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单考单招报名表怎么填基本信息填错了怎么办,都缴费了还能修改吗?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4.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术科考试。考生报考体育类,视同已办理体育术科考试报名。其中,报考体育特招生的考生,另须参加全省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按要求填报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的信息,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图片):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5.报考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运动项目如属于我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涉及的项目(田径、篮球),考生须参加联考且成绩合格,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报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原件的电子图片):(1)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证明;(2)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

6.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7.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其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生从中自主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所选语种必须与1月首次考试一致。为方便考生,6月高考外语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安排在2023年4月,与6月选考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一并进行。报名点学校须落实告知制度,确保考生知晓有关政策和程序。

(一)考生体检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政策加分等相关事宜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二)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的规定执行。

(三)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省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文化考试、术科考试)的《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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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高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15日(每天9:00—18:00),现将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入口的详细情况介绍如下,供参考,若有调整请根据考试院最新动态进行。

2023年山东高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15日(每天9:00—18:00),现将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入口的详细情况介绍如下,供参考,若有调整请根据考试院最新动态进行。

各地级市招生(考试)院(中心):

为做好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分网上填报信息,在线资格审核,在线确认和缴费三个环节。

报考“3+4”转段和“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的考生,填报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

资格审核:2022年11月16日至30日。

确认缴费:2022年12月1日至5日(每天9:00—18:00),缴纳报名费、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2023年4月中下旬缴纳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

资格审核:2022年11月16日至30日。

确认缴费:2022年12月1日至5日(每天9:00—18:00),交纳报名费、外语听力考试费、体育专业测试费与艺术类专业统考费、其他考试费于选报等级考试科目时同时支付,具体时间另行约定。

具体安排如附件一所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及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应当获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证书或者同等学力;非山东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是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其中,应届生必须是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和结业生)。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学校生源转段申请要求是达到转段要求的第一、二届参与转段毕业生。春季高考报名时,“3+4”转段的考生需要选择下列两种情形之一进行申请:一种是仅申请“3+4”转段;二是兼“3+4”转段及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在教育部举办或者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者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新毕业学生,或者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取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者相同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在岗工作。

)、查看提示信息、个人信息注册、上传个人照片、网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信息等步骤。

在个人信息注册中,考生需要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并通过输入的个人手机号得到手机短信密码,然后再完成个人信息的注册。报名后上传本人照片,考生应严格按照照片采集标准和操作流程上传照片(操作流程及采集标准详见附录二)。考生要仔细研读《考试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并勾“我保证诚信考试”,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根据报名填报信息项目的需要,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报送、完成信息的网上填报。修订和填写的程序是一样的。

2.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应分别登陆对应的报名系统并按照自己的流程办理报名。考生需填个人信息项目详见附录三。

(2)正确地选择报考科类(类别)及外语考试语种。

春季高考分现代农艺,烹饪,畜牧养殖,建筑,机械制造,设备维修,机电技术,自动控制,电气技术,电子技术等30个专业类别、化工与环境,服装,车辆维修,交通,数字媒体,网络技术,软件及应用技术,医学技术,药学,护理,财税,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等领域、公共事业与管理、学前教育、艺术设计等专业,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一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见附录4)。

仅申请“3+4”转段的考生,选“3加4转一段”方案;“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考生选择“3+4转段同时参加春季高考”选项,并依据所学专业选择春季高考30个专业类别中的1个。

夏季高考所报的科类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类别。考生应从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中选择外语。选考语种不限。

我省艺术类专业类别分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摄影类,航空服务艺术类等11大类。艺术类考生要按照拟报的专业选定其中的一个类别,音乐类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说明精确选定专业技能项目的名称。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实施院校艺术史论专业可由教育部核准后自行决定其所属专业类别。拟报相关专业者可参阅相关院校招生章程或者向相关院校提出建议。

(3)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少年班的考生还应按规定时间按相应类别办理网上报名。

(4)考生应仔细检查自己所填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姓名和地名等信息项如果有字库所不具备的汉字则用拼音(半角大写字母)来替代。

2023年度报名采用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包括身份的确认和报考资格的审查。

通过公安信息的比对,证实考生自身的身份。不合格者需前往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核实身份。

(1)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对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学籍或学历进行审核。

非刚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学生,要按规定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者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等学历证明材料。

有我省户籍、学籍在外省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申请入学,填报网上信息时,应上传其学籍所在地省学籍管理行政部门开具的高级中等教育学籍证明,其中,省外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夏季高考时,还应上传高中学籍所在省省级教育有关部门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或者本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证书。

(2)考生的户籍信息、民族信息等,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核验;外国侨民,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的考生,需持有关有效证件,向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现场确认。

