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国家信访局6种情况不受理部门反应问题后会给职能部门打电话吗

不再受理。该信访事项已经复查
区信访局工作手册第A/0版
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单
你(们)于20年月日到区委、区政府上访,
3、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
2、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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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
你(们)提出的信访事项(珠香来访〔20〕号)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如需要了解办理情况,将
你的信访材料(珠香来访〔20〕号),拆封、复印或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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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转送情况告知单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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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来区委、区政府上访反映的信访事项,
2、复查意见书()。我们会向你(们)说明理由。我们会在规定的期限(60个工作日
内)办结。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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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来访)事项办理回执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请答复信访人,请在15天内
并将转送单回执寄转到区信访局。
其信访事项现转送给你处,
附件:⒈群众来访登记表
⒉关于转送群众来访事项的函
⒌信访事项转送情况告知单
⒍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
⒎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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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民族政治面貌工作单位
曾到哪级部门反映问题,
2、属疑似精神病人或传染病人来访,应迅速联系医院
10、扰乱公共秩序、妨碍正常接待秩序的其他行为。
8、擅自对群众来访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静坐请愿,披状衣,
6、企图自杀自残或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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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来访接待场所的。或者非法限制他人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拦截车辆,
1、在机关周围非法聚集,
信访人到区委、区政府上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汇报材料,通报、信访动态等各种文稿审批
表,专卷档案应包括已作处理的《群众来访登记表》,来访档案分为专卷档
案和普通档案。并将处理、复查、复核意见的主要
内容建档。有无责任单位领导的签字
续是否完备,重点审阅处理、复查、
复核意见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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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一件备案的材料,实行备案制度,工
作人员可将来访事项的办理进度或处理结果等相关情况告知来访
人。可邀请有关部门来人协调处理、督促落实。
4、协调。对需有关镇(街)或区直部门一般掌握、了解和处理
的来访事项作转送处理。然后再及时
紧急的来访事项,带有普遍性、倾
向性、苗头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中央、省、市机关交
2、立案。选择送阅、交办、转送、协调等方式处理:
1、送阅。对群众来访事项,
接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将《群众来访登记表》及上访材料摘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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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要会议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按
《信访条例》的规定告知、答复;属政治敏感性问题的,台湾同胞以及华侨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
5、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向来访人出具《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单》。告知来
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并经局主要
3、属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告知来访人回辖区镇(街)有关部门或区直有关部门反映,介绍其回镇(街)或向区直有关部门反映;如上访
2、属镇(街)或区直有关部门处理的,
1、属区信访局直接受理的,
5、对当天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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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重大的来访事项,
信访事项的办理途径和程序,应及时要求来
访人改正。核实来访登记内容。听取来访人的陈述,
2、接谈工作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1、对属区委、区政府处理的下列情况,应填写所有来访
人的基本情况;属集体访的,登记事项为
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的主要问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
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便民、双向规范的原则;坚持要事先办、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又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
(三)对下列来访事项不再受理
1、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
4、协助维持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群众的来访秩序。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
1、接待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访。结合我局接待来访工作的实际,提高工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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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试行)
为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客观
当回避。做好督查督办信访
事项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归档。请领导出面协调有
关部门和单位,对查处工作中遇到阻力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
后果的信访事项,要按批示要求,督查督办工作情况,要准时按要求上报。
(五)处理信访事项的上报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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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报。退回原承办单位补充查报,待进一步查清有关手续和材料齐备后再
予办结。对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办结的信访
事项,需领导亲自审核签名后再上报。函请领导办理的信访事项,情况报告应以正式
文件上报,重大信访事项要经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或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审定。信访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可办结
归档;上级机关要求回报结果的信访事项先由经办人员提出审核意
见,先由经办人员提出审核意见,
3、审核办结事项要逐个把关。审核办结事项对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问题的范围、
后果、主要情节、经过、证据材料、处理结果等,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意见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应由相关镇(街)和部门的领导审
1、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汇报材料。核实完毕后,查阅有关材料,经领导批准,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须报请局领导批准。并要求其说明理由或书面报告进展情况。
2、在规定时限内承办单位未办结交办事项的,并告知延长办理的理由;领导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应在60日内办结;情况
由接访室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信访事项立项交办后,
3、直接向镇(街)和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交办、需要反馈办
理结果的信访事项,确定办结时限,以及本局立案的信访事项,
2、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报局领导批准后进行
(二)督查督办事项的交办
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2、督查督办事项原则上按照“一事一项”的要求立项。
(一)督查督办事项的立项
1、凡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事项,共同努力,既要加强指导,不留尾巴。狠抓落实,坚决避免形式主义,以及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信访案件督查
督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信访问题。
要坚持以政策为依据,要弄清案情,对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关
于信访工作各项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六)负责本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处理落实工作。对到省进京上访量大、信访问题多、信
访工作相对薄弱的重点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探索规律。加强研究,
(三)负责区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处理落实工作。
一、工作职责和督查范围
(一)负责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
我局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实际,提高督查督办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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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则(试行)
为规范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如需要了解办理情况,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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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信件)事项办理回执
按照《信访条例》,请答
复信访人,请在15天内告知信访人。并将转送单回执寄转到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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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年月日信访信件件随函转去,接受信访人
的吃请和送礼。不得对信访
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来信内容、信件办理进展情况及其它相关内
容。不得泄露信访人的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对信访
人可能造成损害的来信内容,
(二)办信同志个人不得保存信件、函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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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有关的办信报告、复函等文件材料,集中存放,不需要办理的重复来信,对基
层办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
(二)办信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转信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办信人员根据来信的
内容和需要,不予转办。应直接转给有关的部门或领导。转
撤销的主管部门处理。转其共同的上
一级机关处理;其机关合并的,并告诉来信人正
确的反映途径。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
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转区政法部门
要注意保护举报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一般应转给被检举揭发人所在
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处理。集中转应
统一将信件集中转给各有关的镇(街)、职能部门办理。
(二)转办信件采取单一转和集中转两种方式。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要在备注中注明批示领导姓名、批示时间和内容。登记项目包括:收信日期、来信人姓名、单位地址、内容
摘要、性质分类、办理情况(送阅、摘报或转办)、办理日期等内容。如不及时处理将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来信;跨部门难以协调
处理的信访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的来信等。
(三)下列来信为要信:反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的
一般文件在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重要的信件,不得撕去邮票。
拆信时要将信封、信笺和所附材料一并装订,
(一)收到信件后应于当天拆阅。
(一)受理信访人给区委、区政府及本局的信件。结合我局信件办理工作实际,有效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组织活动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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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4.不得丢失、隐藏、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耐心听取每一名信访人的诉
求,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社情民意调查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
3.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本职位在信访局局长、副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呼
声,受理检举、控告和申
4.负责承办、督办、催办和审核案件;
区信访局科员岗位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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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香洲区信访局科员
1.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2.办理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本局自立案件,能及时查找信访工
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对症下药;
4.局长交办的事项按时按质量完成。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
2.认真细致处理每一宗信访案件,廉洁自律,
1.对承办的工作尽职尽责,协助局长和区领导走访调研,
区信访局工作手册第A/0版
本职位在信访局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信访局分管的日常事务;
2.协助局长分管督查督办工作;
3.接待重要案件的群众上访,及时分
析提供信访信息,参与信访
“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调处,抓好一般疑难信访案件的查处;
3.起草本局重要文稿,
区信访局副局长岗位说明书
职位名称:香洲区信访局副局长
1.协助局长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能及时查找信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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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对症下药;
4.区领导交办的事项按时按质量完成。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
2.认真细致处理每一宗信访案件,廉洁自律,
1.对承办的工作尽职尽责,收集案件的材料,协助区领导走访调研,协助区领导解决基层单位和群
3.接待重要案件的群众上访,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查处;
5.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接访群众的组织安排;
6.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区信访局工作手册第A/0版
区信访局工作手册第A/0版
