点迷茫,差了一阶好像就永远差了一步,pp上了大学,总会认识新的朋友拥有新的交际圈。在成长与时间这一步,好像他一直得追赶着pp,且不能并肩而立。pp眯着眼睛笑了,并不着急回复他。

他把手机退回主屏幕,上面显示着时间23:57,还差三分钟就是第二天了。他靠过去,然后头抵在billkin的肩膀上,指着时间说:“billkin,还有三分钟我就是大学生了。”billkin点了一下头,鼻腔里都是pp身上的香味,曼谷迤逦又黏腻的夜带来了沉默的三分钟,时针跳到24点。pp凑到billkin的耳边,他呼吸出来的热气把billkin的耳朵熏得通红,他说:

“我已经是大学生了,我最好的朋友,高中生billkin。”

空气中的湿气好像要被短暂萌生的暧昧抽到枯澹了,暗夜吞噬了所有晚夏的光影。billkin沉默着,呼吸慢慢急促,一直没有说话。

pp好奇地探过去一看:“billkin,你怎么哭了!”他手忙脚乱从床头柜抽了纸巾,帮他擦着眼泪,billkin抽了抽鼻子,然后一个翻身把pp压在身下,纸巾就这样散在了枕头上,billkin凑到他的颈侧重重地闻他身上的香味,pp摸着他的头发,温柔地安慰他,他的眼泪把pp的脖子弄得湿漉漉地。

“你身上是什么味道?为什么这么香。”billkin带着哭腔说,然后更加凑近了,他的鼻尖拱在pp细腻又柔软的脖颈处,细嗅的动作像某种依赖人的小兽。

“跟你一样的香味啊,我们用的是同一款沐浴露。”pp感觉奇怪,于是回答他。

“不,不是一样的。”更甜,也更特别,但至于为什么不一样,此刻的billkin也难以说清楚那种感觉,只是将这个问题抛到脑后,然后抱着和pp抱作一团,安心地、舒适地睡到天明。

pp的大一生活好像被分割成了两极,一半分给社团、社交、学习;一半分给了billkin,billkin黏人的时候有股疯劲儿,pp从他今天有没有抱怨天气不好、堵车、衣服颜色不对就知道他今天有没有犯病。

对不起,不是犯病,是有没有生气。pp比billkin早半年拿到驾照,因此每晚去接billkin变成了他的例行活动。补习班那群人早就习惯了billkin和pp的形影不离,每每下课billkin去pp的停车位的时候总要胡言乱语。

“billkin,可怜,年纪轻轻就被包了。”

“瞧你说得什么话呢,那是老婆来接了好不好。”

这群人特别喜欢打趣billkin和pp,billkin笑着跳起来揍他们,然后踏着曼谷的夕阳和晚风坐进了pp的车。pp今天头发没有打理,柔顺地垂在他的额前,嘴角耷拉着,看起来不是很开心的样子。billkin一看就知道他的情绪不对,于是握住手柄,不让他开动车子,耐心地问他:“怎么了,pp。”

人就是这么奇怪,没有人询问委屈或者伤心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不伤心也不委屈;可是当亲密的人来问自己的时候,伤心和委屈就呈指数倍递增。“没什么。”pp冲着他摇摇头,但眼眶立刻红了,眼睛里面包着一包眼泪,鼻子也开始吸吸,好可怜的样子。“哦豁,这么可怜,我要拍照纪念。”billkin假装要拿出手机,被pp打了下手,白了他一眼:“滚啦。”又突然不觉得有多么伤心了。

就开始说起今天社团的奇葩和委屈,pp最后摇摇头说:“那群傻逼搞得我都没有生气的力气了。”然后立马双手合十说:“对不起,佛祖,我今天说脏话了。”billkin伸出手轻柔地擦他眼角的眼泪,然后捧着他的脸说:“现在开心了没有。”pp伤心难过的时候要怎么做,不要逼他说,一定要耐心等待他,主动慢慢倾诉。

他们开始变得好熟悉对方,表情或动作,声音或习惯,触碰和对视之间都是亲密。

“嗯。”pp点点头,然后转转脖子,感觉自己浑身都充满力量:“今天去哪里。”billkin带着笑意看他,随便指了一个方向。“收到,烤肉,出发!”车轮开始启动,缓缓驶入曼谷的车水马龙,灯串五彩斑斓串起喧嚣的夜,头上高悬着的,是粉紫色的流云,风和云柔和缠绵,托起故事的气泡盘旋上升。车里的车载音响放着:

billkin升学的那个暑假,他们两个人一起去了普吉旅行,这个热带国家的夏日总是如此曼妙热烈。他们在清晨一起出去骑双人单车,普吉的清晨,森林与云雾一起,泡了一整碗清新的绿,一呼一吸,全是轻柔又清新的空气。中午正热,蝉鸣喧嚣起伏,就窝在旅馆里用投影仪看电影,躺在地毯上,看天南地北的电影,看孤独的欧维,看草地上被水打湿的Lolita,看无人岛上的少年π。

pp喜欢躺在billkin的腿上看东西,因为这样他就可以不自己拿零食,billkin会喂他。在那个漫长的暑假里,他们共同路过好多人的人生,经历过好多春夏秋冬。pp很喜欢看上世纪的港片,他爱上了一部港片,他看见女主落寞又幸福地看着装满了一冰箱的鲜艳的花。他再转过头看向窗外,是满眼满眼的盛夏。billkin往他嘴巴里塞了一颗草莓,他抿了一口,酸甜的口感瞬间蔓延在他的口腔。