(3)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优惠政策人员和报考资格网上审核不合格者,必须按照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4)高职单招退役军人的考生,要按规定上传其退役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上网缴费,首先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正确,然后按规定支付高考报名费和考试费。

参加春季高考的学生交纳的考试费用由知识考试费、技能测试费两部分组成。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只需缴纳知识考试费,不需缴纳技能测试费。兼报“3+4”转段及春季高考者需交纳知识考试费、技能测试费。2022年12月1日至5日(每天9:00—18:00)缴纳高考报名费、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用于2023年4月中、下旬支付。

夏季高考考试费由外语听力,语文,数学和外语笔试考试费组成。夏季高考体育专业测试及美术、文学编导、书法、舞蹈(艺术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音乐、播音主持、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航空服务艺术类以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需同时交纳相应体育专业测试费和艺术类专业统考费。12月1日至5日(每天9:00—18:00)交纳报名费,外语听力考试费,体育专业测试费,艺术类专业统考费等考试费,等级考试科目选报时应一并交纳。

仅参加单考单招[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而未参加春季高考或者夏季高考统一考试者,12月1日至5日(每天9:00—18:00)只需交纳报名费即可,不需交纳考试费。仅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而不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在12月1日—5日(每天9:00—18:00)缴费,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只缴纳报名费,其他考生缴纳报名费和技能测试费。考试费和其他费用必须向有关招生高校支付。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交以上费用,具体办法由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名单。

高考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999号)执行。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上网交费,对自己的交费项目要仔细检查。不按规定时间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者,视为放弃报名和考试费。

(四)其他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少年班学生必须参加暑期高考在线填报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交费。网上填写信息时,招生高校核发的准考证应按规定上传。少年班考生的高考成绩,只用于少年班招生。

2.报考香港或澳门录取院校的学生,按暑期高考报名流程进行。

3.所有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举办的高考体检活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或者体检项目不齐全的考生,体检结论是不合格的,这一结果会影响到考生的录取。体检的时间和具体条件另文说明。

4.春季高考的考查科目是“知识加技能”的模式,“知识”部分考查四门课程,分别是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知识;“技能”栏目考查专业基本技能。仅报考“3+4”转段的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春季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3+4”转段同时报读春季高考者,除了参加以上3门科目考试之外,还必须参加所选报读春季高考专业类别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

暑期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包括笔试与听力考试)3门。其中,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单独组织,考生参加两次听力考试,取两次考试中成绩较高的部分作为有效成绩计入高考总分,2023年高考外语听力考试于2023年1月8日上午进行,两次听力考试间隔20分钟左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六个学科,由考生根据规定选取其中的三个学科进行测试。考生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包括三个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三个自主选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总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卷面满分分值分别是150和450;考生所选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分考试内容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并换算成等级分以满分为100分计,等级分考试内容共计3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科目选报时间拟在2023年4月份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高考报名之后,直到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期间,不应更改姓名和身份证等信息,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报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反映,考生变更姓名和其他资料引起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6.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送填报信息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性别等所有填报信息是否准确,以保证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考生要规范上传自己的报考图片,此图片经审查合格后不能修改,产生的高考电子档案要保存在考生档案中,必须严肃处理。考生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现信息填报错误、伪造或者遗漏,导致影响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以及个人档案出现问题的结果,其责任应由考生自负。

7.考生应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登录密码与短信验证密码使用,将贯穿于高考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的招生全过程。考生对自己的登录密码、短信验证密码要妥善保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窃取考生自己的密码或账号,也不得插手考生高考报名、密码设置、志愿填报工作。由于考生自行泄密,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将承担全部责任。

五、对特殊考生进行资格申报和审查

下列特殊考生需在网上信息填报过程中上传申报及证明材料,经特殊资格审核后,满足多个条件的考生可以按顺序填报。

(一)高考录取关照考生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报考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人员按以下分类分别报名申报,2023年度具体实施照顾政策按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当时新发布的文件要求执行。仅参加单考单招[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而且没有参加春季高考或者夏季高考统一考试,考生也不用报考。

考生要保证申报信息及所提供证明材料均真实可信、准确无误,若本人所填报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实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1)申报工作。烈士子女可以申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烈士子女考生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请参看附件五《烈士子女登记表》),经所就读学校及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名保证所报内容真实可靠。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烈士子女登记表》,烈士证明或者证书,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等。

(2)资格审核等。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初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有关资料,合格者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1)申报工作。符合照顾条件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六,下称《登记表》),由就读学校、县级统战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名保证所报内容的真实性。网上填写资料时,应当上传《登记表》,华侨或者归侨、台湾省籍的身份证明和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等。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具备照顾条件的考生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保证证明资料齐全后,将登记表及有关证明资料汇总上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级统战部门审查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类考生。