第1章区信访局岗位说明书
第2章区信访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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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局工作手册第A/0版
区信访局局长岗位说明书
职位名称:香洲区信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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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区委(府)办本岗位的工作;
2.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3.收集和反映群众对区委和区政府的意见和批评,协助区领导
解决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4.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本职位在区委(府)办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办公室分管的日常事务;
2.协调、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处理重要案件的书信、电话;
4.对重大的信访案件,督办落实和反馈
5.承办区领导直接交办的具体事项,定期向
区领导汇报阶段性的工作;
6.完成区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耐心听取每一名信访人的诉
求,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的
3.经常下基层对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及专业知识
3.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负责接待、处理、督办群众到
区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2.办理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及本局自立案件的
督办、协调,负责编写信访工作情况反映,撰写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
4.组织全区专(兼)职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
5.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处理重要案件上访的书信、电话;
4.对重要的上访案件,督办落实和反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耐心听取每一名信访人的诉
求,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的
3.经常下基层对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及专业知识;
3.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抓好
3.按照《信访条例》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分析信访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6.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受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控告;
2.加强同其他机关、部门的联系,维护当事人权益;
4.承办信访统计、资料、信息、意见、建议收集,
1.承办的工作尽职尽责,廉洁自律,文
2.认真细致处理每一宗信访案件,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及专业知识;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4章区信访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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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1香洲区信访局信件办理工作规则(试行)
2.01-002香洲区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则(试行)
3.01-003香洲区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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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信访局信件办理工作规则(试行)
为规范信件办理工作,根据国
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局信件办理工作规则》等有关规
(二)受理区领导交办的信件和区人大办转来的信件以及中央、
省和市信访局转来的信件。拆信工作由办信同志负责,要注意保持信件的完
(二)拆阅来信时,在转办前要送局领导阅
示。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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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重违法乱纪问题的举报;重要的社会动
态和突发事件;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和重
要情况;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反映的事项比较重
(四)办信同志一般应在收到信件后3天内登记《群众来信登
(一)对群众来信,及时、准确地转给有关的镇(街)或区职能部门
单一信件附上转送函直接转各镇(街)、职能部门办理。
(三)属于检举、揭发的信件,对涉及科级干部问题的先送局长阅示后转
区纪委处理。不得将原信转被告人所在单位处理,
(四)对煽动性、挑衅性危害国家安全的信件,
(五)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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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复信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
(六)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信访事项,转合并后的机关处理;撤销的,
(七)不属信访业务受理范围的:广告、错投信、领导私人信、
公函、请柬、报告等,对无实际内
容和精神病患者的信件,
(一)对群众来信由承办单位的镇(街)或区有关的职能部门
办理,并直接答复信访人,同时抄送区信访局。也可直接给来信人复信。
对承办单位加强督查督办,与承办单位商讨解决办法,
(一)对已经复核不再受理的来信,
无参考价值、内容不清的以及其他不需要办理的来信,
定期销毁。要按规定立卷归
档。秉公办事、切实保护信
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将上述
材料带出办公室,不得丢失、隐匿或擅自销毁来信材料,
(三)不得对重要的信访事项压报、滞报或瞒报,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敲诈勒索,
附件:⒈群众来信登记表
⒊信访事项转送情况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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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1意见2申诉来信1初信联信1是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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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分:政治综合、经济综合、纪检监察、政法、宣传舆论、劳动社
保、组织人事、农村农业、国土资源、水利林业、城乡建设、教育、交通能源、环
保、民政、卫生计生、科技文体、信息产业、商旅、其它。请按《信
访条例》决定是否办理,如
决定办理,信访事项受理后,并报区信访局。你局于20年月日转送关于
(珠香信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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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转送情况告知单
您写给的来信20年月日收悉(珠香
来信〔20〕号)。我们已于20年
月日转送研究处理,请直
此告。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
序的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信访
条例》和《广东省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负责区委、区政府、区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
领导小组对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对地方和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
(五)根据领导的指示,促使其尽快扭转局面。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全面、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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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真实、客观;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准确定性,以法律为准绳,
(二)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把握
(三)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
(四)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善于抓住主要
(五)坚持依靠区委、区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原则。
又要尊重镇(街)、部门的意见,保证督查督办事项的
3、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本局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由经办人提出意见,拟办内容应明确交办方式、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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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督查单位可
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办理。原则上要通过信访局或该单位信访部门或办公
室转呈有关负责同志本人。相关信访人继续来信来访的,
1、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事项之日起,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但延长
按要求办理。应及时跟进督
3、督查督办主要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约谈督办、实地
督办和联合督办等方式,
4、督办过程中,可就信访人反映的意见和问题
向镇(街)和部门核实情况,听取信访人、相关组
织和人员陈述事实和意见。可以视情况向有关镇(街)
汇报材料应由我局直接交办的承办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以公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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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报送;区领导批示交办的,
2、对督查督办事项的汇报材料(包括经有权处理的机关调查处
理并经复查、复核的汇报材料),
严格审核。都必须认真、严
格把关。本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
实行二审制,经领导审定后,报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再上报;上报上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回报
结果的事项,要送本级区委、区政府分管
或包案领导审核后再上报,
4、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报告材料必须规范。加盖公章。或领导亲自督查
5、要规范缓结、退办程序。经批准可暂缓办结,对不符合办结要求的信访事项,
或重新查报。对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
2、反馈。要定期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及
有关部门反馈;对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建议,推动交办的信访事项尽快办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督查督办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参与督查督办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规范接待来访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局接待群众来
访工作规则(试行)》,制定本规
2、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
3、协调处理各镇(街)、区属各部门接待群众来访中遇到的
复杂问题及有关信访的重要事项。
(二)对下列来访事项不予受理
1、属于区级或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3、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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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工作人员应安排来访人填写《群众来访登记表》。属个访的,应填写所有代表的基本情况。安排接谈:(1)初
访;(2)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重复访;(3)集
体访(安排5人以下代表);(4)其他需要安排接谈的。阅
看《群众来访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询问有关
情况,如发现登记内容有误的,
3、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解释,并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疏导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视情况可请相关部门前来联合接待处
理。可视情况另作约谈。向来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受理告
知单》。向来访人出具《信访
事项介绍信》,可向来访人出具《信访事项转送情况告知单》,不再出
具《信访事项介绍信》。需报分管局长同意,向来访人出具《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
以上各种告知单只出具一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
民,属一般事务性的,不予解答。按处理群众来访工作预案
的要求接待处理。包括来访人姓名、性别、年龄、人数、身份证号码、单位
或住址、联系方式、反映主要问题及要求、信访事项处理方式以及
其他需要注明的内容。要在15日内区分轻重缓
急,对重大的来访事项需要送区委、区政府领导阅知或
批示的作送阅处理。对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有关地方或部门应该处理
而不及时处理或处理意见明显不当等来访事项作立案处理。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先行处理,
3、转送。填写《来访事项转送单》转有关镇(街)
或区直部门处理。对情况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的或涉及多个部门的来
对信访人通过来访或电话等形式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
1、对已经终结的来访事项,建立专门的档案。应认真进行审阅,处理程序是否恰当,有无上访人的签字意见,有无单位公章等内容,
2、来访事项应建立来访档案进行管理。办理过的文稿归入专卷档案;未办理的文稿归入
来访人出具的各种告知单存根,文稿清样,信访大要案排查登记表及已经终结的
信访事项备案资料等;普通档案应包括尚未作处理的《群众来访
登记表》、各部门上报的信访材料。接待工作人
员应及时对其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围堵、冲击机关,或者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来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或者
以上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7、拉标语横幅、持标语牌,呼喊口号,
张贴、散发大小字报的。
9、故意破坏来访接待场所的公共卫生和公私财物的。
(二)来访人患病情况的处置
1、来访人在上访过程中患病需紧急救治的,必要时转送医院急救。应迅速通知其单位、监
护人、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将其带离或协助处理。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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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镇(街)、到区、到市级到省到京
接待人员:信访编号:珠香访[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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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送群众来访事项的函
等人于20年月日到区委、区政府上访,请按《信访条例》决定是否办理,如决定办理,信访事项受理后,并报区信访局。你局于20年月日转送关
(珠香访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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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访事项本单位已受理。如延长办理期限,办理
后我们将给你(们)开具如下一种意见书(√)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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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
1、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应分别向有关机关提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
信访事项(珠香来访〔20〕号),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涉密。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办公室职责涉密。