傍晚就去沙滩边玩沙子、游泳,pp很喜欢在浅水区游泳,他长得漂亮身材又瘦瘦弱弱的,在海里漫游再上岸,海水打湿他精致的眼睫和眉毛,嘴唇也被海水浸湿,鲜艳又莹润,像什么红红的樱桃果,眼角的泪痣一闪,漂亮得像海妖。搭讪的人来来又往往,都被billkin用一张毯子赶走了,他臭着脸站在一边,双手交叉,看着面前用毯子乖乖擦着头发和水珠的pp,用蹩脚的中文不满意地说了句:

“啊?说什么呢。”pp抬眼看他,目光湿漉漉的。这样的目光温度好像有些高,billkin抓抓自己的头发,然后笑嘻嘻地说:“没什么。”pp狐疑地瞪他。

两个人的目光正进行着拉锯战呢,后面突然传来一个惊叹的女声:“billkin?”他们同时转过身去,一个穿着红色比基尼,身材火辣的女孩站在后面对他们打着招呼。billkin迟疑地叫了声:“may?”

“是我,怎么,还没到两年没见呢,就不认识我了?”may长得漂亮极了,一头乌黑的卷发披散在后面,在海边黯淡的光线里,火辣得像西西里的阳光。may……好熟悉的名字,pp努力在脑海里回想,终于在某个古早的角落里挖出了这个名字。

billkin高二时短暂交往过的女朋友。

pp在一旁挖着沙子玩,billkin和may聊着天。傍晚海边咸腥的海风夹杂着夏日湿热的空气吹他的头发,从这个角度看可以看到billkin逐渐变得坚毅的侧脸和谈话时象征微笑的酒窝。billkin,其实是一个好有魅力的人呢,他走到哪里,哪里就能燃烧,他和may说笑着。pp突然觉得有种很怪异的感觉,他…..不喜欢billkin和may说话,他们说着他没有参与过的话题,没有参与过的回忆,让他在这个时候显得好多余。他是billkin最好的朋友,他应该参与billkin的所有才对。他抬眼看向天空,飞鸟尖锐的喙在海面轻轻一点,转而飞向天际。

大海和飞鸟,浪潮与夕阳,人的心在这个时候应当与景一起,自由又轻柔,但pp却懵懵懂懂地感觉,他的心,好像被什么束缚住了。但最终他又将这样的感觉统统归为友情之中的占有欲,将那种陌生又汹涌的心中海啸转变为他能自洽的逻辑,得过且过。像艰难咽下不合尺寸的果子。

另一边,may指着pp问billkin,鲜红的唇扬起打趣的笑意:“那是谁billkin,你的男朋友吗?”billkin诶诶诶了几声:“那是我最好的朋友,pp。”说完他就举手做投降状:“may,你说完了没有,他一个人在那里待久了会无聊。”他看见pp用脚不停地踢沙子,说明他的情绪开始不太稳定了。may这个女人,从高中到现在就没变过,风风火火热热烈烈,甩他的那天也是那么的干脆利落。

“呃呃呃,不耽误你陪你男朋友了。”may上挑的眼尾戏谑着看billkin,让billkin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被前女友这样打趣,真的很奇怪啊。may一转身,朝后方的躺椅处挥手,喊了一声:“Andrew!”那边站起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男人,然后朝这边走来,一手还拿着个椰子,走过来,亲了may一口叫她:“Darling.”

may挽着他的手,接过椰子吸了一口,然后朝billkin挥挥手:“bye~”billkin也朝她挥挥手,may就风情万种地贴着Andrew走回他们的躺椅。

billkin立马跑去pp那里,他都已经有些遗忘当初和may恋爱时的感觉了,是甜蜜吗?抑或是甜蜜与酸涩夹杂,继而再回味?这些他都有些想不起来了。他的生活里全都是pp,友谊、亲情,将他当下的人生塞得满满的,如此充实且快乐,他依赖于这样的情感,且不想要有任何变数。

pp看见他走回来,就站起来,不满地踢他面前的沙子,然后billkin笑嘻嘻地躲开,握住他的手,陪他蹲下来垒一座沙子城堡。pp认真生气的时候就不要和他斗嘴,要安静地陪他。果然他开始慢慢情绪回温,然后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觉得倦了就开始安静。他安静垂下眼眸的时候,漂亮到好像映衬着烟火的玻璃珠,璀璨着闪耀,很不真实。

“回去吧。”billkin摸pp的手臂,开始变得冰冰凉凉的。海风一阵阵刮来,吹散空气中聚集的热气,夏日的热气在夜幕垂降之前开始缓缓升空,蒸腾的海啸与热流凝滞一般地与海水告别。“可以,今天你背我回去吧。”pp皱皱鼻子带着一点撒娇意味地说。

“哦~~谁生气谁最大,背就背。”billkin笑着弓下腰,他最受不了pp撒娇了。pp顺势爬上他的背,billkin站起身来,调整了一个舒适的姿势,背着pp回旅馆。billkin还记得那天晚上的星辰,普吉的海边,漂浮着夏日的暗云,光亮被黢黑的大海吞噬,让它变成一面反光的镜子。眼前的天上开始冒出一颗又一颗的星子,缀满整片夜的幕布,让天空变成银河的暗湖。pp的呼吸打在他的耳边处,他声音软糯,胡乱哼着不着调的歌,然后又唱腻了,就差使billkin唱歌给他听。

回到旅馆,他跟pp本来各有一个房间的,但今天pp也变得格外黏人,赖在billkin的床上不肯回去。billkin吹完头发,掀开被子钻了进去,他闭了几下眼睛,然后晃晃脑袋。pp立马扔下手机,问他:“头疼了是吗?”billkin闭着眼睛嗯了一声,pp让billkin躺在他的腿上,然后伸出手轻柔地帮他按着太阳穴。