满足照顾条件这类考生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役中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者获得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部队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和退出军队现役人员。

(1)申报工作。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参见附件七《退役军人登记表》),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名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可靠。网上填报信息应上传《退役军人登记表》,退役证,自主就业证明或者立功证明。

(2)资格审核等。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初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有关资料,合格者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确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候选人。

(1)申报工作。考生上网填写资料时,应当上传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确认的5A级青年志愿者证明。

(2)资格审核等。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初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有关资料,合格者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有关证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上述四类特殊考生的资料,若存在上传资料不全、不明和不全的情况,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与考生取得联系进行核查或者补充资料。审核完成后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上报一份,保留一份(至少保存一年),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考生提供的申报材料放入考生档案。报告的工作安排是: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2023年3月31日以前《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8)、《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0)、各类报考享受高考照顾政策人员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区分春、夏高考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

报送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及其相关资料应当齐全、准确、规范,不应有空项。应仔细研究填表说明并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划分,先根据享受加分投档照顾、优先录取两大类别划分,然后根据各类别内特殊考生小类别划分,小类别内根据考生号大小排序。

对未达到照料条件或者未纳入照料范围的学生,各地区应进行仔细清理,以免错报其信息和资料。对经审核不合格者,各城市应制订告知办法,及时告知本人。

对达到照顾要求的人员名单,应进行四级公示。中学与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各自所在学校、所在地方初审通过享受照顾政策项目的名称,以及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名单。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重新审核名单后,进行第3次公布,经公布无异议的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重新审核名单后在官网上公布,截止2023年年底。高中、县、市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时,应当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举报受理单位及通信地址等信息,根据相关信访规定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5。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类考生。

这类考生包括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以及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等,这类考生的信息收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均由地方公安部门承担。

6。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类考生。

这类考生信息的收集、审查和报送,由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承担。

7。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子女类考生。

这类考生中既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中的英烈,也有因公牺牲致残人民警察的子女,他们的信息收集、审查和报送均由所在地司法部门办理。

8。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类考生。

这类考生主要有平时被记二等功或战时被记三等功以上者、1~4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驻于国家规定的3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在西藏自治区及解放军总部所划2类以上岛屿上累计服役满20年的士兵子女,在国家认定的4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类岛屿上累计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子女,飞行、停飞未满1年或者达到最高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这类考生特殊考生报考,审查和报送工作方法另文告知。

(二)为残疾人考生的报考和审查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8个类别,考生选择其中1个类别),填上自己的残疾证号码后再选择报考与否提供合理的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的便利条件。申请人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当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下文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载于附件十一表1),并上传到递交我的《合理便利申请表》和我的第二代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合理方便仅用于在线填报资料阶段的在线报考,考生多报考合理方便的要完整勾报考项。考生报考项目经审查合格后可在考试时提供,不报考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提供。春季高考报考合理方便时,春季高考知识考试时也会给予相应方便;报考夏季高考有合理方便之处,在包括外语听力考试,统一高考以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等夏季高考考试中均可提供。

这项工作的具体办法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1)的规定执行,市招生考试机构也应相应地做好有关工作。

(三)省外高中应届生的学业水平及格考试成绩的审查。

拥有我省户籍、学籍为省外普通高中应届生参加夏季高考时,填报网上信息时应当上传其学籍所在地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高中学籍证明,并将高中学籍所在省省级教育有关部门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及格考试成绩证明或者本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及格考试成绩证明上传。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当对考生上传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复核汇总,2023年3月1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夏季)省外高中应届生学考合格成绩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电子版,作为等级考试选考科目的依据。

(四)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报考人员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在网上报名中,应届毕业生参加春季高考,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申请条件的,应当选择是否招收技能拔尖人才(以技能拔尖人才入校后,其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成绩均不计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须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参见附件13《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经本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名保证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线填写资料时,需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录取考生在技能大赛中获奖需交验获奖证书和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取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者同等荣誉称号,必须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和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须由文件确定为劳动模范)。

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当对具备技能拔尖人才条件的考生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者,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审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并于2023年2月之前向社会公布《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和有关电子数据(附件14)、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以及有关证明、证书等资料。

达到技能拔尖人才要求的人员名单,应当进行三级公示。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当地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告,清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二次公告,公告无异议的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核后在官网上公示,直至2023年年底。各县市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时,应当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举报受理单位及通信地址等信息,根据相关信访规定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一)强化领导,严肃认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合格报名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合格者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城市应切实加强对报名合格者的领导与组织管理工作,并由专人承担全部任务。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负责同志为报名主要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对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及纪律的组织或人员,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确保安全和防疫要求的执行。各地区要严格执行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及高考组考防疫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对报名的疫情防控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人员集中的工作场所要按照要求进行通风消毒,有足够防疫物资,对有关人员要进行健康监测,对健康码及行程码进行核实登记,尤其是对要求考生到场的任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实、做到位、保证防疫。