  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是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的常设机关,对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2.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3.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4.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的工作。5.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本区国家机关、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6.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7.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经本区选出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督促、检查并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办公室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组织实施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活动、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帮助委员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情区情,不断提高委员履行政协职能的能力,组织委员就本区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及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3、负责联络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区政协建议案、提案;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委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4、负责区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5、负责与上级政协、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联系本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6、负责区政协机关和为委员服务的后勤保障工作。7、负责区委以及上级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职责涉密。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是负责本区意识形态方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本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2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本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3统筹指导协调本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4负责规划组织本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本区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属新闻单位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6管理本区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管理著作权等。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7统筹指导本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8统筹协调本区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对外宣传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9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本区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定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10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北京市委、区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拟定本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组织驻区单位精神文明共建等工作;负责统筹建设文明市民学校工作。11统筹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城区常态长效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各类创建活动;负责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协调农村基层文明实践阵地建设。12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的规划及组织实施,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开展公共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中央、市、区各级道德模范评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13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文明建设的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负责统筹全区志愿服务工作。14协助做好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区委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15对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归口管理区委党校、区史志办。16完成市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责涉密。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责: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和确定的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2组织撰写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文件、文稿。3组织协调全区调查研究课题工作。4组织开展本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区委深改委各专项改革工作组工作;协调各专项改革工作组、有关部门和联系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咨询;负责区委深改委的会议组织、日常联络、简报编印等工作。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涉密。