晚风吹也吹不进来,只能和枝尖的树叶缠缠绵绵。夜灯投射在墙上他们的影子,像交颈的爱人。

billkin和pp傍晚习惯去那片海滩玩耍了,经常能在那里碰到may和她的男朋友Andrew,很神奇的是,pp和may竟然很投机,may真的是一个足够讨人喜欢的女孩子,性格爽朗又大方,博闻强识。不过几天,pp就满嘴的may姐may姐叫上了,吃醋的反而变成了billkin。

“什么就may姐了,她可比你还小呢。”billkin走在路上,泄愤似地捏pp的脸,还要一边看着路,不要让低头玩手机的pp撞上了。

pp眨眨眼睛,睫毛扑闪扑闪的,像什么端庄的洋娃娃:“姐,只是一个尊称,你不懂。”瞬间给billkin气得吐血三升。就这样在吵吵闹闹中度过了一半漫长的暑假,回曼谷的时候也碰巧和may一架飞机。下飞机等行李,billkin和pp的行李先来了,于是pp和may打了招呼,说他们要先走。may摘下墨镜,扬起红唇爽朗地笑:“好呀pp,记得要来找我玩呀,我学校就在你隔壁。”

“嗯嗯好。”pp还想再寒暄,却被billkin一把搂住肩膀半拖半拉抱走了。

Andrew弯下腰拎起行李箱,然后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billkin和pp的背影,摇摇头说:

又转了一个秋,pp升上了大三,billkin早就拿到了驾照,于是他们经常交替着接送对方。合拍程度在他们所有的朋友圈之中都小有名气。明明大家都一样的在一起玩,一起聊天、吃饭、吹牛逼。但是billkin和pp之间就好像竖起了关于默契与亲密的一堵墙,谁都插入不进去,打趣他们是老婆老公,也不羞恼,billkin经常转过头贱兮兮地叫pp老婆~然后pp就翻白眼踹他一脚。

朋友与家人,都一样地将他们视作连体婴。

但好像有什么开始慢慢改变了,从那些如潮汐、河流,日升月落一般的自然现象,让人变得不自在开始。

就比如他们经常深夜在曼谷街头开夜车,凉爽的晚风透过降下的车窗灌入,往billkin的鼻腔灌pp的味道,他伸出一只手摸pp的头发:“什么味道啊?这么香?”pp低头闻了一下自己的衣领,疑惑地说:“就,跟你一样的香水味啊。”好像在很久之前,billkin就问过同样的问题,他其实一直搞不懂为什么pp身上的香味总是那样的特别。

pp抬眼看了一下billkin摸着自己头的手,明明是习惯了的动作和温度,但他却莫名有种,和billkin的手接触到的额头肌肤正在发烫的错觉。他说:“好烫。”billkin立刻把手往下摸到他的额头,一边嘟囔着:“温度正常。”

和pp坐飞机都经常十指紧扣着睡觉,因为pp经常会手凉。但那一次他们坐飞机去日本,billkin照常扣住他的手往自己口袋里放,pp却感觉整只左手都开始麻痹了。好像在友谊的藤蔓之上,开始冒出了让他不安分的杂草。他回想起那些不合常理的占有欲,开始变得有些惶恐,友谊之上,到底是什么。

太亲密了,仿佛触摸到他的指尖就能感知对方所有的情绪。可是,他们可以永远这么亲密吗?每一天都在一起。

billkin人生的裂变从那一通电话开始。

照旧是周五,他从校门口走出来钻进汽车准备去找pp,他还能将那天的天空还原,是曼谷傍晚亘久不变的美丽,半边天的火烧云,金色的光线融化缥缈的云朵,和风之下的风像是要将人的衣袂边缘点燃了。

他接到pp的电话,让他去酒吧。他走进他们经常去的酒吧,pp低头在卡座喝酒,他坐了过去,pp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抬起眼笑着,看似轻松地对他说:

“billkin,我好像喜欢男生。”pp笑起来眼睛总是弯弯的,如果他真的很开心那整张脸就会很娇很曼妙,可是那一天,pp笑起来的眼神好悲伤。billkin一口酒还没有喝下去,差点喷出来:“真的吗?”他靠过去,盯着pp的眼睛问他,pp却低着头不肯和他对视,他眼角的泪痣明目张胆地晃在billkin的面前,显得风流又多情。

“嗯,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pp慢慢地说。billkin那时候真的不知道做出什么反应才合适,对于自己最好的朋友在自己面前出柜这回事。他还以为pp实质性的悲伤是因为出于对性取向的惶恐,他只能捏捏pp的肩膀,安慰他说:“pp,性取向是遗传的,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而后他们开始喝酒,pp的酒量一直都不是很好,喝一会儿脸就染得绯红。

pp觉得自己好像清醒,又好像醉了,他看向头上黢黑的夜幕,没有星星,漫天都幻变成了黑色的气泡。billkin凑过来问他感觉怎么样。他好像确实醉了,他顺着billkin的手靠过去然后头磕在他的肩膀上,闭上眼睛,他的零度社交距离被billkin的气息完全笼罩,带着一点微醺的酒意。pp觉得自己应当是醉了的,于是他只是笑笑不说话。

又过了一周,pp告诉自billkin,他谈恋爱了,是隔壁学校的一个男生。billkin收到信息的时候正在家里游泳,从泳池爬上来,一撩头发,一泼波光粼粼。他没有办法形容那时候的心情,好陌生,可是突然升起浓烈又荒谬的占有欲,他觉得自己架构的坚如磐石的世界开始缓缓崩塌。

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pp有一天,也会属于别人吗?

