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小孩办个人买的社保小孩可以上小学吗到初中要重新办理吗?

成都计划外新生儿小学入户条件有哪些?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成都外地户口2021年入学政策

一、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2011〕4号),成都主城区户口,本市是不可以跨区读小学,“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二、相关依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2011〕4号):

1、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就近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学入学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划片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的,可采取划片微机排位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扩展资料:

一、成都市本地生入学政策

1、新生入学年龄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应满6周岁,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该户籍登记点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原件(即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如果户籍登记点对应的产权证明不是父母而是祖辈的,需要提供房管局开具的无房登记记录;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每张复印件必须父母签名。

二、成都市外地生入学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主要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其中中心城区(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天府新区)视为同一区域。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成都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需用《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代替居住证,不论是居住证还是居住证明都须满一年;

3、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4、子女在市中心城区就读,须提供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是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5、子女在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是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证明截止2017年5月31日,需满12个月;

6、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7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中途不能断保!(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三、其中,根据以往办理情况,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注意三点。

第一,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指导意见》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居住地未变更的,按2018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

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当年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三、四批次),也不提供流水号,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报考艺体特长生时需提供的资料:

(1)学生的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

(2)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3)小学综合素质报告单(或就读小学提供的相关证明);

(4)符合艺体特长生报名条件。

第二,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但是个别进城务工人员,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按照“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各区(市)县政府,将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

成都市小学入学条件户口规定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成都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意见 办理就读,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第二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

1.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成都最新落户政策如下:

1、学历人才落户,学历人才落户又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三类;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 ,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成都读小学户口有什么要求?

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公平就学。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就近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区(市)县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划片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的,可采取划片微机排位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自2012年起,由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报名登记或由学生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划片或划片微机排位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小学、初中入学登记申请的,或划片微机排位后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学生办理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学生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户籍和所在区域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就学。

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管理人员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入学或转学。

每年6月第一周,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第二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第三周,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于7月15日前完成划片或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8月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每年5月第二周,为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时间;6月第二周,统一公布初中学校新生入学班数;7月第二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完成划片或划片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7月25日前,到升学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一)各区(市)县要科学规划校点布局,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特别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制定各学校入学计划,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设计的规模和班额标准,根据实有学位,合理划分学校服务范围,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各区(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成办函〔2008〕165号)精神,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班级规模,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三)各区(市)县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监督,实行“阳光入学”。成立由学校、乡镇(街道)、社区等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计划、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四)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时间、范围、计划、 程序、结果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并对外公布分班名单,不得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

(六)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就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问责。

(七)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深圳福田区2022年秋季学期小一学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30日-6月6日,初一学位网上申请时间为6月1日-6月8日。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地段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基于我区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并非均匀布局,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客观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我区大部分公办学校为单校划片,但部分区域由于学位供需矛盾紧张、公办学校布局不均等因素,会出现某些区域为两校或多校的共享、分享学区。 

二、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片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片区的学校。学校的招生片区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并非均匀布局,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客观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

三、2022年小学入学年龄是否有新调整?

我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没有调整,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广东省教育厅在《2019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中强调:

目前我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申请学位家长需注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申请学位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指南,了解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申请流程,特别提醒家长注意的是:

)首页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十三、需进行无房证明加分的应提供什么材料?

需进行无房证明加分的,在网上报名时勾选相关选项即可,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网上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将相关信息送市房产信息中心进行核实,如审核结果有误,家长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生系统点击“无房复核”并上传无房证明材料。

十四、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能否申请学位?

在网上报名时,除提交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有效购房合同外,还须提交入伙通知书,入伙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2022年8月31日前未能入伙且未实际居住的将取消其学位。

十五、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不能。深圳市司法局2009年9月7日下发的《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2009年9月7日后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十六、特殊住房需提交哪些材料?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2.集资房: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

3.自建房: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原住居民祖屋: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5.商务公寓: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6.单位宿舍:需同时提供(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3)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十七、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的,如何提供证明?

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住房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十八、住在亲戚家,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吗?

申请学位的房屋产权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直系祖辈;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承租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以不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

十九、能使用自家或租赁的商铺申请学位吗?

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申请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的一方计算积分,取累计养老或医疗保险时间长的险种计算积分。按照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险种中购买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二十一、监护人已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确认其子女申请学位的资格。

二十二、中央驻港人员或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不能参加深圳的社保,怎么提交社保证明?

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证明。

二十三、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发生变更的,如何提供证明?

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同时,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

二十四、港澳籍儿童的身份证、回乡证都已过期,可以报名吗?

在已办理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的情况下,港澳籍儿童可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有相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用以申请学位。

二十五、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为何要提供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由于港澳籍学童没有户口本,家长仅能提供出生纸、身份证、回乡证等资料,难以证明孩子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如出生纸上,只有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的姓名,没有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同时,因香港的公共信息与内地系统尚未联网,无法进行信息核对。因此,为确认港澳籍孩童与父母的亲子关系,申请在深圳就读的港澳籍孩童,须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办理验核文书的效率,不影响报名资料审核,建议家长到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二十六、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由学校负责初步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由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住宅、社保、公证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凭证、社保卡、亲子关系公证书等,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所以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招生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无法录取。

二十七、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可以补录吗?

不进行补录,因招生录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作,个别学校补录将导致区内相关联学校皆须重新补录,其中涉及多个环节,并关联分享、共享等大学区招生,程序及时间不可行。系统录取结束且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后,将不再进行递补录取。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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