  中共海淀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负责本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区委派出机构。主要职责:1、负责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在区直机关的贯彻落实。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3、负责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4、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5、指导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6、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7、负责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职责涉密。

  海淀区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职责涉密。

  北京市海淀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深入研究地方党史和地方历史,编写或组织编写党史著作和地方志书、《海淀年鉴》;指导本区史志资料征集、研究与编修工作;负责本区地方史志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本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职责涉密。

  北京市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我区服务中央单位和驻区部队工作,研究拟订相关办法措施;2、负责与驻区中央国家机关、驻区部队、中央和市属企事业和外省市驻京机构的日常沟通、联系和交流工作;3、指导、协调本区有关部门为驻区中央国家机关、驻区部队、中央和市属企事业和外省市驻京机构提供综合服务;4、负责与外省市开展合作以及国内各友城间友好交流工作;5、负责国内各地区领导来访及区领导国内出访等公务活动的联络、接待、协调、安排和服务工作,建立、管理接待档案;6、完成区委、人大、区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发展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海淀区文化发展研究,负责为区委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组织项目论证、提供信息服务、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文化活动等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和反假币等。

  北京市海淀区信访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2、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范围,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来访;承办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工作。3、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4、负责上级机关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属相关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5、负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6、负责协调处理本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访突出问题,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7、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8、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及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9、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是负责本区民族宗教事务的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共同建立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2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负责本区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3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本区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和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负责联系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工作;负责本区民族宗教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本区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4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指导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负责民族工作领域有突出贡献、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公民合法权益。5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本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参与研究本区清真饮、副食行业发展规划,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特殊生活需要;指导和推动本区社区民族工作发展;收集、挖掘、整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参与本区地方志民族宗教卷的编写工作。6依法管理本区宗教事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管理、监督本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7负责对本区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本区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8负责本区民族、宗教法规执法工作;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9组织本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与区外民族宗教部门的联络、交流和友好往来活动。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1.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编制本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本区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3.指导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区级应急指挥平台及技术装备的建设、管理、运维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7.统筹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8.负责本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负责指导协调本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10.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依法行使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依法组织指导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15.制定本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16.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7.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18.归口管理区地震局。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0.职能转变。区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本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21.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和区气象局、区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和城区内涝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区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与区商务局在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商务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北京市海淀区地震局是负责本区防震减灾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责为: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参与制定区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及应急预案。制订区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区地震监测工作,提出分析预报意见。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与上报,管理辖区震害评估。指导和监督区地震应急工作,参与地震恢复重建工作。4、负责区地震技术系统、通讯系统的管理工作。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知识,开展地震科技交流、业务培训工作。6、承办区政府和市地震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各种城市服务管理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及时处理城市服务管理问题。负责统筹全区城市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负责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中各类群众诉求的总体协调、考核评价、统计分析、结果汇总应用、信息调研等工作;负责海淀区市民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公共区域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协调和维护。负责对各街镇及各职能部门处置城市服务管理问题的效果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区级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网格化城市服务管理系统上报问题的协调、派发、跟踪、督办及结案,对街镇和职能部门的问题处置效果进行监督、考核;负责汇总分析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各类数据和基本情况,建立城市服务管理工作电子档案。指导各街镇城市服务管理业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是在中共海淀区委领导下的本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主要负责对本区共青团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对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负责基层团组织的建立与撤销,制定团组织建设制度,负责团员发展、团干部管理与考核、团员青年推优入党、推优荐才等工作;指导本区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指导本区青年联合会开展工作,组成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指导本区少年先锋队工作;负责对有关青年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妇女联合会是中共海淀区委领导下的海淀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团结教育海淀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全区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养、宣传各条战线优秀妇女典型;开展妇女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带领全区妇女共同进步。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新时期妇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妇联、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需求,提出对策和建议。向全区妇女和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妇女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弱势群体,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家庭服务的宗旨,加强社会各界的联系,对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展开调研、协调推动社会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加强组织建设。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团体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界妇女,“三胞”(港澳同胞、侨胞、外籍华人和有海外亲属关系)妇女、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妇女和女知识分子的统战联谊工作。负责指导本机关所属事业点位和联谊组织的工作。承担海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接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协会是负责本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海淀区科协是中共海淀区委领导下的海淀区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日常性、群众性的科普活动。协助政府部门制定科普工作的规划、计划;对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科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实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制定和有关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工作。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兴办符合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区侨联)。区侨联是在中共海淀区委领导下的由本区归侨、侨眷组成的群众团体。1参加海淀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廉政建设。2参与侨界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3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制定有关侨务政策和法规,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4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有关侨务、外商投资等咨询服务;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5发挥归侨和侨眷的优势,收集海内外信息,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工作;引导和协助海外侨胞、留学归国人员在北京市投资创办企业,兴办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兴办和扶持侨属企业,为经济建设服务。6开展联谊活动,加强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宣传和联络,推动海内外民间交流与合作,促进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7团结归侨、侨眷发扬爱国主义、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8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侨联机构;指导基层街道侨联工作。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工商业联合会协助海淀区委、区政府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政治协商,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海淀区工作委员会是负责本区民革党务工作的民主党派机关。部门职责是推进本地区民革各项工作稳步前进,并遵循严格的规章制度负责经费的管理工作。完成民革北京市委、中共海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和区委统战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助力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