他连头发都来不及擦干,套了衣服就开车往外跑,他有种强烈的不安,感觉自己即将要失去什么。

找到pp的时候他坐在他们学校的足球场边上,把一个矿泉水瓶一下又一下往天上抛再接住,一面墙种满爬山虎,满眼清新的绿。他穿着球服,billkin看着他精致的侧脸,但是在那一瞬间,他不太敢走过去,竟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pp注意到他了,转过头来挥挥手和他打招呼:“billkin。”他歪着头突然仔细打量了一会儿pp,他真的很漂亮,雌雄莫辨的漂亮,而这样的漂亮足够吸引任何同性或者异性的目光。

billkin踢了下脚边的石子,然后手插进裤袋走了过去,湿发将他衬衫衣领边缘都打湿了。他蹲在pp的身边,皱着眉头的样子活像一个被带了绿帽子的男人,他问pp:“那个男人是谁?”pp笑笑,然后划开手机,从相册翻了一张相片出来给他看,那个人穿着规整的白衬衫,对着镜头笑。billkin撇撇嘴说:“长得还没我帅呢。”pp就笑着推他一把,然后告诉他,这个人叫Joey,已经追求他一个月了,他想和他试试看。

billkin艰难地咧起嘴角,做出一个好朋友的样子,鼓励他去尝试,他说:“噢,那很好啊,去试试吧。”那一整个傍晚都混乱得像大千世界的万花筒,billkin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说些什么,他照常和pp一起看电影,逛街,吃饭。湿透了的头发也在呼啸直来的热风中蒸发变干了,他把pp送回家,然后开车回家,车一圈圈绕着通往家里的环山公路,他的头脑一片混沌,心里卷起微麻又酸涩的不甘,最后他把车停在路边,红着眼睛狠狠砸了一下方向盘。

他突然好悲哀地发现,他没有立场。他身为朋友,既没有立场阻止pp谈恋爱,也没有立场要求pp恋爱之后还像过往的每一天一样,分一半的时间给他。因为他多余的时间要拿去享受——爱情。

他终于意识到了,友情绝非坚不可摧,过往的那些亲密无间会在爱出现之后慢慢开裂,脆化。一把火来烧,就烧成黢黑的烟灰,继而涂抹所有彩色的暗伤。

友情总要为爱让步。billkin突然感到焦躁不安,不是他料想中的完美又稳定的生活被打碎的不安,而是他即将失去pp的不安。但他又否定自己,你并没有失去pp,不是吗?pp仍然还是他最好的朋友。但这就像是一个画了句号的谎言,不一样的,他摇摇头,他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个。

但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他不知道,他又找不到答案,于是痛苦地摇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却又一团乱麻。他掉转车头,开往pp住的公寓的方向,pp有时候一个人单独住在市中心的公寓里。

pp听到公寓铃声的时候刚刚洗完澡,整个人散发着馥郁的香味。他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开门,白色的睡衣领口露出他一截细嫩的锁骨。他看着门后的人,露出惊讶的表情:“billkin?”

billkin把pp推进门,然后反手将门关上,他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径直走到床边,把塑料袋里的东西通通倒在床上。各种size各种品牌的安全套,和ky。他看也不看pp,自顾自说着:“我也不知道那家伙是什么size,所以我什么size的套都买了,还有ky,一定要用,我上网查过了,如果你不用的话很容易受伤……”他突然说不下去了,捂着眼睛哽咽着说:“pp,不要受伤。”

pp站在他身后,看他失落的样子,他也一低头,落下两滴眼泪,然后迅速擦干吸了吸鼻子,从后面抱住billkin,温柔地说:“不会的,billkin,冷静点。”billkin转过身来抱住他,问他:“pp,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是吗?”pp有很多时候想找他要一个答案,却永远被“最好的朋友”这五个字捂住嘴巴,继而将问题艰涩地再吞回肚子里,收拾好心情,体面地回答他:

“当然。”pp伸出手把他眼角的泪擦干,然后跟他慢慢说起Joey,一个礼貌又克制的绅士。billkin摸着pp的手都在发抖,他听pp慢慢地说,他和Joey是因为聊一个话题在网上认识的,Joey是学心理学的,很专业。最后他们发现,他们的学校就在隔壁,而Joey也关注pp很久了,他们彼此觉得很有缘分,于是开始慢慢接触。billkin将眼神落到pp的脸上,发现他说到那个人的时候,眼角都是柔和的光。billkin笑了,但聚集起来的泪水让他的视线模糊,然后他说:“那他应该是个不错的人。”

pp点点头眯着眼睛笑着说:“对,他是个好人。”

billkin又在pp家里赖着,和他一起打了几盘电动,才抱着难以言说的心情踩着午夜的星子回家。pp目送他的背影离开,然后门一关,他提拉着拖鞋转身到厨房,为自己泡了一壶茶,坐到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他和Joey之所以熟识,是因为他发在论坛的一个帖子:

“我好像爱上了我最好的朋友。”

Joey通过这个帖子和他相遇,然后听那时候的pp倾诉他的迷茫:“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所以我没有办法向他表明。可是我感觉我再也回不去和他自然又亲密的接触了,他牵我的手,我总觉得心脏扑通扑通直跳,明明我们已经牵过无数次手。”

Joey告诉他,这是爱。可是pp又觉得自己像走入了斗兽迷宫,在情感的百转千回里撞得头破血流。他有些认不清,到底是爱,还是已经深入骨髓的亲密让友谊升华。他想要进一步,又不敢,“最好的朋友”变成了一个魔咒,让他觉得自己是懦夫;想要退一步,又觉得不甘心。他觉得自己要被困死了。

