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语阿拉伯是什么语系言

       对于一门语言的学习而言,只有我们把一门语言彻底的了解清楚了,那么这个时候自己才能更加透彻的来学好这门语言,所以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阿拉伯语自身语言特点的研究。

       阿拉伯语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阿语发展史也是如此。因此,虽然阿语史与人类语言发展的历史存在着共性,但毕竟是不同的。在探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有所区别,也就是阿语史应当、而且必须首先是阿语发展的历史。

       所以,我们应该把阿语史具体的研究方法同方法论区别开来。我们在阿语史的研究过程中,除了采用一般科学所采用的描写、分析、推理、归纳、综合、比较、印证等方法外。我们研究阿语的变化,首先应该从语音、词汇、语法着手,当然还要考察其他诸如文字、修辞、方言等语言形式的变化。

       然而,这种研究必须结合传统语言学中的优秀遗产,介绍和吸收前人研究阿拉伯语历史的有价值的成果。此外,要统一地描写语言发展史,还应该具有一定的语言观。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于普通语言学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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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12世纪的开罗因处于当代远距离贸易的要道,而成为国际化都市。按其信仰,可以将开罗人笼统地分成穆斯林、基督徒和犹太人三大群体。他们在相互交流、借鉴、调适和妥协的基础上,达到共生共存。这些群体的交流互动表现在语言、建筑和日常生活交往等方面。开罗人这200多年的历史表明,不同文明群体有可能在彼此尊重和承认差异的条件下共处共存。

[关键词]10~12世纪,开罗,文化交融

10~12世纪统治埃及的是法蒂玛帝国,作为帝国之都的开罗处在连接地中海和印度洋的东西方贸易商道与波罗的海和地中海的南北贸易通道的枢纽地位。同时,十字军东征和塞尔柱突厥人的西扩使得西欧文化和中亚文化在地中海东岸交汇。开罗吸引了中亚、北非、南欧,甚至东南亚和西欧的商人、学生、士兵、文人、旅行者来这里经商、求学、旅行,乃至定居,他们带来了各自的语言、信仰、思想、习俗,并在此进行交流。鉴于宗教在中世纪是多数人寻求身份认同的一个标尺,本文把10~12世纪的开罗人分为穆斯林、基督徒和犹太人三大群体,阐述他们在语言、建筑、日常生活诸方面的交流、互动、互鉴和调适。

中世纪埃及人语言文字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7~10世纪,随着阿拉伯人征服埃及,阿拉伯语逐渐取代科普特语和希腊语。11~13世纪,随着地中海一印度洋远距离贸易,阿拉伯语元素融入希伯来语和其他地中海地区语言,并进一步在英语中得到吸收。两个阶段分别反映了政治权威和商业发展在语言演变中的力量。

1.科普特人与阿拉伯语

705年,埃及阿拉伯人政权规定阿拉伯语是埃及唯一的官方语言。到10世纪,阿拉伯语在埃及人主体科普特人(Coptic)中普遍使用。11世纪70年代,阿拉伯语成为穆斯林、犹太人、科普特人共同使用的交流语言,阿语文字普遍见于埃及各地的建筑、墓碑、纺织品和书籍上,只是科普特人和犹太人最初使用的阿语以科普特语字母和希伯来语字母书写而成。开罗基尼萨文献是最好的证据。

科普特人在阿拉伯语的应用方面表现尤为显著。11世纪,科普特人撰写的阿拉伯语著作增多,作家塞维勒斯·伊本·穆卡发(Severus Ibn al-Muqaffa)用阿拉伯语写作《亚历山大的科普特基督教主教史》,其中引用了一些《圣经》和伊斯兰教的一些混合词语,甚至《古兰经》经文。阿拉伯语也成了科普特人传教士的工作语言。开罗的第七任主教伽布莱尔·伊本·图莱克(Gabriel Ibn Turaik,1132~1146年)抄写了科普特语和阿拉伯语的书籍,并“理解了它们的内容”。1132年,伽布莱尔命令地方教区的牧师用阿拉伯语讲解“神”的含义,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阿拉伯语在科普特人中的普及程度。