  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是负责组织联系本区内民盟盟员、主持本区民盟日常工作并履行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是负责组织联系本区内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主持本区民建日常工作并履行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是中国民主促进会在海淀区的一级区级组织,是主要负责联系和服务本区民进会员、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工作部门。

  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是负责本区农工党海淀区委日常工作并履行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

  中国致公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是中国致公党在海淀区的一级地方组织,是主要负责联系和服务本区致公党党员、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工作部门。

  九三学社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是执行九三学社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有关决议和决定,为海淀区的基层组织和社员提供服务,负责本区九三学社各项社务工作的区级民主党派机关。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海淀区工作委员会是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派出机构,是负责本区台盟工作的区级组织单位。

  (二)单位全称及构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1家所属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外事服务中心)、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办公室(含2家所属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党委系统信息技术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含2家所属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基层党建服务中心(海淀区干部信息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发展促进中心)、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含1家所属单位即:海淀区对外宣传中心)、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含1家所属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主义学院)、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含1家所属单位即:海淀区互联网应急中心)、中共海淀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淀区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含1家所属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政法工作综合保障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含1家所属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信访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含3家所属单位即: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北京市海淀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应急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地震局、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含1家所属单位即:海淀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妇女联合会、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海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北京市海淀区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海淀区工作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中国致公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九三学社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海淀区工作委员会。

  二、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144,802.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629.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173.05万元。

  2020年度支出总计144,802.05万元,与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总计相比,增加49,866.45万元,增52.53%。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年中收到相关部门待分的智慧海淀专项(城市大脑)等项目及年中追加市下达疫情期间四项政策资金(科技信贷资金)。

  三、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9,62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139,622.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收入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89.1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015.17万元,教育支出456.5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60,112.0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42.8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9.2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190.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9.35万元, 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707.79万元,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00.00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三) 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四)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六)其他收入6.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万元。

  四、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4,209.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7,531.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以及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96,677.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83%。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政法工作事务、教育管理事务、文化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派事务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四)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4,78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38,62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6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6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4,788.09万元,与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相比,增加49,852.49万元,增长52.51%。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年中收到相关部门待分的智慧海淀专项(城市大脑)等项目及年中追加市下达疫情期间四项政策资金(科技信贷资金)。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204.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19%。同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28,268.68万 元,增长29.7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年中收到相关部门待分的智慧海淀专项(城市大脑)等项目及年中追加市下达疫情期间四项政策资金(科技信贷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0年度决算49,627.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7.02万元,增长0.42%。其中:

  “人大事务”2020年度决算2,171.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6.31万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政协事务”2020年度决算1,639.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3.56万元,增长15.7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020年度决算18,129.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83.6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发展与改革事务” 2020年度决算120.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0.9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经费。

  “民族事务”2020年度决算695.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2.66万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港澳台事务”2020年度决算3.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1.00万元,减少97.3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港澳台事务支出。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2020年度决算1,103.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5.47万元,减少6.40%。主要原因:根据八项规定,节约财政资金。

  “群众团体事务”2020年度决算3,334.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16.49万元,减少17.69%。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中含有待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待分资金分配至相关部门执行。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020年度决算5,636.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7.33万元,减少2.21%。主要原因:根据八项规定,节约财政资金。

  “组织事务”2020年度决算2,140.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54.28万元,减少46.42%。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中含有待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待分资金分配至相关部门执行。

  “宣传事务”2020年度决算8,204.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85.54万元,增长34.0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逐梦创新之路—中关村创新文化展专项经费及调整2020年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统战事务”2020年度决算1,360.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97万元,减少0.73%。主要原因:根据八项规定,节约财政资金。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020年度决算4,401.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5.08万元,减少9.56%。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中含有待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待分资金分配至相关部门执行。

  “网信事务”2020年度决算686.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02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决算272.1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2.1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公安”2020年度决算272.1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2.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的市下达雪亮工程建设经费。

  3、“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456.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59.04万元,减少81.1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456.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59.04万元,减少81.10%。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中含有待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待分资金分配至相关部门执行。

  4、“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54,242.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352.08万元,增长159.66%。主要原因:年中收到相关部门待分的智慧海淀专项(城市大脑)等项目及年中追加市下达疫情期间四项政策资金(科技信贷资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度决算7,750.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837.12万元,减少33.11%。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0年度决算7,121.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466.35万元,减少38.54%。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中含有待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待分资金分配至相关部门执行。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20年度决算629.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29.2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收到市下达疫情期间“房租通”政策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度决算3,179.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9.69万元,增长5.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3,179.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9.69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退休人数增加及年中追加丧葬费等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189.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9.70万元,减少17.3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1,189.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9.80万元,减少17.35%。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根据文件降低保险缴费比例。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2020年度决算0.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2020年敬老月、孝顺之星评比活动人员奖励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942.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07.16万元,减少30.16%。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020年度决算942.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07.16万元,减少30.16%。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中含有待分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待分资金分配至相关部门执行。

  9、“农林水支出”2020年度决算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0.00万元,减少80.00%。其中:

  “农业”2020年度决算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0.00万元,减少80.00%。主要原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市下达农村妇女创新创业项目的部分经费分配至相关部门执行。

  10、“交通运输支出”2020年度决算100.4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9.53万元,减少59.81%。其中:

  “铁路运输”2020年度决算100.4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9.53万元,减少59.81%。主要原因:市下达2020年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20年度决算5,422.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60.30万元,增长21.52%。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4,93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93.72万元,增长22.1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第二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等经费。

  “地震事务”2020年度决算490.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6.58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3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22.17%,同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相比,增加7,504.89万元,增长37.47%。主要原因:新入职、调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及政策性工资调整。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度决算25,300.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273.68万元,增长26.33%。主要原因:新入职、调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及政策性工资调整。

  (1)基本工资2020年度决算6,180.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53.39万元,增长97.65%。主要原因:新入职、调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及政策性工资调整。

  (2)津贴补贴2020年度决算11,900.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79.15万元,增长12.04%。主要原因:新入职、调职人员津贴补贴等增加及政策性工资调整。

  (3)奖金2020年度决算304.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20.20万元,减少51.29%。主要原因:政策性工资调整。

  (4)绩效工资2020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56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政策性工资调整。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0年度决算1,571.35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一致。

  (6)职业年金缴费2020年度决算928.7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3.03万元,增长18.20%。主要原因: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0年度决算1,046.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0.14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在此科目中核算。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0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2.2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科目中核算。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0年度决算77.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3.69万元,减少70.41%。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根据文件降低保险缴费比例。

  (10)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决算2,189.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5.37万元,增长59.33%。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度决算1,101.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9.30万元,增长241.86%。主要原因:新入职、调职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政策性工资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0年度决算1,380.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16.80万元,减少34.17%。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1)办公费2020年度决算40.0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26万元,减少49.53%。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印刷费2020年度决算0.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73万元,减少99.55%。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3)水费2020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入驻集中办公区,不单独缴水费。

  (4)电费2020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7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入驻集中办公区,不单独缴电费。

  (5)邮电费2020年度决算1.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机要通信费等支出。

  (6)取暖费2020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1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入驻集中办公区,不单独缴取暖费。

  (7)物业管理费2020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入驻集中办公区,不单独缴物业管理费。

  (8)差旅费2020年度决算1.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1.22万元,减少96.92%。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9)维修(护)费2020年度决算5.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60万元,减少71.29%。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维修(护)费支出。

  (10)租赁费2020年度决算0.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用于地震监测业务培训场地租赁等支出。

  (11)会议费2020年度决算24.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65.13万元,减少93.76%。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的支出。

  (12)培训费2020年度决算0.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8.61万元,减少99.17%。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的支出。

  (13)劳务费2020年度决算1.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

  (14)委托业务费2020年度决算5.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满足工作需要,委托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15)工会经费2020年度决算228.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0.03%。2020年工会经费决算与预算基本持平。

  (16)福利费2020年度决算215.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0.64万元,减少15.86%。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福利费的支出。

  (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决算10.0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9.67万元,减少91.62%。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其他交通费用2020年度决算667.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76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1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177.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91万元,减少16.06%。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0年度决算841.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1.51万元,增长31.47%。主要原因:年度内追加逝世人员抚恤金等经费。

  (1)离休费2020年度决算332.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51万元,减少0.15%。主要原因:离休人数减少。

  (2)退休费2020年度决算176.1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13万元,增长15.87%。主要原因:年度内追加新退休人员经费。

  (3)抚恤金2020年度决算199.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9.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度内追加逝世人员抚恤金。

  (4)生活补助2020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7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中核算。

  (5)医疗费补助2020年度决算10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00万元,减少27.08%。主要原因:离休干部人数减少,相应减少医疗费补助支出。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0年度决算28.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01万元,增长192.02%。主要原因:政策性工资调整。

  4.“资本性支出”2020年度决算8.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7.24万元,减少86.65%。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办公设备购置2020年度决算8.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7.24万元,减少86.65%。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0.81%。同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1,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市下达支持文化企业应对新冠疫情补贴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020年度决算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抗疫相关支出”2020年度决算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市下达支持文化企业应对新冠疫情补贴经费。

  九、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十、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部门包括31个行政部门、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部门、2个纳入规范管理事业部门。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2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达数123.70万元,减少105.41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6.7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 0.00万元,增加6.79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由区财政统一编制,年中区财政安排因公出国(境)费6.79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澳大利亚等国开展侨务工作等,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3.3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 1.4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4.00万元,减少2.53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为减少现场接待,开展网上云交流、云访问,因此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来访,公务接待 12批次,公务接待12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 10.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19.70万元,减少109.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 元,比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0.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19.70万元,减少109.67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实际运行维护公务用车25辆车),车均运行维护费0.40万元。

  二、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 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合计 1,389.47万元,比2019年减少303.60万元,减少17.93%。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6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8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6.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39.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19.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00%。

  四、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度车辆3台,价值473.93万元,其中: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车辆共1辆,即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的应急指挥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1台(套),价值7,459.0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20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5,365,975.82元。

  六、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对2020年度海淀区政府办绩效管理第三方测评项目、区委办公室保密监管平台驻场运维服务项目、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十六届六次人代会项目、政协十届四次全会会议费项目、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宣传部支持文化企业应对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区委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项目、区委区政府研究室《海淀研究》刊物项目、区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经费项目、海淀区直机关工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补贴经费项目、区委编办业务费项目、区史志办《海淀年鉴》项目、区委政法委市下达铁路护路项目、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高校经费项目、金融办项目监督管理费、文促中心特色文化促进项目、海淀区信访办公室公共管理综合保险项目、区民宗办第一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清真)项目、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经费项目、北京市海淀区地震局地震灾害风险调查项目、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背街小巷架空监控线缆入地改造项目、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基层部社区青年汇项目、海淀区妇联农村妇女创新创业项目、海淀区科协科普活动项目、海淀区侨联侨界活动项目、工商联业务费、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海淀区工作委员会业务费、民盟海淀区委业务费、民建业务费、民进海淀区委业务费、农工党海淀区委业务费、致公党海淀区委业务费、九三学社海淀区委业务费、台盟海淀区工委业务费实施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572.07万元。自评结果:以上34个项目的绩效级别评定均为“优秀”。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办公室:

  专项会议:区委全会、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以及其他全区性工作会议。

  舆情信息服务:党委信息部门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围绕党委政府开展的重点工作,收集、分析、整理相关工作情况、经验做法等资讯,以内部信息刊物的形式为党委政府提供信息参考,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决策。

  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化运维:为保障人大代表履职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委托专业公司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本着节约办公成本原则,与专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由专业公司提供复印设备、耗材及维护,满足单位文件、材料等复印需求。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政协十届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提案工作报告;征集、审查、立案政协委员提案;收集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

  政协机关工作:承担为政协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

  5、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

  全区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暨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工作专项经费:典型带动作用强的“五型五好”基层党组织,分别是学习型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创新型党组织、引领型党组织、智慧型党组织,以及“五个好”机关党组织、“五个好”社区(村)党组织、“五个好”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五个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五个好”社会组织党组织。

  党建研究专项工作经费:党建研究是党的建设扎实推进的重要理论基础,是提高党的建设水平的重要保证。党建研究会主要研究基层党的建设的做法、经验和规律,深入推动海淀区党建研究和党建工作

  6、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意识形态:是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

  精神文明:意思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思想、道德和教育、科学、文化等。

  7、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落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市委有关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规模架构,中共海淀区委设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做好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

  8、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课题研究经费:研究室承担的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政策性问题和事关区域发展、深化改革的课题研究经费,包括每年承担区领导主持课题的研究、领导交办的其他研究任务、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自主研究等。

  《海淀研究》:创刊于2010年,是海淀区调查研究工作的内部发行刊物,由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区人民政府主管,海淀区委区政府研究室主办。《海淀研究》主要刊登区委区政府的研究报告、优秀调研文章、交流外地先进调研决策经验。

  9、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网络宣传,是网络推广的一种形式。就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活动。被推广对象可以是政府、政党和企业等组织以及个人或者产品等。

  10、中共海淀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创先争优:“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这是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并富有成效的一种活动形式。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是口头,而应落实在行动上。“创先争优”活动是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体现,因此必须形成一种制度坚持下去。一是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规划。二是活动规划的实施。三是评比表彰。

  百姓宣讲:百姓宣讲是进一步拓展宣讲教育领域、创新宣讲教育形式、增强宣讲教育效果的创新举措,是在重大社会教育活动中把话语权交给百姓,把讲台交给百姓,让百姓宣讲员以真人真事真心话真感情真感受,讲述亲历亲闻亲为的真实故事,实现主流文化价值共建共享的社会平台,是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探索。从2009年开始,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先后举办了“我和我的祖国”、“百姓爱心故事”、“党在百姓心中”、“百姓话成就”、“从怎么看到怎么办”、“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等百姓宣讲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中央领导、北京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1、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是指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是指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登记管理主体、客体、体制、权利、义务、内容、方式、目的等准则和规定的总和。

  12、北京市海淀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二轮修志:二轮修志全面、系统记录海淀区政治、经济、社会、人文以及自然环境等各方面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的地情书,具有“资政、存史、教化”的功能和作用。

  《北京海淀年鉴》:《北京海淀年鉴》编纂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历史性、现实性很强的工作,对海淀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资政作用:《北京海淀年鉴》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宣传作用:《北京海淀年鉴》为大家了解海淀研究海淀提供详实的资料。存史作用:《北京海淀年鉴》留下了真实准确的历史资料。

  13、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

  研判:根据现有情况,通过分析研究,预判可能发生的问题。

  从优待警:根据中央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关怀、关爱政法干警,对于因公负伤、致残、致死的政法干警要本着从优待警精神,给予适当的优抚。

  14、北京市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

  服务驻区单位工作座谈会:为进一步提高“四个服务”工作水平,全面构建和提升“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创新合伙人”关系,不断加强海淀区与驻区单位的联系沟通,每年年初,由北京市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区属相关部门,邀请中央国家机关、央企、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驻区单位召开的工作座谈会。

  校友经济创新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校友经济创新合作,整合驻区高校创新创业要素,开展相关调研座谈,征询高校助推校友经济相关意见建议。有效引导资源支持,促进优质项目落地,推动校地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15、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发展促进中心:

  文化及相关产业: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三山五园:三山五园是对位于北京西北郊、以清代皇家园林为代表的各历史时期文化遗产的统称。三山指香山、玉泉山、万寿山,五园指静宜园、静明园、颐和园、圆明园、畅春园。

  16、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优化海淀区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根据《关于促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行规发〔2018〕11号),区金融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负责实施专项资金项目,通过奖励与补贴等资金支持政策,鼓励和吸引各类金融要素在海淀聚集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所涉及的资金从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项目监督管理费: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办风险防控机制,借助法律、审计顾问的专业化知识,提高全办年度专项资金政策申请、地方金融组织属地监管、重大决策落地、规范性文件制定、合作协议签署、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工作的法律和审计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全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17、北京市海淀区信访办公室:

  公共管理综合保险:公共管理综合保险,原名政府机构公众责任保险,是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为保障对象的商业保险,主要承保其在从事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第三者(社会公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从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013年4月,经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在海淀区试运行。该项目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公开招标项目。

  信访办法律顾问费: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进律师参与矛盾化解机制,聘用资深律师陪同区领导接待,参与重大矛盾的化解等。