Joey和他通电话的时候就笑着对他说:“那你不如和我试试吧,pp,我关注你很久了,一直都很喜欢你。虽然现在的时机好像有点不合时宜。”pp还记得,那是一个刮着和风的午后,听完Joey的话,他其实愣了,然后也不知道怎么,他仿佛急于想要逃离那样复杂的关系网,去确认自己究竟能不能爱上别人,于是他一头钻入了Joey的陷阱。

和Joey的恋爱只持续了一个月不到,pp感觉好别扭,他没有办法接受Joey和自己过度亲密,就像他从前和billkin那样。可是所有的爱人都应该牵手、接吻不是吗?他好像再也不能和别人那样的亲近,他对Joey感到好愧疚。他约在学校的田径场,支支吾吾地对Joey提出分手。Joey真的是个好人,这个时候了也没说什么,只是了然地笑着弹弹他的脑袋告诉他:

“pp,要认清自己,爱上自己的朋友并不可耻,也不需要惧怕,勇敢没有错过那么可怕,不是吗?”

pp听完,愣了几秒钟,眼泪突然掉了下来。雨后早春青翠的落叶缓缓飘了下来,一只斑斓的蝶轻飘飘飞了过来,落在了pp的指尖,他一滴泪落,金色的光线便开始乱舞着叫嚣,天边缓缓出现了——

“看啊,有彩虹!”校园里忽然都是惊呼声。他和Joey都眯着眼睛看向那边。一轮清透的彩虹跨越了半边天空,给婆娑世界带来了轻盈曼妙的美。让他突然想起了补习班的第一堂课,他突然开始有些懂了,肚子圆圆的中文老师教给他们的那一句词: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pp告诉billkin他和Joey分手的那一天,billkin大早上跑来他家在门口放了一串鞭炮,噼里啪啦,妈妈站在二楼阳台上笑骂billkin:“疯子,在搞什么呢。”billkin双手合十低着头说:“对不起阿姨,今天有大喜事呢。我去找pp了。”他轻车熟路地从另一边爬上三楼,走进pp的房间,pp这个时候缩在被子里,左右各自动了一下,billkin就坐到床边,掀开上面一截的被子:“起来了?”

“大早上的,又在发什么疯呢。”pp伸出手拨开billkin在他脸上胡乱摸着的手,然后打了个哈切走下床,赤着脚走进洗手间准备洗漱,billkin就黏在他身后说:“我高兴啊,我开心啊。”pp在清晨透亮的光线里翻了个白眼。

好像什么都变了,又什么都没变。

billkin褪去了pp恋爱时期的坐立不安以及焦灼、低气压的状态,他那段时间的状态堪称神魔不侵、四大皆空;开始慢慢恢复正常。而pp也恢复和billkin形影不离的状态。好像和以往没有任何不同,但是他们彼此都很清楚,有什么东西突然横亘在他们之间,告诉他们,总有一天,会有更加深刻的羁绊将你们彼此取代。

抱着这种如坐针毡的状态去相处,既忐忑,但偶尔却能诡异地感觉到幸福。billkin好像重新开始认识pp,他从pp以往做了千遍万遍的神态、动作、语态里,发现了好多新鲜的美丽。他开始拥抱或者和pp牵手感觉到不自在,继而从十指紧扣的亲密热度里感到诡异的甜蜜。以往因为pp而升起的情感波动开始放大了一万倍,他变得不因为pp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而是换了一种类似于怜惜的心情。

pp笑或者悲伤的时候都觉得爱怜。但他那个时候对这种情感感到好陌生。他甚至荒谬地想着,只要自己能把爱人可以做的事情都做一遍,pp就再也不会离开自己了不是吗?他们仍然是最好的朋友。

连周围的人都敏感地察觉到了他们关系的变质,joke出国交换前,补习班的人一起聚餐。惯常打趣他们是老公老婆,billkin却没有了以往嬉笑的神情,他瞥了一眼pp,他头低低的,不知道是什么表情,但他好像从很早之前的某个节点,就发现了,pp开始对他的动作表现出一种近似害羞的神态。但是原因他总是不敢深究。

billkin夹了一筷子菜堵住了开玩笑的嘴:“吃饭,饭都堵不上你的嘴啊。”

朋友们都有些诧异的对视,然后好像懂了什么。不开他们的玩笑了,继而开始祝joke一切顺利。他们补习小班一共二十来个人,上大学开始就有些不来往了,而后大三大四有些人像joke一样出国,他们上个月才将bas送上飞去英国的飞机。留下的也不过是八九个人的样子。

好像,慢慢地,人就变少了。大家都去追寻更陡峭的山峰,更汹涌的河流,追求发光发亮的远大前程,往后方看的时间就少了。但那一天曼谷裂开的金色天空好像还浮现在眼前,青春时光缓缓流。joke举起一杯酒,带着了然的笑,说着:“不多说了兄弟们,祝大家一切都顺利。”然后他把酒杯的方向一拐,对着billkin和pp说:

“billkin,pp,也祝你们一切顺利。”

 认识第四年,pp的生日。那一天是一个雨天,浩渺的水雾将整个世界浸润湿透,路边的水沟凝一湾清新的绿。pp和朋友们聚完餐,装着一车的礼物回家。洗漱完,他盘腿坐在毯子上,一个个拆着礼物,billkin在一边帮他整理空置的礼物盒。音响里放着舒缓的歌。pp一边把礼物归置到房间的各个角落里,他突然脑袋一转,想起了什么一样。