阿拉伯语成为主要的文学语言,埃及基督徒能阅读到更多的阿语文学作品,从而比较广泛地了解了外部世界。他们阅读的不仅有神学著作,也有诗歌、历史、散文等世俗文学作品,还有语法、科学、炼丹术、医学、教科书等文献。通过学习和掌握阿拉伯语,广泛阅读各学科的阿语文献,在工作和生活中运用阿语,开罗的科普特人族群持续和广泛地接触阿拉伯穆斯林文化理念,从而达到与后者某种程度上的适应或调适。

在商业领域,开罗犹太人的阿拉伯语应用突出。基尼萨文献的第一语言是希伯来语,其次是阿拉伯语。许多纸片的一面上的是阿语,用于解释另一面上的希伯来语,也有两面全是用阿拉伯语写的。通常情况下,关于社区或宗教事务的信件由希伯来文写成,而多数私人、商业信件、法律契据则由阿拉伯文写成。哪可语文字出自开罗普通犹太百姓之手,以日常生活内容居多,阿语成了他们的主要生活语言。此外,在西班牙、西西里、北非,使用方言化了的阿语还成为一种时尚。11世纪中叶左右,开罗的西班牙人使用已经废弃的伊比利亚依地语,乃至用纯粹的卡斯提里语字体书写阿拉伯语。

由于开罗拥有10~12世纪远距离商贸中心的地位,来自不同地域的商人们在不断的交易中,创造了许多商贸词汇。这既方便了贸易,又丰富了阿拉伯语。一些词还被吸收到英语中,并使用至今(见下表)。

1.不同宗教建筑的共存

在阿拉伯人取代拜占庭帝国后,开罗的多所基督教和犹太教建筑保留下来。根据古老的伊斯兰法,在穆斯林征服的土地上禁止修建新的基督教堂和犹太会堂。事实上,在阿拉伯人统治的开罗,仍有新教堂和犹太会堂建起,但通常比较矮小。基尼萨文献提到,有一处教堂在部分翻新后,因高度超过了旁边的清真寺而被拆毁。10世纪,开罗基督徒在达尔伯一阿赫马尔区(al-Darb al-Ahmar)修建了圣·玛利亚教堂(the Church of Virgin Mary),这里在阿拉伯人征服前一直是基督徒聚居区。据14世纪的亚美尼亚编年史家阿布·萨利赫(Abu Salih)称,圣·玛利亚教堂原属于开罗的亚美尼亚基督徒社团,12世纪,亚美尼亚人势力衰落,科普特人获得此教堂的所有权。除圣·玛利亚教堂之外,开罗还有其他多所教堂。11世纪中叶,亚历山大的主教克里斯托杜鲁斯(Christodoulus)还将主教区从亚历山大城迁至福斯塔特,以便接近法蒂玛帝国政府。

在开罗的犹太会堂中,旧开罗的本艾兹拉会堂因基尼萨文献“出土”而比较有名。此外,开罗的巴勒斯坦犹太派和伊拉克犹太派各自拥有自己的宗教组织和行使宗教儀式的会堂。前者存在于阿拉伯人征服之前,而后者由从基督徒那里购买的教堂改建而成。另有资料记载,开罗的犹太人社团在伊本·图伦统治时期(868~905年)购买了福斯塔特科普特人的教堂,将其改建成犹太会堂。

虽然穆斯林政权对新建教堂、犹太会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对其规模有限制,这是主流文化与少数族群文化妥协的做法。基督徒、犹太人的活动时刻处在穆斯林政权的监视和控制下,他们通常只能在教堂和会堂之内进行宗教活动。

2.建筑的多元文化因素

10~12世纪的开罗建筑整合了科普特、拜占庭、萨马拉和北非建筑文化的元素。比如,鸽子或其他鸟类是这一时期开罗宗教建筑(包括清真寺、基督教堂和犹太会堂)和非宗教建筑上的常见木刻图案。以福斯塔特的巴勒斯坦犹太派的会堂为例,这座阿拉伯人政权之前保留下来的建筑物,在一般建筑格局和风格上均受到当时基督教文化的广泛影响。同样,我们在后来的清真寺装潢中也能发现基督教堂和犹太会堂内外装饰的影子。比如,犹太会堂的墙壁和柱子装饰中应用丰富的纺织品材料。在这点上,之后的清真寺的装饰与之有相似之处。