  18、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宗教业务经费:负责对本区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本区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管理、监督本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

  民族业务经费:推动本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参与研究本区清真饮、副食行业发展规划,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特殊生活需要;指导和推动本区民族工作发展。

  19、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0、北京市海淀区地震局:

  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是为建设海淀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平台,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单体建筑物数据调查,收集包括建筑物地理位置、轮廓、高度、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功能用途、抗震设防烈度等在内的多个建筑物抗震能力属性数据,形成全区范围内1:2000地震承灾体数据库,摸清全区重要承灾体的承灾能力。按照设定地震和不同概率水准地震作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构建全区地震灾害情景,是地震应急和辅助决策的重要支撑。

  地震局地震应急演练:通过地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掌握应急避震的正确方法,熟悉地震发生时紧急疏散的程序、方式、路线和安全避险区域,确保在地震来临时,各项工作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

  21、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网格化图像信息系统:按照2013年5月30日区委常委第67次会议的要求,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在区科技创安专项组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全区科技创安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与实施计划,统一部署以网格化图像信息系统为核心平台的科技创安工程建设。网格化图像信息系统是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建“平安和谐海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我区社会服务、城市管理、治安防控、安全警卫、应急处突等方面工作效能, 可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城市管理问题,提高发现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首都政治稳定与环境秩序优美。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要求,成立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机构,统筹城乡环境检查考核、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中的城市管理考核、“四公开一监督”考核和网格化城市管理考核等4类城市管理考核,形成综合性的城市管理指标体系,在区网格化城市服务管理系统中生成唯一的考核评价结果,实现统一领导、统一指标、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结果运用“五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体系,引领“大城管”体制创新。

  2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社区青年汇:是指建立在青年聚集的基层社区和商务楼宇等区域之中、立足青年的生活空间,以建设“一个好玩儿的俱乐部,一个靠谱儿的朋友圈”为目标,以满足青年成长发展所需的文体活动、学习培训、人际关系拓展以及青年自组织发育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地域性活动平台和基层青年组织。2011年,海淀区作为全市试点区县,在全区创建了第一批市级示范社区青年汇。多年来,青年汇数量、社工数量、活动内容、覆盖青年范围逐年增加,为全区青年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

  社区“五需”青少年:又称闲散青少年,主要指年龄在6至25周岁之间无合理原因不在学、无职业,需要就业帮扶、入学帮助、行为纠偏、思想解惑或社会关系重建的青少年。海淀团区委作为海淀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和海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引进专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开展个性化和常态化服务,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发展,做出积极探索。

  23、北京市海淀区妇女联合会:

  家庭方圆驿站专项经费:为有效解决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降低婚姻家庭问题的信访率和诉讼率,促进社会和谐,区妇联在社区村建立“家庭方圆驿站”,开展基层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该经费用于区妇联对“巾帼亲情服务队”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举办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提高“巾帼亲情服务队”工作人员能力,加大妇女民生问题的解决力度。

  推动规划重难点指标实施经费:海淀区作为国家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示范区,十三五时期政府提出了妇女儿童发展的129项目标,其中包括北京市重点监测、纳入区县工作考核的44项重、难点量化指标,为完成指标,需要开展专项调研、宣教和具体项目活动的经费支持,确保北京市和我区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成。

  24、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协会:

  科普之春:科普之春活动是市科协连续多年举办的一项面对农村和农民的品牌活动,活动旨在大力宣传和普及农业科学知识,促进京郊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和增收致富。海淀区主要面向山后七个乡镇开展科普活动,进行科普宣传。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是一项大型的具有示范意义的科技活动,其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集中展示了目前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它符合科技创新的特点和要求。“大赛”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

  25、北京市海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维护侨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是侨联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区侨联成立了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拓展海外联谊工作专项经费: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新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20号)精神,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

  26、北京市海淀区工商业联合会:

  会议费:海淀区工商联全年召开1次主席会长会, 1次执委会,1次常委会,重点讨论年度工作计划,为引导区会员企业在区域经济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制定或修改相关活动内容。

  印刷费:海淀区工商联三期会刊的排版、设计和印刷,以及的本着节约办公成本原则,由专业公司提供创新产品发布会及民营企业论坛等会议的桌签制作和会议文件、材料的设计印刷。

  27、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海淀区工作委员会:

  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

  民革基本职能:民革是八个民主党派之一,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28、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民盟基本职能:中国民主同盟是八个民主党派之一,民主党派三项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29、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民建基本职能:中国民主建国会是八个民主党派之一,民主党派三项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30、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专委会活动经费: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现有科教经济、文化出版、社会法制等8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简称:专委会)。专委会是由我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联系,由会内相关专家学者、骨干会员组成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开展学习研讨、调查研究,履行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的党派职能,为我区和首都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专委会开展学习研讨,调查研究等需要经费支持,为了我区委更好的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专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区委给予专委会一定额度的活动经费。

  31、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农工民主党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由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32、中国致公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支部活动经费:中国致公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现有支部20个,为保障支部正常开展学习、调查研究等日常组织活动,致公党海淀区委按照支部规模、活动内容等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支部活动经费。

  专委会活动经费:中国致公党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现有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留学人员等7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简称:专委会)。专委会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由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党员组成的工作机构,为保证专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区委给予专委会一定额度的活动经费。

  33、九三学社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九三学社: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九三学社是八个民主党派之一,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34、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海淀区工作委员会: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台盟是八个民主党派之一,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第四部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5部门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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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合肥市卫健委也给卫柏兴打电话,简直让人笑掉大牙,弱智吧!最后老卫想问一句“国家卫健委的某些官员,你的吃相还能再难看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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