“billkin,你的礼物呢?你今年不会没有准备吧?”他斜昵眼睛的样子,又娇又傲。billkin抓抓头发笑了一声说:“秘密。”pp朝他扔过去一个抱枕,billkin笑嘻嘻地说:“你去冰箱帮我拿一瓶饮料过来,我就告诉你。”pp嘟囔着,我今天可是寿星呢,居然差使我。一边站起身来往冰箱走。一打开冰箱门,满眼看过去,是簇拥着的,饱满的,鲜艳的粉色玫瑰,装满了一整个冰箱。热烈又浪漫。

pp楞住了,他歪着头站在原地,仔细端详着面前繁复又耀眼的花朵,这样温柔的粉色,让他的心里,眼里都奔腾而来轻浅的潺潺的溪流,他的手开始握拳。billkin没有听到他的声音,走过来看他,一边说着:“你还记得三年前,我们在普吉岛吗?那个时候你说过,你很喜欢电影里的这一幕。”

pp转过头来看他,眼睫和痣上全都糊满了眼泪,他走过来,一把抱住billkin的腰开始小声地哭泣。billkin伸出手,耐心地抚摸着他的背脊,问他:“怎么了,不喜欢吗?”pp没有回答他,只是一直在哭,他突然想到很早之前妈妈跟他说过的话,妈妈说:宝贝,有泪痣的人据说都会比常人爱哭哦。他那时候还不相信,可是兜兜转转,人生,他一半的眼泪都是为billkin而流。

他把billkin推开,然后自己擦干眼泪,抬眼看向billkin,他的瞳孔此刻干净得耀眼,他突然不想和billkin玩角色扮演的游戏了。他明明想要更进一步,却总要虚伪地说对方是最好的朋友这一点,让他如鲠在喉。他对billkin说:

“billkin,我爱上了一个人,他是一个男生。”

“我从来都只爱过那一个人。”pp坚定地说,billkin这一刻突然有些不敢看pp的眼睛。

“你知道他是谁吗?”pp问他。billkin很想回答他好像知道,心脏左灯右行的感觉逼得他要发疯了,他开始变得忐忑,他不敢去问,也不敢去想。于是他僵硬地摇摇头说:

“是谁?”他艰涩地开口。

“你应该知道的billkin,没有人比你更知道。”pp凝视着他,带水光的眼那样温柔地说。

billkin躺在床上,戳着手机,翻开隐私列表,里面的指纹二,就是pp的指纹。上一次他好像变成了懦夫一样落荒而逃。他想要开口说,他知道pp说的是谁,是billkin,对吗?但是肯定的话语就卡在了他的喉咙口,怎么说也说不出来。

因为他好像还没有明白,他对pp,到底是不是爱。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揣摩那些关于喜欢,关于爱的微妙心情。pp,不见了。三天没有联系pp后,billkin试探性地发了一句打招呼的语句过去,却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他以为pp在生气,不想理他,因为即使当时pp在恋爱的时候,他们也仍旧每天都联系。于是billkin开车去了pp家,发现他们家一个人都没有,姐姐,爸爸,妈妈和pp,都不见了。

billkin要疯了,他疯狂联系他们的共同好友,却得到他们,你怎么会来问我们pp去哪里了,这样的回复。是的,billkin和pp应当形影不离的不是吗?他们是彼此的影子。billkin开着车,在pp家门口的白线那里,不停倒车又开回去,要将轮胎稳稳对准那一根笔直的白线,如果pp在,只会一边翻白眼,一边玩手机,等他把车停好。

billkin觉得这个小小的前进又后退的路像一座牢笼,既锁住他的肉体,也锁住他茫然失措的灵魂;他觉得世界一团糟,恨不得一把火把苍茫大地烧的干干净净,可是一想到pp,又突然觉得自己冷静。就这样两极分化的心情要将他灼烧干了,他变成了架在感情绞架上的奴隶,在焦灼地等待着谁的垂怜。

电话铃声突然响了,他猛踩了刹车,后座上方摆着的玩偶都滚落了下来,他拿起手机接过电话。

赶到酒吧的时候,may坐在卡座上叼着根烟,细密的烟雾缭绕她好看的双眼,本应当是烟视媚行的美丽,却被她做出潇洒大方的姿态。她看一眼billkin满头大汗的样子,笑着说:“瞧你这流浪汉的样子。”她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喝杯茶冷静冷静吧。”

billkin坐下来,猛灌了一杯凉茶,然后问她:“pp呢?”他额角和背后的衣服,全部被汗打得湿透了。

“哟,这么着急,不跟我这个老朋友叙叙旧吗?”may取笑他。billkin皱起眉头严肃着一张脸看她,他很少有这么严肃的表情。may做举手投降状,不开玩笑了,正色着说:“你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pp会打电话给我哭。”在那一次普吉旅行之后,pp和may就成为了好朋友,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亲密朋友。

即便跟自己的前女友倾诉当前的感情生活看起来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但billkin还是慢慢开口去说了。

“你说你送了pp一电冰箱的玫瑰,觉得只要自己做了爱人做的事情pp就不会离开你。噢我的billkin,你可真是彻头彻尾的大蠢蛋。”may拿起面前的酒杯喝了一口,她挑起眼睛问billkin:“你知道以前我为什么跟你分手吗?”