清真寺是伊斯兰城市的标志性建筑。972年,开罗兴建的爱资哈尔(阿拉伯语“繁荣昌盛”的意思)清真寺成为开罗的象征和当代重要的穆斯林神学院。该清真寺的总体建筑结构体现了北非柏柏尔人和古希腊罗马建筑风格。清真寺庭院有三个拱廊围绕,这普遍见于北非和安达鲁斯建筑;拱廊的支柱是科林斯柱式结构,大堂的三个穹顶呈现北非特色。后来加上的第四个拱廊则具有波斯风格。因此,爱资哈尔清真寺可谓多“源”建筑文化元素的整合。爱资哈尔清真寺装饰在主体上保持了科普特艺术风格。比如,木刻中有典型的科普特狮子画,也有其他的人物、动物画,祈祷间的多边形雕刻花边上偶见作为镇墓神的神秘野兔,或埃及奥斯里斯神(Osiris),甚至有可能在某个几何图形上发现十字架木刻。爱资哈尔清真寺的装饰同样呈现了其他文化因素的渗透。半圆形拱顶壁龛不是纯正的萨马拉风格,装饰中可见典型的拜占庭漩涡卷棕榈叶,而拱廊、镶嵌板和门窗上的经文则采用了库法体。

开罗城门也是不同文化建筑风格的综合体。据马格里兹记载,开罗的三大城门——北门纳斯尔(Bab al-Nasr)、福吐赫(Bab al-Futuh)和南门祖韦拉(Bab Zuwayla),是在11世纪由来自艾德萨(Edessa)的三位亚美尼亚基督徒建筑师设计的。纳斯尔门的城楼呈方形,具有拜占庭建筑特色,装饰着许多剑、盾,寓意在于用武力防御开罗遭受外敌袭击。福吐赫门的城楼呈半圆形,城门上的内拱角设计是波斯和美索不达米亚建筑文化表现。祖韦拉门以北非的祖韦拉部落而命名,内壁采用北非常见的裂拱装饰;依拜占庭建筑艺术,城楼之间由人字形顶子连接;城门下修建小货亭,是东方建筑的古老传统。

10~12世纪开罗建筑的结构、手法、装饰风格都体现了不同种族和地域文化及信仰的相互吸收、借鉴和融合,以致有学者认为开罗建筑中的外来文化影响“过多”。

贸易、圣事、旅行、迫害、战事等把大量移民带到开罗,12~13世纪约7000名犹太人移居福斯塔特。1165年,著名的犹太神学家迈蒙尼德(Ibn Maymun,1138~1204年)从科尔多瓦来到旧开罗,定居长达40年。开罗同样吸引了很多前往麦加朝圣的穆斯林与前往耶路撒冷朝觐的基督徒和犹太人。他们中的许多人,特别是学者文人在往返途中便停留开罗,比如突尼斯学者伊本·赫勒敦(Ibn Khaldun,1332~1406年)。来自各地的不同族群和信仰的人们在开罗期间相互交流和影响,在此从官方和民间两个层面对他们的日常交往作一考察。