(三)精心安排、认真筹备。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所属县级高考报名进行总体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与督导,并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高考报名实施办法,精心备战,保证普通高考报名的安全顺利。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具体执行本地区高考报名任务并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对报名条件、报名程序、报名方式等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广泛传播;应设立报名点并有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必要的设备材料;学生各类学籍材料应妥善保管,保存期至少为一年。工作人员须为思想政治表现良好,熟知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官员或者教师。应事先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了解工作程序,进度安排和信息处理方法及有关表格的用法。

(四)清晰标准、严格把关。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报名资格审查实施细则或者办法。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落实对报名考生资格的审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城市应加强各类考生学籍审查,特别是杜绝非应届毕业高中段在校生、普通高校在校生转换身份申请学籍。加强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学校刚毕业和往届毕业生学籍和学历审查,严防不合格者注册。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大考生户籍审核力度,严格落实非我省户口考生有关政策规定。注意加强特殊考生资格审核,严把报送申报资料真伪关,防止弄虚作假。对以虚假材料注册并骗取照顾资格者,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取消当年考试或者入学资格。

(五)立足考生,优化服务。各地区要强化服务意识,千方百计为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提供贴心、细致服务。应通过开设咨询电话、邮箱、服务窗口等方式,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咨询与辅导。要搞好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报名对象,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生须知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考生知其然又知所以然。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使考生充分知晓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 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 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将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相结合的方式。高考报名即将开始,为便于考生完成好高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现场资格审查和采集身份验证信息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各市须于2022年11月6日16:00前完成考生的报名最终确认工作。少年班考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含注册入学招生)、推荐生招生、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少年班招生等考生。 (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报名基本资格): )或使用Chrome、360(极速模式)、IE9及以上浏览器登录“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网上签订《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如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登录须进行注册),考生选择下载并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外的全部考生填写)、《2023年外省户籍迁入辽宁省(身份证号非“21”开头)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外省迁入考生审核表》)、《2023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审核表》)。 考生高考报名流程如下:

1.普通类考生报名 考生仅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不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 普通高考 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参加普通高考的少年班考生须选择普通类考生报名,不需参加普通高考的少年班考生须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2.艺术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需参加我省或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若同时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3.体育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若同时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4.单考单招考生报名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仅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少年班(不需参加普通高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还须携带招生高校要求的有关证件和我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所取得的普通高考考生号到有关招生高校参加报名、考试等。 5.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及体育专项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相关招生信息。 符合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 6.网上缴费 不参加普通高考的单考单招考生不需缴纳报考费用。参加统一高考、艺术类省统考、体育类专业考试、外语口语考试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用。 考生网上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参加艺术类省统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在缴纳高考报名费的同时还须缴纳专业统考费用;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艺术类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二)综合素质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2.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生外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考核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生外的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填写结论后提交指定的报名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将存入考生纸质档案内。 (三)现场确认 所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提交《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外的全部考生),交验有效身份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信息,核验本人报名信息。 考生未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普通高考报名。 1.县(市、区)招考办负责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证》、《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报考证》,须经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各市招考办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以各市招考办最终确认为准。 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分配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对考生的报名点明确如下: (1)我省普通高中应届生、双语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报名点原则上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确认的应届考生,需经户籍所在地招考办同意。 (2)具有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其他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身份证号“21”开头)学籍在外省的应届考生以及少年班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 (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往届生在原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考生原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需接受有关考生报名并承担考生学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4)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由定居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 3.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学籍和学历证件审核:我省普通高中应届生、双语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其他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交验材料,包括学籍注册名单、注册时间等学籍信息;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同等学力证书或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件 (3)具有我省户籍(身份证号“21”开头)学籍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须提供:考生就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所在市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办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证明。 (4)外省户籍迁入我省(身份证号非“21”开头)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外省迁入考生审核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 (5)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随迁子女考生审核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提供考生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证明材料等。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提供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 (四)有关事项说明 1.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基本信息中“加分及照顾政策”栏选取申请类型。 2.残疾人考生申请合理便利,须在报名基本信息中填写残疾证号。残疾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3.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语种分为英语、俄语、日语,考生需在报考信息中“外语口试”栏进行选择。外语口试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开始,具体安排及工作要求另文发布。 4.考生普通高考体检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开始,4月底之前结束,各市结合实际确定本市体检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及工作要求另文发布。 5.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重要依据,考生须确保本人普通高考报名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在资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6.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普通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普通高考报名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二)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同时给予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四)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 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4.擅自泄露、出售、偷换、更改考生信息及其他有关材料。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来源: 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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