“因为,你根本就不喜欢我,喜欢一个人是藏也藏不住的。你那个时候按部就班,像世界上所有的模范男友一样做着相同的程序,接我吃饭,看电影,可是我知道,你压根就不喜欢我。billkin,爱会让人失去理智,但你那个时候就像一个恋爱机器人。”

“以前我总是想着,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真的会察觉得到吗?现在看来,你真的没有。”may看着面前低着头,被她训得像孙子一样的billkin,觉得又可气又可怜:“你说你想要为pp做一切爱人做的事情,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些事情只能爱人去做呢。打着友情的幌子去做爱人做的事情,这不叫友谊,这叫卑鄙。你做起来不觉得别扭,是因为——”may说的急了,又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

“你说你不知道你爱不爱pp,可我觉得你比谁都爱pp。billkin,看清自己的心,爱很珍贵易逝,能握紧的时候要握紧。”

billkin吸吸鼻子,他的眼圈红了一大块,哑着嗓子问may:“pp呢,他在哪里。”

“在南部老家,大前天,他家里有老人去世了。”

那一刻billkin只想杀了自己。

他拿起车钥匙,上面还挂着pp送给他的钥匙串,他低声说了句谢谢,然后飞速离开酒吧。挥舞的风和焦躁的心一起,燃烧了整个曼谷的夏日。may看着他的背影,摇摇头。

她不是没有喜欢过billkin,那个时候她也才十六七岁,青春年少,一颗青涩又萌动的心无处安放,billkin既幽默又帅气,甜言蜜语一套套的来,这样的男孩子大抵是女性天敌,她也不例外。可是后来,就没有后来了,billkin根本就不喜欢她,她也逐渐将他淡忘。很久之后听说他有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在海边见到了那个人,漂亮又精致,像橱窗里的洋娃娃。她在海边看他们嬉笑打闹和相处,就觉得远远不止“友谊”这么简单,直至走到今天。

原来他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那天billkin不直面回复他慌乱离开以后,pp坐在公寓的冰箱前发呆了一晚上,他摸着冰箱里鲜艳的粉色玫瑰,想着自己开始变得未知的生活,觉得心一阵阵地绞痛,他好像确定要失去billkin了。

第二天清晨,妈妈突然打来电话,带着哭腔对他说:“pp快回家,sun爷爷去世了。”他如遭雷击,那是从小看他长大的长辈。他丢下手机,望着天花板止不住的发呆,那一瞬间他好像失去了伤心的触感。

他慢慢下床,赤着脚走到冰箱处,打开冰箱,看经过一夜已经开始慢慢枯萎的粉色玫瑰。他好像从此刻开始明了,人为什么是情感动物。原来人世间所有的爱恨瞋痴怨憎会,就这样组成了一张细密的网,在去路和归途上洒满“人”之所以会存在的草蛇灰线,再变成绳索绑紧他的手,不让他离开。而一旦失去这些情感,灵魂和肉体就轻飘飘羽化成仙,再也没有牵挂。

爱情、友情、亲情,人世间的三根支柱,就在那一个安静的清晨慢慢悉数崩塌。他赶回家,换上整套的黑衣服,左手戴上有红布的黑纱,坐上赶往南部老家的车,庄严肃穆地在曼谷的清晨去送一位日暮的老人离开。

葬礼按照中国的习俗办了三天,然后在第三天的晚上,爸爸妈妈和姐姐都要回曼谷的家了,pp却并不想回去,不想去面对怎么样也理不清的感情生活,相当一只避世的鸵鸟。于是他对爸爸妈妈说,要休息几天再回家。pp坐在后院的泳池边,脚泡在水里,看面前的日落,海边的日落像沾满水的莫奈的画,模糊又醉人,他看着这样的景色,深呼吸了一口气,突然什么都不想去想了。

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pp。”他听到熟悉的声音,难以置信地转过身去,billkin就站在他身后,他看起来好狼狈的样子,眼睛通红,衬衫的衣摆也没有塞进裤子里,整个人像是逃难来的。

“billkin?”pp开始涌起细微细微的酸涩,他问他:“你怎么会进来?”

“你以前给过我你老家的钥匙,忘记了吗?”billkin笑着回答他。pp突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感觉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又开始循回,但是心底却开始冒出酸涩和甜蜜交杂的泡泡,billkin看起来很累,他一定开了很久的车才来到这里。他伸出手抓抓头发。billkin突然走过来,跪坐在他面前,一把抱住他,说:

“pp,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不管做什么我们都互相陪伴。你要是就这么简单将我排除在你生命之外,对我也太不公平了,对不对?”billkin的眼泪流进了pp的颈窝,他只要一想到亲人离世,这样的事情,他没有第一时间陪在pp身边,就开始厌恶自己。他的眼泪顺着pp的肌肤一直往下,烫到了他的心口。他很想取笑billkin的,他要取笑他:billkin,你真的很爱哭。可是话一到嘴边,也变成了哭腔,就没资格取笑billkin了。

pp张了张口,想要问billkin,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吗?可是他真的不甘心,为什么,一定要退而求其次。billkin却松开抱住pp的手,然后擦了擦眼泪,红着眼眶,一句句说着,那天晚上pp对billkin说过的话:

“billkin,我爱上了一个人,他是一个男生。”

“我从来都只爱过那一个人。”

billkin伸出手摸pp精致的脸,语气濡湿着温柔,自顾自说,自顾自回答着:

“我知道,是billkin,对不对?”

pp和他的眼睛对视着,认真地点点头,然后说:“可是billkin还没有爱上我。”

“对不起,billkin早就爱上你了。”billkin沙哑着嗓子回他,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在pp恋爱前还是恋爱后,还是在那些由细碎闪光的生活碎片中,还是在那些懵懂冲撞,闹各种笑话的时候。等到有一天回过神来,就突然发现,原来所有的清晨与日暮,月亮和潮汐,都与他有关。

pp还没有来得及品味那一种失而复得的情感,是友谊或者爱情,天上却突然下起了糖果炸弹,他瞪大眼睛,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或者怎么说,billkin就抱着他的腰询问他:

“pp,我们在一起吧。”

pp觉得人生好跌宕起伏,就在这一周他尝到了人生中所有的酸甜苦辣,他甚至觉得生活是上帝神经质的缩影,他有点想反抗,不想就这么顺水推舟,大抵是突然知道billkin爱他之后,突然生出来的一股持宠而娇的底气,他想要好好折腾billkin,谁叫他之前把pp弄得这么惨。

可是最终看着billkin通红的眼睛,他看起来既狼狈又可怜,他还是变得不舍,于是点点头说:“好。”

billkin闭着眼睛,又流眼泪,他轻轻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好珍惜地说:“再也不要分开了。”

pp突然想到他隐约感觉到爱情萌芽之时,问自己的那一个问题:“友情之上,到底是什么。”其实答案也可以变成亲情,变成终生陪伴。但他那个时候总是兜兜转转要将答案绕回爱情,他就明了,所有用友情为爱情打幌子的人,不过是心里有鬼、问心有愧,都是用深夜不知道红了多少次的眼眶去诉说——“友谊地久天长。”

他闻billkin身上疲倦的味道,然后把下巴靠近他,轻轻蹭着他的脸,温柔地说:“嗯,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这一次,是以爱人的名义。

这一对新情侣正式上岗的一周,pp发现billkin黏人的程度呈指数曲线上升,连躺在沙发上一起看电影,billkin都能认真地盯着他看很久,然后认真叫他:“老婆。”看着看着就开始哭,这是一整套的动作和表演,不做完就不算连贯。

“怎么了,又怎么了,我的大小姐。”pp握住他的手,动作轻柔地给他擦眼泪。

billkin抽抽鼻子,其实他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情感,只是好庆幸,庆幸他们从来都没有分开过,他们在一起很久,一呼一吸,风里、云里、雾里都是亲密。他想起很早之前他和pp一起看爱情电影,看男主女主各自分开,发生许许多多故事,然后耶和华的琴弦一动,他们就在物是人非以后,兜兜转转再遇到,再相爱。

他就在想,还挺浪漫的,爱情似乎都是天赐神作,命运早已设置好轨迹,人被透明的细线牵引至天空,然后就在上帝无机质的目光下相遇,相爱,分离。如果自己能拥有,好像也不错,那个时候他天马行空地想着,但他一个激灵之间就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是和pp分开的话,一定不可以。

他不是没有失去过朋友,幼时,长大,朋友一批批地来,然后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架构一些足够咀嚼的回忆,再在某个分岔点离开,多遗憾啊,但遗憾也轻飘飘地,没有什么重量,被曼谷的风一吹,就烟消云散。不是无情,他只是很清晰地知道,人生的常态不是得到,而是不停地得到,再失去。这样的过程如绞丝网一般密密麻麻缠绕着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是逃也逃不出的封闭几何体。

但他从来没有一秒钟想过离开pp的样子,他那个时候全然不懂什么是爱,只知道想要握住相处的每一分一秒。然后很久很久之后,他才猛然回味到,那一种不舍到骨髓的情感,那一种想要一伸手就捧住他所有羽翼的怜惜,那一种他来到他的人生之中就是最特别的偏爱;因他而起的疼痛,酸涩,无助,甜蜜;原来——全部都是爱。

“我也不想哭,可是我忍不住。”billkin笑嘻嘻地说,pp翻了个白眼。

又过了一周,joke和bas从国外飞回曼谷,他们相约聚会,billkin和pp牵着手走进包厢的时候,一群大男人都叫疯了,天花板都要被他们叫穿了,billkin摆了个嘘的表情,说:“低调低调。”

“你自己怎么不低调呢,billkin,哦豁,这次是真的变成老公老婆了。”

“呃呃,我还以为他们一上大学就会在一起呢。”

“他们不是四年前就在一起了吗?”joke一边喝酒一边了然地笑着。然后一整个包厢都恍然大悟,他们吵吵闹闹,还像四年前在补习班上那样。

然而人的心境却掉了个,bas即便去西方国度学习,还是没有扔掉他的爱好,看着billkin移不开从pp脸上的目光,又带着戏谑的目光咿咿呀呀唱起了曲:

“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休道是小生,便是铁石人,也意惹情牵。”*

billkin扔了个瓜子过来,笑骂他:“bas,你是不是还以为我听不懂。”

“诶呀,原来billkin进化了,不好意思。”bas摸摸自己的头假装带歉意地说。又是笑着起哄着,烟波里也带着热闹。相同的人物和场景,共同构建的对话和故事;只要是同样一群人,仿佛就可以假装时光从未流逝。

晚上都喝了酒,billkin和pp决定散步回家,星星很闪耀,像那一年普吉的海边,pp突然跳上billkin的背,然后伸出手抱住他的脖子,偷偷亲他的耳朵。“pp,干嘛呢。”pp看见billkin的耳朵在他的肉眼之下变红,也不回答他,只是偷偷笑着。

人这一生真的好短暂啊,像是一条小船绕着地球不停转啊转,来时的那条线一直牵引着,直至走到死亡的终点。由生到死,由死到生。如果怎么样也读不懂玄之又玄的轮回往复,那就,不要再错过了。

“billkin,我又想起那一句词了。”pp仰头看向头顶的浩瀚星辰,轻轻念着:“流水落花春去也。”他轻轻念着。

1.白朴——梧桐雨·后庭花

2.白朴——墙头马上·鹊踏枝

四、浪淘沙·帘外雨潺潺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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