官方层面上的交流主要来自开罗帝国高官。他们不仅对科普特人和犹太人的文化活动持妥协和默许态度,还积极参与其中。帝国重用犹太人、科普特人、亚美尼亚人、希腊人和其他少数族群担任重要的宫廷职位。哈里发阿兹兹(A1-Aziz,975~996年)的一位妻子是基督徒,她的两个兄弟都是东正教主教。阿兹兹本人敬重基督徒,与福斯塔特的大主教阿里斯特斯(Aristes)等教士保持密切的私人关系。基督徒法迪尔(Fadl b.Salih)从979年起连续30年担任帝国军事大臣,是阿兹兹军队改革的得力助手。977~991年,犹太人吉里斯先后任财政大臣和宰相,创建了稳健的税收和行政管理机制。这些基督徒和犹太人高官长久占据金融、税收、贸易和军事等要害领域和部门,对穆斯林政权的统治手段和统治理念,乃至穆斯林社会上层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举例说明,帝国政府不但给犹太社团领袖支付薪俸,而且有時还拨款修建基督教堂和犹太神学院。穆斯林宫臣们经常应犹太或基督教士的邀请,造访修道院,参加节日宴会。反之,基尼萨文献研究显示,科普特人和犹太人群体也受穆斯林主流文化的影响,他们在某些社会问题上的态度带上了穆斯林文化色彩,变得比较“保守”。比如,在对待女性的认识上趋向于接受伊斯兰女性观,基督教社团的权威人士对基督徒女性的行为有了较多的限制。

民间层面上的交流主要表现为形成了一些共同遵循和实践传统做法。比如,歌舞酒会是11~12世纪开罗的阿拉伯语和希伯来语诗文的经久不衰的主题之一。开罗普通人经常在送子出国,或兄弟言归于好等重要时刻举办歌舞酒会、宴会。作为穆斯林帝国的都城,开罗有专门的酒商街道,盛行饮酒之风。据相关资料,中世纪开罗的酒销售相当普遍。11世纪法蒂玛帝国的编年史学者伊本·马克穆恩(Ibn al-Macmun)就提到了福斯塔特和卡黑拉的葡萄酒店铺(qa’at-hammdrin)。基尼萨文献中还保留有一些饮酒歌。当犹太人邀请穆斯林参加他们的酒会时,他们通常在为客人准备的酒水中滴入蜜。这样酒变成了一种不含酒精的饮料,穆斯林可以放心饮用。当然,穆斯林通常比较隐秘地参加酒会,因为如果被大法官卡迪得知,当事人必定要受到惩罚。

基尼萨文献研究表明,适合于各个族群的通用礼俗超越了宗教戒律的束缚。文献记载了许多来自巴勒斯坦、叙利亚、西班牙、亚丁、突尼斯和摩洛哥等地的商人家族与开罗本地商人家族之间的联姻事件。比如,1055~1098年,突尼斯商人伊本·斯厄马尔(Ibn Sighmar),充当突尼斯商人在开罗的法人代理,他在开罗居住了40多年,并娶开罗本地的一个商人家庭之女为妻。穆斯林、基督徒和犹太人经常相互邀请对方参加各自社团的宴会或聚会,相互品尝食物,穆斯林接受了犹太人的食物和饮食习惯。基尼萨文献还记录,在一次犹太人的以斯帖宣读庆典活动上,参加者中有许多穆斯林,他们已经在伊斯兰经典中了解了犹太人的以斯帖故事,所以,“犹太人和穆斯林”都为故事的主人公逃离险境而欣慰。文献中也保留有一些犹太人在某些重要的场合写给穆斯林朋友的书信。这种个人交往在犹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法官之间尤为频繁。犹太神学家迈蒙尼德与开罗大法官伊本·萨纳·穆尔克(Ibn Sana’al-Mulk)及其他数名穆斯林学者都保持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有时,犹太人和科普特人社团领袖还把各自内部的一些民事案件提交到穆斯林大法官的法庭上,请求帮助解决。

综上所述,10~12世纪的开罗的穆斯林、基督徒、犹太人的文化交流、互动和互鉴、调适渗透到社会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相互之间的适应和变通创造了一种为各方“共享”的独特文化。这个互动共生过程带给我们两点启示。其一,不同文化群体之间虽存在隔阂或冲突,但可以通过交流、互动达到某种共享、共生和共存。互动的一方从自身利益考虑,与他方妥协,或在某种程度上默许他方,从而达到双方或多方的“共赢”。这不失为一种维系不同文明群体的共生共存的良好方式。其二,互动是个双向过程,所以,在承认统治阶层(或主流文化群体)的理念影响被统治民众(或少数文化群体)的同时,也应承认少数文化群体的理念带给主流文化群体的影响。世界历史正是在不同文明的彼此认识和互通互鉴中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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